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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世间] 人间有味 | “食物故事”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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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5 02: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源济 于 2020-5-14 12:00 AM 编辑

人生百味,味蕾深处是故乡 

 2017-03-03 人间读者们 人间theLivings

 图 | 关斌斌


生活就是要用一餐餐的烟火,一顿顿的食物来填满,热热闹闹的,家才像个家。


开篇词

2017年1月26日20:02,人间工作室邮箱收到了第一篇“食物故事”。距离此次征文消息的发布,还不到4小时。自此,来自海内外,近30万字的稿件纷至沓来,以不同的角度和风格,诠释了30后至00后的时代味觉记忆。

这些食物故事,多诞生于普通的家庭厨房,带着南北迥异的方言和油烟。

“治大国若烹小鲜”,日常的煎炒烹煮中,是每个截然不同、却又不尽相同的的生活期许与处世之道。而注入饭菜里的那些难以言表的情感,足以让人们在奔向星辰大海的途中,深深眷恋。

“味蕾深处是故乡。”人与食物相关的记忆,总逃不出、也离不了滚滚红尘中的爱恨别离。

人生百味,皆需品尝。今天,人间邀您共赏。

 


 

一只鸡腿 | 甘肃省临夏州

那时,我在离家十几公里外的县城读初中。

一次母亲来赶集,顺便接我放学,我们找到一辆农用三轮车准备回家,乘车之际,母亲突然从挎包里取出一只用纸包裹着的鸡腿,对我说:“去车后边赶紧吃了,别让人看见,不好。”

原来,我家中午来了客,母亲偷偷留下了一只鸡腿。

我欢喜地跑到车后,用嘴狠撕,没几下就把鸡腿啃了个精光。吃完上车,母亲就一直看着我微笑。

其实,我已经放学了,那只鸡腿本可以留着等我回家再吃的,而母亲却一路揣到了县城里。

想来,这是我生命历程中吃过的最有爱的一只鸡腿。

——骑风游大地   

 



丫丫的面 | 四川成都

 “小姨疯了。”那个黄昏,妈妈走进家门,对我和父亲说。我从作业堆里抬起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丫丫掉进水库,找到的时候都泡肿了。我妹她受不了这刺激就……”

我一瞬间,紧张地咬破了嘴唇。丫丫是我的小表妹。

等我们一家赶到小姨家时,才发现情况比我们想象中严重得多。

小姨披头散发,光着脚在房间里到处乱跑,嘴里念叨着:“丫丫出来,再给妈妈煮碗面。”

在旁边一直掉眼泪的外婆说,丫丫出去玩之前,给小姨做了一碗面,没想到却再也没回来。小姨是被丫丫的那碗面给“迷怔”了,只要再吃一次,魂就会回来,人才会好。

可丫丫就是一个7岁的小姑娘,谁知道她做的面是什么味道啊?

两位姨妈心疼妹妹,各自做了一碗,小姨吃了一口就说不是丫丫做的,连汤带碗扫到桌子下面。大伯父不信邪,钻到厨房去煮了一碗,小姨吃了一口,“嚓”地一声,又有一个碗牺牲了。

大人们商量着把小姨送进城里的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外婆拦着死活不让,她说小姨只是一时迷了心窍,不是病。

大人们吵得不可开交,我溜进厨房,过了好一会儿,端出一碗面。

小姨一下子窜到我面前,从手里抢了面,筷子都没用,直接用手抓着往嘴里塞。那口面,小姨嚼了大概有10秒,大家屏息凝神地看着小姨,觉得有10年那么长。

就在我们以为她会摔了碗继续疯魔的时候,她伸出手,又抓了第二口,一边吃,一边流眼泪,“丫丫的面,丫丫的面……”

吃到最后,小姨坐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

一个月后,丫丫的后事处理得差不多了。小姨这才问我为什么会做“丫丫的面”。

我便一五一十地交代。我们小孩子之间,常玩一种叫“姑姑宴”的游戏。丫丫喜欢演妈妈,我就演孩子,妈妈会给孩子做饭吃——树叶是碗,树枝当筷子,红砖粉是辣椒面,灰砖是盐巴,菜青虫是大肥猪,杂草是各种菜……

虽然是玩乐,但丫丫每次都特别认真,她一边做一边念步骤:下多少面,煮几分钟,顺时针要转几圈,逆时针要几圈,先放盐还是先放醋,放1勺还是放2勺……丫丫总是絮絮叨叨说个不停。

次数多了,我也记住了她煮面的步骤。

后来,我再也没有煮过这样的面。我只记得当时,小姨把汤喝得一滴都不剩,那一定是丫丫的味道。

——叙西畔   


 ●   ●   


大年三十,一碗韭菜鸡蛋盖浇饭 | 江西南昌

我大伯家以前开小饭馆,早上卖凉拌粉、瓦罐汤,中午和晚上卖小炒。
小破门面,进进出出四五步到头,当然不指望靠它发财了。有客人来,就抡勺子炒两个菜,没客人时,就坐着嗑瓜子聊天,把饭馆当自家饭厅。
大伯早年是出了名的败家子,跳舞跳来个花容月貌的老婆,又跟别人跑了。生个儿子遗传了妈妈的脸蛋,不务正业倒是向了爹。总之,一样糟糕。

大伯没开饭馆之前,他日常的“工作”里有一项,就是找我爸要钱。他神出鬼没于我爸的单位外,看见弟弟就远远地晃过来。多年下来,他们兄弟二人已经很有默契,常常不发一语就能完成掏钱、接钱、扬长而去的全过程。

妈妈对爸爸的懦弱十分不满,所以,当我家附近那家小饭馆转让时,我妈迅速地盘下了那家店,当礼物一样敲锣打鼓地送给了我大伯。想不到,大伯后来真的能做一手好菜了,他的“从良”,看似不可思议,或许也只是需要一个契机而已。

饭店一开就是七八年。爆炒腰花、鱼香肉丝、宫保鸡丁,一路跌跌撞撞,在小小的铺头里生了根。

每年过年,我们要到大伯的店里去吃年饭。虽然妈妈毫不掩饰对这家人的不屑,但过年的时候也会给我穿身新衣裳,叫我早早地到大伯店里去和哥哥玩。

白天放炮仗,下午吃瓜子、糖果、点心。到了晚上,大人们把做生意的方桌收起来,摆上大圆桌,一桌子的菜密密麻麻排上来,炸丸子、蹄髈、红烧鱼……

小孩子们坐在桌边欢呼雀跃,大人之间的关系奇诡又尴尬。

爷爷过世后不久,因为钱的事情,爸爸和大伯在这小饭馆门前大打出手,后来彻底反目。只是因为奶奶尚在,年饭还得一起吃。别家的年夜饭是团圆,在我们家却是冷淡的例行公事。

那一年,一家人正不冷不热地吃年夜饭,忽然,一个满身寒气的男人挟着风雪撞进门来,声音洪亮地说:“老板,一个韭菜鸡蛋盖浇饭”。

我大为吃惊,年三十了,谁还跑到小饭馆吃盖浇饭啊?但大伯见怪不怪,很快炒好一份端给他。新鲜的韭菜冒着绿油油的热气,满满的鸡蛋颤巍巍地泛着金黄,一瓶二锅头“啪”地打开——这就是那个男人的年了。

七八岁的我盯着那个男人不声不响地吃完,起身告辞。他对我家的年夜饭视而不见,对贺年声音也置若罔闻。

多年以后,想起那个异乡的男人低着头大口扒饭的情景,我仍心生酸楚。尽管在同一个屋檐下,我们家这一团和气的幸福景象背后,只是勉力维持的假象罢了。

如今我也离开家,独自在外边漂泊,今年过年没有亲人陪在身边。可我却一直没有那个男人的勇气,在万家团圆的夜晚孤独地闯进一帘温暖,去目睹他人的幸福。

哪怕那幸福很可能也不是真的。

——啾  啾   


●   ●   


总是饺子 | 黑龙江

吃饺子是我从小到大,家里最隆重的仪式。

我爸把吃饺子这个仪式发挥到了淋漓尽致——不见饺子不算过节,不见饺子不算迎贵客,不见饺子就不算过生日和过各种纪念日……他可以在短期内做遍各种馅料后再自创,煮出一堆令人匪夷所思的饺子。

曾听过这么一个说法,“爱你的人,总关心你吃什么。”我深以为然,因为我爸就是这样。

每次来机场接我,见面他第一句话总是,“你要吃什么啊?做给你吃。”

我总是摆出一副好养活的样子说:“什么都好。”心里却想,“反正不管我要吃什么,你都要包饺子。”

偶然点了几次菜,不管我说吃什么,我爸都会补一句,“再包点饺子。”

然后我们爷俩就在一片祥和的气氛里讨论吃什么馅儿,延展到各种乱七八糟的话题,有时话不投机,各自生气,暂停一会儿,找话题从头来过。

从齐齐哈尔到我家所在的小城,有143公里,我爸会给家人打电话,嘱咐煮饺子,及家,热腾腾的饺子正好出了锅。

有次在家休假,我妈微信跟我说:“你明天晚上别再跟别人吃饭。”

“为啥?”

“你爸跟我说了好几遍,有一个地方羊肉串好吃,一定要带你去。”

“行,这几天都在家里吃。”

我知道我爸是特别不爱出去吃饭的人。他实在是抓不到我的人影了,就想拿羊肉串来引我见一面。

在我爸眼里,我还是一个贪吃不能自己的小孩子。

来德国之前,我假公济私,跟爸唱过一次KTV,借着酒精发酵,我唱赵薇那个卖萌的《拨浪鼓》。就着歌词,边唱边哭,直至涕泗横流。一闪一闪很多画面晃不出来,又散不尽 ,要离家的离愁却是充沛而又扎实。

小时候,每年我爸都会在我们并不同意的眼神里笨拙地给我们梳小辫子,牵着爬犁,走冰雪路,带上我们姊妹三人去买年货,买红彤彤的绸子,给我们三个买一样丑的新衣服。跟我们打扑克,赢了钱就在我们的嚎叫声中弃牌跑路……

太多情绪消化不了,我哭得不能自己,不管不顾地蹭在我爸怀里抹鼻涕。

那是我有记忆以来第一次跟我爸那么亲近。

离家前的最后一顿饭,也有饺子。每次我出远门,我爸都不像我妈那么勇敢,可以送到机场不能送为止。他更愿意接我,在第一时间看到我。

临分别,我走到了楼梯口,又跑回去,我爸还站在走廊上亦步亦趋,我上前抱住他说,“爸爸,我爱你。”

——王二美   

图 | 关斌斌


焖洋芋 | 甘肃省定西市

从我出生的那个冬月算起,这座西北县城已经记录了我二十余年的光阴。

县城中心有一块类似于方尖碑的建筑物,上面刻着几个大字“中国马铃薯之乡。”后来不知为何,在我记忆开始日渐清晰的时候,那建筑物就被拆掉了。这句话不假,家乡漫山遍野,除了黄土地就是地下的马铃薯。

我们的方言称“马铃薯”为“洋芋”。每到收获的时节,小孩们便去无人看管的地里偷挖几个,再寻个山坡,刨一个洞,垒砌土块,架上干草,开始“焖洋芋”。

焖洋芋讲究手艺,焖得好,外焦里嫩,焖得不好,就是一团黑球。

刨开土堆,三五个伙伴你争我抢,好像在争夺天下至宝,刚挖出来的洋芋太烫了,就在几个人的手上颠来倒去。垫着衣服,直到不再烫手,就掰开洋芋,香喷喷地吃起来。

有时觉得单吃没味,便去山头找几个野果,再找个树叉一躺。

一手拿着果子,一手拿着热乎乎的洋芋,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撒下来,一边一口,美妙极了。

——孟凡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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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集里的柿饼子 | 山东青岛

小时候家里条件一般,但过年父母总会做一些好吃的,母亲把萝卜和猪肉搅在一起,炸萝卜丸子,父亲上集上买一副排骨(肉很少,便宜)放在大锅里煮,但我印象最深的食物却是柿饼子。

我老家镇上每五天有一场大集,通常在腊月二十五这一天,母亲会领着我去赶集。买完了肉和菜,母亲拉着我去副食品市场,走到一家门口,柿饼就进入了我的视线。

红彤彤的柿饼子外包裹着一层类似于面粉的白粉,我看着它发呆,咽唾沫,寻思这东西应该很甜很好吃,但又想到应该挺贵,便不做声。

母亲显然察觉到了,她指着柿饼低头问我:“想不想吃?”我沉默不语,可是咽唾沫的细节又出卖了我,母亲爽快地对老板娘说:“这个柿饼怎么卖?”

从老板娘手中接过沉甸甸的柿饼子,我小心翼翼地一路捧着。回到家,我仔细地端详它,看了一会儿,才轻轻咬了一口,甜蜜溢满了口腔。

“太好吃了!”我一边感慨,一边舔着手指上沾的白粉。

以后的每一年,母亲都不忘给我买一包柿饼,好像没有柿饼,我的年就不完整似的。

多年过去,我上了大学,那次回家陪着母亲去买年货,母亲望了一眼副食品市场,抬头说:“要不买两斤柿饼子给你吃?”恍惚间,母亲的声音仿佛是从十几年前那个大集上传过来。

如今,我在部队战备值班,不能回家,不知道远方的母亲,今年有没有买两斤柿饼。

——木  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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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今年壮了糕 | 上海市青浦县

 “壮糕”又唤“重阳糕”。

“壮”是乡音里的独特称法,唯有做这糕才被称为“壮”糕。

壮糕那天早上,爷爷会背着一袋子梗米和一袋子糯米去镇上碾成粉。到了镇上,爷爷先把米搁在碾米坊,然后领着我去点心店,叫上一份大馄饨让我安份下来,自己再去杂货店买红糖或是白糖、红枣或是什锦丝。

爷爷拎着一个布袋子回来,结了帐,就带着我去取碾好的粉。把两个粉袋子的口扎在一块扛在肩上,带我回家。

“壮”糕是一定要烧硬柴,硬柴就是里木柴,只有木柴烧的火够旺、烧的时间足够长,才能把糕给蒸熟了。

当整个厨房里都蒸汽腾腾时,第一块糕就要出锅了。大人们会从锅里把像是木桶般的特制蒸屉拿出来,再倒扣到早已摆好的湿毛巾上,香气四散开来,看着那块圆盘盘、热气不断往上冒的糕,我实在是忍不住要尝一块的念头。

可我不敢动手,这第一块糕是要献给灶君的。把糕往菜盘子里一装,放到灶台当中的架子上,旁边再点上一炷香,就算把灶君给孝敬上了。之后,才开始“壮”第二块糕。

第二块糕是全家的晚饭,趁热的时候,用沾水的菜刀切成一条条的,用筷子卷起,往嘴里一送,又软又糯又香甜。

一年里,壮糕也不过十七八块,三块送给大伯家,三块给舅老爷的,再带几块去看看姑奶奶……总之,这糕在大人眼里最大的作用就是在走亲戚时拿来送礼,在乡俗里,这一点都不掉份子。

到头来,自家“壮”的糕能剩下给自己吃的,不过三四块而已。不过,如果送礼的人家也“壮”了糕,那么他们的回礼也会是自家的糕。如果没有“壮”糕的人家,只能另买礼物还礼了。故而,过完年,家里都会有十来块糕的存货。

不用担心糕太多,这些糕就算放到四月份也不会坏,平日里烧饭时往米饭上放上那么三四条切好的糕,整锅米饭都会变香;煮粥时和粥一起煮上几块,就不用再加什么下粥菜了;奢侈点,就把糕切成一条一条的,往油锅里一炸,外焦里嫩香气四溢,是最佳的点心。

而今,村子里的老居民已经不多了。虽然淘宝上也有这糕卖,却总也是提不起买的兴头来。兴许,我已经到了不爱吃糕的年龄了。

——离  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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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要吃外婆的炸鱼 | 湖北随州

离除夕还有两个礼拜,在离家乡千里之外的南方,我和女儿抵额相眠。

我春节要加班,不能回家。在夜深人静的时刻,女儿突然发声:“妈妈,我想外婆了。”

和女儿闲话家常,我湿了眼眶。

小时候很少吃肉,在老家,鱼是家家户户改善伙食的首选。我家也不例外,不管是红烧还是清蒸,我都吃的津津有味。

后来,到省城念大学,每每回家,总是被妈妈念叨:“又瘦了……”返校时,妈妈想方设法往行李箱里塞好吃的,她开始尝试着炸鱼。

新鲜的草鱼块切成小块,用大半桶油炸得热乎乎,香喷喷。橘子罐头瓶洗干沥净,小心翼翼地把金黄的鱼块夹进罐子,密封好,套上一层塑料袋,用橡皮筋扎紧,再套一层塑料袋系紧,就可以放心地放进背包里了。

往往等不及鱼出锅,我就已经守在锅边,等着尝第一块。不等装进罐子,鱼已被我吃掉了大半。罐头随着我回到学校,鱼分享给室友,哪怕一顿饭只吃一块,也很快就见了底。望着空罐子,心心念念下一次归家。

毕业之后,故乡渐渐回不去了。

恋爱,相亲,结婚,生子,我流浪在大都市。出入寸土寸金的写字楼,追赶潮流时尚,品尝高档餐厅的招牌菜,都曾让我以为幸福那么近,似乎踮脚可以摸到。

但到头来,摸到的只有天花板,工作的瓶颈,租房的压力,房价的上涨,女儿的未来,公婆的健康,一大家子的琐碎扼住了我们的咽喉。深思熟虑之后,举家搬迁来到南方群山环绕的陌生城市,开始一家三口的小日子。

空闲多了,吃饭却成了我们的家头等难题。老公不善厨艺,我也只有周末才能尝试做两三道家常菜,还要一边搜菜谱,一边放调料。刚开始新鲜,女儿也吃得很香,可是烧的菜三人吃不完,又不爱吃回炉菜。加上逛菜市场,饭后洗碗收拾的一番折腾,很快,周边的快餐和外卖就成了我们家一日三餐的选择。

生活就是要用一餐餐的烟火,一顿顿的食物来填满,热热闹闹的,家才像个家。我做母亲,是愧疚的。

和女儿聊起妈妈做的鱼,没想到女儿听了我的描述,转而大哭起来,嚷着:“我也要吃外婆的炸鱼,我现在就要吃。”

小年夜那天,妈妈打来电话,“你女儿吃了好几块炸鱼,和你小时候一样馋。”

——陈  卓   

 



吃了鸡翅膀,远走高飞 | 广东广州

小时候吃鸡,妈妈总是夹鸡翅膀给我,说可以“远走高飞。”那时小,总觉得这是句好话。

记忆里,爸妈总是在吵架、摔东西,我跟妹妹也常挨打。爸爸还去学校里闹过,为此,我见到老师和同学,总觉得自卑。记得有个很年轻的女老师跟我说:“你好好读书,以后考上大学,走得远远的!”

或许是潜意识,考大学,找工作,甚至嫁人的时候,我都跨越了大半个中国。

婆家在广东,常吃“白切鸡”。用开水把整鸡烫熟,略斩,再蘸着姜蒜豉油吃。讲究的是皮滑肉鲜、原汁原味。爸爸第一次到遥远的南方来看我未来的婆家时,就上了这道菜。

婆家卖鸡,选的是最贵的“走地鸡”,贵在一个“韧”上。可我父母都是地道的北方人,吃鸡讲究“入味、软烂”,当天,整桌席都没怎么动筷子。

我爸有糖尿病,不能空腹,婆家又准备了饺子皮,妈妈来包饺子,一顿饭折腾得鸡飞狗跳,虽然表面维持着和气,但大家心里都隐隐的有些不快。

回去后,爸爸问我:“你吃得惯吗?”我说:“开始也不行,现在逐渐察觉出其中之妙了。”再后来,妈妈说爸爸开始埋怨她——“当初她高中早恋,你非不同意。要不现在闺女也落手里了吧!”

我先生是地道的广东仔,不光长了“广东相”,还有一个“广东胃”。

我开始慢慢学着把自己习惯的炖鸡、烧鸡改成白切鸡、豉油鸡、煲鸡汤和鸡粥。每做一个新菜,我总是问他:“好吃吗?”他点点头。我得意忘形,“比你妈妈做的呢?”他答:“差远了。”

生了女儿后,南北饮食差异就更明显了。比如辅食,外婆要煮面糊,奶奶就要煮米糊。因为父母和先生的关系有些不和,再加上一些其他原因,我回了北方。临近年底,又体味了一次北方的寒冷,还有北方的饮食。

我开始挑剔这挑剔那,觉得北方的饭食不讲究了。但终究有个“北方胃”。

在北方呆了一段时间,我胖了十多斤,胃病也好了。

除夕一过,我开始想念东南的孩子和家人。要是再见到女儿,我一定不给她吃鸡翅膀。

——银  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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卤头蹄下水 | 山西省永济市虞乡镇

小时候过年,对门家总会弄一副猪的头蹄下水吃。我老到对门蹭吃的,父母觉得不好意思。

记得上初二那年腊月,父亲给肉联厂修东西,人家不给钱,给了父亲一副头蹄下水。那个猪头真大啊,大概有30斤的样子,放在家里的大桌子上,凶神恶煞一般。猪蹄也特别粗,肠子一圈圈地圈满母亲的洗衣盆。

母亲看着父亲赚回来的东西特别高兴,我和姐姐更兴奋。可是问题来了,这东西,好吃不好做。

猪头上那犄角旮旯的碎毛不好处理,肠子也要经过无数次清洗才能将里面的东西弄干净。父母看着头蹄下水愁了一天,差点要送人了,可是我和姐姐坚决要吃。

父亲没有办法,只好开始动手收拾。

先是给猪头褪毛,父亲找了一个粗铁棍,在炉子上烧红,然后在猪头上戳来戳去,滋啦滋啦的炼猪毛。烧红的铁棍蹭到哪里,哪里就会冒一股青烟,伴随着青烟就是皮毛被燎被烧的焦糊味,猪脸上被烫的青一块白一块,想着快要到口的美味,也增添了更多的干劲。

收拾好了猪头,开始洗肠子。

到村口的水渠边,肠子被一遍遍翻来翻去,我们忍住恶心,忍住异味,忍住冰冷,不断换水,添加食用碱。等各种黑色绿色的东西终于消失了,猪肠也就洗好了。

父亲用斧头把猪头劈成几大块,连着肠子和猪蹄一起扔到大锅里,再放上花椒、大茴等佐料,添水,开始煮。

两个多小时后,这才终于能吃到嘴里。煮熟的碎肉压成肉冻放凉,也是极好的美味。

后来的几年,父亲也买过几次下水。我们父子二人一起清洗,一起除毛,一起烧火,浓浓的年味氤氲其间了。

待到姐姐出嫁,爷爷奶奶过世,一副完整的头蹄下水我们都吃不了了,干脆也就不做了。一家人在一起忙前忙后,为了那一顿美食的日子,再也回不去了。

——李大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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抹布做的荞面疙瘩 | 湖北红安

我出生在湖北红安,比共和国年长五岁。儿时的美食记忆至今还记忆犹新。

早年,父亲经常在外谋生。母亲种几亩农田,独自拉扯我们兄弟姐妹六人,生活不易,可怜我的三位哥哥、姐姐都不幸夭折。

所谓美食,就是妈妈从地里劳作归来,顺路到菜园摘的几把豇豆叶子,或是芝麻叶子。她用筷子在油瓶里蘸一下,到锅里划一圈,算是放油了。用草把子烧灶,炒出来的菜,竟然奇香无比。

妈妈收工晚,做饭、吃饭都舍不得点灯。那天吃荞面疙瘩,姐姐吃了一坨,嚼了好久,嚼不动,不敢丢,也不敢跟妈妈说,怕挨打,于是就把那坨吃不动的疙瘩夹到我碗里。我吃力费劲一番,也没法下咽,只好给了妈妈。妈妈也费了好一番功夫,也舍不得丢。后来,我们才发现那是一坨抹布。

到了二十一世纪,我回乡祭祖,在堂姐家落脚,堂姐为我们做了一道鸡汤。

捉来放养的鸡子,收拾干净,装进像药罐一样的砂锅。加水,放盐,放姜,再盖上淋湿了的马粪纸,将砂锅塞进灶角里。

一边煮饭,炒菜,一边用余热煨汤。等饭菜齐备,鸡汤也好了,贵客一人一碗。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那鸡肉、那汤真是十里飘香,回味终生!

还有个细节,别的都可以吃,但两条鸡腿留下。这是习俗,也是礼性。

如今,我已是七十二岁的老翁了。一道道家乡美食,还是难忘。

——阮兆明   




一口叶儿耙,一口豆腐脑 | 四川乐山

1991年的初夏清晨,岷江河畔的市,人们忙忙碌碌,开始了一天的生活和工作。

蓉蓉带我们去吃早点,四川小吃品种丰富,薄饼、串串儿、豆腐脑,小面、酸辣粉、包子油条。这些早点小吃重庆也有,我们几个重庆崽儿并不稀罕,正在街上徘徊,卖叶儿粑的手推车从在大街小巷中转出来。

手推车上的蒸笼里热气腾腾,“这是什么?看起来漂亮,闻起来也香。”

“叶儿粑、叶儿粑。”

叶儿粑是乐山一带的特产,用糯米面包馅,外裹新鲜绿色粑叶,置旺火蒸制。其色洁似乳,味道香醇可口,不沾盘、不沾筷、不沾牙。

叶儿粑分甜咸两种,甜馅是豆沙加上核桃等果仁,大多在表面加了红糖,这样更好吃;咸的则是肉末加芽菜。叶儿粑携带方便,老少适宜,为四川传统名小吃之一,当然要数崇州的最正宗,最好吃。

我们几个重庆崽儿一人一碗豆腐脑,桌子中间摆了一大盘叶儿粑,品尝起来,咬一口油而不腻的叶儿粑,喝一口麻辣鲜香的豆腐脑,那种滋味才叫爽。

几个年轻人在乐山,边吃叶儿粑,边海阔天空地从赵紫阳在四川搞承包引发经济体制改革,;聊到“治天下,先治蜀”“天下乱、蜀先乱”的龙门阵,很有一番难以忘怀的滋味。

那时候,我们带着《奔向东方》的法制电视剧本子,来四川一带游说。摄制组行程匆匆,赶到绵竹剑南春酒厂、成都水井坊酒厂游说公关一番,一周有余,留守绵阳的小伙来了电话,说明天就会向摄制组传达长虹集团领导层对赞助《奔向东方》电视剧的研究的结果。于是,全体再返绵阳,静候集团领导接见。

隔天领导告诉我们,“法制片是好题材,但目前导向不清,导向不清呀,再看看,以后还有合作机会,保持联系保持联系……”就这样客客气气地把我们打发了。

事隔一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叫停了姓资姓社的争论,提出了坚持改革开放发展商品经济的方向,导向清晰了,可筹资拍法制片的《奔向东方》项目摄制组这条小船,却在历史的山峡中搁浅了。

距今,已过20多个春秋,法治中国依然还在建设中,早已退休的我念念不忘的还是那绵软细嫩,香甜润滑,濡糯适中的川西叶儿粑。

那时的我们,真年轻。

——梁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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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做的汤圆 | 江苏省常州市

元宵节的前一晚,爸爸开始用洋瓷盆和糯米面。

本地水田里新产的圆粒江米磨成的粉,又糯又细,粘性十足,加一小瓢水,不停地捏、揣、揉、压,直到成了不粘手不粘盆的一大团。用手指按一按,是有弹性的。

醒面的当儿,上锅炒花生,花生也是本地的小粒花生,看看火候,噼哩啪啦有点爆烈了,炒得有点焦,起锅,摊在桌子上,用酒瓶子或擀面杖在八仙桌上碾。

一般做馅儿是在晚上,我小时候家里舍不得开电火,就会点洋油灯,昏黄的灯光里我和弟弟被香味吸引到厨房。

刚开始,我们在旁边装着若无其事地转,过一会儿就用手指头捻一把桌上的花生屑,往嘴里嘬。

平时严肃不苟言笑的父亲这时也变得宽容和善起来,不过有时实在看得烦了,就用粘满花生粒的手把我们推开。

猪油是提前熬好的,白白的、厚厚的凝脂里面还有些小肉渣。

秋天收好的金桂用糖腌得正好,挑半罐,再用筷子挑上板油,搅上碾碎的花生粒,放瓷盆里拌好。

把糯米面掐成一个个小团子,包进又香、又甜、又厚味的花生馅,搓几把,滚圆的雪白的圆子就做好了,上面再筛点糯米粉,防止粘连。圆子们胖乎乎地排在筛子里,上面盖层湿纱布,保湿防开裂。

元宵节,母亲一大早起来就开始烧火。锅里的水咕嘟咕嘟冒泡了,再把一个个胖大的圆子滚到锅里。柴火煨着,汤圆一会儿沉到水底,一会儿又浮上来,在满锅的蒸汽下,轮廓柔和。

煮汤圆是有诀窍的:第一次浮上来后,要舀一瓢水迎头一浇,浮胖的大汤圆又沉到下面去,再烧沸,再泼点凉水,再浮起来,就可以盛在碗里了。

我家的圆子大,一个蓝边子碗至多盛四个,还挤挤挨挨抱在一起。小心翼翼地用筷子夹开,脂油包裹着的馅又香又烫,急性子的我们一咬下去就“啊呀”叫出声,吐舌头吹口气,再囫囵吞下。

吃到第三个时,人才斯文起来,慢慢地品尝。桂花、花生和猪油的香互相纠缠在一起,浓郁实在,陷在糯得粘牙的米粉里。

小时候,我一口气可以吃个八个,肚子撑得圆鼓鼓的,打出嗝来都是甜腻的花生味儿。

去外地上学后才知道汤圆还有鲜肉馅儿的,菜肉馅儿的。再后来,再也没有人做汤圆,只是到超市里挑上一袋花生馅、芝麻馅、南瓜馅甚至水果馅的甜汤圆。流沙的馅咬在嘴里,没有花生粗砺的质感,才更想念爸爸手工做的超大汤圆了。

人的记忆可能会模糊、黯淡,但是味蕾永远不会欺骗和背叛。

因为味蕾深处是故乡。

——徐菲菲   

 楼主| 发表于 2017-5-5 02: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再做一回又吃又拿的外孙狗 

 2017-03-13 耿永立 人间theLivings

 图 | 关斌斌


姥娘不在意我听不听她的话,也不追问我考试的分数和名次,只一味把珍藏的好吃食盛到我碗里、递到我手上。有时我拿了吃食在炕上啃,姥娘就说:“儿,躺着吃不消化,会肚子疼。” 


 


1


开了春,日头一天比一天明亮。

教室里糊在木窗棂上挡寒的粉连纸早被我们戳破,从外面射进一孔一洞的暖光。田里萎靡了一冬的麦苗被早前融化的雪水滋润着,渐渐支楞起了叶片,春风拂过,在日光下闪出一片墨玉般的光泽。就连干硬的羊粪也变得温润柔软起来,含着干草味的淡臭从羊圈飘到院里。

每年到了这个时节,姥娘就会扫净面缸,借来小石磨,开始准备做馒头大酱。

那时,馒头还不能任由着吃,大多数人家都吃“两和掺儿”(白面和玉米面混合)的卷子。用来做酱的馒头是姥娘一口一块省下来、攒在竹筐里的,怕老鼠偷吃,用布巾盖了,高高地挂地房梁上。

春日里,姥娘爬上高凳,颤颤巍巍直起腰身,伸长双臂摘下竹筐,我在下面接着。已经干裂的馒头被放进锅里蒸透,重新饱满起来。姥娘把每个馒头掰成四瓣儿,投入面缸,蒙一张塑料纸在缸口,用草绳扎紧,把热气蓬在里面。

好东西不会一口就能吃到,总是要等着。过了十多天,姥娘掀开面缸,我闻到一股浓浓的酸臭味,探头去看,只见那些馒头块浑身长满了挺吓人的绿毛,像一匹匹小动物。

姥娘挽起斜襟的蓝布衫子的长袖,把它们捡出来,用扫帚逐个扫净毛,再拿到院子里摆在石板上凉晒。又过了四、五日,馒头块儿完全风干了,变得又酥又脆,一脚踏上去就能使它们粉碎。

馒头块被浸入早已熬好的半盆花椒水里,姥娘用铁勺打着旋儿搅拌,待到馒头和水混成了浆糊,就可以开始磨酱了。右手握紧小石磨的木柄,一遭遭地拐磨,左手执勺,盛起浆糊灌进磨眼,大酱便在两个小石盘的缝隙里流淌出来,金灿灿地集在盆里。最终,大酱被装入一只双耳瓷坛,放在了窗台上。


2


多少年后,我在一个夜晚突然想到:如果后来的际遇配合,我小学的那一班学生里一定会产出几位艺术家,因为我们的课堂就是一座艺术殿堂。

教室的窗棂是村里的木匠手工制作,随随便便砍削而成,没用刨子刨光,带着原生的疤瘤、粗糙的木刺。窗外有一株合欢树,校长用他黑瘦细长的手指去量,有三扎半粗,枝上开满合欢花,如无数粉红色的小伞,秋天花朵纷份飘落,铺满了窗前那一小片土地。

田老师是全校唯一的音乐老师,他教我们唱黄梅调《夫妻双双把家还》,“你耕田来我织布,你挑水来我浇园”,至今我仍唱得来。田老师扬起四方脸,鼻孔使劲向上翻,鼻翼扇动着。

马老师攒了好几个月的工资,买了一台录音机,有时会拿到教室做教具。他把一张磁带卡进带仓,摁下播放键,迟志强便在里面凄凄惨惨地唱起了《铁窗泪》。

还有一位张老师,是个年轻姑娘,她喜欢教我们唱罗大佑的《童年》,那是极美妙、极新鲜的曲调。

我和我的同学们在这样的艺术氛围里熏陶了五年,如果不是后来大部分都辍了学,说不定现在还能有人成个明星大腕一类。

临近“六·一”儿童节,镇上组织各村学校联欢,我们选送的节目是我的独唱《冬天里的一把火》,是费翔在春晚唱火的一首歌。那时候,费翔热情的歌声席卷全国,连男人都被他那双梦幻的蓝眼睛迷倒了。

为了这场演出,娘拆掉了爹的一条不太旧的旧裤子,给我改做了一条新裤子。演出前的几天,我一闲下来就唱那首歌,听得姥娘都会唱了。

一天下午放了学,我在路上挣着脖子边走边唱,班里的赵大头跟在我身后怪腔怪调地模仿。见我不理睬,他又很大声地唱起一支村人自编的童谣,村中人凡是残的傻的笨的,都被编入谣里,我的姥爷和舅舅都在里面占了一句词。

大头一唱,就有另几个伙伴跟着起哄,我愤而转身,与他对峙。他长得大头大耳、身子粗壮,高年级的同学见了都犯怵,我也只能怒目而视了。

可小伙伴们都希望好戏往激烈里演,带头的旺泽捡来一块土坷垃,按照惯例在我和大头之间的地上找了一条分界线,他拍拍手喊道:“谁过这条线谁是公鸡,不敢过的是草鸡(母鸡)!”

大头立刻跨过那条决定性别的界线冲撞过来。我挥动胳膊抵挡,却被他箍住肩膀,控制了我的双臂,紧接着用腿一别我的下盘,三两下就把我撂倒了。这还不肯罢休,又在我耳根处给了一记重拳。

我拍掉身上的泥土,走进姥娘家的院子,伤处还在火辣辣地疼。战败的痛苦比疼痛更叫人难受,我一看到姥娘就忍不住湿红了眼睛。她不问我原由,只是不声不响地给我擦去眼泪,转身回屋拿出半块馒头,馒头上涂了一层过年时熬制的猪大油,又到窗前掀开双耳朵瓷坛,抹上一层大酱。

我其实并不觉得饿,但那猪油和大酱的香气直灌进口鼻,立刻使我满口生津,三口两口就吞下了肚子,接着又去唱我的歌了。

夏日,屋里院里四处都伏着、飞着恼人的苍蝇。吃了两口,我自己去坛里取酱,竟看见里面有几个白色的小虫在蠕动,我向姥娘喊道:“姥娘,酱里生蛆啦!”

姥娘拿根筷子走过来,把蛆虫一个个挑出去,说:“井里的蛤蟆,酱里的蛆儿。都少不了的。”

 

3


爹极少打我,但他周身散发着一种强大的气场,隔着很远就能感到威压,身处其中,不必打骂,我会自守规矩。可一到姥娘家,我总会变得肆无忌惮,一切都由着自己的性子来。

姥娘不在意我听不听她的话,也不追问我考试的分数和名次,只一味娇惯我,把珍藏的好吃食盛到我碗里、递到我手上。有时我拿了吃食在炕上啃,碎屑都洒在被褥上,姥娘就说:“儿,躺着吃不消化,会肚子疼。”我不听她的。

我担忧自己眉角上的那颗痣,常常拿着镜子端详,吃饭的时候也不时往镜子里瞄。姥娘就说:“儿,吃东西时不能照镜子,会把小馋鬼儿勾出来。”我驳斥她:“世界上没有鬼,你是老迷信。”

可我还是喜欢往姥娘家跑。

每到我要回家的时候,姥娘或灌一瓶大酱、或兜一碗水饺,让我捎给爹娘。我不肯拿,她就说:“外孙是姥娘家的狗,吃不了拿着走。”


●   ●   

乡村的学校,每天的课程分为三晌:早晨、中午、下午,早晨六点半就点起煤油灯开始晨读,迟到者往往会受到残酷的对待:柳条做的教鞭,狠劲往屁股上、手心里抽,一鞭一道血红印子,皮肉很快就肿胀起来。

女生的待遇好些,一般是罚站,也有用书本在头脸上扇几下的时候。有位男老师,拧了迟到女生的耳朵,被女孩的爹闯进课堂指着鼻子骂。从此,女生受到的惩罚就更轻了。

老师们都有手表,卡着点上课。晚上睡觉前,我总会告诉姥娘:“明天一定早叫我,可不能迟到。”姥娘家没表,她凭着天色估摸时间,竟然很准时,我很少受那鞭打之苦。

仅有的几次失灵都发生在冬天。

冬天的早晨六点和五点没有多少分别,窗外都是黑乎乎的一片。姥娘唤我,我不耐烦嫌她吵,翻个身又把脑袋缩进热被窝,回回得唤上三五遍我才恨恨地起身。姥娘从炕席和褥子间抽出暖着的厚棉裤,帮我穿好。炉台上烘了一晚的馒头已经焦黄酥香,姥娘用布巾包了放进我的书包。

我摸着黑跑到学校,不消说迟到要遭大罪,太提前了也会在上了锁的教室外受寒冻之苦;放学回家后我就要埋怨姥娘,嫌她估摸不准时间。

多年以后,我才想到:睡着是不能估摸时间的,不知道姥娘每个夜晚何时就把自己唤醒,等待她以为的六点钟。

 

4


姥爷和舅舅都不会赚钱,甚至不认得钱,田地里的精细活也不上手,姥娘家的日子一步一难。播种时得求人家把耧,浇地时得请别家的后生摆弄机器,压场、打麦得借人牛马。都凭着姥娘四处张罗。

姥娘矮瘦,穿着肥大的衫子和扎脚裤,身子单薄得像一片玉米叶子。她迈着小脚匆匆走出院门,去告求人家的帮忙,虽然步子迈得紧,却也还是走不快。

为了维持生活,姥娘卖过瓜子。姨夫从外地捎来葵花籽,姥爷用大铁锅炒熟了卖,赚些零花钱。那个时期,我早晨去学校时口袋里总是鼓鼓的,是姥娘头天晚上装好的瓜子。

时间不长,这小生意就做不下去了。

姥娘的斤称实诚,秤杆子高高地翘着还要再添上一把,仔细用旧报纸包好,递到人家手里。虽然村人都愿意来姥娘这里买瓜子,可那时大家手里都缺活便钱,常有人赊账,小本生意欠账一多,也就撑不住了。

有几个半大孩子,摸准了窍门,专等姥娘不在家时才来买瓜子,因为姥爷虽认得称,却认不清钱的面额大小,舅舅干脆连钱和花花绿绿的硬纸都分不清。

尽管姥娘出门前反复叮嘱两人不许卖瓜子,可他们都架不住人家的缠磨,每每会“卖”出一些。姥爷在家时还好,至少不会“卖”得太多,也能收回点本钱;舅舅自己在家时就等于白送了。


有一回,刚过完年,姥娘带我走亲戚回来,见那簸箩里盛着的瓜子凹下去一个大坑——早晨还是满满的。她呆住,脸上变了色。舅舅从门外走进来,手里攥着几张彩色的硬纸片,递到姥娘面前。

那“钱”大概是从年画上剪下来的,剪成了纸币的形状。姥娘没去接,眼睛里满是无助的神色,慢慢地迈步走进里屋,躺到炕上去了。

过了一会儿,屋里传出哭声,一开始是低低的呜咽,后来渐渐变成了拖腔的长哭,声音单调、苦涩,过了很久才停住。

 

5


姥娘对我纵容矫惯,有多嘴的婆子看不下去了,说:“外孙是喂不熟的狗,你多疼他都没用,长大了还是跟他那姓的人亲。”

姥娘说:“我儿懂事哩,几岁的时候就知道疼我。见我家用地排车去拉煤,我儿说‘姥娘,我长大了用大汽车给你拉煤来’。”

我长大成人了,姥娘还常向人絮叨这句话,可是直到她去世我也没想起去给她送车煤。

去城里读中学以后,我就很少见到姥娘了。假期回去看她,她仍然拿出吃食,让我吃,让我带着。可我已经对她那些吃食不感兴趣,带在包里都嫌麻烦了,急得她“唉唉”地连声叹气。

舅舅不到三十岁就死了。出殡前,姥娘哭道:“我的命咋这么薄呢?连一个憨儿都担不住。”

姥娘七十六岁那年,头发还挺黑,只杂了不多的几缕白发,可是牙齿全掉光了。姥娘说:“老天爷谁也不偏向,让你掉了牙,就不让你白发头了。”

姥娘的身子骨也还硬朗,一直在那所旧宅院里独自生活,自己照顾自已。我以为她还能活好多年,可就在那年冬天,姥娘去世了。

那天晚上下着雪,两位邻居老太太来串门,和她聊天到很晚。姥娘忽然觉得身上发冷,不住地颤抖,想是受了风寒,发起烧来了。我爹是村里的赤脚医生,两个同伴就提议去叫我爹娘,姥娘说:“这大晚上的,怕是都睡下了。也就是个头疼感冒,不碍事,说不定睡一觉就好啦。”

第二天清晨,邻居去叫门,却没人应声。喊了人来破门进去,见姥娘只穿着薄衣,蜷缩在冰冷的地上,嘴唇被冻得青紫,已经奄奄一息。或许是她夜里从炕上掉了下来,或许是她下来方便晕倒在地,再也没能爬上炕。

我爹赶来,给她打了退烧针,可是已经没用了。挺到下午,姥娘永远地闭上了眼睛。姥娘下葬时,积雪仍未融化,我跪伏在坟前的雪地里,长声哀号。

编辑:罗诗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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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源济 于 2017-5-5 02:24 PM 编辑

好豆腐骗不了人 | 人间有味 

 2017-03-27 曲木么阿佳 人间theLivings

图 | 陈逸飞 ·人间特约插画师 

一斤黄豆我家做三斤豆腐,他家能做四斤有余,这也导致了他家的豆腐切开就散,必须拿碗盛,而爸爸做的豆腐用手托着就可以拿回家。“好豆腐熊(骗)不了人。”爸爸说。


 

豆腐有“都富”的谐音。所以老家过年的时候,家家必吃。

我不喜豆腐,但爸爸亲手制作的豆腐我喜欢。这豆腐里有秘方,有意味悠长的回忆。


1


1992年的秋天,庄稼收完,赶马车已经揽不到生意了。我们一家五口的生计维持得很艰难,爸爸忍痛卖掉了跟随他十年之久的一对骡子。

骡子不肯离开,躺在地上打滚。都说动物没有眼泪,可爸爸上前摸着它们的鬃毛说了几句话,骡子站起来抖了抖身上的尘土,就流下来两行泪,两步一回头地望着爸爸。

爸爸忍着泪挥挥手,“快走吧。”它们就结伴走了,哀伤的嘶鸣在胡同里回响。那天爸爸没吃午饭,伏在炕前恸哭起来,他一次次捶着炕席哭喊:“我的骡子啊。” 

卖骡子得来1500块钱,隔天,爸爸就花了700多块从县城买回一个磨浆机,又找了隔壁的木匠给他打了一副做豆腐的箱子还有一个豆腐梆子。

都说人生有三苦,打铁、撑船、磨豆腐。可爸爸偏偏就选了做豆腐这一行,后来,妈妈每天下午的时光也一起,都沉在了簸箕里。低头一下午,再抬起头时,只有眼花、脖酸、胳膊麻。

16斤黄豆簸出些碎豆荚,再把石子跟干瘪不能发泡的豆子捡拾出来,剩余的就是做豆腐的原料。

豆子洗净了就在大铝盆里泡着,原先干黄的豆子在水里像绽开的花,用极缓慢的速度变得形态饱满,颜色滋润。每当放学后,我总喜欢在锅台边抓一把泡好的黄豆,把它滑溜溜的内种皮剥开。

妈妈就拿锅铲敲我的手,“看你那双脏手。”

 

2


做豆腐的辛苦在于熬夜,凌晨两点,爸妈就起床在厢房里磨豆浆了。

轰隆隆的机器声伴着我们兄妹三人的梦,我经常梦见在昏暗的舞场看人家翩翩起舞,睁眼时,窗窝里的灯泡亮着,只是比平时更加昏暗。因为机器功率太大,等声停了,灯便恢复常态。

黄橙橙的胖豆子伴着水,被妈妈舀进机器里,一阵吵杂的声响后,出浆口均匀地流出的淡白色的生豆浆。爸爸用铁皮水桶盛住它们,快满上来的时候赶紧换另一个桶,两个铁皮桶周而复始的盛满又倒出……

生豆浆被倒进挂在铁钩上的布袋里,布袋悬在铁锅上方,滤过豆渣,淡白色的汁液流进锅中,生涩的豆腥味儿就弥漫在没有天花板的厢房。

豆浆磨完,得烧火煮,煮豆浆很容易糊锅,所以等锅开后,爸妈还得忙不迭地把一桶桶煮熟的豆浆舀出来,倒进灰黄的粗瓷大缸里点卤。

爸爸把一碗卤水分三次倒进缸里,豆浆很快便开始结成絮状,再成花团,最后变成豆腐脑。豆腐脑飘在水里形态像极了猪脑,口感极嫩。

妈妈把锅洗净,上面架起豆腐箱子,垫上屉布,一舀一舀把豆腐脑舀进去。锅里渐渐像下雨般响起来,啪啦啪啦直响。屉布收紧,合上,合箱大的一块木板嵌在上面。爸爸再转过身,咬紧牙关抱起一块四五十斤的石头压在木板上,淡黄色的水从屉布里源源不断地挤出来,锅里的滴水声也越发密集。

抬起手腕的表看好时间,再回炕上睡上片刻。妈妈把磨浆机跟大缸清洗干净,拖地擦灰,将厢房恢复到凌晨两点前的样子,再去准备一家人的早饭。

木板一点点下沉,水流变成了水滴,最后零星几滴,嘀嗒嘀嗒在厢房里独自响,时间便到了。爸爸醒来下床,搬下石头,掀开木板,揭开屉布,从角落切下一小块豆腐,嘴里一抿,看他表情我就知道这道豆腐的好与坏。

后来,爸爸能靠水滴声判断豆腐做成没有,连豆腐的老嫩程度都不再用尝的了。

 

3


吃过早饭,爸爸用锅里压出来的豆腐水洗头烫脚,换上衬衫毛衣再套上麻灰色的西服外套。接过妈妈捆绑好的豆腐,推着自行车就上街了。

“梆梆梆”,豆腐梆子略带木质的沉闷,因为空心又带着清脆,在一条条胡同中响起。

“换豆腐唻,换豆腐唻。”听到梆子声,妇女们放下手里活,舀一瓢干净的黄豆,站在门口等。

当年农村买豆腐要么花钱,五毛钱一斤;要么拿黄豆换,一斤黄豆换一斤半豆腐。因为家家都种豆,所以大家也乐意用以物易物的方式买豆腐。

清晨出门,爸爸的车梁上挂着一个空袋子,一杆秤。回家时袋子是满的,豆腐箱子是空的。

凡是第一次换豆腐的,爸爸都会从屉布的角落切一块热气腾腾的豆腐给人家尝尝,或者递给人家怀里的孩子。

当年村里有两家人做豆腐,我家住村西北,他家住东南。爸爸沿西北角开卖,通常刚过了村中,豆腐就卖光了,折身回家。偶然几次多了几斤豆腐卖到村南去,那家便没了生意。

我家的豆腐有股Q弹的韧劲儿,村南的豆腐下锅就烂成渣。爸爸不做豆腐以后才知道,同样卖豆腐,为什么我家糊口艰难,而别人却可以养家。

村南的豆腐卤水是一滴一滴滴进去的,豆浆点成一缸均匀一致的胶体溶液,压豆腐的时候,屉布边上的豆腐先成型,屉布里的水裹在其中出不来。我家一斤黄豆做三斤豆腐,他家能做四斤有余,这也导致了他家的豆腐切开就散,必须拿碗盛,而爸爸做的豆腐用手托着就可以拿回家。

“好豆腐熊(骗)不了人。”爸爸说。

 

4


爸爸做豆腐那年,邻居们常在大清早抱着盘子赶来,不出门便卖出半箱是常事。

“妮儿,让你爸先给我割两斤豆腐,晌午我来取,豆子我都称好了。”我欢快地接过她们递来的黄豆,干净无杂质。

有一天清晨,豆腐尚未出锅,我拎起豆腐梆子敲了起来。爸爸呵斥我,他还没训完,真的就有脚快的邻居抱着盘子来了。于是训斥就更凶了:“豆腐梆子能随便敲么?你看看,都把人熊(骗)来了。”

自此,豆腐梆子在我心里跟警报器一样,就算后来爸爸不做豆腐了,我也没有坐在自家院子尽性地敲过一回。


    

每天做豆腐都会剩下很多豆渣,爸爸就多养了一头猪,几个月后,他发现养猪比做豆腐挣钱,就多建了一个猪圈,每个猪圈里养两头猪。

“做豆腐本来是为了养家,后来只图多点豆渣喂猪。”妈妈说。

1993年秋天的一个上午,爸爸卖完了当天所有的豆腐,下午无事可做,就去海里挖了半篓子蛤蜊。妈妈过了称,有12斤,“明儿是上庄集,我拿去卖了吧。”

第二天晌午,妈妈开心地回家,蛤蜊卖了12块钱,而她跟爸爸卖豆腐一个晌午也不挣到10块。由此,爸爸发现了新的谋生路,于是每天凌晨做豆腐,上午卖豆腐,下午赶海,陀螺似的一刻不停。

1994年一开春,爸爸花了30块钱找人焊了一个拉蛤蜊的耙子,开始了他长达11年的“赶海人”生涯。我家的豆腐梆子,从此就再也没响起过。

有个大妈在村南的校门口开了个商店,每次我去店里买东西她都问:“你爸今天豆腐做得多不多?能卖到村南么?”后来爸爸不做豆腐了,她见我还问:“你爸以后真不做豆腐了?”

我说只有逢年做一道自家吃,她遗憾地摇头,“哎,你家豆腐真好吃。”

大妈常趁无人之际猫下腰,悄声问我:“你家豆腐里到底放了啥?咋那么有韧劲儿?”我学着电视里特务接头时的样子,四下张望然后把手放在嘴边。她以为我要捅破秘密,赶紧把腰猫得更低,把耳朵凑近我的手边。

“没别的,只有豆子。”我轻声说完撒腿就跑,她在后面骂:“小逼姑娘一肚子鬼心眼子。”

 

5


我家的豆腐确实有秘方,秘方就是一把麦子,是我爷爷教的。

爷爷是一个打过三大战役与朝鲜战争的老人,他没得到一世勋章,却在战壕里学来了天南海北的秘笈。

爸爸刚做豆腐的时候,爷爷每天凌晨就踏着一路月光,迈过村里的小河,从村南走到我家来指点爸爸。他让妈妈每次在泡豆子的时候,抓一把麦子一起泡,一起磨。出锅的豆腐有了小麦的筋道,自然不容易散。

有时候我醒来,听到他在厢房里一阵紧一阵地咳嗽。等我起床,他又踩着晨光回家,带着爸爸给他盛上的温热豆浆。

已经有十个春节,爸爸不再做豆腐了。因为养育儿女的繁重不允许他在靠近年关挣钱的紧要关头,还拿出一天的悠闲做一道豆腐。

后来,每每提起做豆腐的那一年半,爸妈总要轻叹一口气:“辛苦又不挣钱。”我倒是怀念那时候每天早上能喝到一碗城里人才喝得起的白糖豆浆。

只是如今,我已经很少吃豆腐了,因为市面上卖的豆腐,缺了一把麦子,少了些许筋道,还不知多加了些什么。

编辑:罗诗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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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5 02: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源济 于 2017-5-5 02:24 PM 编辑

流连在苍蝇馆里的资深胖子 

 2017-04-14 索文 人间theLivings

图 | 关斌斌


那口汤,连肉带汁地舀上一勺,浇到面上,低调、暗沉的牛肉,配上浓青鲜黄的辣椒炒蛋,一碗面的精气神就提起来了。

 


1


每天清晨起床的第一个感觉,就是饿。人到中年,玩心渐减,口腹之欲变得尤为重要。于是,一顿高质量的早餐,成为我起床的动力。

长沙人的早餐,无外乎粉和面。油条、包子也吃,但也是搭配着粉面一起。多数时间,驱车到单位,先去旁边的早餐点买一个烧卖,刚出炉热腾腾的,筋道的面皮裹着嵌了细碎油渣、香菇、拌了酱油的软糯米,一口咬下,满嘴香。

我边走边吃,走得散漫,吃得用心,冬日的寒风吹得一地枯黄,清晨萧索的街道上走着一个心无旁鹜、细细咀嚼、表情愉悦的胖子。走到路口,一个大烧卖正好吃完,右转,踅进路旁的粉店,“辣椒炒蛋加牛肉面,免味、宽汤。”

作为一个资深胖子,第一应当习惯的就是旁人的目光,将鄙夷当艳羡,不吃饱绝不放筷子。

这是我惯常的点法,从前点过煎蛋,吃过后,发现这家的厨子不会煎蛋,可是早餐怎么可以不吃蛋,从此就叫辣椒炒蛋,再加一份牛肉。说起来,牛肉才是正牌子的码子,可事实上,并不是看重那几片牛肉,而是看重那口汤,连肉带汁地舀上一勺,浇到面上,低调、暗沉的牛肉配上浓青鲜黄的辣椒炒蛋,一碗面的精气神就提起来了。

店里的牛肉是放着八角、桂皮、草果、干椒熬煮的,厨师闲时总说:“一锅牛肉汤,晚上小火煨着,早上起锅,肉烂汤稠,一口鲜香。”

所以,早餐这两个步骤缺一不可,一个烧卖作前餐,打开味蕾;一碗双码宽汤的面填饱肚子。免味(不放味精),是免得味精味冲淡牛肉汤的鲜,宽汤(多放一勺汤),是因为双码不过桥(过桥:码子另外拿小碟盛,作菜吃),终究有些咸。

偶尔胃口不好时,我会请店员“轻挑”(面少下点),她略显诧异地看看我,打量,然后自作主张地以为我讲客气,面端上来,仍是从前的份量。

若是哪天想吃粉,码子就得换,我一般点“小鲜肉”粉,是这个店的特色,葱姜配肉片,大火急炒氽水出锅,姜放得多,去腥提鲜,同样免味,倒不必宽汤了。

从粉店出来,再凛冽的寒风也吹不散我的满足感和饱胀感。这时候,路口对面的书报亭差不多开了,买一份报,慢慢走去办公室,冲一杯红茶,细细啜饮。早餐就如幼时晨起又回笼的一觉中的碎梦,美好恬淡,当茶香冲淡味蕾,一天的工作便开始了。

 

2


中午时分,厌烦了单位食堂的一尘不变,我会邀几位朋友出去吃。温爹是我常邀的一位。还有一位巍别,时常被女友牵绊,应约少一些。

温爹只比我年长几岁,叫他“温爹”只是戏称。温爹少白头,四十出头已是一头白发,脾气和他的名字一样温驯,说起话来也是温吞水,再急,也不能乱了节奏,总是要娓娓道来。于是,他的反应比常人也要慢一些,我讲一个笑话,他总接不住笑点,事后很久才恍然大悟。

有一次,我们一起去吃兰州拉面,一人一碗加肉加蛋,温爹胃口不好,吃一半放了筷子。我劝他:“多吃点,别浪费啊,这面新鲜,现拉的。”

温爹连连点头,“是啊,我看着他拉的,你多吃点啊。”他很认真地说。

我也放了筷子。

我们多是去苍蝇馆子,所谓的小店,自然有小店的出彩之处。当然,省钱也是一个原因。我们向来都遵循着谁邀谁买单的原则,接到电话时总要反问,“你请客吗?我一分钱都不会带的啦。”

一次,巍别邀约吃饭,我正好外出办事,他和温爹二人去了。约摸过了半小时,巍别打电话来,期期艾艾地问:“回来没?来救个急吧。”

“怎么了?”

“我们俩都没带钱。”巍别说。

“等等啊,就回来,等我两个小时。”我大笑。


●   ●   

我们在单位旁边寻了家蒸菜馆做常驻。

店是我的浏阳老乡开的,两口子,三十多岁的年纪。店不大,几十平米,有二楼,请着一个帮厨,两个跑堂兼外送,天气好的时候,客人来了,先在店外安排,人行道上树荫下,沿着盲道错落地排开一溜小桌,客人们选好菜,端过来,送上钵子饭就可以开吃,偶尔加个炒菜或者汤,报上菜名,老板娘冲着里屋喊一声,一会儿,跑堂的就能端出来。

这家店卖的,其实并不是正宗的浏阳蒸菜,终是做了改良,蒸锅里不单有蒸菜,还有许多炒菜,大锅炒出来,分小碗盛好,放在锅里热着。青椒炒油渣最入味,青椒、蒜片、豆豉锅底炒熟,加入油渣大火翻炒几下便出锅,又香又脆。不过这道菜也不是每日都有,按老板娘的话说:“又不是每天都煎猪油。我们炒小菜用猪油,炒荤菜用鱼油咧。”

没有油渣吃的时候,青椒炒小河鱼也不错,小鱼小虾先下油锅炸,起锅后沥干,其余与炒油渣的步骤一般,也是香脆爽口。

哪天这两样都没有,吃的兴致就下了一半,多半点几个蒸菜,再点一两个炒菜,三人围坐吃开。巍别最瘦,最能吃,什么菜都能吃下四碗钵子饭;剑爹最弱,常常吃得一碗就放了碗,筷子仍擎在手里,挑菜吃;我随行就市,看菜色,菜好多添饭,菜若一般,吃得七、八分饱,也就够了。

△那口汤,连肉带汁地舀上一勺,浇到面上,一碗面的精气神就提起来了。 作者供图

小店里来人形形色色,附近有所中学,学生们来吃饭,多是凑份子,吃过饭,为头的收钱买单,若是请女生,男朋友多出一份钱,倘若女同学无人认领,就由男同学们分摊,有几分绅士派头。也有近旁小区的保安来吃,一个人来,嫌钵子饭不过瘾,拿海碗盛,一荤一素两个蒸菜,扒得下两海碗饭。

还有小区的住户,一个中年男人,秃了顶,左边的头发往右抹,将将盖住头,也不知做什么工作的,大约每天都能睡到自然醒,穿着睡衣出了门,来到小店,倨一张小桌,点几个菜,拿一瓶小酒,慢慢吃,他一坐下,那张桌子便不用翻台,总要吃一个钟头以上,一面吃着菜,嘬着酒,一面看着手机,时不时摇一摇手机,一回打他身边过,瞟了一眼,手机上是一个彩票APP,摇一摇选号,选中的,截图存下,吃完饭到实体店去买。

还有一位女居士,理的寸头,穿袍子,身形略壮,常常来吃。她点青椒炒蛋,剁椒芽白,进得店来,自己到厨下刷锅子,务必不沾荤腥,吃饭也是海量,不吃钵子饭,拿个海碗自己去盛,盛一堆碗米饭回来,就着菜,三两下就扒光了,又起身去盛过。

老板娘的声音利又尖,精瘦,头发扎起,戴着袖套,身上背着个小包收钱。老板高大,戴着眼镜,守着蒸箱,若是厨师忙不过来,也能下厨炒几个菜,他还兼着接电话的工作,蒸箱旁的小桌上,放着纸笔和一台老人手机,手机铃声糙又响,整个小店都听得见。老板接起电话,声音同样又糙又响,讲起来整个小店也听得见。而且还爱复单。

“五盒饭一个蒸茄子,那怎么下饭呢?不要这么省吧老板。”

“三个人点了十几个菜了,够了吧。”他笑呵呵地说,“赢钱归赢钱,莫浪费吧老板。”

“三个人点了十几个菜了,够了吧。”他笑呵呵地说,“赢钱归赢钱,莫浪费吧老板。”

“点单就点单,聊什么天,这么忙?”老板娘听见了总要骂他,“你怕是厨房里起火了还要先点根烟吧。”

老板就讪讪地笑,几句说完,放了电话,又忙起来。

过了小年,我仍在上班,某天想吃蒸菜了,约着温爹、巍别二人同去,走到店前,小店却已经打了烊,卷闸门紧闭。

年关将至,他们回乡过年去了吧。

 

3


去年的这个时候,我顶爱去红花坡(长沙的一处地名)的巷子里混,那里是一片新旧交杂的居民区,有许多苍蝇馆子,又在回家的途中。老婆加班的日子,我就钻进巷子,一家接一家店地吃过来。

吃来吃去,选定了一家常驻,巷子口的一家东北饺子馆,饺子馆不大,堪堪摆下四张桌子,却硬是匀出一张桌子当工作台,老板加员工四人,穿着白色工作服,现包饺子与馄饨,做酱菜、拌凉菜、下饺子的工作归老板,内里一个小工作间,玻璃窗隔着,里外通透,制作过程外面都看得见。

那里的饺子吃着放心,凉菜清爽,客人也多,常常需要搭桌子,客人再多些,就只有等。

有一回经过红花坡,照例停车,想去吃碗饺子,远远地看到一人站在饺子店侧旁,寒风里抽着烟,低着头,又不时抬眼轻乜,打量着过往路人,像是在等人。

大约天冷,那天,饺子馆的生意特别好,桌前围满了人,还有端着碗坐在店内空处吃的。

巷子口不远处有个彩票点,“去买注彩票,再回来,总能吃上了吧。”我想。回身往巷子口走,听到“诶”的一声,转头看去,正是那寒风中抽烟的汉子,他望着我这边,小眼睛眯着几乎看不见,我眼带疑惑,他咳了一声,慌乱地转过头去。

买完彩票再蹩回饺子馆,人客更多了,老板都变通了,原本包饺子的工作台腾了出来,让给客人坐,店里坐得满满当当。

只得返身,正打算去前面吃碗筒子骨米粉。斜下里传来一个声音,“满哥吃饭不?”转身一看,仍是那个汉子,声音沙哑,说着话,眼睛却望着我的后头,矮瘦的身形,显得底气不足。

“你问我?”我说。

“是啊,”他的声音大了些,眼神终于聚焦到我的脸上,挤出一丝冻僵的笑,“我店里有饭吃,湖藕筒子骨(大骨)汤中午就炖在锅上,快餐小炒都有,油也放得心,超市买的花生油。”


●   ●   

他的店子不当街,临街的弄堂进去十来米,一栋单元楼的一楼,客厅改饭堂,整饬得简单干净,摆着三张小桌,我走进去,只看见两位客人。客人们吃的快餐,一碟荤、一碟素再加一碗汤,汤碗不大,湖藕筒子骨盛得堆起,炒菜菜色也还精致。

“快餐现炒,十块钱吃饱。汤要五块一碗,货真料足,我赚个成本钱。”进到自己的地盘,汉子话倒是多了些。

“先来碗汤。”我坐下了。

汉子进了厨房,很快端出一碗堆起了尖的湖藕筒子骨汤,湖藕炖烂了,粉粉糯糯,骨汤里洒了葱花,烫出一股鲜香。

“要不要加点胡椒祛寒气咯?”汉子殷勤问道。

我点了点头,他转身进了厨房,拿出一个胡椒磨子,在我的汤碗上转了两圈,转下几星胡椒粉。

一口汤下肚,暖意就上了身。

我点了一个特色炒牛肉,一份油麦菜。汉子应了,起身去厨房,又回转身,兜里掏烟开了根给我,期期艾艾地跟我确认,“老板是做小炒吧?这个做快餐我会亏本的。”他有些不好意思。

“是小炒啊。”

“好的好的。”

炒菜端出来,份量明显不同了,牛肉是大蒜辣椒炒的,红椒青蒜,放了料酒,急炒出锅,临出锅还撒了些芝麻,香得诡异,吃上一块,嫩嫩软软的,挺入味。配上一碟青翠的油麦菜,光是看看,就食欲大开。

汉子给我盛上饭,“你慢吃,你是新客,我煎个蛋送你。”汉子转身又进了厨房。一会儿,将煎蛋端来,却不急着走,点上一根烟,在我桌前坐下,“煎蛋我有诀窍,蛋白和蛋黄熟的温度不一样,我沥出蛋黄和蛋白,蛋黄先下锅,搅碎了煎,熟了再放蛋白,点几粒葱花,硬是香些。”他得意地说,“我堂客最喜欢吃了。”

“那不就是葱煎蛋吗?”我笑他。

“那不一样呢,”他愣了愣,许是欲要辩解又觉词穷,半天才指着煎蛋说,“你吃吃看,我还放了芝麻呢,硬是香些。”

那一顿吃得很舒服,一结账,四十二元。他要给我抹零头,我没让。

“已经送了菜了,生意归生意。”我说。

“你客气,下次又来。”汉子笑着。

我说:“好。”

 

4


汉子不知姓名,从此我叫他芝麻哥。

去得多了才知道,芝麻哥家的店主要做早餐,小店曲径通幽,做的都是街坊邻舍的生意。人混熟了,才发现芝麻哥是个话篓子,顶爱聊天。

“我家的早餐汤口好,鸡架子熬的,配肉丝码子,要吃炒码现炒,又比外面便宜,来吃的人多,一早上卖得一百多碗去。”芝麻哥骄傲地说,又热情地邀我,“哪天早上来吃吃啊?”

“你证照全无,税费都不用交得,卖便宜点也是应该。”我笑着怼他。

他不接话,半晌才幽幽说,“以前只晓得玩,转眼三十多岁了,才晓得赚钱不易。”

从冬天到夏天,在芝麻哥店里吃过许多次饭,只见过一回他太太,女人显他年轻,有几分风韵,穿着一件蓝色衬衫,头发扎起,很精干的样子,是个的士司机。

“我堂客比我发狠,不是要带崽,副班她都不会请,一个人跑,”芝麻哥说起老婆满是赞叹,“以前我不懂事,屋里她一个人赚钱,后来有了小孩,责任上了肩,才晓得发狠。都说男的比女的懂事晚些,果然咧。”

“我以前打打零工还被嫌弃咧,嫌弃我就不做,混也是过,真正到要做了,才发现除了搞吃,什么都不会。”芝麻哥羞赧地笑,掩饰一般深吸了口烟,吐出浓浓烟气,“所以我中餐、晚餐都做,也是向她看齐,一个家两人扛,多赚一点是一点。”

“你堂客标标致致,又赚得,怎么会看上你的咯?”有熟客笑他,“闭起眼睛找的你吧?”

“莫开玩笑,我年轻时候帅咧,你看,”他指着自己的脸,小眼睛瞪得溜圆,“俗话说,眯眯眼招人爱,眯眯眼会谈爱。”

“我们是早恋,高中就谈起,她追的我咧,”芝麻哥眯着眼睛忆当年,“那时候她是体育生,我是文化生,文化生有点看不起体育生,她要跟我谈朋友,我一开始不肯,后来她喊她哥哥来打我,我才答应的。”

“一转眼跟了我这么多年,吃了好多苦。”芝麻哥轻轻地叹气。

“你走了狗屎运,一世笑不醒。”我笑他,假假地嗔道,“再去打碗汤来,聊起来就不做事了!”

“好咧,老板!”芝麻哥笑着应道,起身进了厨房。


●   ●   

芝麻哥的店,我断断续续地光顾了大半年,后来太太调了岗,作息规律了,每天做晚餐,我也就少在外边吃了。年末的一天,太太单位关账加班,我再次到红花坡打尖。

路边的饺子馆仍开着,生意却较从前清淡了,有空位置,我没有进去,扭头拐进小巷,去寻芝麻哥的店,许久没出来吃,倒是有点想他的芝麻煎蛋了。

进了单元楼,店门却关着,敲了敲,一个老太太来应的门,“你找哪个?”老人一脸的戒备。

“这里不是做快餐了吗?”我堆起笑脸,问道。

“早不做了,”老人摇了摇头,恨恨地说,“赁了我的房子做餐馆,扰民不?事先又不讲,邻居好大的意见。”

“别人都是给我面子,才让他做,加点租金都不肯,那还做什么,”老人骂骂咧咧,“我信菩萨呢,改了我的油烟管道,只扣了他两百块钱押金,你去打听打听……”

我走出单元楼了,才听见身后“砰”地关了门。

我又回到了路沿上,快过年了,街上有些空,我点了根烟,去年芝麻哥就是站在这里揽客,低眉躁眼地叼着烟,一次又一次地鼓起勇气,招呼着路人。

他或许换了个地方继续做他的苍蝇馆子吧,只是不知道如今,他揽客的胆子是不是大一忽然想起,芝麻哥引以为傲的早餐,我还没有吃过呢。

编辑:罗诗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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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5 02: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源济 于 2017-5-5 02:24 PM 编辑

有些东西当时错过,想吃却不再有了 | 人间有味 

 2017-04-27 洛先生 人间theLivings

图 | 陈艺飞


头细腰粗的茅针好吃,拔出来,用指甲划开一道口子,揪出里面的嫩白,一根、两根、五六根进了嘴,就可以嚼了。甜津津的,带着泥土的清香,仿佛吃进了一整个春天。



人间有味 | 连载05



1


在我的记忆中,父亲就打过我两次。一次是我5岁的时候,怎么都学不会写“2”;另一次,是因为我大胆烧了一锅鸡蛋汤。

我学着奶奶的样子,起锅,倒油,然而灶膛里的火竟然在我千辛万苦点燃后,又灭了。当然,我是不可能放弃的。“嘭”地一声,灶膛里的草,在我无数次扇动破蒲扇后,又着了。我非常兴奋,直接上锅,等把水倒进锅里,却突然发现,整个灶膛后面,连着鸡窝都着了……

我跪在三棱柱铁器的一条棱上,面前是堂屋的条柜,上面的香炉、烛台摆放得整齐、肃穆。我低着头,脖子上挂着我的小黄书包,包里放了一块板砖。

“抬起头来。”父亲温和地说,母亲心疼地说:“厨房总是要再建的,她也是好心,到底还知道去田里叫我们,也不呆啊。”

“你闭嘴!谁求情,就跟她一起跪着。”

那时候家里还没有钟,我也不知道跪了多久。就听到奶奶在屋后头,扯着嗓子哭:“我的小乖乖啊!奶奶没有法啊!你嗲嗲(爷爷)走得早啊,把他养大了,现在呆狠啊!只有他说的了……”

这时候,父亲走近我,问我要不要尿尿。我把包一扔,想站起来却站不稳了。他给我揉揉,又叫我去劝奶奶。

等我走出屋子,奶奶就跟磁带卡带了一样,不哭反倒笑了。那一年,我6岁。

 

2


童年于我,是纯野生的。

卷着大棉裤腿儿,搭拉着脚上的千层底,我和小伙伴们逃了学,在略显潮湿的草地上寻茅针。

拔茅针是一件有趣的事。清明前的茅针嫩,过了清明,茅针就开了花,嚼都嚼不动了。公墓里的茅针最多,一大片空地,尽是草,鲜有羊和牛,在那转上一圈,能在绿地里踩出一道白来。

我们蹲在地上,手不停地跟着眼睛走,头细腰粗的茅针好吃,拔出来,用指甲划开一道口子,揪出里面的嫩白,一根、两根、五六根进了嘴,就可以嚼了。甜津津的,带着泥土的清香,仿佛吃进了一整个春天。

逃学拔茅针是常有的事,以我为首的“逃学党”,经常在上学路上的那条小沟子里蛰伏一下午。

“老四家的毛丫头!你又逃学,拔了这么多茅针,给我吃,我就不告诉你爸爸。给不给?”无儿无女的矮个子二大大(伯父)扛着锄头路过时,总要停下来问我。

“不给!你是馋猫子,跟细儿子(小孩子)讨吃的。哼!”我都不看他。

“那我就只能去告诉你爸爸了,等今天开社员大会的时候,我就跟你爸爸说,叫他别管我们了,自个丫头都管不好。”二大大继续唬我。

“我不怕你,我就告诉他,你又逼我们叫你爸爸了!”

二大大听了这话,便不再说什么,悻悻地走了。


●    ●    

二大大最终还是“告状”了,只是他换了一个对象——我奶奶。

说是告状,还不如说是诉苦。那些年,他想要个孩子都快想疯了,时常见他拿一两块快化掉的糖,哄着村里不知事的孩子,让人叫他“爸爸”。

第一个拒绝他的人是我,为此,我爸爸相当自豪,恨不得全村的人都知道,他有个女儿在别人的“威逼利诱”下,无动于衷,只叫他一个人“爸爸”。

那天,奶奶当着二大大的面,打了我的屁股。等他一走,转身就去给我煎鸡蛋了。

母鸡是奶奶养的,鸡窝连着灶膛后面的草垛子。老母鸡伏在软绵绵的干草上,一会儿就“咯咯哒”地走出来,留下一个凹洞和一颗有温度的蛋。

奶奶趁热拿蛋,起锅、倒油。她的油是菜籽油,盛在一个大桶里,又倒进大碗,放在锅台上。用的时候舀点,弄到了手上,她就搓搓,顺手擦在头上。

“乖,你闻个香?”

我踮起脚来,闻闻她黑白分明的油发,看着锅里黄黄的鸡蛋,咽着口水说:“顶香了!”

奶奶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碗,说:“这煎鸡蛋呀,要好吃,还得放一点脂油才行。”说完她撒点盐,就把煎蛋盛出来端给我。

这样看来,逃学拔茅针还是有好处的。

 

3


茅针嚼着嚼着,就快到清明了。奶奶总说:“田螺过了清明就长子,长了子再吃就有些不忍了。”于是赶在清明之前,奶奶和妈妈穿着雨靴,及时地把田螺从小河里摸上来。

田螺摸上来不能吃,得养。拿一个大盘,放上水,倒点菜籽油,养两天。两天后捞起来,用老虎钳剪去尾巴,最好剪去一圈半,多了或者少了,都不利于吮吸。剪好,再洗,洗到水净为止,接着晾干。

妈妈喜欢做炒田螺。灶膛起火,猛柴烧,冷锅下油,冒泡下葱,葱黄下螺。爆炒,倒酒,那香味“蹭”地占据了厨房,溢满整个屋子。

“好了,头席子(小圆片一样的)都掉出来了,可以加盐、味精和辣椒了。一起放进去吧,加点水,别烧干了。”奶奶坐在灶膛后面指挥。

等呀等,锅里的汤汁终于沸腾了。端上桌,我直接上手,先对着田螺屁股吸一口,咸鲜、微辣;再吸头,螺肉就像茅针一样,在舌头上短暂地停留,然后乖乖的进了肚。

美味的炒田螺,奶奶不吃,只偶尔尝两口汤。她叮嘱我们,“把壳子留给我。”等田螺壳子晒干了,奶奶就用锤子锤碎,喂鸡,鸡再生蛋给我们吃。如此循环。

田螺,奶奶有自己的做法。

煮好的田螺捞起,晾凉,拿出针,挑螺肉。爸爸爱吃田螺肉炒韭菜,奶奶屋子周围,一圈墙脚,长满了嫩韭,茅屋顶流下的雨水浇灌了它们。

奶奶做菜很少放糖,但炒这道菜,定是要放一点的,提鲜。田螺肉在油锅里和葱姜丝一起发出香味时,再加一点油,才下韭菜。这样炒出来的韭菜绿得发亮,饭都禁不住要多吃一碗。

奶奶的牙不好,能吃的是田螺肉韭菜羹。先将螺肉爆炒,再加煮田螺的原汤,用一点凉开水泡开淀粉,待锅里沸腾了,就倒进去,不停地搂。等再沸了,撒韭菜末儿。

家里用的淀粉其实是蚕豆粉,是奶奶用蚕豆去隔壁村的豆粉堂换回来的。多少豆子换多少粉,刚拿回来的时候,粉还是湿的。奶奶就拿个筛子,上面摊开几张纸,把粉摊在上面。时不时飞来小麻雀,一掠而过,她就老远地跑过来,叫一声“哟嚯!”麻雀飞了,她笑笑,“好东西就是香啊,连天上飞的都下来捞点。”

一般晒个两三天,粉就干了。奶奶把它们仔细收起来,放进橱柜里。

 

4


过冬、春节、清明要烧纸,也要炒粉。

敬奉先人,怎么就弄个粉呢?奶奶说:“原来哪有肉啊,没有白肉,就用粉代替。你看这凉粉,一块一块的,可不就像白肉么?”

抓几把粉末放在碗里,用水搂开,等锅里的水沸了,就把碗里的粉水倒进锅,用长筷子顺着一个方向搅拌。水再沸了舀出来,放进盆里晾凉,等凉透了,就变成了大块、白色、接近透明的粉。

盆子是圆的,粉块也是圆的,切一半炒着吃,大家都爱。因为炒粉的时候,奶奶会放她自制的豆瓣酱。

六月天,精选黄豆,泡一晚上。第二天清早,炊烟婀娜地在“喔喔喔……”的鸡叫声里上升。

煮豆子,到没有牙齿的奶奶也可以吃的时候,就是煮透了。奶奶拿来面粉,倒进锅里拌起来,直到锅里形成一块块的豆饼。豆饼被放在一个大的竹簸箕里,上面捂厚厚的一层瓜叶子。六月,捂两三天,就全霉了。这时候,奶奶会叫我去闻一闻,够不够霉。

酱缸早已擦得干干净净的,白开水倒进去,加盐,晾凉了,放一个鸡蛋进去,蛋浮起来,水就够咸了。她把豆饼倒进去,拌开,放在六月的太阳底下晒,晒几天酱就红了。眼瞅着酱汤越晒越浓稠,奶奶会在酱缸上罩一层网布,防苍蝇。

记忆开始的时候,我还搬不动那酱缸,圆圆的缸很沉。每次我走近酱缸,奶奶就会说:“你离它远一点吧,别再跟4岁那年一样,一屁股坐进了酱缸里。”

“四小倒好,他丫头坐进了我的酱缸,他还站在那鼓掌……”说到这儿,她就沉默了。接着开始呜咽,最后就变成嚎哭,“四小,多好的我的儿呀!他怎么就抛下了我!”

四小是我爸,他在奶奶70岁那年的初夏,一觉之后再也没有醒来。连一句告别的话也没有。

 

5


奶奶的眼睛大概就是从那时候开始不行的。

我们屋前有一条泥泞的路,自东向西,穿过农庄线。她无数次地站在屋前,看东头来了一个骑着自行车,穿着白衬衫的年轻人,就迎上去问:“是不是我四小回来了?”最后再落寞地低头,呜咽着进屋哀嚎。

她哭的时候,我就帮她洗衣服。她看看我,慢慢的就不哭了。等我洗完衣服,她让我跟她一起搬酱缸,尤其是遇到下雨天,即使用厚厚的油纸蒙上,酱缸放在外面,奶奶还是不放心。

她不放心的,还有我。我读小学的时候,只要下雨,她就会弄一块破油纸蒙在头上,站在路口等我。

我帮奶奶做事,她总会给我一些好吃的。那些好吃的藏在她的枕头边,靠着墙的地方。有时候是糖,有时是一个苹果。等我可以一个人搬动整缸酱的时候,奶奶的头发也白了。她也不给我什么吃的了,只是逢人便夸我懂事。


●    ●    

夏夜,酱缸总要搬进屋,因为经常有人半夜来偷她的酱,还会偷酱瓜。奶奶常把嫩脆的香瓜,洗好晾干,浸入酱里。过个一星期,再捞起来吃,那叫一个爽脆,特别下饭。

有一年,黄壮壮的酱瓜和豆瓣酱一起被偷了,第二天早晨起来,奶奶破口大骂。有人路过说:“大妈嘴别毒了,四小都被你咒死了。”她听了,就把说这话的人带着一起骂。

“我知道酱是被谁偷了。”她对我说。

“那你下年别做了。等我以后上班了有了钱,我给你买各种各样的酱豆子吃。”我说。

她勉强地笑,“也不晓得我还等不等得到这一天呢。”

她确实没有等到这一天。我出去念高中的时候,她每年都要生一场小病。那时候,逢我放月假回来,她就偷偷摸摸地拉我进她的屋里,从枕头边掏出一个坏了一半的苹果或者桃子给我。

我舍不得吃,把坏的切了,把好的挖给她吃。她就一遍一遍地念叨:“等我将来老了,归天了,你不管在哪,都要回来啊。”

“哎呀,这还早呢,你瞎说啥。”我总是背过脸去打断她的话。

“就是不知道你什么时候能嫁个人,我要是能看到了,死了也好跟你爸爸交代。”

2010年冬天,我念大四,谈了一个对象,是从小到大的同学。腊月二十六,我带了肉,把男生领回家给她看。

她看了一眼说:“看着勤快的。”肉熬了汤,她给我端来一碗,“我终于可以跟你爸爸交代了。”

除夕那夜,她从下床解手,突然中风倒地。

等新年的曙光叫醒我们时,她已经眉上下霜,冻成了冰。


 ●    ●    

后记

那些年,我特别爱吃她做的酱,可就是她生命最后的那几个夏天,我发现她的视力大大退步了。她做的菜里经常有白头发,她吃饭的桌子上经常有蚂蚁爬,以及她放在外面的酱,竟然生了蛆,在黏糊的酱里爬来爬去。

我很讶异地告诉她,“酱生蛆了。”

她却很平静地说:“不要紧,这几个晚上不盖盖子,让它们自己爬出去就好了。”

“太恶心了,我以后都不要吃这个酱了。”我说。

她笑着回答:“这有什么要紧,以前哪一年不是这样啊。”

不晓得她是不是在跟我开玩笑,反正我再也吃不下酱瓜和酱豆了。不吃就不吃,等再想吃的时候就不会有了。

真的不会再有了。

编辑:罗诗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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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5 02: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和丈夫一同离去的焖子鸭 | 人间有味 

 2017-05-05 月月 人间theLivings

 图 | VCG


普通的食材,需要爱调味才鲜美。老公不在了,熟悉的味道也一同被深埋,异乡的深夜里,我涕泗横流。


人间有味 | 连载06


 

1


1968年2月,我出生在粤北山区的一个小山村,家里兄弟姐妹共七人。

那时候是集体所有制,家里九口人只有父母是劳动力,而母亲因为生育过多又没休养好,身体很差,常常生病,所以我们家年年超支。每到公家分粮油的时候,我们就常常被人谩骂,说是帮我家养人。

那时候还不许随意种养,美其名曰是“割资本主义的尾巴。”我家养了一只老母猪和一只母鹅,母鹅很乖,每天早上打开笼子就自己去河里找吃的,傍晚也知道自己回家,还时不时下个大鹅蛋,是我们全家的美味佳肴。可是有一天,母鹅被偷了,父亲连夜打着电筒去找,看到一路的血迹延续到村里一个人家,回到家中只能连连叹气。

那时候只允许种规定的自留地,根本不够一大家子吃,母亲就偷偷地在很偏远的地方种了一垄辣椒。她总是偷空挑粪挑水辛勤浇灌,眼看长出小辣椒了,却被队干部拔掉了。

那时候,常规水稻产量低,我家劳力少人口多,米根本不够吃,每顿饭都要掺着红薯丝一起煮。

过去,粤北山区的春天还很冷,从正月到五月就是一段漫长的青黄不接的日子。母亲总在冬天种些大芥菜做成梅菜干,晒些萝卜干,再做些豆瓣酱让我们度过整个春天。

豆瓣酱我比较喜欢,而梅菜干、萝卜干和红薯丝饭曾经在很长一段时间令我一想起就厌恶。而今天,这些都成了纯天然的绿色食品。

 

2


1989年春,经人介绍我认识了丈夫,他家比我家更偏远。那里人少山多,砍柴割草特别容易,他第一次来见我时,就拉了一手扶拖拉机的柴来,这让饱受砍柴劳苦的母亲分外欢喜。

1990年正月,我们结婚了,丈夫家不富裕,但足够温饱,老公善烹饪,我常常能吃上美食。

我最喜欢吃野生香菇炖土鸡、豆豉蒜头焖子鸭、扣肉和客家酿豆腐。

老公的焖子鸭做得特别好。1992年的9月18日是当地的墟日(乡村赶集的日子),家里用焖子鸭当加菜,那晚我吃得特别香,一口气吃了四碗饭还舍不得放碗。

饭后我悄悄对丈夫说:“太好吃了,其实我还想再吃,但怕你爸妈笑话我才不敢吃了。”

他憨憨地笑:“真傻,想吃就吃呗!”

就在那天半夜时分,我临盆了,第二天一早女儿出生。说来也奇怪,女儿从小不喜欢吃鱼,不喜欢吃猪肉,却特别惦记她爸焖的鸭子。


●    ●    

自从女儿出生后,我就落下了腰疼的毛病,到处访医问药也治不好,后来姐姐访到一个老中医,他说我是产后病,嘱咐一百天内不可以干重活。

所以,我带着女儿包揽了洗衣做饭等家务,唯独不敢挑水。可偏偏我家住在山顶上,每天早上都要从山脚挑够一家人和牲畜一天的用水,少说也要四、五挑。婆婆为人十分好强,在村里是数一数二的能干利索,最看不得我这样懦弱无能,更认为我是诈病的,于是天天唠叨谩骂,我从不顶嘴。

虽然心里很反感她,但她病了我总是尽心照顾。

有一次,她晚上突然肚子疼,我和堂婶连夜用板车把她拉到六、七里外的镇卫生院,一夜沒睡,她当时很感动,但几天后又恢复从前的样子,如此反复,无论我对她多好都暖不了她的心,家里的婆媳关系一度紧张。

我丈夫老实懦弱,虽然知道母亲不对,却又敢怒不敢言。所以女儿断奶后,我就萌生了出外打工的念头。

2003年1月7号那天早上下着大雨,我拥别丈夫孩子,踏上了开往佛山的大巴,开始了我的打工之旅。

当时,老公并不支持我出去的,他一再劝阻:“别去了,好吗?我真不想你离开我。”但我却去意已决,“你都看到我在家的日子有多难熬了,再说,在家也的确挣不到钱,过几年孩子们读书要用钱咋办?”

丈夫无言以对,那天他躲进洗手间,出来时眼睛都红肿了。当时我们是在县城亲戚家里,也许是因为眼晴红肿,他不敢送我去车站,就在亲戚家门口与我挥别了。

 

3


我进了一家电风扇厂,被安排进铸铝车间,负责做鸿运扇的转子,按件计工。工作倒不算辛苦,但很伤手,常常一天下来十个指头都被磨破了。

虽然每月不加班工资只有八百元左右,加班多时也就一千二、三。但介绍我进厂的表妹把我的情况报告给家里后,家人都觉得意外,十年来受尽婆婆歧视打压的我,也因此重拾了自信。每个月领了工资,我只留200元散用,其余的钱都寄回家里。从那时起,两个孩子读书和家里的生产投资,基本上都是用我的工资。

由于工作场所挨近铸铝的锅炉,整个车间的黑尘都非常严重,即使带口罩,每天洗澡时鼻腔里的黑尘怎么挖都有。饭堂的石凳子石桌子常常布满大鞋印,因为太脏了根本不能坐,多数人都是打了饭回到宿舍吃,有少数人就蹲在饭堂的凳子上吃。

厂里会补助一部分伙食费。每天的早餐几乎都是白粥、粽子、酥皮包、蛋糕;午餐、晚餐多半是青菜加一只半咸鸭蛋或者青菜加几块肥瘦猪肉。

后来,好多人都吃厌了,早餐经常剩下许多没人吃,有时候下午会送到我们车间免费分给大家。有一次,一个男子打饭时看见又是咸蛋,当场就发了飚,把咸蛋狠狠地砸在打饭的窗口,“操你妈的,天天都是咸蛋咸蛋!”

一个星期滚一次紫菜蛋花汤或者玉米瘦肉汤,去迟了就沒有了。青菜大概是没洗的,菜叶上布满了黄色的虫卵,有时候饭吃了一半,还会突然翻出一颗老鼠屎,或是一条筷子头般粗的猪崽虫。

几个月后,老公也进来当装卸工,他吃不下这里的饭,很快就瘦成皮包骨头。有时我下班早,就到外面的小摊买一份菜给他,晚上也给他买一份宵夜,尽管这样,他还是一个月不到就病倒了,只好又回去家里。

我在那里足足熬了两年多,每当放假的前夜,我总是兴奋得整夜不能入眠。一上了长途客车,我就打电话告诉老公,他就在家里杀鸡宰鸭,然后早早地骑摩托到镇上来接我。

回一趟家不容易,那时从佛山回家乡的车很少,我甚至不知道准确的发车时刻。我总是从雅瑶租摩的到客车必经之路,然后茫然地干等,经常只等到邻县的车,然后再转车回到本县城,又从县城转车到镇上。

回家转车这一路,至少要花上七、八个小时。

 

4


在家的日子,老公总变着花样给我做好吃的,他是个木讷的人,从来不会说甜言蜜语,只是恨不得把所有好吃的东西都装进我的胃里。

单单是焖子鸭就能做出很多花样:有时配冬瓜,有时配葫芦,有时配芋头,有时配笋干……无论配什么,他都要加豆豉、蒜头、红辣椒、南乳、生抽等调料。吃起来又香又辣,回味无穷。

家里放养的土鸡最适宜做白切鸡、盐焗鸡,炖出的汤汁也十分鲜美。老公把鸡腿夹到我碗里,对孩子们说:“这次鸡腿给你妈吃了,她在外边很苦哩。”  

有一次回家,女儿笑眯眯地从冰箱里拿出一个皱巴巴的沙梨给我,“我爸专门留给你的,是自家的树结的。”原来,果园里那棵多年都不结果的老梨树那年突然结了六只拳头大的梨,刚好家里每人一只。老公特意捡了最大的那个留给我,却沒有用保鲜袋包好,时间长了,就风干成了这个样子。

我噙着泪吃完那个梨,真的很甜。

两年后,工厂改革,食堂承包了出去,伙食倒是改善了,伙食费却高了。另外有白切鸡、扣肉等好菜卖,但以我们的工资基本上吃不起的,只有在很馋的时候才会买点吃。


●    ●    

后来,我托人在番禺找到了育儿嫂的工作。2005年清明后我来到番禺,带一个七个月大的男孩,宝宝还有一个上小学的哥哥,一家四口人再加上我,奶奶时不时也过来吃饭。宝宝的爸妈是做生意的,平时的后勤也全托付给我,我除了照顾宝宝,还要洗衣做饭搞卫生。宝宝生病打点滴,也是我一个人带着去看医生。

在我的训练下,宝宝活泼可爱、能说会道,九个月就会自己大小便,一岁半学会自己吃饭。宝妈和奶奶年年给我买衣服提工资,每次出去吃饭、饮茶都带上我,还教我做粤菜、煲老火靓汤。我在这家做了三年多,脸色变得红润水嫩,人也胖了起来。

只是自从当了育儿嫂,每年只是农忙和过年时有几天假,夫妻聚少离多,我们都很难过。

老公在家大搞种养,期望闯出一条致富路,不再让我外出打工。但一直事与愿违,每每收获后一算,没什么盈利。

2008年9月9日,劳累过度的老公在睡梦中瘁死,送去医院时已回天无力。

当时我已完式了月嫂培训,正在番禺大岗带一个刚满月的女婴,干了才半个月,全家人都很喜欢我,对我非常好,总是把各种好吃的菜摆在我面前,让我多吃点,水果也让我随便取食。

那天早上七点钟,我打了两次电话回家都没人接听,以为丈夫已经去干活了,不久小姑打电话来,让我速速回去,说:“大嫂,我哥出了点事,你赶紧回来一下。”我虽然预感不妙,安慰自己:“也许是骑摩托摔伤了,正在医院抢救吧。”

一路上,我不停地祈祷:“求观音菩萨保佑我丈夫度过难关,我愿减寿二十年换他多活十年。菩萨保佑,菩萨保佑,菩萨保佑……”

 

5


按村中风俗,英年早逝,“出去了”就不许再进村。

老公的遗体摆在村野外的一间废旧小屋的地上,等我赶回去,天已经黑了,昏暗的灯光加上我的婆娑泪眼,我根本看不清他的样子。我听到有好些男人和女人说话,灯光昏暗,但我红肿的双眼却看不清他们。

我扑在他身上摸他的头发和脸,大声地哭喊:“怎么变成这样子的啊?你怎么不等我回来了?怎么不等我?”家人却很快把我拖开背走了,他们不许我再见他,我就这样和老公永别了。

我两天两夜沒吃沒喝,也睡不着,整个人都落了形。那段日子我足足瘦了二十斤。

这些年老公在家虽然挣不到多少钱,却是我的避风港,有他在,家就像一个码头,总是等着漂泊的我归航,无论在外边多苦多累,都能在这里得到休整。

老公去世后,一切都变了,婆家人疑心我必定会改嫁,对我极尽排斥。

在我还在回家的路上的时候,他的姐妹们已经翻箱倒柜搜走了老公的存款,我与老公一起开荒种下的树也卖了,钱她们拿去不给我支配。还发信息给我的女儿,让她把她自己打工的工资也寄给她保管。

两个孩子本来就不大懂事,在姑婆们的教导下,对我渐渐疏离,把我孤立起来。

我越来越惧怕回家。

2014年3月的一天,一年没回家的我,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家。第二天,公公说:“还有两只放养的老鸭,杀一只炖了,味道鲜甜哩,外边吃不到呢。”

婆婆马上说:“鸭子留着生蛋了。”

公公又说:“楼上还有只腊猪脚,拿半只煲青菜心也不错。”

婆婆说:“要留着待客呢。”

我说:“妈,今年我就不寄钱给你们过年了。”婆婆听了,赶紧把猪脚煲了,鸭子也炖了。但我却没了食欲,我第一次感觉到,自己最爱的炖鸭子竟然味同嚼蜡。

普通的食材,需要爱调味才鲜美。老公不在了,熟悉的味道也一同被深埋,异乡的深夜里,我涕泗横流。

编辑:罗诗如


“人间有味”系列长期征稿。欢迎大家写下你与某种食物相关的故事,在文末留言,或投稿至 thelivings@163.com,一经刊用,将提供千字800的稿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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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12 05: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忘了你的前女友,但记得那碗炒面 | 人间有味 

 2017-05-12 索文 人间theLivings

 图 | 关斌斌


夹一筷子送进嘴里,肉片嫩又香,芹菜脆且甜,丝丝辛辣刺激着味蕾,拿勺子舀上一勺,连汤带肉拌在饭里,扒一口,又扒一口,越吃越辣,吸着气,冒着汗,罢不了口。


人间有味 | 连载07


左伢的卤鸡腿


左伢是食堂大师傅的孩子,比我大几月,三十多年前,他随母亲来浏阳小住,和我玩了一个暑假。

他长得什么样,我已经记大不清了,依稀记得他瘦瘦的,鼻子上总挂着两条清鼻涕。有时候鼻涕滴下,拉得老长,他头朝后仰,深吸一口,又吸回鼻腔里去。

左师傅家,在食堂后门旁的一间平房里,门前一个小煤炉,灶门关着。那是左师傅夜里烧水用的,左伢母子来了,偶尔也用来炒菜。

机关几进几出,好多栋房子,左伢只在这个院子里玩,他父亲交待的,要左伢莫给他惹祸。我看见他时,他坐在家门口的水泥沟边玩,身后一片桔子树,他躲在树荫里。

我凑过去,“你干什么呀?”

他转过头,望着我笑,“烧鼻涕虫咧。”

他的手里抓着一把盐,另一只手拈一小撮,手指轻轻磨挲,细小的盐粒纷纷而下,撒在鼻涕虫身上,鼻涕虫如遭电击,颤抖、翻滚,一会儿,就化作一摊水。

我低头看了一会,觉得无趣。

“打板儿不?”我小心地问。

“来。”他一翻身站了起来。

我家住在院子西头,第二天,左伢吃过早饭就来找我了,我正趴在桌前写头一天的日记,左伢在桌边盯着,左看右看,桌上饭罩下罩着母亲上班前煮好的面条,干拌的,并不想吃。左伢揭开罩子看,“面稠了。”他说。

“炒一下好吃些。”他又说。

左伢开门走了出去,一会儿,又回来了,“用这个炒。”他手掌摊开,掌心里卧着个鸡蛋,左伢母亲带了只母鸡过来,绳拴着,养在家门口了。

他自来熟地进了厨房,拔掉灶门,放上锅,锅热了,才想起问我油在哪。

我俩在厨房一通翻找,找到了陶罐盛的猪油及一干佐料。

左伢舀了一勺猪油,又倒回去一些,浅浅地在锅里浇了一圈,油热了,将鸡蛋敲进去,炒勺稍稍拌炒,将面条倒入,搅散了,不停翻炒,香气逐渐在厨房弥散,我的口水溢了出来。

左伢个子和我一般高,踮着脚,炒得满头大汗。

临起锅时,放一撮碎干椒,翻炒两下,盛碗。

左伢找了个小碗,给自己盛了小半碗,“我早上吃过了,吃一点就好了。”他说。

面很香,我吃得干干净净。


●    ●    

和我在一起,左伢可以出院子。往前一个院子,是孩子们玩耍的大本营,水泥坪里经常堆着一些木头,尖尖的沙堆被雨打湿又被日头晒干,院子的东角上有一个防空洞,北面种着一排柚子树,中间间隔种着两棵香樟,红墙的两层小楼躲在树荫底下,是机关人员办公的一处地方。

孩子们就在院中玩耍,爬上木堆,在沙堆里挖洞,分成两派玩打仗游戏,下雨的日子,大部队转到走廊里,在檐下嘻闹,吵得办公的人出来赶。

左伢很快融入了集体,没几日就当起了孩子王,他力气很大,单手就能把高出一个头的孩子撂倒;又很会爬树,三两下就能爬到柚子树的顶上;各种游戏,他都上手极快,板儿总是他赢的多,玩“江山江切”(一种类似于三子棋的游戏,用小刀在泥地上划出格子,甩刀插格子,插中刀立住,算占一格,占的格子多的人获胜。)几无敌手。我们很快有了一个小团队,左伢对团队的核心成员还有一项福利——偷菜吃。

左师傅有食堂后门的钥匙,放在家里五屉柜里,左伢知道地方,中午两三点的时候,食堂空无一人,正是潜入的好时机。左伢偷了钥匙,打开后门,三五个孩子一拥而入,在蒸屉里头找菜吃,蒸屉早已断了火,小陶钵一钵钵地装着中午卖剩下的菜,大家一人掏一碗出来吃,肉菜很少,最好的时候,我偷到过一钵火焙鱼,不敢独享,几人分吃了。多是南瓜、酸菜或者甜菜梗,在那个鸡蛋都不能常常吃上的年月,有油有盐的菜对于我们来说,都是好东西。有时候,一个菜咸了,吃完了,得到厨房的水龙头下灌几口凉水。

菜不敢偷太多,容易露馅,剩菜少,每人吃一钵,剩菜多,每人就吃两钵,吃完洗碗,放好,厨房里干干净净,好像没有人进来过一样。

现今想来,在当时,我们是把偷菜当事业在做啊。


●    ●    

我们偷菜的事终被发现了,那天晚上,左师傅在家里打左伢,左伢杀猪似地叫,嚎得整个院子都听得见。

父亲和几个邻居赶过去了,我跟在父亲后头。

待我挤进人群里,左师傅已经被人拦腰抱住了,左伢缩在墙角抽泣,眼神有我从不曾见过的茫然和怯弱,脸上赫然印着个鞋印子。左师傅下了狠手了。

“多大的事,你会把他打死咧。”旁人啧啧地叹。

“细时偷针,大了偷金。”左师傅恨恨说,“一回我就要教他懂,屋里胀不饱,你要偷?”

“我也吃了。”我胀着脸说,声如针尖。

屋内一片寂静。

“我来赔单位上吧。”父亲打破了沉默,面无表情。

“我也要出一半的。”左师傅说。

两人一番推让。

那天回到家,父亲并没有打我,母亲要打,被他拦住了。他跟我说了好久道理,我只听明白了一句,“你这样做,丢我们张家的脸面。”父亲说这话时,神色黯然,好像他赖以为傲的东西,果然被我丢了。

碗里有一只大鸡腿,暗沉的肉色,还带着小半碗汤汁,浓香扑面。 (网络图)

左伢的脸肿了半个月,肿消了,他也要回家了。在那段时间里,他和我格外亲些,父亲和左伢父亲并不禁我们一起玩耍,我们常常出了院子,走一段下坡,去河岸上。左伢做了一个沉网,放上些米饭,放一块石头,沉入水里,捕些小鱼小虾,回来喂鸡。若是鱼个头大些,我们烧红了锅子,干煸了,嘻嘻哈哈地撕着吃,鱼肉香甜,几口就吃完了。

暑假快结束的一天晚上,正是晚饭时间,我家的门被敲开了。左伢端着个碗站在门外,“我家杀了鸡,送一碗给格胖吃。”左伢说。

母亲让他进来,他端着碗,小心翼翼地放在饭桌上,碗里有一只鸡腿,一个大鸡翅,卤好了,暗沉的肉色,还带着小半碗汤汁,浓香扑面。左伢母亲把那只母鸡杀了。

“好吃咧,你吃咯。”左伢吞着口水,推了一把我,笑着,一仰头,将挂下的鼻涕吸回鼻腔。

“好咧,你吃不?”我问。

“家里还有,我回去了。”左伢转身就走,出了门,消失在夜色里。

那年月,卤鸡是难得的吃食。鸡肉入了味,父母尽着我吃,我抓着鸡腿啃得半天,小心翼翼中带着不舍,骨缝里的一丝丝肉都剔干净了,中间添了几轮饭,卤汁倒出,拌在饭上,大口地扒。

还碗回去时,左伢迎的我,左伢和母亲已经吃完了,左师傅就着卤鸡喝酒,桌前一堆鸡骨。

“好吃吧。”左伢笑眯眯地。

我点点头。

“来枨冲(浏阳的一个乡)啊,我让我妈做给你吃啊。”左伢认真地说。

“好啊。”我拼命地点头。

第二天,左伢随母亲回去了。不久,左师傅也离职了。

这一家人,我此后再没有见过。

 

花皮的小炒肉


花皮第一次邀我们去他家做客,做了五六个菜,其中一道小炒肉味道极香,至今难忘。

那是二十多年前,除了陈胖,我们都是半大小子,因一起习武而结识、要好。彼时花皮初中未毕业,我上高中,小齐和小朱稍大些,陈胖年纪最长,对亲也早,和我们一起玩时,已经有了一双儿女。花皮入门早,是大师兄。

练武费体力,容易饿。兄弟们聚在一起,总盘算着吃什么、在哪吃。

二十年前,大家都拮据,请客多是到家里吃,买来好菜自己做,手艺好坏且不论,每次都能撑个肚儿圆。

花皮有大师兄的架子,也有大师兄的仗义,请的客也最多,逢周末常常喊,“去我家耍不,搞餐饭吃。”

众人纷纷说好,于是,五个身无分文的流光难兴高采烈地骑上单车出了训练场,一路上热烈地讨论着今天做什么吃,陪花皮绕道去他父亲工作的菜市场。

花皮的父亲与人合伙,在农贸市场角落里赁了一爿门面,专做煎猪油的生意,他的父亲黑黑壮壮,中等个子,国字脸,留着一边抹的西式头,每次见他,总是一副脚底生风的忙碌样子,不是联系着出货,就是穿着防溅的油布工装,持着长锹把,用力搅着底部生火的大铁桶,桶里密密的条状猪板油在滋滋地出油,一股浓香。

花皮管他父亲要钱买菜,“请客噢,你招待好,”父亲极爽快地掏出钱来,冲着我们笑,又匆匆地交待花皮,“去跟你妈说,莫总守着摊,便宜点卖完回去,昨天晒的茄子皮还在坪里,要落雨了。”花皮的母亲在菜场的另一头卖菜。

有时候,父亲实在忙,会说,“你去拿,要他们找我要钱。”

花皮的家在关口,本是浏阳东郊的一个乡,后来撤县改市,并入市区,成了一个办事处,那里菜农聚集,家家种菜卖。

花皮家就在乡街旁,一栋二层小楼做住家,厅里摆着大彩电和冰箱。屋后还建着一栋平房,有厨房、浴室、杂物房和卫生间,平房与厨房间盖了简易顶,坪中铺了水泥,打了井,放一张圆桌,做了饭堂。

“你屋里有钱咧。”小朱初到花皮家,就竖起大拇指夸赞。

“那是,我爸是街上最早买摩托车的。”花皮得意洋洋。

肉片嫩又香,芹菜脆且甜,丝丝辛辣刺激着味蕾。 (网络图)

花皮像他母亲,瘦脸庞、高鼻梁、小眼睛,鼻梁略勾,透着几分精明相。他家是乡街上最早做生意的人家,家中大人除了父母,还有个祖母,早年摔断过腿,正骨没正好,行动不便。父母生意忙,早上出去,天黑才回。花皮很早就过上了放养的生活,管自己之外,还要带妹妹,四、五岁开始自己做饭,十岁上就做得一桌菜出来。

也因自小当家,十多岁的年纪,总透着一股与年龄不相称的沉稳。

从菜市场到花皮家,骑车得骑七八里地,本就练了功,肚子早就空了,进得门来,众人纷纷喊饿,但都老老实实地到侧屋,跟花皮的祖母打声招呼,才往厨后赶,祖母门前大铁链子拴着只黑背狼狗,初时见我们立起身子就扑,小朱差点被它咬到。后来熟了,也就趴在地上懒得动了。

为了早早吃上饭,大家都得帮忙,遇到自己会做的食材,就当仁不让做主厨。小朱会做鱼,若有黄鳝,还会做太极图,小齐会做辣椒炒火腿肠,其余菜归花皮做。

我和陈胖只会吃。三人忙碌时,我们打打下手,帮着洗菜、摘菜。都做完了,坐在饭堂里喝茶聊天,待到厨房里的菜香飘出,茶水不扛饿,二人纷纷叫唤,“搞好了没有,快点,肚子饿了。”

“莫催!”花皮在里头骂,“做得少的先喊饿,脸皮有墙厚!”

一会儿,瘦高个的小齐从厨房里闪出,一脸狡笑,嘴里嚼着,手里还拈着一片猪肝,看着嫩,油汪汪的。“炒好了几个菜了,”他嘴包得鼓鼓囊囊,嚼得脸上爆筋,含糊不清地说,“我试一下咸淡。”

我和陈胖起身往厨房冲。

待到饭菜上桌,每个本来堆得高高的菜碗,都塌了一小半。

开席了,不用花皮喊,总会有人进侧房把祖母搀出来。

花皮的小炒肉最后上,逃掉了偷菜的众魔爪,没备好配菜的情况下,这个菜有些繁复,五花肉切薄片,芹菜手摘去筋、掐成小断,蒜剥好、切片(不能拍烂,漏了香味),小红椒切碎,掰一指老姜、切成碎末。

老姜、蒜、红椒热油下锅炒香,再倒入五花肉翻炒,炒到肉变色,放入芹菜、豆豉再炒,之后调味,加水吊汤。盖上锅盖,略焖一会起锅装碗。

嫩黄的汤头里,嫩白的肉片和翠色青芹堆起了尖,点缀着细碎的红椒和黄姜,花皮再撒一勺辣椒粉,给山尖加层红盖。

夹一筷子送进嘴里,肉片嫩又香,芹菜脆且甜,丝丝辛辣刺激着味蕾,拿勺子舀上一勺,连汤带肉拌在饭里,扒一口,又扒一口,越吃越辣,吸着气,冒着汗,罢不了口,一碗饭很快就见了底,要起身盛过。

彼时,我们盛饭像比赛,你方坐下我又起,一桌人除了祖母,都手脚不停,像群狼抢食,扒着碗里,瞥着桌上,看着自己的喜欢的菜被人夹了一口又一口,会没来由的心慌,筷子忙不迭地伸过去,有时候还嫌筷子夹菜太秀气,伸手抓过汤勺舀。

一锅饭吃完,像打了一场比赛。

待搬出椅子,坐在外头坪里歇饭气时,饱胀感才缓缓袭来。

陈胖嗜睡,吃饱了,靠背椅上朝后一仰就睡着了,鼾声像晴天里隆隆的雷声。余下四人搬出方桌打升级,惯常地偷牌、换牌,嘻笑打闹。坪里空旷,时常有鸟飞来,在坪前枳子树上略作停留又飞走。这里临河不远,有河风吹来,缓缓的、暖暖的。那时候,天空很蓝,日子很短,还没玩够,天就黑了下来。


鲁蛋蛋的炒面


鲁蛋蛋的炒面不是他自己做的,夜宵摊点上端的。

鲁蛋蛋姓鲁,是我的初中同学,蛋蛋是同学们给他起的外号,一直叫到现在。初中毕业后,他去读了职业学校学电脑,我们久未谋面。后来某天在路上遇见,聊了聊,相约吃了顿饭。忽然就变得特别要好,经常约在一起玩。

彼时,我已经到长沙上班了,租住在单位旁,尚不会说长沙话,对陌生的环境不自觉地抗拒。闲时看书、看电视,没有一个朋友。我常常夜间吃过饭,独自走上街,漫无目的地走,路灯下每一条路都寂寥,路上的每一个人都陌生。大约半年多的时间,以滴水井为起点,我的步子丈量了差不多大半个河东,走累了,就坐公交车回去。

那是我最瘦的时候。

那段时间,我每个周末都回浏阳,周五下班去东站坐车,天黑就到了。不急着回家,先去鲁蛋蛋店里报到。

鲁蛋蛋开着个打印社,生意挺好,每回去,他一准在忙,做横幅、丝印,或者印广告单,鲁蛋蛋好学肯钻,设计、制版样样来得,兼之做事精致,为人诚恳,店开得不久,名声就传开了。

看到我来,鲁蛋蛋总说,“等下啊,没空管你啊,自己倒水喝。”

我熟门熟路,自顾去喝水,喝完了再嚷嚷,“我没吃晚饭啊,饿了。”我义正言辞,“冇落屋先来看你,够兄弟吧?”

鲁蛋蛋无可奈何地叹气,打发帮工去买炒面,“我先做吧,你快去快回。”他交待着。

“蛋炒还是肉炒啊,哥哥。”帮工问。

“肉丝蛋炒面,麻烦你。”我说,看着他的背影,问鲁蛋蛋,“新来的?之前那个妹子呢?”

八点半,正是难找吃的时候,晚餐的点过了,大多数夜宵摊子还没有开起来。买碗炒面千难万难。

有一家夜宵店,开在才常路临河的口子上,晚上开店开得早,离鲁蛋蛋店子也不远,走着来回,不过十几分钟,骑自行车,能更快一些。

帮工把面买回来,塑料饭盒装着,打开来,仍热气腾腾。

那碗炒面份量足,撑得饭盒鼓鼓囊囊。用的碱面,水煮至六成熟起锅过冷水沥干,鸡蛋搭配着瘦肉丝大火急炒,放一勺剁辣椒、少许盐调味,起锅时撒些葱花,咸淡适中,吃到嘴里,尚有几分筋道,搭配着肉的香和蛋的鲜,还有少许面条受热不匀,炒枯了,带着焦香,吃起来又糯又脆。

一盒炒面扒下肚,扔了饭盒,抹抹嘴,不急着走,打开鲁蛋蛋的电脑,“装了什么新游戏没有?”

在鲁蛋蛋的电脑上,我玩过两款游戏,智冠出的《金庸群侠传》和日版《红楼梦》,都通关了。

游戏玩得晚了,索性就不回家,事先给家里打了个电话,也不管鲁蛋蛋愿不愿意留我宿。

鲁蛋蛋的电脑换得快,始终走在潮流尖端,我在他家电脑上看了人生第一部DVD电影——《食神》,在他那台装了独立显卡的电脑上,两人坐在拉了卷闸门的店里,对着15寸显示屏,初时惊叹于画质的艳丽清晰,不住称赞,后来被剧情吸引,笑得前仰后翻。


●    ●    

鲁蛋蛋是个帅哥,唇红齿白,肤白大眼,天生自来卷。他为人温润,兄弟交待的事,总是想方设法完成。我家新买一台电脑,父母不会用,父亲要看股票,常常打电话问我,问得烦了,我就推给鲁蛋蛋,“我交待他了,你问他。”我对父亲说。

鲁蛋蛋服务极好,电话解释不清就上门,兼了免费的软件辅导和硬件维护。偶尔打电话怼我,“背时交了你这个朋友。”

“你是我兄弟呐。”我理直气壮。

后来,另一位同学,钢皮加入了我们,有机会聚的时候,三人一起去老友谊前的夜宵点吃宵夜,卤味、炒菜加炒粉,总能吃个肚儿圆。

有一回,三人都吃坏了肚子,同时进医院打吊针。

病好了,又相约去吃过。

更多时候,我们点一碗炒面,去鲁蛋蛋店里看片,炒面馆子有外送了,吃着方便。而蛋蛋店里的电脑永远是最快的,画质清晰,立体声环绕,除了屏幕小点,再没有其他可以挑剔的地方。

更何况,还可以吃炒面呢。

后来,我们仨都交了女朋友,再后来,钢皮换了一个,我也换了一个,鲁蛋蛋的女朋友还是那个。那个女孩与他从小玩到大,成长中渐生情愫,忽一日,女孩挑明了。从此,每次鲁蛋蛋出来,都带着她,女孩短发,圆圆的脸,目光灵动,略带些俏皮,唱歌很好听。

后来,我在长沙渐渐交了一些朋友,也就不每周回浏阳了,但每回回去,还是必去鲁蛋蛋店里报到。

某一次,我照例八点半到的浏阳,事先打电话通知了鲁蛋蛋,到时,钢皮早已等在蛋蛋店里,玩着游戏。那天我带着从长沙买的碟片,想叫炒面边吃边看片,蛋蛋非要出去吃,“我请客。”他说。

一路上,鲁蛋蛋神情都是郁郁的,我问钢皮怎么了,“好像是分了,”钢皮说,“妹子父母不同意。”

那天晚上,蛋蛋喝了好多啤酒,彼时我还不会喝酒,钢皮陪的,钢皮继承了他父亲的好酒量,号称千杯不醉。

酒喝得并不久,我饭还没有吃饱,蛋蛋就醉了,我们拉他回家,蛋蛋不肯,使劲挣脱,手指指到我的鼻梁上,囫囵地骂着,舌头大了,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一向温润的蛋蛋终于露出了狂怒的一面。他拉着我俩在滨河路上乱走,从西走到东,又走回来。他始终不说话,烦躁的神色写在脸上。

最后,大家都累了。我们终于回到了他的打印社门口,蛋蛋左找右找不到钥匙,走到卷闸门前,使劲地捶门,哪里有人呐。我们不知安慰,眼睁睁地看着他捶累了,走到路沿上,一屁股坐下,垂下头,长久地没有声息。近前一看,他趴在膝上睡着了,像一只受伤的猫。

蛋蛋有许久没有找女友,其间在父母的安排下相了很多亲,蛋蛋每次都去,见个面,走个过场,从不联系对方。女孩心仪他,给他打电话,他也是冷冷的,过分的礼貌里藏着一块冰。

许久以后,我和蛋蛋穿过步行街去赶个饭局。看到他的前女友和一个男孩在溜旱冰,两人一前一后,追逐着,从我们身边滑过。

“你看见......”我拍了一把鲁蛋蛋。

“我没看见。”他打断了我的话,目不斜视地往前走去。

从此,我再不提那个女生,以至于后来,我竟忘了那女孩的名字。又过了许久,蛋蛋结婚了。他结婚还算早的,至少比我早,钢皮结婚早过他。大喜之前,我提前去了他家,给他上礼,“终于有人收你了。”我笑他。

“谁来收你呢?”他怼回来,“要等几年噢?”

蛋蛋一语成谶,好几年后,我才结婚。

我和太太回浏阳办的婚礼。事前我打电话给蛋蛋。

“哪个女的瞎了眼。”蛋蛋在电话那头怼我。

距离婚期还有一个多月,鲁蛋蛋找到我的父亲,他给我订制了一批请柬,自己设计的,打印好了,“只要写宾客名字,”蛋蛋说,“也不晓得还能帮什么忙,叔叔有事找我。”

父亲打电话给我,大赞蛋蛋义气。

我忙给他打电话,“帮忙归帮忙,礼金不能少啊。”我说。

“封好了,老大,”蛋蛋嗔道,“三年内离婚还我。”

“快呸掉!”

“呸!”

十几年过去了,蛋蛋家的打印社换了几个地方,蛋蛋的女儿长大了,那家开在离打印社十几分钟距离的炒面馆,我们也很久没有光顾了,听说已经换了地方。

偶尔回家,我们还是会聚,吃饭,喝酒,蛋蛋酒喝得节制,不打牌,但是我打牌,他会陪着,在一旁看手机。

“你这样像我的女朋友诶。”我常笑他。

“呸!”他怼我,跑来翻我的包,“iPod里有新下的片子吗?”

“有一部横山夏希。”

他拿起iPod,熟稔地按开密码,坐到一边去了。


●    ●    

后记

写完这篇文章,我发给蛋蛋看,我发信息问他:“炒面馆子是不是‘杯莫亭(浏阳一家有名的夜宵店)’?”

他说:“是啊。”

我又说:“真是奇怪,我真不记得你的前女友的名字啊。”

他回:“正常,我也不记得你的前女友们。”

半晌,他发来一条信息,“几时回,吃炒面去吧。”

我回:“好啊。”

编辑:侯思铭

“人间有味”系列长期征稿。欢迎大家写下你与某种食物相关的故事,在文末留言,或投稿至 thelivings@163.com,一经刊用,将提供千字800的稿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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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27 10:3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源济 于 2017-6-3 10:17 AM 编辑

半碗粉蒸肉,伤了少年心 | 人间有味 

 2017-05-27 七焱 人间theLivings

图 | golo


待炒菜的香味弥漫了整个走廊,隔壁屋子传来一句短促的“好香呀”,我第一次想到 “幸福”这个词,并小心翼翼地试图理解其中的含义。


人间有味 | 连载07


 

1


我永远记得六岁那年的除夕。

1988年岁末,我独自在母亲的宿舍等她归来。室外天寒地冻,宿舍内因悄声燃烧的蜂窝煤而显得温暖许多。

我饿了,开始不停往那口冒着蒸汽的铝锅望去,混合着蒸汽一同弥漫的,是满屋粉蒸肉的香味。

我到底还是抵不住肉香的诱惑,揭开锅盖,夹了一片粉蒸肉放进嘴里,心里想着,“再吃一片就好”,嘴上却不停,连吃了半碗。

我吃得正酣,母亲带着一身冷气回来了。她推门而入时,我嘴里正含着一块肥肉,母亲扫视了一圈屋内,直盯着我,走了过来。当即就是一顿连扇带打,我张着嘴哇哇大哭,半块肉连同涎水一同掉了出来。

揍过我之后,母亲就端起那碗粉蒸肉摔门而走,留下我一人在她贫陋的职工宿舍里不停抽噎。

过了一段时间,母亲又端着那碗粉蒸肉回来了。她愠怒已消,面容恢复到一贯的丧气,顺手把碗放进锅里重新热了热,然后端出来,让我跟她一块吃。

吃完那碗粉蒸肉,按母亲的说法,“就算是过了除夕。”

 

2


母亲用如此粗暴的方式体罚我,在那时已成习惯,而且往往毫无缘由。

成年以后,我才重新满怀酸楚地触碰这些记忆,连同多年对母亲生活的解析,以及来自周围的零散信息,才隐约得出一些答案。

早在我尚不记事的幼年,母亲便因多疑整日与我父亲争吵,她偏执地认定,父亲在他厂里有个相好,父亲偏偏是一个沉郁寡言男人。在妻子数次追闹到单位之后,直接消失得杳无踪影。

母亲觉得自己的生活更加失败透顶了。她原先是国营塑料厂的编制缝纫工,婚姻变故没多久后,被调换成烧火工,只有噪音和孤独与她为伴。每况愈下的处境加之原有的的性格,在她身上形成了恶性循环。

她常常无端趾高气扬地对车间临时工颐气指使,或者和正式工制造摩擦,回到宿舍面对我时,经常是一触即发的殴打。

在对我施暴的同时,母亲还会从口中喷发出强烈的愤懑:“磊,磊!你就是我的拖累。”父亲给我取的“磊”字,愈发招致母亲的怨怒。


●    ●   

母亲的娘家在邻省甘肃,当初来县里是为了接退休姥爷的班。

姥爷原先在县公路局,是个极好的单位,可当她过来后,人家见她孤身一个弱女子,那职位不久就被人暗箱操作顶替了。最终母亲只能接受调配,被分到塑料厂,接下来和父亲结了婚,没过两年便是婚变。

我理解母亲当时的处境。

而使我最终对母亲充满怜悯的,是每次揍完我后,她抱着我放声哭泣的声音。多年来,这样的哀啼常常在我梦中隐约传来,让我一次次惊醒。

即便是那样普天同庆的除夕之夜,在母亲和我的世界里,也愈加像是一出悲剧。

 

3


90年代,市场经济在我们这个山区小县城,也开始活泛起来,母亲和我的生活也不再那么捉襟见肘了。

母亲所在的车间被私人老板承包,工人工资由计时变为计件,当时母亲的工种已经调回缝纫工,整天在缝纫机前缝蛇皮袋,一个五分钱,一天能做三四百个。为了多挣工时,母亲每天都在工厂里干得热火朝天。

私人老板另有一个竹制品厂,母亲和一些同事又挤时间揽缝制麻将凉席的活儿。先将打成片块的小竹板钻孔,再穿进塑胶管链接整齐,母亲双手遍布的伤痕和茧疤就是那时留下的。

当然,每个月领到的工资足以令母亲喜笑颜开好一阵。几乎每次,母亲拿上工资的第一件事,就是去菜市场买点肉,用草绳拴挂在自行车的车头,招摇过市地骑回家。

母亲总会麻利地将蜂窝煤炉和灶具搬到屋门口,菜籽油烧得旺热,肉片入锅的“嗞啦”声,锅铲炒动的节奏,升腾而起的油烟随之传来……我紧张而愉悦地站在一旁,看母亲弯着腰皱着眉头,全然沉浸在这场表演中。

待炒菜的滋味弥漫了整个走廊,隔壁屋子传来一句短促的“好香呀”,我忽然间、也是第一次想到 “幸福”这个词,并小心翼翼地试图去理解其中的含义。

甜脆的蒜台炒肉,呛辣的青椒炒肉,汁浓液香的大烩菜,软糯烫口的粉蒸肉……在那段时光的流转中轮番出锅,从屋外端到了屋里。


●    ●   

生活的忙碌也逐渐让母亲的心境趋于平和。

那时我已上了初中,看得出来,母亲风雨无阻往返塑料厂、竹制品厂和家里的疲惫身影背后,全是满足和信心。

为了多挣钱,母亲也走了不少弯路。她并没有做生意的经验,却忽然办了三年的停薪留职。缘由是偶然结识了一个把茶叶生意做得风生水起的女人,那个女人告诉她,现在做服装生意很红火,如果从西安批发服装过来,稳稳能赚大钱。

就凭这几句,母亲下了海。人生地不熟地来到西安康复路,乱七八糟进了一大口袋衣服鞋子驮回来,跟着卖茶叶的女人到处去乡下赶集售卖。可是辛苦的付出并没有回报,生意没有出现想象中的火爆,第一次就赔了本。

母亲不服输,仍然盲目进货。直到最后,只能依靠每天在县城街边支着一张小钢丝床零售,母亲才打算放弃,重新回到厂里上班。

一直以来,母亲的脾气仍未有什么大的改观,她文化水平不高,遇到不顺心的事情,能想到的唯一出口便是乱发一顿暴脾气。

进入青春期后,我开始和她顶嘴了,气头上的母亲变得更加凶恶。但上初中后,她就再没动手打过我。

如果问我,这么些年我最希望停留的时光,那无疑是这个阶段。母亲让我看到了她勤劳、坚强的一面,在我性格走向成熟的时期,在我以后的人生道路上,“务实不虚”是这个时候的母亲教给我的。

 

4


虽然母亲的脾气依然暴躁,但她依旧给予我尽可能多的爱,用属于她自己的方式。

一个碎嘴的中年妇女,有段时间成天往我家跑,目的是想说服母亲嫁给一个河北的煤矿工。那段时间,那个妇女常常紧紧跟随在母亲身后,像个影子一样寸步不离。这令母亲,尤其是我,感到极度厌烦。

最终,母亲松了口,答应见他一面。见面地点是这个妇女家里,妇女领着母亲,母亲领着我。

妇女不停对母亲讲对方的好处,母亲则细细追问问男方家庭子女情况,我一言不发,心中泛着莫名的伤感,不情愿地跟在最后。

男人木讷、老实,半天才说上一句话,似乎眼见事情要成,那妇女乐开了花似得不停说:“多好的男人呀,实在,靠得住,以后肯定亏不了你们母子。”

但后来,母亲却翻了脸。

先是午饭时,介绍人让男人出去买点酒菜,她也想趁机问问母亲的意见。母亲什么都没说,被问得紧了,就不耐烦地喊一句,“急什么急,再观察观察。”

男人买了半斤肉和一些下酒菜,那妇女就拿着去厨房忙活了,不大一会,饭菜做好,我们几个人围在桌前。有饭菜堵嘴,男人更加没有话说,一个劲往嘴里刨食。

那桌饭上恰好有一道粉蒸肉,母亲先给我碗里夹了两片,可是我并没有食欲,只是用筷子在碗里乱戳。对面的男人则不停给自己碗里夹肉,不大一会儿,一碗粉蒸肉眼见着就要被他扫光。

母亲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不等吃完,“啪”的一声将筷子拍在桌上,拉起我的手就往外走。那妇女慌了神追出来,可显然拦不住气头上的母亲。

母亲最终扔下了一句话:“在我面前,谁也别想抢我儿子的肉!”

 

5


此后每年的年夜饭,我家桌上照例都有粉蒸肉,但不知什么缘由,我却很少再动筷子了。

2001年,我考上省城的大学,母亲也分到了职工安置房。那年寒假回家过年,母亲特意操持了满满一大桌酒菜。

我笑问她:“两个人怎么吃得完?”

母亲高声喊:“剩再多我也愿意,今年你考上大学,咱家又住进新房,必须好好庆祝。”

桌上仍然有粉蒸肉,我忽然就想起了1988年的那个除夕,便开玩笑和母亲说:“妈,你记不记得我小时候有次过年,我偷吃了半碗粉蒸肉,你把我打了一顿?”

母亲的视线在杯盘间来回巡视,笑容却如同河水的落汐一般逐渐褪去,“咋不记得……你得体谅你妈当时的处境……”

接着,母亲讲了那天我不知道的事。那时,我们的生活非常窘迫,厂里的工资常常还不够娘俩的开销。眼见着到了年关,母亲还是凑不齐置办年货的钱,只好在除夕那天早上跟厂里的同事借。

母亲央求许久,一位电工终于从家里拿出一块肉来,说:“只能帮到这些了。”

母亲拿了肉回来,拌了红薯和米粉蒸了一碗蒸肉,算是那天晚上的年夜饭。忙完这些,她再出门办事,迎面碰上了电工的媳妇。她辱骂我母亲,非要她把那块肉还回来。母亲和她大吵了一顿,回来就端走我吃过的那碗肉要还给她。

后来,还是工友们劝住了争吵的双方,我和母亲才得以吃到那半碗粉蒸肉,度过那个除夕,迎接新年。

母亲讲完,眼泪就啪嗒啪嗒往下掉,好一会儿,母亲才问我:“你还记得呀?”

我赶忙说:“不是,只不过刚刚想起来,随口问一句。”

母亲又问:“那你咋后来一直不爱吃粉蒸肉了?”

我沉默半天才说:“太肥了,吃不动。”

 

6


又过了十多年,母亲早已退休,我也参加工作好几年,因为经年疲于奔命,很久都没能好好团聚。直到2014年,我在省城付了首付买了房,才把母亲接到新房子里过了个年。

母亲真的老了,她从前暴躁的脾气和高昂的声音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跟我讲话时语速缓慢,声音也谨慎轻柔起来,连看我的眼神,也常常带着一种迟钝的幸福。

那顿年夜饭由我亲自操持,我想给母亲做些新鲜的,于是除夕一早,我就去超市买了一堆海鲜,忙活了一下午做了一桌菜。母亲笑眯眯地望着精致的杯盘,看着那些大闸蟹、白灼虾、多宝鱼、花蛤和扇贝……就让我教她吃这些东西。

吃了几口,她淡淡地说:“过年还是要吃肉啊。”

此时的我,已经很少吃肉了。但思绪忽然就回到1998年除夕,我知道,那碗粉蒸肉飘溢的糯香味,将永远萦绕在我们母子之间。

编辑:沈燕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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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3 10:1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荠菜花都开了,你怎么还没回来 | 人间有味 

 2017-06-02 罗十五 人间theLivings

图 | golo 


零星的油花,青翠的小葱浮在清汤上,敞口瓷碗里,圆润饱满的饺子叠摞着,粉色的馅儿在白面皮下若隐若现。这是故乡的春天。

 人间有味 | 连载08

 

1


老家地处丘陵,草木繁茂,野菜的种类颇多。荠菜也是一种,在我们当地也叫“地菜”,大概是因为它脖子短,贴地长的缘故吧。

荠菜长在田间地头,肥厚,层层的叶子舒展着,大,却不老。

家常的做法就是剁碎了根叶、和着猪肉糜,拌成饺子馅或是春卷馅。后来,我去别的地方,发现荠菜有凉拌的吃法。在我们那里,似乎是没有的。

虽是野菜,但端上饭桌的荠菜并不显轻贱,甚至是一件颇为隆重的事。恰逢荠菜鲜嫩的时节,家里来了客,留人吃饭不说别的,“就搞点简单的,荠菜饺子!怎么样?”主人的音调必是上扬的,喜悦的,令客人难以回绝。好像一旦回绝了,就会扫了人家整个春天的兴致。

男人兴冲冲地跨了摩托去村部买块好肉,女人端茶递烟,陪客唠家常,等摩托声近了,女人便麻利地提篮拿镐,准备出门去寻荠菜了。

一碗热腾腾,香喷喷的荠菜饺子历经了“找、挖、择、洗、剁、调、包、煮”,才能被端上堂屋的饭桌,和家常小炒们摆放在一起。

第一碗照例要端给客人,第二碗给家里的老人。零星的油花,青翠的小葱浮在清汤上,敞口瓷碗里,圆润饱满的饺子叠摞着,粉色的馅儿在白面皮下若隐若现,碗底还静静地卧着两只小母鸡新下的蛋。这是乡间,另一份更为含蓄的心意。

冬去春来,到了清明左右,草丛里就会蹿出一根根细碎的白花。路人瞥一眼,总会惋叹:“啊呀,这么多荠菜,全老啦。”而城郊的菜农在荠菜身上已经赚过了,他们赶着时令,把挖好的荠菜洗干净,提到城里去卖。每次量不多,价格不低,却总能卖完。“一棵棵地找,又不是自家种的,便宜不得。”他们很少会接受主妇的议价。

等荠菜老得开了花,牛也不吃了,农历三月初三这天,菜农仍能赚一笔。他们把修长的荠菜花捆成秀气的一把,配着青茅一起卖。“荠菜花煮蛋,吃了驱邪;青茅插在门上,像剑。”

至此,我们那里的荠菜,才算是完成了它这一年的使命。

 

2


我父亲喜欢吃野菜,准确地说,他是喜欢寻找野菜的这个过程。每每回到老家,他就放下了手头的事,挑上一个小筐,悠哉悠哉的,顷刻不见了人影。

再回来,筐里总有些收获。有时是一把香椿,有时是几朵枞菇,有时是几颗板栗,更多的时候,还是荠菜。运气再不济,他也要采一捧自家茶园的叶子回来,无关老嫩,总之,绝不空手。

母亲不大懂他,常在他身后大声喊:“别去了,别去啦!季节过了,什么都没有啦!”可父亲还是挑着他的筐独自往前走,头也不回,“我去找试哈儿。”

一个人穿梭在田间,停留在树下,哪怕什么都找不到,看看山坡上啃草的牛,想来也是清净的。当然,他若是能找到些什么,全家人都会跟着开心。因为,我们终于有一顿饭,可以暂离城郊蔬菜大棚那日复一日的寡淡了。

父亲是不善言辞的,他只会跟着前前后后忙活着,择菜、洗菜,具体到每一个小的细节。母亲看到了,有些不悦,边干活边愤愤不平:“在家的时候怎么就没看到你这么勤快?”父亲不回嘴,也没有额外的表情,只是那一餐,他还要多吃一碗。

我一直以为,他们的结合是不幸的——她常怨恨他的清冷沉默,心永远捂不热;他鄙视她的热情冲动,失控时像个疯子。他们俩一个来自赤道,一个属于极地,却阴差阳错地在一起,纠缠了半生。

所以,沉默,是我们家的日常氛围。


●    ●   

改观发生在父亲三十六岁那年的除夕,那年的年夜饭是荠菜饺子,至今我仍记得。

当时,父亲还在一个偏远的乡镇法庭工作,除夕当天,正好轮到他值班,要很晚才能回来。恰巧母亲也是诸事缠身,抽不了空,以至于别人家的鞭炮都响了起来,我家的对联还没贴上。

贴对联,祭祖先,这是我们当地的风俗,事情都没有办妥,我很害怕他们回来会因此吵架,就琢磨着自己做。

还没等我动手,他们却提前回来了。只是,父亲的右手臂打了石膏,一根纱布托着手,缠绕着吊在他的脖子上,袄子和裤子上沾了土,整个人显得疲惫又狼狈,他进门的时候沉沉地看了我一眼,没有任何表情。

我呆立在那里,看着母亲把他扶回卧室,帮他脱衣服,服侍他躺下,再退出来,轻轻关门。整个过程他们都保持着沉默,配合得十分默契,没有人主动跟我说一句话。

“爸爸怎么了?”我终于回过神。

“摔了。”

“怎么摔的啊?”

“他出来的时候把钥匙锁在单位里面了,想翻墙进去拿,一不小心就摔下去了。”母亲的嗓门越来越大,似乎想到了什么,又突然压低,“我喊他不要翻不要翻,他就是不听!”     

 

3


夜幕降临,街坊四邻祭祖完毕,燃放鞭炮,响声开始此起彼伏。我家的气氛却很凝重,尽管父亲的手和腰都受了伤,可年夜饭还是要吃的。

母亲麻利地进行着各项祭祀仪式,她先跪下,向祖先禀告了一年来发生的大事,又反复祈求着来年全家的平安。完成后,她就着手准备做饺子了。

厨房里的肉还是整块的,要剁;面粉还装在袋子里,要和、要擀、要包。我看着母亲从冰箱里拿出带着冰碴儿的荠菜,放在盆子里,站在那里,愣了好一会儿。

切成小块的肉摊在砧板上,有高高的一堆。母亲手里的两把刀来回交替地落下、提起,接连不断。看起来,要把这一堆肉弄成细腻的馅儿,也太费劲了,可过去父亲做的时候,似乎并没有这么难。

母亲老早就脱去了棉袄,身上只剩下一件毛衣,南方的冬天,冷是冷的,可这样干活会更加轻便灵巧。母亲很瘦,只有八十多斤,家里的两把老刀很沉,快速剁上实心的砧板,“梆梆梆梆”地响起来,我不知道父亲能否睡得着。

十几个回合下来,母亲累了,就停下歇会儿。我接过刀,两手握一把,提起膀子,也梆梆梆地剁起来。荠菜的根是黄白色的,有一种浓烈的香气。即使混在猪肉里,也掩饰不住一股肆意的野味。

母亲调好馅儿,拌匀,又拿出一个盆子准备和面。水倒进去,面粉集结成团,一开始,她只是用手臂发力,后来,她踮起脚,借助上半身的惯性往下压,到了最后,她索性把盆子搁在椅子上,弯下腰去揉。整个过程她都一声不吭,我也沉默着。

等母亲终于把那盆可怜的面团端上了桌,手里的动作渐渐慢了下来,她盯着我,突然说道:“我不该催他的。”

一时间,我不知道该怎么接母亲的话。

“今年是他的本命年,我提心吊胆了一整年,结果,末了末了还是出了事。”她哽咽了,我猛地抬头,发现这个平日里对我们凶巴巴的女人竟然撇着嘴,哭了起来。我站在一旁,不知所措。

她哭了一会儿,就用手背擦擦眼泪,又继续摆弄起那个面团。再后来,揪剂子,擀面皮,包饺子都进行得很顺利,我俩配合得很好,把除夕夜的饺子和来年早晨吃的“元宝”,摆了满满一桌。

饺子快要出锅的时候,母亲打发我去喊父亲起来吃饭,她嘱咐道:“待会儿吃饭的时候开心点。”

 

4


推开门,卧室里是黑的,父亲已经睡着了,呼吸声很沉很沉。外面的灯光照进来,洒在紫花被面上。

“爸爸,吃年夜饭了。”我轻轻地喊,怕吓到他。

父亲动了动,哼了一声,就想往起爬,但他的腰伤似乎不允许他这么做。我打开灯,想扶他起来,未果;又尝试着抱起他的头,想让他的上半身挪一挪,可还是不行。

场面一度极为尴尬,我陷入了一种“为什么我是个女孩儿,这点力气都没有的”的自责,而父亲沉默地陷入了什么思考,我不知道。

母亲闻声赶来,她把父亲扶坐起来,极温柔地给他套上衣服。父亲没有说话,似乎还沉浸在梦里,带着一种恍惚的迟钝。他穿上拖鞋,顺从地跟在母亲身后,慢慢坐上桌子的主位。母亲转身就进了厨房,端出第一碗荠菜饺子放在他面前,碗里还浸了个汤勺。

父亲的一只手吊在胸前,微微弯下身子,凑近碗,另一只手拿起汤勺,慢慢地舀碗里的饺子。他渐渐清醒过来,问起了过年期间的一些琐事的安排和准备,母亲有一句没一句地答着。

白色的水汽从炖菜锅中腾起,锅里“咕嘟咕嘟”地翻滚着,我张嘴咬下去,荠菜饺子的清香,快速充斥了整个口腔。

我尽量保持着外在的平静,似乎这个除夕夜和过去的,并没有什么不同。可母亲却忘了她嘱咐我的话,不知从哪个话头开始,她埋怨起了父亲的冲动,不听她的劝阻,倒地不动的时候吓到她了……

当人体有生理疼痛的时候,脾气大概也会异于平常。父亲当即开始反驳母亲,他们一来一往地争执,眼看着这顿年夜饭就要吃不下去了。

我看着父亲,说:“爸,刚才妈妈包饺子的时候说你摔了,哭起来了。”

父亲一时语塞,开始低头吃他碗里的饺子。母亲似乎是觉得在这个吵架的当口,说起这事很没面子,立刻强辩道:“谁哭了?我那是沙子迷了眼睛。”

“家里哪来的沙子?”我脱口而出。

母亲的脸顿时就红了,她上不去,也下不来,没憋住,就笑了起来。父亲还是不说话,他专心地吃着饺子,只是,头埋得更低了。

 

5


上了大学,没有我在身边,父母的关系愈发好了起来。他们时常一起出游,一起“对付”我,只是嘴上还是彼此嫌弃。

每次回家,母亲在一路上先要给我历数这段时间父亲犯下的种种“罪过”和他不可理喻的言行。等到了家,父亲就在厨房里压低了声音,甚至用唇语向我告状。

 “什么?你说什么?大点声——”我故意逗他。

 “啊?你怎么能这么说我妈呢,她那么温柔贤淑——”

父亲当下就很紧张,转身向门外望去,回过头又说道:“你这个小孩儿,太坏了!”

 “有意见,当面向组织提出来,组织会酌情处理的,不要在背后告黑状。”我说。

 “不行。”父亲果断地拒绝,又低下头,继续炒我喜欢吃的那道菜。

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我变得不怎么喜欢回家了。即使是一个人窝在学校寝室,也不愿意回去。于是,他们想尽了办法。

 “你回来,我带你出去玩。”

 “你回来,我带你逛街买衣服。”

 “回来吧,山上的花儿都开了。”

 “嘿,我和你妈挖了很多新鲜的荠菜,回来吃饺子,改善一下伙食……”

可我已经对吃什么,不那么在意了。我会找理由,会回绝,会拖延,直到那些时令的果蔬过了季。


●    ●   

工作之后,回家的机会不多,回老家的次数就更少了。可老家是一定要回的,因为我爷爷还在那里等我。

爷爷在每周的周六上午都会雷打不动地给我打个电话,每次接通,他的笑声会先传过来。先是问我北京的天气状况,然后讲一讲他看的天气预报,再说一说家里的天气。八十岁的他会让二十多岁的我保重身体,他既担心我在北京迷路,又怕我钱不够花,甚至千方百计地想弄到我的银行卡卡号。

我总对他说:“我很好,一切都好,你也要好好的呀。”

 

6


今年清明节前夕,我一并休了年假,临时起意,回了趟老家。姑姑开车到村口接我,在店里挑选了一块好肉,她说:“晚上,咱们就吃饺子吧!”

爬山,穿林,车停进院子,狗都没有叫。姑姑下了车,三步并作两步窜到老屋的一个窗子底下大喊:“爸,你家的宝贝儿回来啦。”

 “啊,十五回来啦?”这两年,爷爷的耳朵不好使了,嗓门就变得特别大。

 “你怎么知道是十五,不是我家的昆呢?”姑姑拿我的堂弟打趣。只见爷爷从屋子里走出来,两块颧肌高高地挂起,他迈着小碎步向我跑过来,身后跟着他的三个老牌友。

村里的老人们把我围了起来,这个捏捏我的手,那个拍拍我的肩,他们都拿爷爷刚才的话说笑。爷爷并不觉得说出“宝贝儿”有什么难为情的,只是抓着我的手,久久不放,“今天就散场了,不打了,我家的十五回来了。”

牌友们陆续走后,爷爷才露出一丝狡黠的笑,“你回来得正好,我赢钱了。”

 “赢了多少?”我赶忙问。

 “二十。”


●    ●   

仔细询问了我的近况,靠在椅子上的爷爷,又恢复了一家之主的的常态。他满脸严肃地指挥姑姑去买肉,安排道:“晚上,我们吃饺子。”

得知猪肉已经妥当地放在厨房的吊篮里了,爷爷又郑重地问我:“你想吃什么馅儿的?荠菜、小葱,还是芹菜?” 没等我开口,他又说,“嗯,北京没有野生的荠菜吧,我们就吃荠菜饺子。”

 “可是这个时候,荠菜不是已经过季了吗?”我说。

 “没事,去找试哈儿。”

爷爷起身挑起小筐,拉着我的手,往菜园边走去。菜园的篱笆已经颓败了,稀稀拉拉地相互依托着才没有倒。包菜仔在里面卷成一团又一团,还有一些菜我不认识,但也都不大精神。

我低头看,却怎么也找不到荠菜,野草倒是有很多。

 “诶,这里有一棵。”爷爷拿着小锄头,就地画了一个圈,我低头一看,发现那棵荠菜已经开了花。

 “爷,开花了。”

祖孙俩只好继续往前走。

 “我知道有个地方,荠菜特别肥。”爷爷的声音突然高起来,他一脚就踏进树林旁的阴沟里,我赶紧跟上去,生怕他被什么东西给绊倒了。

那里的荠菜的确很肥,只不过,花也开得比别处高。我们又接连辗转找了三四个地方,发现情况都一样——细碎白白的荠菜花,在南方的暖风中,左右摇摆着。春至清明了。

竹筐靠在爷爷的脚边,空空如也。老人家略微有些丧气,站在田埂上轻声说道:“确实过季了,都老了。你早点回来就好了。”

编辑:沈燕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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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11 06:5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背着一棵香椿树去留学 | 人间有味 

 2017-06-09 曹玮 人间theLivings

 图 | 陈艺飞

“你看,一棵孤独的香椿和我住在一起。我去实验室,他就一个人,我回来,也没人说话,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叶子还不够我一盘菜。我越看心里就越难受。”

 人间有味 | 连载10

 

 

留学生的友谊,往往从吃开始。

“哎,中国超市最近有一种越南的牛肉干很好吃,像国内的。”“是吗?那一起去啊。”

或者更简单直接。

“你吃辣吗?”“我超爱吃辣,可是这里找不到好的辣酱啊!”

两人便瞬间成为知己。我和磊哥的友谊,也是这样莫名其妙开始的。

同是天涯一吃客,相逢何必曾相识。年轻的我们就这样在异国他乡,为吃一口来自故国的味道,做傻事,犯错误,寻找着、开垦着,坚守着、创造着。

我们曾经带着各自故乡山河和各自历史的味道,因为吃走到一起来,几乎在异国重组了一个日趋精细的中国社会。而我们又好像毫不知情,莫名其妙地,像食物汇聚后香气消散于空气一样,带着彼此相遇的味道,悄悄分离。

 

剪头发的磊哥和虾酱肉

即便天涯羁旅,许多人却还固守着国内传统。每每年关将近,留学生中便有了两股“异动”:一是备办年货的买卖;二是理发的交易。

在法国,最简单的理发都要二十欧元起,对囊中羞涩的留学生来说,实在过于昂贵。于是腊月开始,留学生中那些学戏剧电影,有舞美造型经验的人便愈发抢手。一次理发五欧、十欧,既为同学提供方便,又能改善生活。

磊哥就是一个“技多不压身”的留学生。他拍过电影,又读着博士,理发更是分文不取,只求美食一顿。

磊哥的理发手艺,起初也仅限于男生。自备剪刀推子,上门服务,理个小平头,便能饱食一顿。包子、大盘鸡、红烧羊肉,加上美酒几杯便结成友谊。两个月后,又是同一批固定客户,给他大盘鸡,包子,红烧羊肉。

久而久之,磊哥的声名便传到了周围小城镇的留学生群里。于是,磊哥开始背着工具,跋山涉水,跨市跨省地进行着自己的理发事业。每次回来,都容光焕发,脸也似乎又胖了一圈。

“喂,磊哥,我这边两个人头,腊月二十三有空吗?”那天,我也拿起了电话。

“二十三晚上可以。”磊哥用沉实缓慢的声音回答着,最后不忘加一句,“菜要好。”

这一天,我早已提前准备了家乡特色菜“虾酱肉”。制作虾酱肉,首先得用选上好的,略肥的五花肉,将它切成大方块,煮至七成熟,这时,肉块会略微卷起,稍稍膨胀,泛出一层白光。然后,在肉皮上抹上蜂蜜或老抽,在肉上切些横竖花纹,放入锅中油炸——再次出锅,肉内多余的脂肪已经渗入热油中,而肉皮却金灿灿的,泛着又小又酥的泡泡。

肥肉黄白透亮,瘦肉粉白诱人。切片,拌上咸香的虾籽酱和炒面混合成的汁液,整齐地码好放进瓷碗中,再加上葱姜蒜和干辣椒。然后用盐水和面,擀出一片圆形面片,封住碗口,最后上锅蒸。虾酱肉的制作,对留学在外,工具缺乏的我来说,算是一项和理发一样费时费力的大工程。

磊哥进门的时候,虾酱肉的瓷碗刚刚放入热水中开蒸。

报纸中间撕开一个孔,套在我肩膀上,磊哥便开始了工作。

“剪短一点就好。”我对他说。

磊哥下剪缓慢,好像边剪边思索着什么高深的东西。我旁边的师妹忍不住问:“磊哥,你到底给女生剪过头发没有啊?”

“在国内拍电影时女生的头发都是我剪,在这里你们是第一批。”

师妹瞪大眼睛,紧紧盯住磊哥的剪子,生怕他哪里出错。

炉灶上的虾酱肉这时已经开始散发出诱人的肉与虾籽混合的香气。

“好香啊!”他忍不住叹道。

“磊哥,好好剪,待会儿有好吃的!”师妹既是威逼又是利诱。没多久,磊哥就把我的齐胸长发剪得齐肩了。


   ●    

剪着剪着,虾酱肉的味道随着白色的蒸汽已然在我十二平米的小屋里弥散开来。味道进入每个人的鼻孔,挑动着大脑神经负责吃的那部分,或许这又奇迹般地连接着人类的创造力,只见平时慢斯条理的磊哥突然激动起来,“有了!”他叫道,“你这个脸型,其实最适合创意发型。左边头发齐耳,右边及肩。你看怎么样?”

一片肉香中,磊哥已然艺术家附体。

而肉香入脑的我,大脑中负责判断力的部分也迟钝了,竟跟着附和道:“好!剪!”

一片蒸汽中,磊哥的剪刀飞快动起来,不一会儿就完成了我和师妹的理发大业。镜中的我,果然从齐胸长发变成了左右不齐的短发,而师妹则抵制了肉香的洗脑,仅仅剪短了一寸便罢。

揭开瓷碗时,一座圆润饱满、散发着香气的焦黄色肉山。 作者供图

当虾酱肉最终出锅,倒扣在瓷盘上,揭开瓷碗时,一座圆润饱满、散发着香气的焦黄色肉山,覆盖在如同草原落雪后,山峦起伏的面饼上,混着虾酱的肉汁在肉山边缘汩汩流出,磊哥不由得惊叫起来。他激动地抓起我的相机,好像拍电影一样变换角度。“这样拍更诱人。你看,肉上面一闪一闪的!”

我瞥了一眼,照片中的虾酱肉,果然像从美颜相机中走出,氤氲在一片神秘诱人的雾气里。

那天的虾酱肉,我几乎一口都没吃。因为磊哥一直埋着头在虾酱肉前,一筷子连着一筷子,好像一只饥饿的老虎。

此后以后,磊哥开始对自制肉食有了兴趣。我最后一次和他通话,他正坐在前往南法的火车上,手里端着自己刚煮好的一块肉。

他早上起来不久,就开始练习卤肉技艺,一边练习,一边预订一周后去南法旅游的火车票。可订完却发现,自己竟然完全弄错了日期,他订的火车,一个小时后就会出发,且不能退票。于是磊哥毅然端起卤肉,匆匆忙忙赶到火车站——这块肉,是他当日乘火车的唯一行李。

十几天后,他离开了法国,前往美国游学。没过几日,我便收到一张照片,上面一枚热气腾腾的东坡肘子,之下署文:“此肉可与姐的扣肉相媲美!”

肘子卖相好,同样一闪一闪亮晶晶,大概磊哥把自己的“理发换美食”的事业拓展到了美国。

从此,我再也没有见过磊哥,也没有听过关于磊哥吃肉做肉的一切故事。只是几日后突然在路上遇见一个发型和我相似的中国女孩——左边长发齐耳,右边及肩,彼此都有些惊讶。

“你好!”我朝她叫一声,她也好奇地看着我。

“你这头发……你认识磊哥吧?”

“嗯嗯,是他剪的!”那边拼命地点起了头,竟有些莫名的激动,好像在他乡遇见了故知。

 

有笋吃的春天,很幸福

星期六早上,老许像往常一样去家乐福,看那里有没有新鲜猪头出售。

老许,物理学博士。刚来法国,身上带着的唯一电器就是电饭煲。法国插座是两个小圆孔,他电饭煲的三向插头自然不能用。可老许一点儿也不急,拆开电饭煲,稍作改装,不一会儿,电饭煲摇身一变换上了法国插头。没过多久,香喷喷的大米饭也煮好了,老许一面吃饭,一面笑道:“这简单,初中物理!将来回国,再把它变回去。”

令老许的大名真正传开的,还是猪头肉。

猪头肉,在这个吃货满盈,擅长食用猪脚和牛脸的国度并不陌生。超市的肉柜角落时常会有,极其便宜,用保鲜膜包在塑料泡沫的大箱子里,劈成两半,猪头眼睛禁闭,鲜血淋漓。

对于我们这些小打小闹着做饭的留学生来说,猪头肉绝对算得上是硬菜。首先,解剖就是一个大问题。至今我也不知道刚来法国的老许是如何在自己一米见方的灶台上,用菜刀将硕大的猪头劈成块,再放进自己的小锅里烹煮的,那一定是和凶杀现场一样的血腥刺激。

“老许,一个大猪头,血淋淋的,你不怕吗?”同行的女留学生问他。

体形文弱,带副眼镜的老许眯眼笑道:“这有什么怕的,我们老家,杀年猪你见过么?好热闹的!猪头肉好吃啊!”

一来二去,总在一起吃饭,我们也渐渐熟了。老许好客,见人来到家里,总会从柜子里拿出在酒展上免费获得的高脚杯,再从纸盒里掏出自家种植的碧螺春沏上。

老许家种的茶,和带着商标的高脚杯竟然莫名相配。

然后,老许便开始掏心掏肺地讲他家乡的故事,那是浙江临安山野里的神奇传说:大片的竹林,一山连着另一山。竹林里的冬笋憨实,春笋新茂,一不小心会碰到和竹叶一样青碧的毒蛇,或是密林里来回游荡的野猪。那里有咸肉、草鸡、山核桃。咸菜的叶子碧绿,炒肉可算作人间美味。

我们就这样从野猪说到笋干,蘑菇说到火腿,一道菜说到另一道菜。身在异国他乡,精神上似乎也得到了些许安慰。说到兴奋处,老许总是拍着桌子,口沫横飞:“姐,将来你一定要到我老家去!我老家的东西好吃啊!”

后来,我常常憧憬回国之后,能去深山老林的老许家待上个把年月。


   ●    

春天的一个傍晚,老许神神秘秘地叫我去他家吃饭。还未进门,就从楼道里闻到一股异香从他家方向飘来。

冲进门,只见老许宿舍的炉灶上小锅浓汤沸然,锅里的几团瘦肉旁,竟围着和他手指一样粗细,筷子一样长短的黄色植物。

“春笋!”我几乎是惊叫出来,“哪来的春笋?”

在这里,中国超市的笋都是密封制品——冬笋装在铁罐里,软了,糯了,呆呆的一团,春笋则真空包装,一打开,一股处理笋特有的臭味扑面而来。然而老许这里,竟然有新鲜的春笋。

老许也不回答。

吃完晚饭,天色还亮,老许同我出门散步。学校的围墙边是一米宽的土壤,里面种着月季和紫藤,沿围墙走下去,一直延续到学校后门。老许蹲下来,掏出手机照亮了竹林,我一眼就瞅见林子深处的枯叶中,赫然冒着一只只紫色的、尖尖的春笋。

“老许,这里有笋!”我再一次惊叫起来。

只见他不慌不忙地钻进林子,挖出了一棵春笋,有上臂那么长,青紫色的笋衣紧紧包裹着,根部露出鲜嫩的、渗出汁水的黄白色断茎。

那天散步回去,我们手里的春笋已有五六根,老许坐在桌前,从笋头处熟练得一拧一转,顷刻间,笋衣便一层层剥落,露出黄白玉一般的笋心。我也学着他的样子在笋头上一拧,笋衣尖利的边缘却差一点划伤了手指。老许见我手笨,就不厌其烦地教我剥笋的窍门:“我在家里都干这些啊——挖笋,剥笋。这简单。”老许又是笑眯眯的。

这个春天,我因为有了竹笋吃,而感到相当幸福。

春雨一下,老许就站在学校宿舍阳台上,望着远处嘀咕着,“明天笋又会长出来……但吃笋也就这么几天喽,过些日子笋就老了,变成竹竿喽。”说这话的时候,老许目光百丈穿楼,穿过一座座现代建筑,一眼就望到了学校那头的竹林——那是自家田里的事情。

这个春天的末尾,老许带着我,采了最后一次笋。有些地方竹笋密布,易于进入,他却告诉我,这里绝对不能动,因为动的话会影响来年竹子的长势。有些地方很难进入,他像一个老农民一样,钻进去,好不容易采到一根,起身擦一把头上的汗水:“这个地方竹林太密,必需挖笋,而且今后园丁必须砍掉一些竹子,否则来年竹子都要枯萎。”

老家有竹林的他紧守着来自家乡的挖笋规矩,也教给了我这个吃货最宝贵的来自故国的乡土经验:“不时不食,顺势而食,尊重自然,节制采摘,绝不竭泽而渔。”

我一时有些恍惚,不知这片两米多宽土壤上长出的竹林,究竟来自哪片国土。在法国,竹子是观赏植物,是东方禅意的象征。而在老许的宇宙里,这片竹林里寄居着他无限的乡愁。


   ●    

夏天来了,一个傍晚,老许又神秘地约我去他家附近的公园。走着走着,看见一丛又一丛茂密低矮的植物,他像见到了故乡的亲人一样扑过去,双手摩挲着叶片:“看,竹子!”

“有竹笋吗?”我条件反射地问他。那竹子太密,竹竿比筷子都细,如果有笋的话,想来也无法食用。

老许大叫:“这是包粽子的竹子啊!”

这个春天,我因为有了竹笋吃,而感到相当幸福。作者供图

那年端午节,我在法国第一次吃到新鲜竹叶包的粽子,老许把一片竹叶熟练一折,装上糯米和酱肉,为了照顾我的北方口味,有些塞入了红豆。粽子依旧在他的小汤锅里煮了一锅,玲珑秀气,二十八个,一口一个。

粽子的美味几乎支撑了我的整个夏天。我第一次在法国清晰分明地感受到,中国山川植物在季节变化中的节奏。


   ●    

夏末,老许又叫我去他家。一进门,就见他的桌子上,团着一只硕大的灰黄色的刺球。

“老许,你要吃刺猬?”

老许狡黠地眨眨眼睛,突然从手里变出一些黄白相间的金银花来,“刺猬是路过学校花园时抓到的,你没见过吧?给你看看,吓吓你,一会儿我就去原地放生。金银花好,晾干了可以泡茶!”

他把金银花塞给我,抱起了团成球状的刺猬,好像抱着一团白云。这个场景至今仍深深地定格在我的记忆里,这一刻老许的宿舍已然消失,我们身后漫山遍野的竹林散发着清香,竹林里竹叶飞过,野猪哼哼飞跑,这是老许的家乡。

老许离开法国的时候,给我留下一口锅,三个盘子。他曾经用那口锅煮过猪头肉,竹笋炖肉和粽子。那些盘子是此前的中国留学生几经转赠,落到老许手上的。瓷器的边缘围着一片片浅黄和粉红的精巧碎花,是来自法国瓷都十九世纪末的制品。从一个吃货转移到另一个吃货,我郑重地从老许那里接过了盘子和锅,好像继承了他的衣钵。

从此,那片法国公园学校内隐秘竹林笋的故事,便完全地交给了我。

在此后的春夏交替中,我也会默默学着老许百丈穿楼的目光,在窗口想念学校花园里正在嗖嗖成长的春笋、竹叶,想念那只没有被吃掉的小刺猬,或许它至今仍在盛放的紫藤树下,悄悄地觅食,默默地游荡。

 

一把火烧了希望

军哥和庆哥刚来法国求学时,临时住在同一间宿舍。

他们都是山东人,军哥学物理,庆哥学生物。军哥纤瘦,庆哥壮实,军哥拘谨,庆哥从容,生活中二人几乎形影不离:庆哥去超市,军哥就跟着。军哥去公园,庆哥也随着。初来法国,二人黏在一起的固定形象,譬如牛头和马面,白无常和黑无常,成双入对,不可分割。

每到商店关门、街上悄无行人的周日下午,庆哥和军哥就在屋里琢磨,究竟该吃点什么好,后来他们各自有了单身宿舍,也不过是分别不约而同地关在屋子里,自己和自己琢磨究竟该吃点什么。

如果在周日下午,军哥突然在群内不言不语,我们就能猜到,他或许又在做好吃的了。只要摸准了点儿,在傍晚时分突然敲他宿舍的门,开门的军哥一定会露出一副秘密被发现的慌张神情——他当然早已知道,以我为首的吃货团体,如此言笑晏晏地无端降临,好比黄鼠狼给鸡拜年。

看到我们,军哥一面极力保持自己的镇定,一面用瘦弱的身躯紧紧塞住门缝,以免我们看到他厨房内的东西。

可是,十几平方的宿舍,还有什么不能一目了然?家门正对的就是开放式厨房,食物的香气可没长眼睛。果然,进门就看到他桌子上,已堆了座小山,那可是一层摞着一层,略微发黄的,手掌般大小的馒头啊!

在外留学的人,深知馒头这东西的技术含量。

它是国内街头最常见的食物,但在国外,绝对是稀罕物。馒头的制作得花费大量的人工,和面揉面发面都需要技术,再加上蒸制的设备不全——想起新鲜的大馒头,留学生只能咽咽口水,或者用速冻的小馒头解馋,或者索性吃面包,把它想象成馒头。

猛然看见一堆大馒头,所有人顿时两眼放光,手也顾不上洗,一把抓起一个:“军哥,给个馒头吧!”

军哥激动起来,侧着身体,紧紧护住了馒头小山:“手下留情!一共七个馒头,从周一到周日一天一个,你吃一个,就少一个,少了一个,就少一天!”

看打劫不成,同学佯嗔着,白他一眼,笑道:“军哥,你也太小气了吧。”

人在国外,可吃的中国食物是极其有限的,正因为资源稀缺,分享中国美食就成了一个人异常珍贵的品质和许多友谊的起点。

可是我们爱军哥,更爱逗护食的他玩儿,就连庆哥听到这样的事,也笑呵呵的,最后总不忘补一句刀:“你看他老这样,所以我早就不跟他过了!”军哥听到,就抬高脖子,瞪大眼睛,朝着庆哥的方向笑着喊:“是我先不跟你过了!”


   ●    

日子就在我们对军哥周日美食的侦察和反侦察中渐渐溜走了。暑假,军哥与庆哥又先后回了趟国。这一趟回来,他们都因饱食终日而容光焕发,又不约而同地带回了些“好东西”。

军哥带来的,是家里种地的亲戚亲手包好的种子:香菜,小葱,菠菜。还有做厨师的亲戚亲自配好的调料:卤肉,辣子鸡……

香菜小葱在我们这个城市并不便宜,也很难找到新鲜水灵的,因此军哥决定自力更生——在花盆里种菜。

而庆哥也想到了一处,但他更高级——他带来了一棵香椿树。

说是树,其实只是一株小苗,颤颤巍巍的,根部裹着一点儿庆哥家乡的泥土。他把树苗用塑料布里外包裹得里严严实实,装到箱子里托运,树苗坐了数十个小时的飞机,转了半个地球,居然还活着——为了那销魂一口,军哥和庆哥几乎都冒着被海关查禁的危险,做了一回“亡命之徒”。

来到法国后的香椿树,种在庆哥找来的陶土盆里,换上这里的泥土,倒也气息微弱地生长起来。我总是盯着香椿那暗红色的几片叶子,眼前浮现着来年的景象:春天到了,香椿发出许多嫩芽,摘下来切碎,就有了香椿拌豆腐,香椿炒鸡蛋,再过一年,它新的枝叶又生出来,长到花盆也装不下,就移植到临近的山里,在风吹日晒的自然大化中,自由滋润地生长繁殖下去——从此,中国人在法国再也不愁吃不到香椿,而香椿这道时令菜肴,最终也会进入法餐,香椿沙拉,香椿烤肉,香椿甜点……

庆哥总在这时极其严肃地喝止我的幻想:香椿树是不能随便种在外面的,自己吃就好了。法国没有这种植物,香椿繁殖快,寿命长,很容易引起生态入侵。

于是我又将希望寄托在军哥未来的香菜、小葱和菠菜上。这些种子已经在他的花盆里慢慢发芽了。

可是,或许是营养不良,它们的体型过于纤弱,绣花针一样细的苗儿,一阵风吹来都能压倒一片,军哥看着自己的菜,一天又一天地等待着,等香菜长长,就能拌上牛肉,小葱长大,就能拌上豆腐。那些嫩嫩的菠菜,也能做个汤。可是,这小小花盆的小小植物,究竟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吃呢?

军哥宿舍旁不远处是一个自然公园。一条河流从旁边经过,那里土地肥沃,草木葱郁。园丁在公园中央的空地上开辟了一个又一个长方形的园子,种着玫瑰,郁金香,薰衣草,每到花季,群蜂往来,芳香扑鼻。公园角落处,寂寞地长着些绣球花,槐树,矮竹,日本樱,围墙边的野猕猴桃即使结了果子,也无人问津。

军哥晚上吃完饭,常常去公园散步,没多久就看中了这块隐蔽的角落,于是他做了一个决定——为了他的种子,他要在这里垦荒种田。

几次踩点、反复观察后,军哥还真找到一块较为平整的草地,藏在灌木丛中间,又被树木遮挡住。于是每天晚上他从实验室出来,吃完饭就拿上工具直奔空地。掀草皮,翻土,下种,浇水,一个人忙得不亦乐乎。

当然,军哥垦殖的故事,也是他后来才转述给我们的。行事隐秘的他,大概要等到香菜、小葱和菠菜做成菜肴,踏踏实实地放进盘子的时候,才肯跟我们骄傲地炫耀他在这些夜晚的行程。可是,种子发芽了,长大了,却在一夜之间,诡异地一半被埋,本来齐整的田地也泥土四溅——有东西闯入他的田地。

军哥那香菜拌牛肉,小葱拌豆腐和菠菜鸡蛋汤的美梦又远了。于是,他又像一个顽固的老农民一样,轻轻刨去覆盖在小苗上的泥土,再慢慢整理自己这块希望的田野。剩下的一半小苗在军哥细心地照顾下,又欢快地长起来了。

梦想中的菜肴近在眼前。


   ●    

可是,一个暖风微抚的傍晚,当军哥再次站在田地前时,却发现自己的梦又碎了——他的田地再次被毁,小苗也折腰断茎,好像被什么动物用脚狠狠踏去,就连土壤这次也翻起来,散乱地堆着。

是公园里挖洞的老鼠吗?军哥终于着急起来。

每天和小白鼠打交道的庆哥帮忙分析到:“这不像是老鼠的行径啊!所有的小苗又没被吃,地上也没洞,老鼠没有毁田的动机啊。”

“兔子?”我突然想起自己曾在公园里见过一只飞跑的野兔。或许军哥的田地无意中侵占了一只流氓兔的领地,影响了它的出行,导致兔子阶段性情绪不稳,最后打击报复?

军哥不置可否,但他仍像一个坚定的老农民一样,每天去自己的田野里,想着清理土壤,再次下种。

可当他再次于一个傍晚莅临田野,准备耕作的时候,却发现那里站着一个警察。

警察似乎已经等他很久了。他严肃地问了军哥更多严肃的问题。军哥在紧张中,最后只听懂一个意思:“这里是公共用地,你私自种植已经违法,特此提出警告。自行毁掉田地,下不为例。如有再犯……”

至此,那些新鲜香菜、小葱、菠菜的美食之梦也彻底破灭。

这边希望的田野覆灭,那边庆哥的香椿树也没什么生气。香椿已经出国好几个月,可还是只有两簇叶杆,也不落,也不长,半面生,半面死。

这种状况后来一直持续了好几年。

我曾经问庆哥,他有没有在这年的春天吃到香椿拌豆腐。庆哥特别悲凉地看着我,“你看,一棵孤独的香椿和我住在一起。我去实验室,他就一个人,我回来,也没人说话,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叶子还不够我一盘菜。我越看心里就越难受。”

庆哥说这话的时候,军哥已经毕业回国。

庆哥最终还是没有在法国吃到不远万里带来的香椿,他也不愿让它再在异国他乡饱受作为一棵树孤单的痛苦。庆哥回国那天,一把火烧了那棵养了好几年的香椿树。

人在食在,人走食亡,这也是我所见过的留学生吃货中最悲壮的故事。

编辑:沈燕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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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11 06:5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可能有你写的“有味” | 人间有味 

 2017-06-09 人间读者 人间theLivings

《幸福的面包》剧照


如今家里日子好了,我央求着母亲给我做过几次白面烙饼,面比以前更细更白了,油也比以前更多了,可是那种深入灵魂的的满足,却再也没有了。


编者按:

每个人脑海中,都有一段来自童年的味觉记忆,萦绕至今。

童年那些难以再现的食物,带着回忆的温度,是在不论长大后尝遍多少美味,仍旧令人无比怀念的。

带着南北迥异的方言和油烟,还有不尽相同的生活期许与处世之道。


 人间有味 | 连载11



将来长大了开飞机 | @黄伟华  福州市仓山区   

我出生在闽北山区的一个小县城,“盒子糕”是我们那儿的特色点心,家乡人称之为“灯盏糕”。盒子糕是这座小山城里所有人的共同味蕾,其中芋头丝的盒子糕最受欢迎。

90年代,孩子们可以自由支配的零花钱屈指可数,最初的时候,一个盒子糕大概一角钱,后来慢慢涨到两角,再后来是五角。这已经算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我之所以对盒子糕念念不忘,是因为一个“刨盒子糕”的老太太。

小时候,我成长在水电局的机关大院。大院很多小孩的父母都是双职工或是外地人,无暇照看孩子,只能寻找一个合适的本地保姆,我也不例外。

当地方言管奶奶叫“大大”,我的大大就是附近的一个老太太,大大是典型的山城妇女,一句普通话也不会说,在我之前,她已经照顾过很多孩子。

大大并不是一个专职“刨盒子糕”的妇女,只是有时得闲,就会在门口支起一个摊子。大概在我三年级的时候,每天一放学,我就会直奔她的摊位,吃免费的盒子糕。到我五年级时,大大就再没有刨过盒子糕。

小时候,我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好孩子,她一直引以为傲,每每向邻人炫耀,我是她带过的孩子中最聪明的一个,“将来长大了开飞机”。

很多年后,我偶尔看到一部电影《我的帕瓦罗蒂》。电影中有一个桥段,一个小混混头一次搭飞机,老师告诉他,文明人登机的第一步,是必须先脱鞋。他不信,可当他穿过红毯铺就的登机通道后,笑靥如花的空姐一鞠躬,他就不由自主地把鞋脱了下来。

有一次和朋友聊起这部电影,兴之所至,我文绉绉冒出一句:“所谓农耕文明对工业文明的仰望,再没有比这个更经典的例子了。”朋友颔首,回应道:“像我们这一波人,小时候写作文,最大的梦想,大概就是长大以后开飞机吧。”

那一瞬间,我感觉到鼻头一酸,有种无可名状的东西梗在喉头。

 

 

俺儿喜欢吃 | @冷漠的学徒  山东潍坊

我的母亲是个要强的女人。

我小时候,母亲刚从皮革厂下岗,父亲所在的粮食车队也解散了,为了补贴家用,每到秋末,母亲就寻找出租的店铺开一家皮衣店,提供修补和定制服务。

当时的原料皮子要从河北辛集购买,每隔一个月,母亲都要搭火车去一趟,然后在第三天早上6点回到家中。我那时小,离不开母亲,母亲便许诺给我带好吃的。所以,两天三夜的分别,在我心中种下了一份对美食的期待。

母亲第一次捎回来的是一个驴肉火烧和一小份炒面,那碗炒面里深绿色的蒜苔搭配等长的黄色面段,还有少许肉片。面是凉的,母亲想热一下再给我吃,但我已经等不及了。

后来,母亲再去进货,就只给我捎炒面条回来,同时她也开始尝试自己做。首先,面条熘熟备用,再将应季蔬菜和肉丝炒至八成熟后,加入面条翻炒,出锅。

母亲第一次炒面条时,我吃了两碗,看着肚子撑起来的我,母亲笑了。而父亲自始至终都不喜欢这种吃法,在他眼里,没有汤的面条不好。

每当父亲提出异议,母亲总会说:“俺儿喜欢吃。”

自从母亲研制成功后,炒面条便成为了一种奖励。中学时,只有当我取得好成绩时才能吃。当我上了大学,回家的当晚,母亲总会为我准备一碗炒面条。再后来,我在异地工作,在出租屋内也尝试着做,只是每次都是以面条成团,失败告终。

母亲听说我总是失败,便手把手教我,但我炒出的面条却总和母亲做的有差距。

后来,我开始给女友做炒面条,不管最终是不是成了团,她都会欣然吃下,“你每一次做的都很好吃。”

 

 

糖不够了,再去买两斤吧 | @高寒  山东青岛

小时候,糖是很珍贵的,是只有在特殊日子里才能吃到的东西。我爸曾不止一次,威严地扫视我们,“糖只有等到大年初一才能拿出来。”

但爸妈总有顾及不到的时候,当他们笑容满面地送走一拨拨来拜年的客人的时候,我们就趁机飞身而起,一哄而上,等他们回来一看,盘子里的糖已大幅减少。爸端着盘子,晃着只够盖住盘底的糖,眉头皱成一个疙瘩,“刚才还满满的,怎么一霎就没了。不准吃了啊,这是留着来人的!”

我们仨都不吭声,老爸只好气哼哼地打开大木头箱子,小心翼翼拿出储存的糖,一边掂量一边跟老妈说:“看看,吃不到初五了,还得再去买两斤。”

有一年寒假,我和哥哥老早就开始盘算,怎么才能把锁在箱子里准备过年的糖弄到手。老爸天天把钥匙带在身上,我们根本没机会。

有一天,馋虫发作,我和哥哥等大人上班之后,开始围着那个大箱子研究起来。我们发现在箱子的背面,可以拧下连接箱盖和箱体的合页上的螺丝。当时,我想到一旦东窗事发,可能会被老爸暴打。于是我就看着哥哥拆合页,自己在边上围观。

大年初一,当老爸郑重其事地打开箱子时,惊奇地发现糖不见了,“我买了五斤啊,怎么就剩下不到一斤!”

他用力举起箱盖,箱盖竟然掉了下来。老爸瞧瞧手中的箱盖,瞧瞧我们,他的表情变化着,最后气得笑了起来,“你看看,箱子盖都被起下来了。”

“糖不够了,再去买两斤吧。”最后,老爸心平气和地跟妈说。

 

 

快吃,不然等其他人看到就不好了 | @蓝  广西南宁横县

爷爷一直住在旧村的红泥土屋里,而他的四个儿子都陆续搬到了新村的新屋里。

一个清凉的早晨,爷爷穿着一件墨绿的短袖出现在我家门口。他牵着一头牛,唤着我的乳名,偷偷把我叫到一边,“爷爷今天去赶集,到时候买一个油煎饼回来给你吃,你不要告诉其他人哦。晚上也不要跑到太远的地方玩,不然我找不到你。”

我高兴地答应了。

傍晚,红霞晕染了整个天空。竹林底下,爷爷从衣兜里小心翼翼掏出一个油煎饼,那个油煎饼被白色的塑料袋包裹得很好。“快吃,不然等其他人看到就不好了。”爷爷催促我。

我三下五除二,就把油煎饼吞进了肚子里。

如今,爷爷去世快十年了。我至今仍清晰地记得他临终前的情景,我喂他喝的那口橘子水,希望能让他下辈子都是甜的。


●    ●   

我外婆的烤鸭摊开了有十余年了,后来改成了菜摊。外婆说:“老了,卖不动烤鸭了。”

儿时每次去逛街,我都会坐在外婆的烤鸭摊里,看她卖烤鸭。那时候外婆年轻,手脚利索,每次别人来买烤鸭,她总是两三下就过称切好装袋了。她会随手切下一块鸭腿给我,然后坐在我旁边,静静地看我啃,一面问我“考试怎么样了,得了第几名”之类的话。

外婆做的烤鸭很香,鸭皮酥脆,肉质嫩滑,旁边摊的人总是打趣:“吃完都不用洗手了,直接吮吮指头得了,这样就能天天吃到你外婆的烤鸭了。”

后来我长大了,外婆的烤鸭摊变成了菜摊,每次回去,她就会随手捡几个西红柿给我吃。

 

 

昆虫要留给孩子吃  |  @王海风  河南

每每想起父亲,我总会想起那一袋黄黄的、香香的、酥软的鸡蛋糕。

有一次,父亲到临市办公事,村里报销来回车费,还有两块钱餐补。父亲回到家时,天已黑透,刚一进门,风尘满面的父亲就笑着,变戏法儿似地拿出一袋鸡蛋糕。很多天后,我们才知道,这袋鸡蛋糕是父亲用两块钱餐补买的,他饿了一天。

还有一种我不能忘记的食物,是一种昆虫。它通身绿色,头尖,身材细长,隐藏在玉米田里或路边的杂草间,遇到惊吓后会蹦跳着逃走。家乡方言称为“扁担”,也叫“扁担钩”。

夏秋之际的一个中午,我放学回家,饿得前胸贴肚皮。开门一看,屋是空的,能吃的馒头怕被老鼠咬,放在篮子里高高挂起,看得见,够不着,我只有沮丧地坐在门口等家人回来

等待总是漫长的,当父母一手搭在锄头上,另一只手里提着一串长长的“扁担”出现在院门口时,我的双眼一亮,急忙跑上前去接过。

我麻溜儿地进门,打开煤火塞,让煤球烧旺,快速把扁担放在煤火边,双眼紧盯着,看着它慢慢由软到僵,由绿到黄,一面焦黄了,换另一面。香气越来越浓,引得我口水泛滥。

一时忘了舔嘴唇,口水掉在地上,偷眼一看,父亲正擦着脸,母亲在和面,并没有注意到我,于是放下心来,盯着“扁担”。终于,有一个可以吃了,我拿起黄黄的“扁担”,在空气中挥动两下,迫不及待地放在嘴里,顾不得烫,大嚼起来,鼻子和嘴巴沉浸在香气中。一口气吃掉五个后,仿佛身体也变得充满了力量。

我有些惭愧地看了看正在修锄头的父亲和擀面条的母亲,知道他们不肯轻易吃,只得说:“这个烤焦了,我不想吃”或是“这个发苦,你尝尝”,他们才肯吃上一两个。

我怀念这些食物,这些时光,还有那份沉甸甸的爱。

 

 

我想吃猪头肉,最肥的那块 | @张文超  山东省聊城市

若是有人问我最讨厌吃什么,我会肯定地告诉他:西葫芦和猪肺。

我出生在鲁西北平原的一个小村庄里,80后,童年时代虽说已不像父辈那样饿肚子,可物质依旧是匮乏的。好在有土地支撑,食物基本能自给自足。奶奶会把田间地头种上茄子、辣椒、豆角,当然更少不了西葫芦。

西葫芦实在,特别能结果,就那么两棵,却能攀着地头到树上去,挂满枝头。所以别的菜都有断顿的时候,可清炒西葫芦却没有,每顿都要清炒一盘。少油多盐无荤腥,吃得我和小妹眼到一听说“西葫芦”就头疼。

我憎恶西葫芦那么能结果,顺带着也怨恨地头那棵树。

麦收的时节,大人们为了抢收几乎是以地为家,甚至顾不得回家做饭。我和妹妹就成了他们的“后勤保障员”。

尚在读小学的我每天早早起来往土灶里塞满柴火,拉着风箱,烧开一锅又一锅的热水,放凉后装进白色塑料桶,然后我们姐妹俩吃力地提着送到打麦场。

我们从打麦场回来时,一路低头捡麦穗,直到都抱不动了、憋得小脸彤红,还是乐此不疲。因为爷爷老早就许诺:“麦收的时候你俩要是乖乖干活,我就给买肉吃。”

爷爷没有食言,麦收期间的午饭,他真的买了熟肉回来。只是他总是买最便宜的猪肺,两块钱一大包。

刚开始我们还美滋滋地吃,毕竟比青菜强一些,可三天以后,看着爷爷还是提着猪肺回来,我的眼泪就扑簌簌地掉下来,“我乖乖送水、送饭、捡麦穗,你就拿猪肺来糊弄我?”

爷爷笑着问:“你想吃什么样的熟肉啊?”

“我想吃猪头肉,最肥的那块。”爷孙俩说说逗逗,可最后还是只有猪肺吃。

 

 

都怪豆腐 | @张文明  山西省长治市

进了腊月,家家户户忙着置办年货,我们这十里八乡,必定要买豆腐。炸肉丸可以放点,炒菜可以加点,做汤可以切点。春节聚会喝酒,也少不了它。

我们村向来以手工豆腐出名,我爸妈就是以磨豆腐为生,供养我和姐姐读书。别的同学过年都能开开心心地玩,我和姐姐却要擦玻璃、收拾家;别人家都是早早贴好了春联,我家常是在除夕来临的前一刻才贴上;当邻居家开始吃热气腾腾的饺子时,我们家的厨房才响起了剁馅的声音……我把这一切都归罪于豆腐。

我曾一度拒绝吃豆腐,自己也绝口不提“豆腐”二字,听到别人提到“豆腐”,心里也是十万分的不乐意。一年到头,爸妈没有一刻空闲,连身干净的衣服都穿不到,可家里的日子还是很清苦。

小时候,我不乐意去幼儿园,妈妈生气打我。我对着爸妈喊:“你们有什么本事,就会天天磨豆腐!”爸妈听了这话,哈哈大笑。

小学写作文,有个同学写家乡是豆腐之乡,还以此为傲,被老师当做范文在全班朗读。我把头埋在桌子里,两腮发烫。青春期的叛逆和虚荣,让我恨透了豆腐。我再不提爸妈的职业,被老师问起时,我也只说他们是农民。

我和豆腐的和解,是在大学毕业之后。当自己真真正正能养活自己的时候,才体会到父母的不易。曾以为工作后,他们二老就能享清福了,可现实是,他们仍然需要磨豆腐,甚至比以前更努力,因为要给我攒钱娶老婆。

终于,我成家了。办完典礼的那天,全家人一起出去逛街。我记得那天父亲特别开心,甩着两手四处看,像是忘记了自己平日的繁忙。

 

 

卖剩下的辣椒 | @幻湖  北京山县

小时候家里穷,伙食不好,老是吃酸菜和咸菜。即便是地里的蔬菜瓜果收获了,母亲也是尽可能多的拿去卖掉,换一些钱补贴家用。落入自家人肚子里的,总是很少。

母亲炒菜只放一丁点油,却把盐放得很重,以便让我们多吃几顿。来亲戚或者客人的时候,她就会调整一下,可是她的厨艺似乎已经定型了,不怎么好吃。

只有一次,像是出现了奇迹,半篮子卖剩下的青辣椒,竟然被母亲炒得特别好吃。

那些辣椒被煸得焦香四溢,泛着一层油亮的光泽,盐味也刚刚好,吃起来又香又辣,鲜美可口。我们一家人吃得满头大汗,辣得直哈气,还是很想吃。

父亲和我们一边吃一边赞叹,母亲也笑,说自己也搞不懂是怎么一回事,反正就是糊里糊涂炒出来了。

吃完饭后,年龄比较小的二姐和我,还一直惦念着菜碗里剩下的那一点辣椒,虽然已经很饱了,还是觉得意犹未尽。过了一会儿,终于忍不住跑到饭桌前,掀开菜碗,用手抓起辣椒,你一条我一条地分着吃了,最后连碗底的一点油汤也用手指沾起来吮干净,这才心满意足。

有时候在邻居或者亲戚家的酒席上,也能吃到好吃的东西,但或许是因为这盘炒辣椒与母亲一直以来的厨艺反差太大,所以我一直觉得,这是我吃过最好的美味了。

 

 

有些东西,放在记忆中更好 | @絮桑  浙江

小时候,我很喜欢喝喜酒,这意味着有机会品尝各类美食,还可以见到平日不常见面的表亲。

那时候,婚嫁几乎都安排在过年前后,人们会提前几个月就开始做准备。定好日子,到各家借碗,买菜、洗菜、切菜各自分工。厨师不是专业的,左邻右舍也会来帮忙,久了,就有“兼职厨师”在方圆十数公里出名了。

小时候,有一次吃酒席,上了一道香菇。旁边小伙伴飞速往我碗里夹了一片大香菇,然后才给自己夹。她觉得这香菇切得太大片,很容易被大家夹光,所以要先给我夹一块。

后来,她转学去了父母做生意的地方,再没回过故乡。我常常想起她,就努力寻找,甚至找到了她的远房亲戚的微信。

绕了一圈,我终于找到了她,可她已经完全不认识我了。除了互相问候,我们无话可说。彼此生活的历程差别太大,她也不再是那个给我夹香菇的小女孩了。

童年的伙伴或许就如一些美食,即便找到,已不再是当初的样子了,或许放在记忆中更好。

 

 

有种有得,有得就好 | @苍山  福建省长汀县

九月的时候,地瓜长成了。

姆妈挥动锄头,我负责把地瓜捡到箩筐里。泥里经常有被斩成几截的蚯蚓和蜈蚣,和蚯蚓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根根完整的地瓜,姆妈的锄头永远那么准。

到了洗地瓜的时候,我总是格外卖力,因为我曾经被小石子硌掉了要换的牙。洗好后,我和姆妈两个人用板车推着去碾坊。

每到上坡、下坡格外吃力的时候,姆妈总是要嘲笑阿爸:“你爸啊,我还没嫁给他的那年秋天,来外婆家帮忙割稻子。外婆家的稻田要翻两座小山,我一个人挑了两筐回来,你爸就挑了一筐。而且第二天就没再来了,整个秋天只来过电话。”

碾碎以后的地瓜特别像猪食,清水不断冲洗,纱布过滤,流到木桶里,放上几天就沉淀了。姆妈经常半夜起来换水,因为如果水换得不勤,粉就容易发黄。

三四天后,我满心期待的看着姆妈倒掉木桶里的水后,委屈得快要哭出来,那么多筐的地瓜就换来这么薄薄的一层粉。

姆妈道:“福田广种,广种薄收。有种有得,有得就好。”

后来大学的时候,我和朋友一起在厦门吃海蛎煎。一个鸡蛋,些许海蛎,一勺调好的地瓜粉和很多很多葱,要价15元。

朋友们都觉得贵,我却觉得很值,地瓜粉多难得啊。

 

 

一只特立独行的鸡 | @凌伟  新疆

直到现在,我还是喜欢吃鸡蛋。每逢让我点菜,我总会点盘西红柿炒鸡蛋,红红黄黄的,配上碗米饭或者拉条子,那酸爽才叫真够味。

小时候,农村的鸡大多散养。鸡和人一样,总有一些特立独行的。那些不走寻常路的鸡下蛋也异于常鸡,它们常常会选择在废弃的猪圈、高高的麦草垛等人迹罕至的地方,完成这项重要使命。

我在捉迷藏中,偶然发现了这个秘密。然后,我谁也没告诉,独自享受着这个秘密带来的巨大喜悦。

我把捡来的鸡蛋用黄泥巴包起来,揉成球状,放在熊熊燃烧的柴火堆中间;或者在地上挖一个浅坑,把包着黄泥的鸡蛋平铺,在上面盖上一层薄土,薄土上用牛粪、烂塑料升起一堆篝火。

要不了多久,鸡蛋就熟了,灭了火,敲碎黄土,泥土和鸡蛋的混合清香扑鼻而来。

当然,捡鸡蛋这招也不是百试百灵,农村的家庭主妇大多精打细算,日子一长,我的秘密就不再是秘密了。

 

 

被“引魂饼”救回来的童年 | @丹栀逍遥散  甘肃西部

自打从娘胎里出来,我就体弱多病。小孩子不舒服,唯一的表达方式就是哭,所以我特别能哭,没日没夜的哭。

祖父母嫌我烦,把家分了。一间土房,三双碗筷,爹娘和我组成了一个家。很多人都觉得我养不活,可爹娘抱着我,四处求医问药,我竟也慢慢长大了。

小时候有一阵子,我整天晕晕乎乎的,嗜睡,无精打采。求医无果,有人说:“这小孩子可能是被什么东西吓着了,父母在初一十五给叫叫魂,估计就能好。”

首先是求得“百家面”,说是百家,不过也就十来家罢了。用一个瓷盅装满面倒扣在灶台上,每天填满盅里陷下去的部分,直到面不再下陷,再兑了油烙成薄饼,俗称“引魂饼”。

面里兑了动物油,皮上又刷上清油,放到热锅里“噗滋滋”地响。少时,饼的外皮就变得脆黄,盖上锅盖焖一会,一揭锅盖,油香扑鼻而来。

我眼巴巴地瞅着烙饼,恨不得立马咬上一口,可娘说必须要等到晚上,给我叫魂用过之后才能吃。

夏天的夜晚很黑,乡里的夜很静,整个的天地间,只有娘抓着我的手。她一声一声轻轻地呼唤我的小名,从家门前小路的转角处开始,一路呼唤,一路掐烙饼撒在地上。

后来怎样我已经记不清了,可我却记住了那块白面烙饼的香。如今家里日子好了,我央求着母亲给我做过几次,面比以前更细更白了,油也比以前更多了,可是那种深入灵魂的的满足,却再也没有了。

编辑:任羽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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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16 08: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源济 于 2017-6-16 08:34 PM 编辑

干拌粉并不好吃,但我不会告诉她 

 2017-06-16 索文 人间theLivings

 《食神》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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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老妇人,在4S店前,支了个摊,卖干拌粉,她的干拌粉并不好吃,但我知道,她尽力了。


 人间有味 | 连载12

 

 

1


发现自己胖得有碍观瞻后,我开始散步,每天晚饭后,走上一万步,戴着耳机,听着音乐,从茶园坡出发,绕红花坡一圈又回来,或者走到雨花亭去喝咖啡。

雨花亭的角落有间咖啡馆,闹中取静,饭后人不多,适合去坐上一会,那里的咖啡挺香,甜甜圈也不错。环境雅致,运气好的话,还能看到网红美女选景拍照。

咖啡馆不能久呆,晚八点后,它就变成了一间清吧,音乐开始大声,桌上摆上方形小灯和骰盅,红男绿女迤逦而入,场面开始喧哗,我知趣地退了出来。

走了几个月,还是胖,胃口倒越来越棒。

捎带着还熟悉了环境,从前我对茶园坡周边不甚了了。现如今,方圆三里几个公厕的位置,我都知道。


2


每周,我和太太都会去岳父母家小住,那是一片新开发的地段,在长沙城的南边,配套设施尚且跟不上,胜在环境好。

在那里,我每天都会早起,去后山慢跑,山上有一条水泥小径,两旁高树掩映,去得早的话,几乎无人。跑上一个来回,出一层细汗,回家吃下一堆碗面条。

有一天,我决定走出院子,去外面看一看。在走步的过程中,探索环境成了我顶有兴趣的一件事。

我开始一步步地丈量着长沙城的南边,科技馆、汇金城、奥特莱斯、汽车城、鄱阳小区。喝过最难喝的咖啡,见过被摘秃了叶子的老桑树(这一带养蚕的孩子肯定很多),看见过西装革履摆面摊的老年大叔,还遇见了一位每周出六天面摊,面却做得不好吃的老妇人。


3


那个老妇人的摊,摆在汽车城某家4S店的大门坡下,紧靠着围栏。

那天早上,我原本想走去鄱阳小区吃粉,顺便去菜场逛逛,有些馋鳝鱼了,岳母做的红烧鳝鱼是绝味。

谁料鬼使神差,提前一个路口转了弯,拐进了汽车城。

我漫无目的地走着,身旁间或匆匆跑过一两个着急打卡上班的4S店员工。

走了一会,饿意袭来,腹鸣如鼓,放眼望去,路上很空,一个早餐店都看不到。

正寻思是不是返头去鄱阳小区,看到了那个面摊。

那是一辆三轮小车,改装过,就停在4S店的墙角,一个店员刚买完面,提着外卖匆匆离去。

我凑了上去。

果然是个流动面摊,三轮车后座改成一个不锈钢的工作台,正中一口煮锅,接着单火的液化气灶台,面汤煮开了,翻滚着。旁边几个调料碗,有剁椒、黄瓜丝、萝卜丁、炸花生、香菜末和榨菜丁。

“帅哥,吃什么?有粉有面。”一位胖胖的老妇人在对面站着,约有六十岁了,肤色黝黑,掺杂着白丝的短发在脑后扎起,系着洗得褪了色的围裙,脸上堆着笑。

“有煎蛋没?”

“卖完了。”妇人有些不好意思。

“没有码子吗?”

“干拌粉,你试试,面也行,拌料自家做的,吃得放心咧。”妇人极力推销着。

“有宽粉吗?”

“卖完了,今天吃粉的多,只剩圆粉了。”妇人眯眯笑着,“还有稀饭呢,放点糖,弄碟子黄瓜丝、榨菜配,早上吃最好咧,下火。”

工作台的角落还有一个小锅,敞着,满满一锅白米粥,没卖得动。


4


我点了一碗干拌圆粉。

妇人麻利地做碗,下粉。不多时,捞起,拌料。

车旁的地上散摆着几个塑料小凳,我寻一个坐下,四处打望,不远处的玻璃橱窗里,4S店的员工集合了,店长开始训话。

“吃得惯辣吧。”妇人扭头问。

我点了点头。

妇人舀了一满勺剁椒拌在粉里。

三轮车头的位置,斜对着工作台,一个老汉坐在轮椅里,胡子拉茬的国字脸,头发花白,看上去比妇人年长,正低头玩着一部触屏手机。


5


那是我吃过最辣的一碗干拌粉,剁椒里放了姜末,一股鲜辣;黄瓜丝洒着辣椒粉,浇了麻油,带着香辣;萝卜丁、榨菜丝也是加辣炒制的。一口粉下肚,各种辣味集中,从口腔披靡而下,头上顿时冒出了汗。

摊前没了客人,妇人麻利地收拾碗具,小心地堆叠起来,放入一个大塑料桶。

“没有水,回去洗。”妇人和我聊天。

我扒两口粉,吸着气,歇一会,接着吃。“胖子不该挑食,不要浪费呐。”我默默给自己打气。

“有矿泉水吗?”吃到一半,我问。

“没有啊。”妇人抱歉地说。

她打了一碗面汤给我,扯过一个小凳给我放碗,转身忙起来。

妇人从工作台旁取下一把火钳,将地上的纸屑、垃圾捡起,塑料袋装着,扔到旁边垃圾桶里去。

灶台关了火,湿抹布抹一遍,中途老汉含糊地嚷嚷,说的话我听不懂。

“晓得,晓得。”妇人应着,工作台下的小柜里拿出一个水壶,递过去,老汉不肯放手机,啊啊地指嘴。

“又要我喂噢,”妇人顺从地绕过工作台,启了瓶盖喂他,“少喝点,等下又要找店里借厕所。”

老汉不管不顾地灌下去许多,喝完,又低下头看手机。

妇人退回到工作台前,寻张椅子坐下,低着头歇气。

她忽然抬头望着长街的尽头,喃喃自语,“都上班咯,不会有客咯。”

“生意总算不错噢。”我接话。

“今天可以的,”妇人扭转脸,笑眯眯的,“不好他就念了。”她指了指老汉。

“就是稀饭卖不动。”她又有些失落。

“老倌子啊(指老年男性),今天中饭、晚饭都吃稀饭啊。”她对老汉大声说着。

老汉茫然地抬头,含糊地应着,我猜他并没有听清。


6


妇人的剁椒太辣,我仔细地把它们挑出来。

“要不要加点黄瓜丝?”妇人热心地问。

黄瓜丝倒还爽脆,我点了点头。

她站起身,工作台上捞起瓷盆,把剩下的黄瓜丝都拨给了我,碗里顿时堆得高高的。

“喜欢就多吃点。”妇人笑着,表情里带着慈爱。

“你家小孩工作了吧。”我问。

“孙都上幼儿园了呢,”妇人得意地笑,“媳妇又怀上了,六个月了,这回要生个妹子就好咯。”

“生了我就歇摊,我来带,”说起家人,妇人劲头足,“只是不舍得生意,每天也有几十百把的进账不。”

“那就辛苦呐。”我啧着嘴。

“不怕咧,”妇人昂着头,“现在日子比以前好过,不是老倌子中了风,再生一个我也带得。”

“我每天早晨天不亮就起,人老了也睡不沉,越老事越多,心里堆满了。”她指了指胸口,自嘲地笑,“起来我就做事,煎蛋、做拌菜,出摊,下午幼儿园接孙,搞一屋人的晚饭,一天扎扎实实。”妇人撑着腿,敲了敲,终还是坐了下来,下颔朝老汉轻扬,轻轻地笑出声,“他也睡不沉,我一起,他就醒,天天要跟我出摊,说一个人在家里没味。”

“我老倌子啊,以前脾气躁得狠,天天喝酒,醉了就发癫。”妇人脸转向我,一脸认真的表情,“崽怕他,邻居都怕他,我不怕。我说别人也是下岗,你也是下岗,未必下岗了就不过了?心眼针尖大噢。”她回过头,眯着眼,自顾地说着,“我不怕咧,我心里想,你不做我做,我贩过水果,卖过小菜,还搞鱼卖过。辛苦一点,比厂里赚得多。后来,他也顺了气,跟我一同做。有时候货卖不动,又骂,骂天骂地骂娘爷(父母)。”

“好呐,现在想发火也发不了了,招扶(照顾)他一世。”妇人啧着嘴。

“你崽舍得你出摊?”

“天天要我注意安全呢,”她愣了愣,说道,“车子就是他给我改的,还特意做了软坐垫呢。”


   ●     

我终于吃完了那碗粉。将空递碗给妇人,她讪笑着接过,面带歉意,“不好意思啊,下次少放点辣。”

“没关系的,黄瓜丝还蛮爽口的。”我拣着好的夸她。

“那是,我从前在食堂学过徒的,最会切丝呐。”她又昂起了头。

我点上根烟,坐着不动,歇饭气。

妇人开始收拾,“店里都上班了,没什么客了。”她说,“收摊了。”她手脚麻利,一会就把摊档收拾干净了,我起身,让她收椅子,掐熄了烟,准备走。

“明天又来啊。”妇人揽客,眯眯笑着,又像想起了什么,“啊,不对,明天不行。”

“明天礼拜天,我要带老倌子看病转单子,还要做理疗呢。”她解释着,“每个礼拜我放一天假,带他治病,黄医生的方子不错,就是转得勤,老倌子原先只有右手动得,如今左手也动得两根手指了。”

“你崽不管吗?”我忍不住问。

“唉,难得麻烦不,我们不老,总还能顾好自己一身一口,他也忙,单位上好多事。”她摇了摇头,不再说什么。转到老汉那头,“回家了啊,老倌子。”

妇人弯下腰,一手伸到老汉腋下,一手捞他的膝弯,身子发力后仰,将老汉抱起,紧走几步,放在副驾驶上。

“快点好呐,莫总是让我抱,哪天我抱不动了,你怎么搞咯?”妇人嗔怪着,倒像是撒娇。她返回来,将折叠轮椅收了。见我还站着,笑着跟我道别:“礼拜一来咯,下次我不放这么辣,我的粉还可以吧。”

“好吃咧。”我忙说道。

“你看得起。”老妇人骄傲地笑了,“莫看我摊子小,好多老顾客咧。”

“再见啊。”她摆了摆手,发动了车子。

回家的路上,我听着歌,放缓了脚步,慢走正好消食,那碗粉太辣,我的汗一直没停过,休息日,马路上的车不多,天很蓝,有微风吹过,还带着丝丝凉意。

我又转过了身,在人行道上踟蹰,是不是再去鄱阳小区吃碗汤粉,轻挑就好了。干拌粉太干,份量也不是很足,早餐还是汤粉好,连汤带码,热腾腾地吃进肚里,人就舒坦了。心里一下编排出许多个理由,往回走的脚步坚定了许多。

去鄱阳小区的路上,我一直在回味老妇人的话,她碎片般的语言里所描绘的生活,过滤掉了所有埋怨,总是劲儿劲儿的,就像那碗巨辣的米粉,以一种暴烈的方式成功地叫醒了我的胃。

所以,粉虽然并不好吃,但我知道,她已经尽力了。

编辑:侯思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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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16 08: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碗唆螺,我心心念念了半辈子丨人间有味 

 2017-06-16 索文 人间theLivings

 《桃姐》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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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碗唆螺,奶奶做了一辈子,我也心心念念了半世。每回吃到,都似一种美好倏忽而至,让人由衷欢喜。记忆里绵延的悠香,如同这个居大不易的家庭持续迸发出的热情,生生不息。

 人间有味 | 连载13

 


楔子

2013的这个时候,或者更晚一些,我去派出所做了一次笔录。起因是在某宝上购买了药品,那家店并没有售药资质,我被要求协助调查。

药是给奶奶买的,奶奶嚷嚷腿痛有六、七年了,总是腿不受力、又痛,爸爸想尽了办法,带着她遍访名医,得到的都是一句话:“年纪大了,骨头老化,膝盖磨损了,不可逆。”

买来钙片给她吃,老老实实吃了一段,擅自加量,被发现了,爸爸没收了她的药,定时定量给她发,“坏咧,药都不给我吃。”她生气了。

爸爸哭笑不得。

偶尔奶奶和我聊天,总是哀叹她的病痛,“你爸带我到处看,也没个结果。”她皱着眉,苦着脸,好委屈的样子,“我只要走得,还是做得事的咧。”

我找我的医生朋友们到处打问良方,偶尔结识的,也有枣没枣打一杆,“能缓解也好啊。有什么药吗?”

终于有朋友介绍说,香港的骨刺灵可能有些效果,托朋友带回一箱。奶奶吃了一段时间,有些效果,腿没那么痛了,嚷嚷要出去走走,妈妈拗不过,搀她出了门,下了电梯,单元门口站了一会,又上楼了。

“她说她脚不受力,站不稳啊。”妈妈打电话告诉我。

我忙向朋友打问,朋友苦笑着回答,“老年骨病那么好治的?那药就是麻醉成分多些,能缓解痛疼。”

从此,这种药,奶奶就长期服用,不但自己吃,还送给娘家人,娘家人送得多了,自己不够用了,又打电话让我买。老是托朋友帮忙,我也不好意思,听人说某宝上有卖,选了一家排名靠前的,买了一箱。于是,不久后,我生平第一次进了派出所协助调查。


   ●    

给我做笔录的民警很客气,结束询问后还送我出了门。我上了车,掏出手机拔家里电话,爸爸接的,我请他让奶奶听。

“格伢啊,什么事呦。”奶奶略带沙哑的声音在电话那头响起。

“奶奶,药别送人了,自己留着吃啊,”我略感烦闷,“为了给你买药,我都进了派出所了。”

“派出所,你冇犯事不?”奶奶听不清。

“没啊,没事啊!”我忽然泄了气,觉得自己的抱怨有些好笑。

“什么时候回来啊,奶奶给你做好吃的啊。”奶奶在电话里头笑,“吃唆螺好不好?”

“好啊,”我的心情顿时好了起来,“什么时候?”


1


奶奶做的唆螺,自我小时起,就是难得的美味。这道菜工序繁复,如今她越发做得少了。

奶奶做唆螺,总在入秋时。幼时去乡下小住,她会做给我吃,那时候奶奶的身体尚健旺,挑得土,做得田,整饬得一家熨贴。相较之下,爷爷常偷懒,按他的说法,他读过书、当过兵、去过朝鲜,复员回乡又做过民兵连长和大队保管,热心公家事是当然,家里的事自然管得少些。

奶奶姓刘,比爷爷大得三岁,十二岁上嫁到张家做童养媳,一做做了一世。

如今奶奶老了,乡间有了名声,大家都说她是个福婆婆,每次亲戚接她回乡小住,总有人奉承,“刘婆婆真有福,”人们啧啧称赞,“祖坟葬得高,一屋搞得好,享了崽福享孙福。”

她眯着眼笑,双手直摆,笑完又撇嘴,“哪里,操劳命,饱饭子孙靠娘养,我现在还搞饭给他们吃呢。”她抬眼望天,一副没我不行的样子。

奶奶做唆螺,会选大颗的田螺,养在清水里,每日换水,过得一段时日,才做。这道菜,爷爷也很爱吃,可她不专做给爷爷吃,小时候,得是我跟着父母回乡时,爷爷才伴搭着享享口福。

“你们不来,我就吃不到。”那时,爷爷尚未戒酒,唆螺下酒是他的最爱。手指拈着田螺吸出螺肉,细细咀嚼,间或咪一口谷酒,一脸惬意。可说归说,丝毫不见他有埋怨的脸色。


   ●    

三十年前,乡间尚未实现“楼上楼下,电灯电话”,我们要回乡,全凭乡党捎信。

“刘婆婆诶,友初(父亲)哥交待了,下个月初四,会带婆娘、崽回来咧。”

话捎到了,奶奶就留了心。每日经过田间地头脚步放缓,偶尔也去塘边、溪边转转,看到大个的田螺就拾回家,放在水缸里养着。

水缸从此日日换水,原本用得两三日的大水缸,奶奶要爷爷每日挑满。爷爷也不争辩,闷头出力。

到得那一日,爸爸带着一家子,提着大包小包,坐上了东去的小火车。

回乡,在我是挺开心的一件事,乡间的一切都显得新奇,破旧的老祠堂,屋后的大枫树,屋前一条清澈的小溪,再往前下老坝(乡间以坝称河)终年汨汨的流水。还有乡间的虫鸣鸟叫,夜晚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一切都有一种似曾相识的神秘,就像心里模糊的一处地方,门窗紧锁,我依稀去过,却丢了钥匙。

秋日,幼小的我随着父母走过下老坝的大桥,走近小溪前,远远地看见一个身影蹲在对岸岸边洗衣,身边尽是深绿的野草,渐凉的秋风从西边吹来,溪水叮叮咚咚,捣衣锤捶在湿衣上发出沉闷的响声。一条泥土小径在岸边斜插到坎上,远处,老屋后的大枫树叶子青转红,如一把大伞,遮出半天朱翠。我认出了那个身影,怯生生地喊了一声“奶奶”,走近些,又喊了一声,她抬头来看,丢了手上的活计,站起了身子抻直了腰打望。

“孙咧!”奶奶大声应着,一脚踏进水里,扑腾扑腾地涉溪而过,爬上坎,大步地跑到近前,一把将我抱起。

“想奶奶不?”她笑得眉眼弯弯,用脸摩挲着我的脸,“就等你回,给你做好吃呢。”


2


做唆螺是个大工程,奶奶会用上小半天的时间来给田螺剪尾。彼时,捡回的田螺有小半桶了,从水缸里捞出,提到堂屋门口,用细毛刷反复刷干净,再持一把大剪慢慢剪,螺尾扔在坪里,放养的鸡飞奔过来啄食,很快在奶奶身边围了一圈。我蹲在她身边看,看那些无法反抗的大田螺们在剪刀的咔擦声中被剪去尾巴,她剪几个,侧头看一看我,麦色的脸上漾着慈爱的笑,怕手脏,小心地用手背碰碰我的头,“做田螺给我孙吃啊,喜欢吧。”

我不作声,她笑嘻嘻地回转头去,自说自画,“最好吃哒。”

螺尾要剪好久,吃饱了的鸡咕咕地轻叫,迈着蹒跚的步子走开去。奶奶提起桶,进了屋。

奶奶用大针逐一挑出螺肉,摘去螺盖,扔进海碗里,用清水反复洗。螺壳复扔进水盆里,洗荡几次,沥干备用。

作料是最紧要的,屋前、屋后野蛮生长的紫苏,菜土里的韭菜、薄荷摘扯几把,洗净剁碎混合螺肉,浇上香油、谷酒、酱油、盐拌匀,略腌一腌,再逐一回填到洗净的螺壳里,填好了,海碗盛起,洒上一撮辣椒粉。

灶下已经烧旺了火,灶里的水开了,饭甑(乡间煮饭用的木桶)搁上去,海碗放进饭甑里,盖上盖子,和米饭一起蒸。

不一会,悠悠的香气就飘了出来了。饭熟了,田螺也就做好了。

一碗热气腾腾的田螺端上桌,暗青的螺壳,撑一肚碧绿的作料,嫩白的螺肉就藏在螺壳的深处,一口吸出,满口浓香,那味道里混合着紫苏的甘甜、薄荷的清香、韭菜的浓郁和田螺本身的鲜,连汁带肉在口中细细咀嚼时,是味蕾的狂欢,心里顿时过节一般的欢快。

“这个不用钱的,田里、塘里乱长的东西,你爸小时候最爱吃咧。”奶奶说,“唆咯,用劲唆。”

我对着螺口使劲吸,总也吸不出来。

“唆不出来就转过来,”奶奶我做示范,“屁股上吸一下,再唆咯。”

我试了试,还是不行。奶奶叹了口气,寻来一根针,洗净了,让我挑螺肉出来吃。

“挑着吃就没意思了。”爷爷说。

“人细气不足,以后就唆得出啦。”奶奶笑眯眯的。

爷爷在一边唆得吱吱响,小酒喝着,熨贴得眼眯起,偶有唆不出的,在桌上墩一墩,再不出来,就跟我借针用,“何必压得这么紧呢?我都唆不出。”他低声碎碎念着。

“你莫吃啊。”奶奶眼一瞪,腔调提高,嗔怒着,“本来就不是做给你吃的。”

爷爷不作声,挑出螺肉塞嘴里,伸手去拿下一颗。

螺肉鲜香,越嚼越出味,我渐渐吃出味来,满头的汗,不肯停。奶奶停了筷,伸手给我抹汗,看着我,“好吃不?”她问。

我嘴里嚼着,无暇回答,“最好吃哒吧。”她自问自答,笑眯眯地看着我,眉眼弯弯,麦色的脸上透着满足。

正是入秋时,乍寒还暖,屋外坪中青草渐枯,屋旁的柿子树挂满了果,尚未经霜,青渐转黄,远处是金黄的稻田,风吹稻浪,滚滚向天际。


3


九十年代末,我家搬了新家,爸爸反复恳请,爷爷奶奶终于进了城,与我们同住。

初住进楼房,爷爷总抱怨,“当街汽车吵,走又冇处走。”他说,好似诸多不便。

“怕不是吧,你是嫌没人同你下棋吧。”奶奶怼他,“出门就是路,还怕没处走呦?”

爷爷讷讷不言。

进了城,奶奶包揽了大部分家务,城里没有田地让她操持,她便将更多的时间放在厨房,除了日常饭菜,又置办了大大小小许多个坛子,伏鸡、伏鱼、伏鸭、腌菜、剁椒、霉豆腐都自己做,还想在楼顶公用阳台架起架子熏腊肉,被爸爸制止了,饶是如此,家中的菜品一下丰富了许多。

可是最好吃的唆螺,要奶奶做,还是得等到入秋后,“三月田螺满腹子,吃不得。”奶奶说,“入秋螺肉肥,才好吃呀。”

彼时,农贸市场已有田螺卖了,到了时节,奶奶就着妈妈去买,清水里养几日,做给我吃。

某次奶奶问价钱,妈妈据实说了。

“这么贵?”奶奶啧着舌,“乡里死贱的东西,城里就金贵,我还年轻得十岁,回去捡田螺来卖啊。”

妈妈笑着,不接话。奶奶又自己圆场,“也是咯,紫苏什么的都要买,土里种下随便长的东西,城里生活成本高咧。”

“好咧,有唆螺吃。”爷爷凑上来。

“你吃不得!”二人齐说。

“田螺寒性重,你的胃受不了的。”妈妈解释说。

爷爷之前做过大手术,切除了半个胃,一边肾,戒了酒,清淡饮食将养着,不能由着性子吃喝了。

城里没有饭甑,烧火用煤气,奶奶学会了用高压锅,做唆螺时间短了,味道却仍是一样。

唆螺放进高压锅,十几分钟就出锅上桌了,一家人大快朵颐,爷爷扒着饭,就着少油无辣的清淡菜肴,偶尔望一望我们,无奈地偏过头去。我递一个给他,他倒拒绝了。

“你吃、你吃。”爷爷筷子轻扬,讪笑着。

闲暇时间,奶奶也喜欢出门,到处走。她不与爷爷同路,各走各的。爷爷好急走,目不斜视,奶奶好慢走,东张西望,看到卖转糖的、打人参米的,都要停下来围观。她还喜欢捡破烂,初时什么都捡,破纸头、细铁丝、小钉子、玻璃瓶,出门时带个布袋,回家时满满一袋子,提得额头冒汗,脸泛红光,她却像捡到宝,一样样从袋里掏出给我们看,一面啧嘴,“城里人真浪费,什么都扔。”

妈妈也随她,倒是爸爸说过几次,“邻居笑话我咧,说我不给你钱用,要你捡破烂,你凭良心说,我每个月都给你零月钱的。”

“是咧是咧,你对我好咧。”奶奶不好意思地说。

“那你莫捡了好不?”爸爸说。

“好咧,好咧。”奶奶没口子答应。

可她仍是捡,专捡矿泉水瓶,踩扁了,袋子装起偷偷带回家,做地下工作一般。她请妈妈给她配了一片楼下杂物房的钥匙,捡了瓶子藏在那里,集不少了就拿去卖。“能卖钱呢。”她喜滋滋的。

后来,我也上班了,也能时不时塞些零用钱给她,她喜笑颜开,又假意拒绝,从不伸手接,总要等我塞到她口袋里去。我陪她聊天,她会仰头看我,静静地听着,橘皮一样的脸上满是笑容,偶尔抬手碰碰我的脸,“奶奶不认字,累一世寻钱不到,我也想给你们留点钱呢。”她眯着眼,有些不好意思,“你们给我的,我都存着,以后还是留给你们。”


   ●    

那时,大姨(妈妈的妹妹)从醴陵调回了浏阳,一家人都回来了。大姨带着表妹来家玩,奶奶做了一道唆螺。

田螺早上买的,奶奶将它们养在桶里,倒一勺盐,滴几滴清油,催着田螺吐尽泥沙。

一道唆螺当晚就上了桌,不喜吃辣的小表妹吃得鼻尖冒汗,菜碗空了,碗底的汤汁,胖胖的大姨父还倒出来拌了两碗饭。

临走,大姨缠着奶奶要做法,奶奶细细说了,末了还交待,“螺肉莫炒,肉老了就不好吃啊。”大姨连连点头。

又过得几日,大姨来家,连连称赞,“您老教的硬是好,婧妹子(表妹)喜欢吃。”大姨笑着,“就是没有你做的好,硬是少了味。”

奶奶眯着眼笑,受了她的恭维。侧着头想半天,“薄荷放了没?”

“冇诶,您老没讲。”大姨说。

“怎么可能,我肯定讲了的,”奶奶笃定地说,“你没听。”

这之后的许多年里,大姨和唆螺耗上了,做了许多次唆螺,总不如奶奶。我尝过,妈妈尝过,舅舅们尝过,爸爸也尝过,吃是好吃,仍是差着一些,差在哪里,大家都说不清楚。

“她一道菜做了一世,你是少了功力。”妈妈对大姨说。

“哪里噢?肯定少教了什么的,”大姨不服,“上次就少说了薄荷。”

“真的咧,我看着做,也就是这些东西,师父领进门,修行靠个人,我做的还不如你呢。”妈妈说。


4


爷爷自搬到城里,到去世,再没有吃过一口唆螺。他有很强的自制力,这种自制令得他即使动过大手术,依然活到了高寿。

爷爷去世后,我们家又搬了个地方。奶奶将爷爷的一张遗相随身带着,到了新家,放在自己房间的衣柜里,时时敞着衣柜,对着爷爷碎碎念。

她开心时,和风细雨地跟爷爷说体己话,心绪不好时,就骂他。

“冇得饭吃你就跑,跑到江西砖窑上去,不管我们。”她眼泪婆娑。

“奶奶莫哭哒。”我去劝。

“那时候,他跑出去就没得音讯,总也不回咧,荒年过了都没得信回来,我以为他死了,后来上家屋里老表说人在江西。”奶奶喑哑着声音,委屈得脸皱起,告状一般,有一搭没一搭地跟我说着,“家里没劳力,你爸爸八岁就到石灰坳担柴,人没得扁担高,几步一歇,邻居说我呢,讲我对崽不好。我有什么办法呦,我要做田,还要帮人沤竹子,做草纸。”这件事情爸爸跟我讲过,奶奶年轻时创业,与人合伙做草纸卖,后来被割了资本主义尾巴。

“每回村上有人做喜事办酒,我都叫你爸爸去吃席,我不去。”奶奶放低声调,眼神迷离,忆着往事,“半大崽子饭篓子,吃席都吃不饱。有一回,你表叔公家办酒,他人好,看我家困难,把礼钱退回来了。你爸爸路上看到赶场卖油糍粑粑的,全买了吃了。回家来倒是不说谎,还带了两个给我。我听了急啊,哪里吃得下,钱做得大用的。”

奶奶恨恨说,“气得我拿绳子、踩凳子要缠颈(上吊)呢,你爸爸跪在地上哭,才把我劝下来。后来想,细伢子肚子饥想吃,哪里晓得那么多咯,我的脾气也不好。”她又叹了口气,“那一回他就懂事了,十几岁出去找事做。”

“我就不晓得你爷爷,我一世不懂他,”奶奶眼神空洞迷离,泪水又溢出来,缓缓地,一字一顿地说着,“年头不好你跑,如今日子好过了,你走什么呦。”


5


爷爷去世后,奶奶很长时间没有做过唆螺,我央她做,她总是摆手,说唆螺太费工,老了,做不动了。

我仍是好这一口,回浏阳,常有饭局,点菜时总问,“有唆螺吗?”

多数店子都是有的,可是菜上了桌,吃得两个就罢了筷,终不是奶奶做的那个味。

我常跟奶奶说,“你不想做了没关系啊,我请个厨师跟你学好不,以后开店卖,就叫刘婆婆唆螺,肯定卖得好的。”

奶奶总是摆手,笑眯眯的,“就是那样做的啊,又没有什么巧。你们只是习惯了我的口味,市面上这么多,我的不见得好呢。”

可就连爸爸也说,他吃遍了浏阳的唆螺,包括大名鼎鼎的官渡(浏阳一个乡)唆螺。“比起你奶奶做的,总还是差了一灶火(差着口味的意思)。”


   ●    

八十岁以后,奶奶的老年病逐渐增多了,除了腿痛,还常常呼吸不畅。给她买了家用吸氧机,用过之后,她连说好用,从此时常呆在自己房间里,戴着鼻管,一吸吸好久。

“也不能吸太久呢。”我们劝她,她应承得好,用起来又忘了时间,总要人提醒。爸爸说她上瘾了,“可不能由着她来。”他忧心忡忡的。

某一次,我回到家,去她的房间看她。推开门,看见奶奶在角落里坐着,老年发胖,身形雍肿,像一只呆坐的熊。吸氧机就放在身旁的小桌上,一根鼻管从机器里接出,挂在脸上,她低着头,花白的头发耷拉着,像是睡着了。爸爸给她买的收音机摆在床边,正播着黄梅戏,悠扬的女声唱腔在室内流转,“也曾赴过琼林宴,也曾打马御街前,人人夸我潘安貌,原来纱帽罩婵娟……”

我唤了声奶奶,她没有听见。

我走了过去,轻轻抚上她的肩,她一愣怔,仿佛从久远的沉思中醒转,慢慢地回头,望向我,浑浊的眼中泛起一丝喜色,“格伢呀,你回哒啊。”


6


每一次,我带着妻儿回家,奶奶纵使腿脚不便,也要亲自下厨,做饭给我们吃,虽是一些简单的饭菜,却都是从前的味道,能让人多吃下一碗饭去。

可奶奶终是做不动了,平时,做饭多是爸爸的活,奶奶在一旁打打杂,妈妈生过大病的人,想帮点忙,奶奶、爸爸都不准。

爸爸已经退休了,本想过过安逸的老年生活,请个保姆做家务,保姆换了许多个,都不合奶奶的意,奶奶会很嫌弃地说这说那,挑剔得多了,人就给气走了。

“啧啧,一点气都受不得。”奶奶总是感叹。

“都怕了您老咧。”爸爸苦笑着说她,“你是三伏天的蛤蟆,不咬人,嘈人。”

年纪越大,奶奶反而越觉得自己能做事,厨房本是她的地盘,如今爸爸占了,她总想声明主权。爸爸做饭时,她常扶着墙溜过去,蹒跚的身子一步步挪,摘菜、洗菜、淘米,爸爸烦了,说她:“不要你帮忙咧,你去看电视,等饭吃咯。”她也不恼,笑嘻嘻地,不走,靠墙站着,指指点点,碎碎念。“莫嫌我咯,我做得事呢,肉起锅咯,莫炒老了。”

可是奶奶依旧不做唆螺,即使那次在派出所外的电话里,答应了我。待我回去,她又忘了。“你说要做给我吃的。”我言词凿凿。

“冇诶,我没说诶,”她摆着手,“也不是吃唆螺的时候呦。”

直到去年夏天,一家人聚在一起,去农家乐玩了一天,晚间回家,奶奶突然提议,“我给你们做唆螺吧。”

“不是入秋才吃吗?”我问她,心里倒是暗喜,奶奶终于又起了做唆螺的念头。

“是呦。”她讪讪地说,又满脸堆笑地逗曾孙子(我的孩子),“过一阵给你做唆螺,好不好啊?”

奶奶不会说普通话,拿客家话当普通话说,孩子望着她莫名所以,瞪大眼睛傻傻地笑。

“奶奶你就说浏阳话,他听得懂。”我在一旁插话。

奶奶默了默,用浏阳话又说一遍。

“唆螺是什么呀?”儿子四岁了,没吃过唆螺,见都未曾见过。


7


入秋时,携妻儿回家,进门就望见奶奶在厨房忙碌着,爸爸跟着打下手,一大堆洗净的螺壳在身旁的案板上堆着,螺肉拌好了,正一只只装壳。奶奶兑现诺言,终于又做唆螺了。

田螺放进高压锅,上汽后转小火,一会儿,香气就出来了。

儿子闻见,问太太,“好香啊,是什么呀?”

“唆螺,你没有吃过的。”太太摸着他的头。

到得中午,一大碗唆螺上了桌,众人围坐吃开了。“难得啦,吃刘婆婆搞的唆螺。”爸爸开心地夹上一粒。

儿子不会唆,太太用牙签给他挑出来,作料拨到一边,光吃螺肉,儿子小嘴抿着,细细嚼着,一会儿,鼻尖冒起细细的汗珠。

妈妈吃不得,笑眯眯地看着我们吃。

我拈起一颗,送到嘴边,用力一嘬,吸到嘴里,慢慢地品味。仍是熟悉的味道,紫苏的甘甜、薄荷的清香、韭菜的浓郁和田螺本身的鲜味相混合,记忆中的香甜,又重回到唇齿间。

“好啊。”我竖着大拇指,不住口地夸赞。

“最好吃哒吧,”奶奶眯着眼自夸,“下次回来又做给你吃啊。”

“只要我还做得动。”奶奶又补了一句,敲了敲腿,神色有些黯然。

“做得动,你是福婆婆咧。”我忙说,“你活得一百岁!”

“不要我们插手呢,田螺早就买回来了,每日换水、挑死螺,都是她自己搞,”妈妈在一旁说,“养了半个月,等你们回。今天一大早就在厨下忙开了。”

“刘婆婆诶,你这碗唆螺吃到嘴里不容易,要大补才好。”爸爸笑着,嘴里嚼着,又拈起一颗。

“好吃不怕繁,是吧?”奶奶也笑。

桌前尽是啧啧地称赞和满足的咀嚼声。奶奶却停了筷子,看着我们吃,她将耷在额前的白发朝后捋,头略扬,眉眼弯弯,橘皮般的脸上漾着满足的笑,得意洋洋的。

一碗唆螺,奶奶做了一辈子,我也心心念念了半世。每回吃到,都似一种美好倏忽而至,让人由衷欢喜。记忆里绵延的悠香,如同这个居大不易的家庭持续迸发出的热情,生生不息。

或许,对于我们来说,这一道家常唆螺的美味,不单只靠作料的丰富和炮制的精心、独到,还有家传的滴滴浸润,时光的层层雕琢,回忆的帧帧渲染。而这一切背后,是奶奶因爱而生的甘愿,不屈从命运的勇敢,和操持一生的耐心。

编辑:侯思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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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23 02: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流水的温州,一样的红娘 | 人间有味 

 2017-06-23 庄百川 人间theLivings

《八月》剧照


温州经济发展的名气越来越大,一夜之间,这里已经成了财富的代名词。某天起,我再也没有种过任何东西,也再没有吃过红娘。



 

1


在我的印象里,小时候的温州是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一是因为交通不便,二是方言难懂。

当时的温州没有机场,没有铁路,所谓最先进的国道,也只是在群山中蜿蜒的单车道小路。温州到金华的330国道,全长240公里,长途大巴可以走上整整一天。经常出远门的人都喜欢调侃,“温州到,汽车跳。”

在家乡,大多数当地人只讲温州话,它一度被称为全中国最难懂的方言。我奶奶是北方人,曾经来温州住过几年,那段时间,我的首要任务就是给她做翻译。几年之后,倔强的老太太还是难以适应,执意独自回了北方。

可能是因为这种“与世隔绝”,造就了温州话里一些独特的词汇。比如“红娘”,这个东西在其他地方,要么叫“金铃子”,要么叫“癞葡萄”,要么直接叫“苦瓜”,唯独温州人管它叫“红娘”。

小时候,每当我肺热咳嗽,父母就会给我买红娘吃,他们认为这是清热止咳的良药。也许是因为此物性太凉,平时家长不准多吃。

对我来说,红娘不只是药,还是最好吃的水果,我很喜欢红娘那种清甜粘软的口感,吃完之后,唇齿留香,余味不散。有时候,我甚至假装咳嗽,就是为了让父母给我去买红娘。

 

2


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温州的民营经济还处于萌芽阶段,为数不多的国营企业掌握着经济命脉。能在国企中上班,就意味着捧着金饭碗,人人削尖脑袋往里面挤。我父亲就在温州国营皮革厂工作。

我们家住在皮革厂职工宿舍大院,院子里有大片的桉树林,小男孩都喜欢用弹弓打林子里的麻雀。院子沿河而建,河水清澈,常有人游泳。河对面是一大片农田,到了夏天,蛙声一片,农民摇着“蚱蜢船儿”沿河叫卖各种东西,比如西瓜,比如红娘。

为了吃红娘,我屡次装病,很快,这个伎俩就不管用了。

家门前有一片空地,我便想学着河对岸的那些农民,自力更生种红娘,这个想法得到了母亲的支持。那一年的夏天,我挑出一个品相最好、籽粒最饱满、味道最好的红娘,吃完后,小心翼翼地把红娘种子晾干,收藏好。隔年春天,我有模有样地开地、除草、松土、播种。

那段时间,我每天起床之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去给红娘浇水,因为离河道近,水质好,我总是直接从河里取水。

幼苗时期,我最担心的就是院子里凶悍的鸡群,飞得高、跑得快、跳得远,时刻威胁着那些娇嫩的红娘嫩苗。为了保护红娘,我特意在四周扎了一圈高高的篱笆,篱笆上还蒙了一层纱布。

那年夏天,我摘下了第一个红娘,心情就像第一次领到工资一样。 网络图

每天放学,我就迫不及待地回家,检查篱笆和“施肥”,其实就是尿尿,整个下午我都舍不得上厕所。

功夫不负有心人,那年夏天,我摘下了第一个红娘,当时的心情,就像第一次领到工资一样。

那时候,邻居们都在国营工厂工作,我父亲属于技术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人一起,都住在工厂宿舍大院。工人们下班之后串门聊天,邻里之间都非常熟悉,哪家小孩父母不在,邻居们就会负责临时照看。小时候,我就经常在邻居家吃饭。大院里的小孩子们,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都亲如自家兄弟。

第一年收成很好,自家人都吃不完。邻居小孩为了得到我种的红娘,总是说尽好话。对我来说,这些赞美比考试得满分还开心。

 

3


到了九十年代,温州的民营经济开始发展,其中最有名的就是皮革业,私人制革厂和皮鞋厂如雨后春笋一般遍布整个温州城。

我家隔壁住着“阿六”,他家里的地被皮革厂征收盖了厂房,所以从他父亲一代起,就在皮革厂当工人,父亲退休后,由他顶替。

虽然阿六没文化、没资金、没销路,但他比普通人多懂一点点“技术”,最重要的是,他胆子大。被停薪留职后,找了几个朋友,开了一家皮鞋厂。

他从来不穿自己做的鞋子,因为他知道,穿不了几天就会破,但他也从不担心自己鞋子的质量,因为所有的鞋子都会卖到千里之外。他经常吹牛,中国这么大,只要价格低,就不怕没市场。

阿六的生意越做越大,越来越忙,没多久,他就买了一台本田125摩托车。渐渐地,我只听见那台摩托车早出晚归的引擎声,很少看到他本人。

很快,越来越多的“能人”离开了国营工厂,职工的流动性越来越大,职工宿舍的院子里也开始出现一些陌生的外地人,比如北方汉子“大耳朵”。

那时候国营企业经营逐渐恶化,政府开始推动各种承包改革,大耳朵就承包了制革厂几个职工大院的环卫工作。

大耳朵是一个种蒜的农民,对于垃圾和污水处理,毫无经验。他的方法简单粗暴,就是把所有的垃圾集中起来,填埋在河道边,然后集中焚烧。没过多久,反复焚烧后的垃圾残留,就掩盖了原来妇女洗衣的石头台阶,河道越来越窄。

大耳朵的所作所为,引起了很多人的不满,但大家都忙着赚钱,无暇顾及这种“小事情”,抱怨了几次后,也就不了了之了。

温州私营企业越来越多,污染也开始出现,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河里就没人游泳了,河水越来越臭。后来,我只用自来水浇灌我的红娘。

对我来说,种红娘似乎成了一种习惯。每年夏天来临之前都会种上一些,但打理远不如以前勤快,好消息是,没人养鸡了,我再不用担心鸡群破坏我的红娘。

熟悉的小伙伴陆续搬走,新来的外地人,语言和生活习惯差异很大,很少交流,向我要红娘的人越来越少。种好的红娘,要么自家人吃,要么挂在藤上,自生自灭。

 

4


到了初中的时候,温州经济发展的名气越来越大,一夜之间,这里已经成了财富的代名词。

1994年,农历春节初八刚过,来自全国各地的农民工开始涌向温州。一时间僧多粥少,私人老板只要解决吃住,哪怕不给工钱也可以招到成群的工人。找不到工作的民工只能到处搭简易帐篷,有些甚至连帐篷都不搭,铺盖一摊,倒头就睡。

一天早上,我打开门,家门前的空地上居然睡满了人!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们大多是二三十岁的农民,衣衫褴褛,身材瘦小,老实木讷。

没过多久,政府开始出面干预,一方面鼓励私企多招工,另一方面,开始遣返没有找到工作的民工。几天之后,院子里的民工渐渐散去,但我家门前的那片“自留地”已是一片狼藉。

随着外地人的增多和各种小作坊的出现,原来互通的职工大院被分割,各种违章建筑开始出现。对我来说,曾经熟悉的职工大院开始变得陌生起来。

那一年的夏天,一天早上,我去收红娘,发现几乎所有绿色的嫩果都不见了,只剩下金黄色的熟果。

后来我才知道,红娘和苦瓜长得几乎一样,在外地,苦瓜是一种蔬菜,而我们本地人很少吃,那些嫩果十有八九是被人偷了。不过这对我来说,也不算损失,有人来偷摘总比烂在藤上好。

 

5


温州城像一个大饼一样,越铺越大,本来位于郊区的皮革厂,已成了热闹的市中心。国营制革厂换了好几任领导,试了数不清的改革方案,但经营情况还是一天不如一天。

后来管理层发现,出租厂房才是最好的经营策略,稳赚不赔,远比生产皮革赚得多。没多久,生产完全停止,工人被停薪留职,厂区几乎完全被出租。摇身一变,变成了各种餐厅、歌舞厅和酒店。

相比厂区,宿舍大院的结构松散,都是平房,不适合商业出租,最好的出路就是开发商品房。在当时的温州,拆迁是效率最高的政府行为。从提议到拆迁完成,只用了短短数月,拆迁队就把我的“自留地”变成一片瓦砾堆。

从那以后的二十几年里,我再也没有种过任何东西,也再没有吃过红娘。


●   ●  

若干年后,我去朋友的新家做客。他家在23层,我站在阳台上,可以看见以前的职工大院。

原来的那条河,已经成了一条乌黑的臭水沟,大院和对岸的大片农田已经被杂乱、拥挤的居民楼替代。 

我甚至开始怀疑,记忆中那些美好的童年是否只是一个幻觉。


●   ●    

后记

去年暑假,带我儿子回温州。路过菜市场,在街角处遇到一个摆摊的老太太,穿着老式的盘扣衫,脸上布满皱纹,时间在她身上仿佛是凝固的,一切都没有变化,她依旧是我儿时常见的摆摊老人。而时间却让温州变得飞快,两三年不回来,我就不认识路了。

儿子很好奇地问她,“卖的是什么东西?”

老太太用温州话回答,“红娘。”

我儿子不懂温州话,转头,一脸疑惑地看着我。

我说,“这是爸爸小时候最喜欢吃的东西,叫红娘。”

我买了几个带回家,和我儿子一起,用勺子挖出红娘里的红色籽粒,送入口中。我们一口气吃完了所有的红娘,味道和记忆中一模一样。

编辑:任羽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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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23 02: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失恋十三年,给我一碗酸楚的粉汤羊血 | 人间有味 

 2017-06-23 七焱 人间theLivings

 图 | golo


我发现自己在逐渐变老,头发已经脱落了很多,下巴一天不刮就变成一片乱胡渣,夜里睡觉的呼噜声越来越大……心里却只空荡荡地挂着一个她远去的背影。



 

1


我今年三十五岁,还没有结婚,也没有女朋友。一直以来,我都有一个不为人知的习惯,就是在偶尔得空的时候,独自开车去十几公里外的东郊,点一份粉汤羊血。

这家粉汤羊血店在柿园路中段的一个丁字路口边上,有长长的招牌和巨大的玻璃窗,从玻璃窗向里望去,店里似乎总是人声鼎沸,沿着店门往里走,便是熙熙攘攘的索罗巷。

十三年前,这里还不是这样。那时,这家店的客人寥寥无几,门上悬挂着陈旧的小店牌,整个索罗巷冷冷清清,如果不特别留意,很容易被忽视。

走进店里,找个空位坐下,点一份粉汤羊血,顺便叮嘱服务员:“再拿个小碗,里面倒上醋。”几分钟后,一碗热辣酸爽的粉汤羊血就端了上来,我尝尝味道,比十三年前的味道更辣更酸了,汤里的佐料也更加精致了。我挑一筷头粉蘸在一旁的醋碗里,吸进嘴里的时候,酸得我直皱眉头。

强烈的酸味令我放下了碗筷,呆呆地坐了一会儿。这种味道我怎么能忘记呢?这是刘莎最喜欢的吃法,她特别能吃醋,什么东西都要蘸点醋。

刘莎离开我已经整整十三年了。

 

2


2004年末,我大学最后一学期,学校准许我们已经签了就业协议的学生不再上课,我便去兴庆公园旁一个老家亲戚开的中药铺子里兼职打杂。

亲戚的店里有个刚来不久的店员,就是刘莎。我刚见到她时,她正飞速地在计算器上算账,亲戚把我领进门后,她立即送来一个俏皮的笑脸,“是阿莫哥吧,姨姨说你今天要来的。”

我从一开始就很喜欢这个女孩,总是“阿莫哥、阿莫哥”地叫我。亲戚说,刘莎来到店里后,大到骑车送货,小到记账洒扫,都干得利利索索。每到下午六点半,我们关了店门,也会顺路在旁边的公园里走走,随便聊聊天。

有一次逛完公园,刘莎非说要请我吃公园对面的粉汤羊血,她吃过几次,“可香啦!”我说我是男生,应该我请客,刘莎又笑了,“你还没挣钱呢,我先帮你垫着,挣了钱你再请我。”

那是我第一次去那家店,刘莎点了两份酸辣粉汤羊血,又单要了一小碗醋,粉汤羊血上来了,她先把羊血和粉挑进醋碗,才开始吃。我那时并不能吃辣,也不喜欢吃酸,原本的口味已经把我呛得叫唤,看她吃得不亦乐乎,我在一旁啧啧称奇。

往后的日子,刘莎便经常拽着我去陪她吃那家店。她说,应该多吃醋,吃错对人的皮肤好,能帮助消化,还有助于睡眠,不喜欢吃也得吃。

那一年,我22岁,她19岁。

 

3


元旦前一天,亲戚请我回老家帮她带一批收购好的天麻、杜仲等药材,两三天的功夫,我想闲着也没事,就应了下来。刘莎说早就想去陕南,央求亲戚要跟我一起去。亲戚拗不过,只得答应。

刘莎欢天喜地跟着我坐上了回老家的长途汽车,驶入秦岭后,空气越来越阴冷,刘莎坐在我旁边,把脑袋蜷缩进羽绒服。车身摇晃不止,没多久我就昏昏欲睡了。等一个颠簸我醒来,却发现刘莎正靠在我的肩头,抬着眼睛望着我。

“阿莫哥。”

“嗯?”

“我做你女朋友好不好?”

停了停,我伸出胳臂搂住了刘莎,看窗外千山万壑急速往后退去。

五个钟头后,车子驶入县客运站。我们下了车,刘莎忽然惊叫起来,“下雪了!”我抬头望望灰蒙蒙的天空,大片轻盈的雪花正漫天飘下。

到亲戚家还得坐班车进山。直到天擦了黑,我们才赶到,亲戚家里只有80来岁的太奶奶、伯伯和5岁的小侄子。吃了饭,伯伯安排我俩休息,房间是院子东面的两间厢房,我钻进被窝冻得哆哆嗦嗦。

好不容易快要入眠,门“吱呀”一声被推开,我轻声问了一句,“谁?”传来了刘莎的声音。

她溜进我的被窝,说一个人睡都要冻哭了。我没有说话,伸手抱着她颤抖的身体,少女幽幽的体香、洗发香波的芬芳、温热的呼吸迎面袭来,我将刘莎搂得越来越紧,在进入梦乡之前,进入了一个更甜蜜温柔的梦境。

第二天一早,下了整夜的雪已经停了,积雪覆盖了整个山间。伯伯已经码好药材,吃过早饭后,就把我和刘莎送上了县客运站的汽车。

回到省城后,我一有空便牵着刘莎的手游走在药材店附近的大街小巷,一起坐在公园的长椅上随便聊天。

“阿莫哥在学校念的什么?”

“经济学。”

“什么是经济学?”

“都是些枯燥的公式……不如讲小说吧,我看过很多小说。”

“好啊。”

可当我开始讲的时候,却发现身边的她已经睡着了。

我们去的最多的餐馆仍是那家粉汤羊血店,我逐渐喜欢上了她的吃法,浓烈的酸味直窜上脑门,过后却神清气爽,令人十分愉悦。

我想让自己的人生永远定格在那些短暂的日子里,直到现在我依旧相信,那些日子拢聚了我今生所有的快乐和幸福。

 

4


学校放寒假后,我本该回老家去。可是答应刘莎先把她送走,就多留了一个礼拜。刘莎老家在邻省,当我把她送上火车、目送她远去的时候,没想到自己却再也见不到她了。

刚分别的几天里,我整天抱着手机和刘莎发信息聊天。可年一过,到了初五初六,刘莎回的信息却越来越少,有时我打电话过去也不接。

我偏执地不停联系她,到最后她竟然关了机。

我在煎熬和疯狂中实在忍受不了了,便提前回到了省城。学校还关着门,亲戚也没来药材铺,我在兴庆公园旁边找了个小旅馆住下,希望能等到刘莎回来。

可她的手机却再没能打通,只是在寒假将尽时,发了一条短信给我:“对不起,我们不会再见了,我爱你。”

本来定好的去签约单位报到,我也没去。回到学校宿舍,卧在床上躺了好几个月,直到夏天毕业,学校下了搬离通知。

毕业后的那几年,我也没有认真去做任何工作,总是在住处附近随便找上一个简单工作干一段时间,没起色了再辞掉重新换一份。

那个曾经胸怀梦想、试图有一番作为的我,随着刘莎的突然离去变成了个消极颓废的人。直到很多年后,我才意识到自己的幼稚。

一度,我远远地离开兴庆公园那片地方,好几年都没敢再往那里去,也不敢品尝酸味重的食物。就算偶尔在别处闻到粉汤羊血的味道,竟也能令我泪流不止。

许多年过去,我已经确信自己已和过去和解,明白“时间可以改变一切”这句真理,但也只有很多年过去,才真正理解这个过程中所要付出的代价。

我重新调整了心态,根据大学学的经贸知识,通过一个在非洲工作的同学帮助,做成了两批铁路物资和办公文具的出口,赚了一笔钱。订单结束后,我又精心准备,竞聘到了一家大型工厂的储备岗位,一直干到现在的中层位置。

 

5


2014年的一天,微信有一个好友申请,是刘莎。

一番节制而客气的寒暄后,刘莎说:“阿莫哥,可以借我两千块钱吗?”

我说可以,随后给她微信转了过去,她说,“谢谢,两个月后肯定还。”

我说,“不着急,不够了再说。”

随后她向我解释,孩子六岁了,上学吃喝很费钱,老公在镇子上开了一家维修店,这两年经营不好,自己一直在家带孩子也没收入来源,生活过得很困难。

我的眼泪一下子涌了上来,飞速地在手机上打字:为什么你不能嫁给我呢?你知道你的生活完全可以是另外一种样子吗?你知道我这些年心里的苦吗?你知道我此刻心里有多少恨吗……

但是输完这些字后,我把内容全删掉了。

过了很久,我回复她:“自己要保重,有困难再说。”

当天忙完后,我点开刘莎的朋友圈慢慢往下看,她已成为一个孩子的妈妈,朋友圈里都是儿子日常的各种小视频,刘莎的照片上看出她已不再有当年俏皮活泼的模样,眉眼间充满了生活的忧郁。

翻到一张照片时,我的心猛地被刺了一下,那是一张她和老公的合影,我见过这个男人的照片,以前和刘莎在一起时,她给我看过。那时我们都玩QQ空间,她的空间里有一张前男友的照片,给我看过后就删掉了。

但我依然记得那个男人的样子,最初看到时我心中充满了嫉妒,是他占有了刘莎的第一份感情。但最终,还是他还是拥有了她。

以前刘莎告诉我,来我们省城之前,她在老家有过一个男朋友,两人本来是非常好的一对情侣,可后来在出来打工还是留在老家这件事上,两人不停吵架,直到分手。刘莎一气之下就来到我们这里。

我当时还酸酸地问过她,“你心里还有他吗?”刘莎从我的怀里探出脑袋,“现在我人都是你的了,心里肯定全部是你呀。”

我发微信问刘莎,回去后又和前男友复合了吧。

刘莎回复说,刚开始也没有,但她家里人不允许她去外面,要留在老家。她遵从了父母的意见。后来前男友知道她回乡了,又开始追求,这样直到最后顺势结了婚。

在她的世界里,我终究只是一个过客。

 

6


这两年,我的年龄越来越大,家人、亲戚、朋友无数次催问我的婚事。我也打算找一个合适的女孩顺利结婚,可是发现婚姻并不是一件可以敷衍的事,心里没有情感动力,哪个女孩都不愿意接受。

我发现自己在逐渐变老,头发已经脱落了很多,下巴一天不刮就变成一片乱胡渣,夜里睡觉的呼噜声越来越大……心里却只空荡荡地挂着一个刘莎远去的背影。

也是在这几年,我会偶尔再去那家粉汤羊血店坐上一会儿,那家店居然在这些年渐渐有了名气,很多介绍这个城市特色的文章里都有提及。老板扩充了店门,翻新了装修,越来越多的游客慕名而来。

每次来,我都在喧嚣中坐着,环视周围,想象曾经寂寥的桌椅和对面俏丽的人影,尝尝酸到牙根的醋泡粉汤羊血,心中默声念着沈从文的那段《情书》:

“我生平只看过一回满月。我也安慰自己过,我说: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编辑:沈燕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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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7-1 06: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谁要磨豆腐,我要去南方丨人间有味 

 2017-06-30 小杜 人间theLivings

 图丨golo


大抵这世上每位成功者都能总结出一套心得,一套理论,但所有失意者的轨迹却惊人相似:就是向下滑落。用母亲话讲都是“往下出溜儿”。

 人间有味 | 连载16



1


母亲来美国几个月,我带她去了无数次华人超市,最常买的就是豆腐:水豆腐、嫩豆腐、老豆腐、冻豆腐、油豆腐、糯米豆腐,麻油豆腐……再加上豆腐干豆腐乳之类,我的冰箱整整一层都是各种豆腐。

我劝母亲:“豆腐含太多大豆异黄酮,对身体不好,尤其是过了更年期。”

她不听,还是不停地往回买。可回来吃两口就又不吃了,放冰箱里,等想起来了再下锅。有些过了保质期,严重的长起了一撮撮的白毛,不严重的虽表面看不出什么,但还是被我扔了。

看母亲买豆腐的固执劲儿,总让我觉得她不是老了,就是想回国了。

“妈,豆腐有那么好吃?”

“说不上好吃不好吃,就是吃起来不对劲。”

“美国这边的豆腐不对劲?”

“国内豆腐现在也不对劲。再说美国的豆腐不也是从国内进口的么。”

看来是她老了。我不再说什么,任由她去买吧。

 

2


后来有一次,听母亲说起她的一个小表舅,我才明白,她为什么那么爱吃豆腐。

母亲和小表舅小时候,一个住县城,一个住农场,隔着三四十里地。

姥爷去世的早,六个孩子全靠姥姥一手拉扯大——那可是实实在在的一手拉扯大,日军侵略时姥姥被炸掉了一支胳膊。姥姥家虽在县城,但条件极差。小表舅家在农场磨豆腐,在当时却是了不起的买卖。故两家间走动,以母亲去小表舅家居多。

母亲那时人小,又是女孩家,小表舅家留吃饭,姥姥从来不让她上桌。不上桌就没有新闷的大米饭,连新蒸的豆腐都没有,只有一块烤地瓜和一碗撒了盐的豆腐渣——固然热乎,但毕竟也还是豆腐渣。

当时,小表舅比母亲矮半头,还是个哑巴。

两岁时,家里大人背着小表舅去林子里挖蘑菇,遇见了黄大仙,大人孩子回家都发了一场烧。大人躺了两天,起来继续下地干活,孩子却成了哑巴。哑巴表舅见母亲捧着一碗豆腐渣,就自己去切了半块蒸豆腐,撒上葱花儿酱花儿,偷偷端给他的表外甥女。

那蒸豆腐味道如何?用母亲的话就是“没等进嘴儿就香化了”。

偶尔小表舅也来姥姥家串门儿,母亲就给他留一碗大米饭糊嘎巴,蘸了酱油大口大口吃。不过还是母亲去他家多,所以偷偷端出来的蒸豆腐远多过糊嘎巴。具体多了多少次,母亲说她到现在都还记得,可见有些事越老越放不下。

时过境迁,半个世纪过去。

华人超市里摆的豆腐划分得极细,单就老嫩的程度,就分firm、medium firm、soft、medium soft、silk、medium silk六种。母亲把它们逐一买回来,挨个蒸上一遍,撒上葱花和豆鼓酱,全是为了寻找当年“没等进嘴儿就香化了”的感觉。

可能找回来么?看看我冰箱那些长了毛的盒子就知道了。

 

3


中学毕业后,母亲被分配到县第一副食品公司,简称“副食”。当时母亲还不到二十岁,在副食当售货员,穿着公家发的白大褂和白口罩,整天在几颗猪脑袋和一大堆心肝肺之间翩翩起舞。

工作倒不怎么忙,但渐渐她就不大和姥姥去农场了。究其原因,除了她正和父亲热恋,再就是副食的猪头肉实在好过小表舅家的蒸豆腐太多了。

小表舅也不再磨豆腐,他跑到县里搞起了个体户。倒不是因为他有什么创业的头脑,而实在是时代不由人:生活改善了,条件发展了,磨豆腐不再是什么神乎其技的手艺,农场和县里冒出好几家卖豆腐的,生意便不似从前那么好做了。

再说他又是个哑巴,一块块的雪白豆腐,都让家里会吆喝的人推出去卖了,挣多挣少他一点数也没有,于是就没完没了地跟表舅姥爷比划,要自立门户。

可是他一个农场长大的哑巴小子,能干啥呢?于是,他以去姥姥家串门为由,跑了好多趟县城。除了往农场带回“副食”的香肠和猪耳朵,他还窥探到县城的一个秘密,那便是刚建起来的菜市场。

菜市场是一个神奇的存在,倒扣着的塑料大棚,摩肩接踵的人,和着吆喝、叫卖、喊秤、剁排骨声,各种讨价还价,杀鸡剁脑袋,两个女人对骂,地当中是两条大鲫瓜子,啪啪啪地甩着尾巴。

而且这里每天都那么热闹,连礼拜天都是,农场越闲,县里的菜市场就越热闹。

这里只有一样让他感到沮丧,便是有整整两排玻璃柜子在卖豆腐脑豆浆干豆腐,一切跟豆腐有关的东西。可他从小到大只有磨豆腐一样本事,在这繁华似锦的菜市场却派不上用场。他垂头丧气回到农场。

他蹲在晚春的黑泥上,用刀子划啊划啊,把自己支离破碎的县城梦讲给表外甥女。母亲却笑了。不是因为自己新烫了头发,也不是和父亲订了婚,而是今天她要来给小表舅说亲,“人家也在‘副食’上班儿,年龄偏大没几岁,脸上稍微有点麻子,也是后天才哑的,但这些算啥?人家愿意帮咱办县里户口。”

县里户口,偏大没几岁,麻子,副食,公家……这些事物在农场的人嘴里传来传去,把表舅和一个同样说不出话的女人串在一起。

他结婚了。一个哑巴,在县里自立了门户,整个农场谁能想到呢。

 

4


表舅如愿以偿,很快在县菜市场摆起了摊子。

最初是卖生豆芽儿,在地窖里摆好一个个塑料编织口袋,一口袋底儿的豆子,润上一点水,用砂子压,用石头压,用面盆压,压上两三天,豆芽就滋滋滋发出来了。一口袋一口袋的,白白胖胖的,煞是好看。趁天没亮,就赶紧骑三轮车把先发好的送到菜市场。立了牌子标价,不讲价,不谎秤,人称“哑巴豆芽”,没多久就在县里传开了。赶上逢年过节,一天能卖两三编织袋。

这事业只一样不好:起早贪黑,风里来雨里去,忒遭罪。好在年轻,体格儿好,哑巴舅妈又疼他,天天中午跑去菜市场送饭,铝制饭盒里是蛋炒饭,撒了牛肉丁儿,小暖壶里是浆子,加了糖掺了牛奶。不像旁边卖蒜苗的两口子,顿顿饭茶蛋就地瓜干往下噎。

十生百,百生千,如此两三年下来,两口子成了万元户。眼见着表舅妈的肚子一天天圆了起来,没多久就生了个大胖小子,呱呱落地,哭得又响又亮。

也是同一年,我出生了。小时候,我经常去我这个同龄不同辈的小舅家玩,除了屋里屋外一股豆芽味儿,其他都挺好。饼干小人儿酥管够吃,红白机随便打,从早上打到晚上,打到两眼发直,打到母亲过来拧我耳朵才能拉回家。

记得有一年春节,两个不说话的大人领着一个说个不停的小人儿,来我姥姥家拜年。电视里重播春晚,有个小品说“造导弹的不如煮茶蛋的”,大人听了一笑了之,我那个同龄的小舅却豁着牙续道:“煮茶蛋的不如生豆芽儿的!”

童音响脆,掷地有声,众亲戚纷纷向哑巴两口子道喜。表舅妈捂着嘴笑,表舅一把抱起儿子亲个没完。

当时“副食”还没黄,但已入不敷出。猪头肉猪耳朵卖不动,又怕坏,就顶奖金发给职工,连发了半年,发得我一看到猪耳朵就犯恶心。父亲也要调工作,所以他和母亲压力都很大。

我却满脑子都是红白机,心想我家要是也屋里屋外一股豆芽味儿就好了。

 

5


至于母亲的哑巴表舅,房子越盖越大,生意也越做越大,从豆芽儿扩展到各种蔬菜水果,与此对比的是县里的“副食”,彻底黄了,连房子都快扒了,只剩下几颗目瞪口呆的猪头和一堆干巴巴的猪耳朵。

哑巴舅妈干脆和表舅在菜市场斜对面盘下一处门市房,门口还摆了一大音箱,“老兴隆蔬菜水果小世界即日起正式开业,欢迎广大新老客户光临,新进日本原产红富士苹果,八五折优惠,欲购从速……”

至于那位和我同龄的小舅,也许是小时候说话太多了,一进入青春期反倒变得少言寡语了。要么不张口,要么一张口就骂人。他的哑巴妈妈新烫了头发,穿梭于“老兴隆”和各种牌局之间,没心思下厨做饭,小舅就叼着双汇火腿肠,像是衔着一根粉色的雪茄,整天在菜市场里游荡。那时候,火腿肠两块五一根,县里条件一般的孩子轻易不买。我问过小舅,火腿肠到底是肥肉还是瘦肉。他正一口一口往下咬塑料肠衣,咬完再一口一口往外吐,弄的满嘴都是绛红色:“他妈逼全是粉面子!”

那时,我很羡慕小舅可以说随便脏话,甚至在哑巴父母面前也能吐出那些字眼儿。不知道是整个菜市场到处都充斥着那些字眼儿,还是他父母觉得一个人能张口说话就算莫大福分了。

满嘴脏话的小舅很快和菜市场的成年混混熟络起来。在县一中侧门口,他变戏法儿似地从土绿色军挎里抽出一把甩刀,单挑了几个吆五喝六的小流氓,成为全校的偶像,哪里还有我近身的份儿。

那时一中的保安姓谭,挺年轻,但天生谢顶,脑袋又有点歪。 全一中的师生校长教导主任加起来,小舅也没把谁放在眼里,除了这个谭老歪。只是因为每次小舅闯祸进了警区,都是这谭老歪把他拎出来的。

所以在一中昏暗的厕所里,小舅总是递上一支刚点着的石林烟:“老谭,抽吧。”

 

●    ●   

尽管一出学校就跑去菜市场厮混,但小舅的成绩也没那么坏,至少家里花钱读个高中不成问题。但县里高中敢不敢收他,却是另外一个问题。

初三那年夏天,他终于替高中解决了这个头疼的问题:在电子乐轰鸣的迪厅,他把甩刀插进了一个醉鬼的太阳穴,理由是那家伙居然把他当成了一个女的。

这也难怪,彼时小舅虽发育起来,但面色苍白,双腿比双眼还要细长,即使艳阳高照,他浑身上下也透着一股阴冷的狠劲儿。那醉鬼是个成年混混,在道上贩卖来自南方的摇头丸。而我的小舅,才刚刚进入变声期。

事后,有人说那是一柄三叶甩刀,有人说是弹簧刀,还有人声称那是正儿八经的警匕。不管是什么刀,故事的最后,小舅一脚踹开窗子,从三层高的迪厅跳出去了。

尽管家里能砸得起钱,也愿意砸钱,但还是摆不平这祸事。“老兴隆”生意暂停,哑巴夫妻好像两只绝望的蜘蛛,吐尽了所有的关系网,也只是徒劳。走投无路之际,他们把儿子送到了农场,哑巴表舅的老家。

没多久,谭老歪推开了他家的大门。

根据谭老歪的说法,事儿闹得确实有点大发了,但也不是不能摆平,因为“摇头丸断了,咱家孩子其实给县里除了一害”。

在哑巴表舅家,谭老歪问:“咱家到底能掏多少钱?”

表舅排出四打一百元的票子。

谭老歪没吭声,闷头抽烟。

表舅急了,咿咿呀呀比划一番,舅妈急了,又从里屋拿出四打百元票子。这回是用塑料纸包着的,上面粘着泥,一股潮气,明显是刚从地窖里拿出来的。

“操,用不了这么多!”谭老歪把四打票子塞进牛皮纸大信封,转身就走。

此后,谭老歪很快从一中的保安室调到了刑警队。至于数年后的一个黑夜,他被人用砂枪轰成了纱窗,则是当上副队长以后的事了。

 

6


买回一条命的小舅被一辆农用双排座送回县城,在迪厅舞厅过完了他的变声期。谭老歪将哑巴表舅家那笔“人情费”扣了一半,自己在县里打点,从此扶摇直上,没多久就成了刑警副队长。

“谭大副”,县里人都这么称呼。在警区或拘留所,每次不期而遇,小舅依旧叫他“老谭”,然后递上一支硬中华。

后来,老谭往他家拨了电话,说这样下去你家孩子早晚也会变成县里一害。

哑巴父母在电话里自然是沉默的。“要不让孩子当兵吧,我给找人。”老谭说。

老谭说话算话,这兵当的倒真没花太多钱,而且是海军,南沙群岛,理由是“南沙离咱家够远,孩子轻易没法儿往家跑。”

所以我读高中那年,小舅就去参军了。等我考上大学,他升士官。他退伍回县里,我已拿到签证出国了。

小舅家也起了很多变故。

先是有年冬天“老兴隆”被一把火烧没了。倒不是哑巴两口子不小心,而是菜市场被什么人趁半夜点着了,火借风势,咆哮奔腾在整个南二道街区的夜空,直到第二天下午才罢休。整个南二道街被烧落了架,烧得县里整个冬天都有那么一股焦臭味。

好在大火没烧退哑巴表舅的雄心,他干脆把事业从倒腾蔬菜升级为倒腾木材。买了辆“东风”大卡,把农场的松树林子一株一株放倒,锯成板条,再拉到省城,卖给南方来的“大老板”们。

我母亲曾极力反对这事,说这是犯法的,一旦抓着了就进去了。哑巴表舅却摆手笑她。他有他的信心,便是谭老歪。因着他儿子的那场祸事,他和“谭大副”成了老铁。

母亲又指望舅妈劝劝,可人家正热心于整容和打麻将,一桌三个舅妈那年龄的女人,都是手里有闲钱的,外加一个年轻小伙,个儿高,皮肤白净,爱说爱笑,一笑还有俩酒窝。

据说,舅妈麻将原本打得很好,但自从有了这小伙凑局,舅妈的牌就有点乱了,小伙子一讲笑话她就笑,一笑就给人家点炮。输点钱无所谓,关键是开心。舅妈虽有点发福,但把脸上麻子点下去了,又割了双眼皮儿,拾掇拾掇也挺耐看。

后来,她还往家添了卡拉OK,打完牌就在饭店订了锅烙或水煮鱼,请大伙去玩儿。那小伙子专唱刘德华的《忘情水》。几个中年女人嘻嘻哈哈喝酒吃肉,只有哑巴舅妈对着在松下大彩电里嘴巴一张一合的刘德华出神。

表舅这边跑了几趟省城,木材事业竟也做起来了。他也学南方的“大老板”,新买了款爱立信手机别在腰间,也是刘德华做的广告,“事业我一定努力,对你我永不放弃”。可他是个哑巴,没法用爱立信谈生意,只能用来听歌。

还真有人在爱立信里给表舅唱歌。

省城到县城八百里国道上,有一个鸡鱼馆的女老板,据说丈夫被车撞死了,她才从老板娘变成了老板。女老板除了给表舅亲自炖鸡炖鱼,还揉肩搓背,给他唱歌。在枕边唱,在爱立信里头唱。开着东风大卡,听着情人唱歌,八百里的国道大概都跟着旖旎起来。

后来,女老板就问表舅,说要不你把倒腾红松的款子都取出来,我这边认识个熟人,着急抬钱,三分半的利。抬完这钱,咱俩就一起过吧。

表舅本来还有点犹豫,可一回家发现有个小伙对着自己老婆唱《忘情水》,他就把钱都取出来,让女老板都给抬进去了。

结果,女老板转眼就在爱立信里消失了,表舅急了,去鸡鱼馆里找人,却只有几个拎着西瓜刀的老爷儿们。

本来表舅还可以找老谭,可惜那年严打,“谭大副”横尸我们县夜总会,浑身都是砂枪轰出来的窟窿眼儿,谁也说不清是谁干的。

当时县里不少有钱人都在闹离婚。母亲说这下完了,表舅和舅妈够呛了,父亲却说肯定离不了。钱要还在,那肯定离了。现在钱没了,又是对儿哑巴,离了找谁过呀?

果真没离。

表舅在家里跪到第二天,儿子从南沙群岛打来电话,说眼看要退伍转业了,要他们赶紧再汇笔钱,好托人找关系。舅妈一把抱住丈夫,两口子抽泣起来,发出一种只有哑巴才能发出的呜咽。

卖掉东风大卡,一大半儿的钱汇去海南岛,一小半儿租了个小的不能再小的门市房,“夫妻二人烧烤涮”又起来了。

 

7


很可惜,小舅退伍后只能回县里,因为家里的钱到底还是没跟上。

小舅被南海的风吹得又黑又瘦,穿着一身帅气的海军服,站在县里灰秃秃的南二道街上,挺拔而突兀。

南二道街的拐角是“成功驾校”。按照哑巴两口子的设想,一张驾驶证再加一笔退伍转业费,足以将儿子变成一个大卡司机,往来于省城与县城之间,从头再来,再造他们家倒腾木材的辉煌。可是小舅却对自己的人生有着全然不同的理解。就像每一个在外面闯过的年轻人,他对这县城有股莫名的厌恶。

而哑巴表舅的烧烤涮生意原本就惨淡,又被新开业的韩式烧烤城给顶了,每天也就中午有几个小学生过来嚷嚷着烤俩毛蛋而已。这更让小舅下定决心,拿到驾照后一走了之。至于将去何方,他没具体想过,“反正越远越他妈好,越往南越他妈好。”

在满是轮胎印迹的大院里,他遇到了他未来的妻子。

我是听母亲说的,依照母亲的理解,这女人年纪轻轻就离过婚,家里又没钱,还是个独生女,惯得不像样,随便哪一样都是能杀死一桩婚姻的毒药。至于那女人到底是怎么看上小舅的,母亲更是没法理解。

小舅一结婚就和老婆去南方了,一个开烧鸭店,一个搞美容。

“都不是容易挣钱的营生,”母亲摇头叹道。“在县里干不一样么?跟老爹老娘一起过还相互有个照应,不挺好么?”

“妈,我要在县里一直待着,你觉得好么?”

母亲沉默。


●    ●   

母亲在美国过得挺高兴的。她在国内虽是无神论,但在美国却总让我带她去教会,因为那里有说有笑,有布道有唱诗,有钢琴有管风琴,不分国籍,不分肤色,无论贫富,彼此兄弟姊妹相称,感觉比我们县里好多了。

教会还经常搞聚餐,大节小庆的,每家带一道菜,凑一凑就是十好几桌儿,又没人喝酒抽烟打麻将,母亲很是喜欢。母亲烧的菜里,必有一道带豆腐的,麻辣豆腐,尖椒干豆腐,肉沫煎豆腐,不一而足。

虽只是家常菜,在国内难登大雅,但教会里的美国人都吃得竖大拇指:“Chinese Tofu is super!(中国豆腐太牛啦!)”

即使是中国人,在美国待得久了,口也就不刁了,也都说母亲手艺好。可我知道她对自己烧的豆腐越来越不满意,离当年在她表舅家吃蒸豆腐那“没等进嘴儿就香化了”的感觉越来越远。

去年感恩节,我陪母亲去商场买衣服,我坐在女试衣间对面的沙发椅上苦等,各种肤色各种高矮胖瘦的女人在眼前出来进去。

母亲从试衣间里出来了,双手空空。

“妈,挑那么一大堆还没合适的?”

“国内的微信,你那表舅姥爷,又出事儿啦。算了,不买了。”

回到家我才弄明白,原来县民政局把哑巴家的低保给“拿下了”。

  

8


我问母亲,他们家到底是怎样一步步混到“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

母亲说:“这年头儿想往上挠不容易,往下出溜儿就太简单了,两个哑巴,先是烧烤,后来倒腾啤酒,干啥啥赔,最后只能给县里有钱儿的打工了,恁老大岁数。”

父亲又说:“两口子要能一起打工,也不至于这样,可你那舅爷以前倒腾木头,落下一身臭毛病,抽烟喝酒打麻将样样不落,明明家里穷得交不起话费,还非装个智能手机,他还以为他是万元户呢?现在就你舅姥打工每月挣个几百块儿,冬天住平房还得劈拆禾添煤烧炉子,那日子过得——够呛!”

我很难想象哑巴表舅“劈拆禾添煤烧炉子”,在我们县零下三十度的寒冬。大抵这世上每位成功者都能总结出一套心得,一套理论,但所有失意者的轨迹却惊人相似:就是向下滑落。用母亲话讲都是“往下出溜儿”。

之前是母亲给他们申请的低保,每个月能去县民政局领五百块。他们家收入是否低于全县最低水准,到底什么水准在我们县算最低,没有任何部门给出查证,也就没有任何明确标准,一切只能凭关系。

只可惜最近民政局换了局长,咔嚓一下就把哑巴两口子给“拿下了”。

“大鱼儿吃小鱼儿,小鱼儿吃虾米,虾米吃你表舅姥爷。”这是母亲对整件事的总结。


●    ●   

一回家,母亲就联系她在县里的熟人,所有能跟民政局搭上茬儿的熟人。

母亲发现能帮忙搞定低保的是她旧时的一位同学,于是两个女人在视频里热烈地聊了起来,聊美国到底怎么样,聊母亲在朋友圈里分享的那些照片,最后才切入主题。

母亲的听力差,聊到低保时她把耳朵都贴在了平板电脑上,却还听不清,只能让我过来听,听完了大声对她喊:“阿姨刚才说了,民政局太缺德,她也很生气,一定帮咱讨个说法儿!”

母亲千恩万谢结束了视频,嘱咐我:趁这两天打折,赶紧再买个包或香水,上档次的,回国好好感谢人家。

很快母亲又视频了。同学说她已经给县里“能说上话的”打了电话,“能说上话的”又给民政局拨了电话,谈笑间表舅姥爷被“拿下”的低保重新有了希望。

“你家亲戚那个低保,其实可以先按五保户处理。”

“五保户是啥意思?”母亲脸上的笑容一下子没了。

“就是俩人儿先离婚,然后再整个证明啥的,子女没能力赡养,这样就理直气壮能拿低保了,外加养老金。”

“他俩不还残疾么?就没啥说法?”

“两口子是哑巴没错,但没有残疾人证明,县里那帮犊子死活不认!”

“离婚?那么大岁数离婚?”

“离呗!就是一张离婚证而已。县里有好几家都这么整了。”

“可是他家还有个儿子,在南方都有自己孩子了,就算离了也不是五保户啊?”

“这是活的,好办。让他家儿子回县里一趟,我给帮着办证明,就说没经济收入,没能力赡养老人,不就五保了?”

母亲脸上有点绷着。父亲赶紧把她叫到厨房。等再回屋里,母亲就拿着我买的那瓶香水,脸上又有笑了。

“老同学你咋恁客气呢!”同学在那边放声笑道。

两个女人一直聊着化妆品,气氛欢快,直到视频结束。

 

9


“舅,我找人给趟好路了。你俩先离婚,你变成五保户,才能拿到低保,外加养老金。”接下来,母亲开始紧锣密鼓地忙着跟她表舅解释这“五保户”了。一个哑巴,一个听不清,俩人在微信上一笔一划地敲字。

“离婚?”

“对,离。”

“真离还是假离?”

“是真离,也是假离。就是走个手续,开个证,你俩还正常一起过日子。”

表舅一直没回母亲这条信息。第二天也没回。留言去催,还是没回。

“当年两口子我给介绍的,现在把他俩拆开的也是我!”母亲急了。

还是父亲想得明白:“咱毕竟就是个亲戚,这事儿还得让自己家人跟他商量。”

于是母亲和她的表弟、我那个在南方的小舅通了视频。三言两语,小舅便痛快答应下礼拜赶紧回趟县里,“好好说说我爸我妈”。他说他自己也为“家里这俩老的”发愁,所以特别感谢母亲,大老远在美国给张罗。

母亲提醒他:“别忘了证明你没有赡养能力。”

他在视频那头笑了笑,说:“这个我再想想。”

小舅现在跑推销保险的生意,居然跑胖了,也白了不少,满脸笑呵呵的,如果头发再掉光,活像个小弥勒佛,谁能想到他当年曾有过一把名震全县的刀子呢。

他笑着招呼我过来视频。我道了声“舅”,他把胖手一挥:“啥舅不舅的!别整那些辈份,没用!”

寒暄几句,他就叫儿子过来:“用英语跟你uncle(叔伯舅)整几句。”便笑着从平板电脑里消失了。

“Hello,uncle.”那男孩撅着嘴,很不情愿地跟我嘟哝了一句。

小舅说请我们全家去南方做客,母亲也请他们一家到美国旅游。团圆,融洽,热乎,通话时长十八分钟。


●    ●   

小舅果然回了趟县里,不带老婆,也不带儿子。他以保险推销商的干练解决了所有问题:父母感情破裂离婚,子女关系脱离,各种证件齐备的五保户,低保拿回来了,养老金有了,连家里那栋待拆的旧房也归入他的名下,因为这样,离异的双亲就能搬到政府新盖的“社保房”了。

小舅还给母亲报了捷。说那天下大雪,他们一家三口拿着离婚协议书和脱离子女关系协议,跟着母亲那位同学直奔县民政局西大门,不到半小时就办完了。装好养老金和低保的银行卡,以及所有证明这个家庭自此离散的文件,三口人就去北二道街“王老六”包子铺吃了顿热乎的,又在“新玛特”超市买了红肠和粉条,雪中一路迤逦,第二天坐火车去了南方。

 “为啥带舅姥爷他们去南方呢?”我问。

父亲说:“你小舅说现在人想吃健康的,想吃绿色儿的,正经豆腐不乐意吃了,改吃豆腐渣儿了。你舅姥爷不磨过豆腐么,趁现在还能动弹,正好去南方考察考察,看看磨点豆腐渣儿啥的。”

“谁说是去磨豆腐渣儿了?人家那是想孙子了!”母亲坚决反驳。

父亲一笑了之。母亲念叨几天,也就过去了。感恩节一过马上是圣诞节,她又让我去华人超市买豆腐,烧豆腐,重新参加教会活动。

 

10


平安夜的夜,这边下起了雪。雪花很大,很软,车上街上铺了一层,灯光下像是鹅黄的被子。母亲用平板电脑拍了视频。

教会照旧例是聚餐和唱诗,母亲照旧例烧了豆腐,酸菜豆腐鱼锅,用锡箔纸包住了。

教堂是典型的美式中央空调供暖,热热烘烘地暖遍了每一处角落。大家把外套脱下来,颇有秩序地挂在衣架上。窗外是簌簌的雪花,窗内是上百道菜,十几张桌子摆满了大厅。母亲的豆腐鱼锅大受欢迎,一位华人教授吃得直想家。

吃的肠胃都暖和了,大家翻开包着黑皮的《圣经》,英汉双语,开始读经:

“杀戮有时,医治有时。

拆毁有时,建造有时。

哭有时,笑有时。

悲恸有时,跳舞有时。”

平时在教会,母亲虽听不清,却听得很专注,插着同声翻译的耳塞,听讲道,听读经,听唱诗。可眼下她不听了,拔掉耳塞,专心摆弄平板电脑。原来是在上传视频:美国的平安夜,雪像是一层被子,紧紧盖住大地,像是要盖住什么。

母亲给视频配了这样的留言:“2015年的平安夜,我在儿子这边过的。这里的月亮很圆,雪也很美。愿儿子和国内的亲朋好友都平平安安。”

编辑:沈燕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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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7-1 06: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约是最贵的“有味”了,不吃也得看看啊丨人间有味 

 2017-06-30 郑子宁 人间theLivings


图 | VCG 


实话实说,刀鱼的味道确实没得说,那种在其他淡水鱼中没有的奇异鲜味让我明白为什么这小小的玩意可以卖到一斤几千块。

 人间有味 | 连载17




“今年刀鱼便宜透了啊,一斤只要两三千。”

江鲜饭店的老板不咸不淡地说了一句,正在大嚼河豚的我停下了筷子:“是够便宜的啊,去年这个时候好像要六千还是八千的啊。”

此时是3月30日,离清明节还有大约一个礼拜的时间,也正是开春后吃江鲜的好季节。我刚咽下肚的河豚价格为80元一只,肉质丰腴鲜嫩的大䱀公(有的地方叫黄颡鱼)更是不到20块一斤。

不过我知道,店家并没有在宰客,刀鱼确实值这个价。

从小生活在常州,这是一座位于长江与太湖之间的城市。除了家常吃的鲫鱼、鳊鱼、黄鳝、青鱼、草鱼、白鲢、花鲢、沼虾之外,稍微上点档次的河湖生鲜,则离不开太湖三白和长江三鲜。

太湖三白指的是白鱼、银鱼、白虾,养殖技术的成熟让现在想要吃到“三白“并不是难事。白虾的价格甚至已经比沼虾更低。以前太湖白虾因其肉质嫩滑且稍带甜味备受青睐,但是自从白虾变得比沼虾还多以来,刁钻的食客却往往觉得白虾肉质不够紧弹,鲜味也略次于沼虾而不把它当回事了。

长江三鲜则是刀鱼、鲥鱼、河豚。当然大江滔滔向东流,长江里的好东西绝对不止这三鲜。之前已提到了䱀公,鲟鱼也以长江为家,江里的基围虾个头更是远非白虾沼虾可比。除此之外外貌丑陋,浑身没有鳞片却带着黏液的鮰鱼也有“长江第四鲜”的美名。不过不管长江有多少种“鲜”,三鲜的地位始终无法动摇。

三鲜当中,河豚在人工养殖后仍旧身价不菲,但难得打打牙祭并不至于会觉得有多肉痛。鲥鱼则已经基本成为传说中的生物——老人们平时谈老空时还经常回忆长江里的鲥鱼多么香多么好吃,连鳞片都带着芬芳的油脂,将鳞片放嘴里细细吸吮后再嚼碎咽下,其他鱼的肉怎么比得上?可是我从小到大就没见过一条真正的长江鲥鱼,饭馆里有所谓“海鲥鱼”,鳞片也可以嚼着吃,那可就真真是味同嚼蜡了。

刀鱼在三鲜中处于居中地位——诚心要吃,那总还是吃得到的。不过在养殖的无毒河豚已经让“拼死吃河豚”成为往事时,吃条刀鱼虽然不至于有生命危险,其花销之大应可称得上“拼死吃刀鱼”了。

刀鱼,顾名思义,长得就跟一把狭长的流线型尖刀差不多。可能更让人能联想到刀的还是新鲜刀鱼鳞片银白色的反光。淡水鱼一般鳞片颜色较灰暗,极少有像刀鱼一样能“浮光跃金”的,那反光甚至能晃到人眼睛,就如一把明晃晃的钢刀一般。

刀鱼学名长颌鲚,和太湖里的梅鲚是近亲,通俗地说可能也可以算一种凤尾鱼。只是价格上两种鲚就差别太大了。传统上太湖几乎一半的渔获都是梅鲚,产量大概比“三白“加起来还多,这是一种一般用来做成鱼干罐头的鱼。但要有谁敢把长江刀鱼做成凤尾鱼罐头,恐怕就不是暴殄天物所能形容的了。

以前刀鱼倒也不是特别金贵的鱼类,长江渔获中刀鱼的比例一度和太湖渔获中梅鲚的比例相差不多。我外婆小时候甚至不大乐意吃刀鱼——刺实在是太多了。只是后来刀鱼的美味吸引了无数老饕追捧,渔民又用了断子绝孙的细网,刀鱼的产量就此迅速下滑,变成今天这种非巨富舍不得吃的金贵玩意。

所有的鲚都肉质鲜美,但是多刺。梅鲚经过炮制后,一般是直接整条带刺吃下去。作为一种一般不过五六厘米长的凤尾鱼,梅鲚虽然刺多,却细得有点过分,与其说词,不如说像毛。吞下去完全不用担心会卡住喉咙。

常州人把硬鱼刺称作“芒”,我从小就以善于料理“芒”自豪。还在三岁的时候,我就能不用手帮忙,纯靠嘴把鱼肉中的“芒”抿出来吐掉。只是刀鱼的“芒”实在是太多了,其他鱼是肉里带着刺,刀鱼简直就是刺中间塞着几条银丝般的细肉。夸张点说仿佛就是鱼皮中包着一包小刺。抿功再厉害,不靠手恐怕也很难把鱼肉抿下来。

和刺多相应,刀鱼的价格每年都遵循一种特殊的规律。江南人对刀鱼有一种奇怪的执念。清明节前的刀鱼身价金贵,而清明节后的刀鱼就如明日黄花一样,价格会雪崩式下跌,从几千块一斤的珍馐美味沦为几百块一斤的珍馐美味。

对于这种小鱼过山车式的价格起伏,江南人很早就找到了一个非常合适的理由:清明节前刀鱼刺细嫩,而清明过后,刀鱼的刺则会迅速变粗变硬,口感迅速变差,以至于价格可以迅速沦落为清明前的十分之一。

虽然从小就生活在江南,我是一直不大信清明节对于刀鱼的品质真有那么大的影响力。人过清明节,刀鱼又不会过清明节。更不会有什么神仙在每年4月5日凌晨时候突然让刀鱼刺一下子变硬。实际上刀鱼刺最软的时候还是三月中旬以前了,之后随着春风绿了长江两岸,刀鱼的骨头也就越变越硬,清明节无非是一个人类武断选定的节点了。


●    ●   

我吃过好多次刀鱼,但印象最深的一次还是明前的江阴刀鱼。 

长江刀鱼以江阴出产的最为出名。据说以前长江中下游都能捕到刀鱼,但是食客们孜孜不倦的追求下,刀鱼的分布范围越来越窄,越来越限于下游。以至于说是江阴的刀鱼最有名,实际上除了江阴外其他地方恐怕也捞不到刀鱼了。 

那还是我十岁出头的时候,一个江阴的叔叔在三月份送了几条正宗的江阴江刀。我妈妈再三推辞,说这礼品太重了,收了太不合适。叔叔相劝半天,最后说:“反正这是鱼,你要真不收过两天就烂了,那么多钱就打水漂了。”

在他们就该不该收这几条刀鱼争论时,我一直盯着那个盛着刀鱼的泡沫塑料箱子看。老实说,这箱子的外观看着可不像是装了几千块东西的样子。塑料箱被随便地用透明胶带包裹着,白色的箱子上粘贴着略呈灰绿的胶条,看着一副脏兮兮的样子。雪上加霜的是,箱体的一道缝隙中还汩汩地冒着带着腥气的凉水,应该是里面冰块融化的产物。 

可能是刀鱼确实有不同之处,也可能是我的心理作用,我觉得这带着腥气的水的腥味还真跟平常淡水鱼的腥味有那么一点不一样。虽然绝对谈不上有多么好闻,但是却也掺着一丝异香。让人可以无视整个箱子的肮脏。 

最终妈妈决定收下这份厚礼。在胡乱扯掉那些透明胶后,我忙不迭地打开箱子。几条银白色的刀鱼就躺在冰上,它们的眼睛都还是亮晶晶的,和身上的鳞片一起反射着窗外透进来的阳光,一点都没有死鱼眼常见的阴翳。 

妈妈对江刀的品质赞叹不已,连说很多年没碰到过这么新鲜的明前刀鱼了。这么好的刀鱼,合适的做法当然只有清蒸一种。平时我们清蒸鱼已经用微波炉的清蒸功能了,那次则又用起了蒸锅。让蒸锅中的水蒸气慢慢把热量传递给这几条价值几千的刀鱼,唯恐微波炉的微波射线温度过高,坏了口感。 


●    ●   

出锅后的刀鱼仍然维持了闪亮亮的银色外观,鱼皮完全没有破损的痕迹。我拿起筷子从鱼背上小心搛起一块刀鱼肉。雪白的鱼肉有一种半透明的质感。轻轻送进嘴里,期望的入口即化并没有到来——虽是明前刀鱼,“芒”又细又软,甚至可以像吃梅鲚那样直接咬碎,轻微的扎口仍然避免不了。极多的鱼刺又将那点鱼肉锁在了一起,不用嘴抿那是吃不到多少的。 

我仔仔细细地抿完后,将剩下的鱼刺吐了出来。然而我随即发现刺上仍然还挂着丝丝缕缕的刀鱼肉,想到这点鱼肉的价值,我又仔仔细细把带着肉的鱼刺再抿了一遍,以确保最大限度地享受这顿明前刀鱼。 

实话实说,刀鱼的味道确实没得说,那种在其他淡水鱼中没有的奇异鲜味让我明白为什么这小小的玩意可以卖到一斤几千块。明前刀鱼软绵绵的刺更是可以确保如果不慎误吞鱼刺或者吃相太“牛吃蟹”也不至于让密集的“芒”卡在嘴里、喉咙里。 

然而,要想吃下一条刀鱼,仍然是一个庞大的工程。除非横下心吞下所有的刺,否则如庖丁解牛般从一根根“芒”上剔下那一星半点的鲜美鱼肉仍然是必须的。为了吃一条刀鱼花费接近一个小时的时间让我觉得刀鱼的鲜美似乎也不是那么值得追求——梅鲚个头小,也没有刀鱼那么鲜美,对食客的友好度却高多了。

自此之后,我再也没吃到过那么好的刀鱼,后来的刀鱼,不是已经不够新鲜,就是时间不对,难以激发人在“芒”中抿肉的激情。 

“大的刀鱼不吃,吃个刀鱼馄饨也好的啊,用小刀鱼做的。”店家知道我大概没兴趣吃几千块一斤的刀鱼,连连推荐了刀鱼馄饨。 

我决定尝试一下刀鱼馄饨。所谓刀鱼馄饨,其实主要还是肉馅,就放了一点刀鱼肉提鲜而已,店家又附送了一盘炸小刀鱼骨,脆香脆香的,但是终究尝不出江刀的异鲜了。

编辑:侯思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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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7-8 05: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找不到那个味道,我就要失去他了丨人间有味 

 2017-07-07 少皓白 人间theLivings

 图丨golo


童年的时光,在小屋飘香的炊烟当中悄然消逝,外公的身影也渐渐佝偻,那个无所不能的人,似乎也有许多的不能。

 人间有味 | 连载18



1


我出生在余杭的一个小镇上,东苕溪正好经过我家门前,东流至太湖。说来奇怪,从小混迹在河边的我,并不怎么喜欢吃水产,却偏爱山里珍味,这或许和我住在山里的外公有关。

小时候,每到清明,山里的杜鹃开得正旺,扫完墓,我总是央求母亲带我去外婆家,因为我知道,这时候外公一定在准备做豌豆糯米饭了。

清明时节,豌豆刚长出来,正是最嫩的时候。外婆带着我和表弟去地里采摘。细长的豆荚里裹着一颗颗珠圆玉润的小豌豆,每次我都忍不住扒开几个,将一把鲜嫩的豌豆塞进嘴里,咬破薄薄的外皮,清甜的汁水瞬间迸射出来,满满都是春天的味道。

摘完豌豆,我们就在溪边将豌豆洗净,一边等外公从山里挖笋回来。几个人眼巴巴地望着那条小道,直到外公瘦小的身影挑着一个鼓鼓的蛇皮袋出现。

外公卸下蛇皮袋,倒出满满一堆的春笋,再从中翻捡出几根又大又白的,笋尖泛红,乌漆漆而又饱满的身子,加上被齐根截断,裸露在外的雪白根部,汁水饱满。

这是最好的春笋。

外婆心疼被挑出来的这几根笋,想着明天一早拿去街上卖掉。

“最好的不留给自己人,留给谁吃?”外公总是笑着这么说。外婆也就没话了。

佐料准备齐了,外公将笋去壳,洗净,切成丝,同刚摘来的豌豆一起放入糯米中,再切下一块肥瘦相间的咸肉,切成丝,洒在糯米上面,用以调味。然后盖上厚重的木质大锅盖,在灶膛里加入晒干的竹子,慢慢烹煮。

这时,我和表弟会算准时间,跑出去玩,等到时间差不多了,便回到灶膛边。

褪去剩余的火,焖上三四分钟。外公一把掀开锅盖,随着热腾腾的水汽,香味便一股脑地铺散开来。饱满的糯米粒泛着油光,夹带着白中透着金黄的笋片,冒着油的咸肉,以及镶嵌其中的豌豆,我和表弟不禁吞了口口水。

糯米饭以底下金黄的锅巴最为美味。外公拿起锅铲往下深深一铲,将糯米饭翻搅均匀,给我和表弟各自盛上满满一碗,里面夹着几块金黄的锅巴。

或是觉得大人们尚未过来,两个小孩却先吃了,有种偷吃的紧张感,我和表弟端着碗,一定要飞似的跑到屋后的小溪边,躲好,这才开吃。

不一会儿,一碗满满的糯米饭就见底了。待我和表弟都将最后一块锅巴慢慢嚼碎,咽下品完之后,忍不住慢慢回味齿间的留香,同时感受着胃部暖暖的充实感。

这时,小舅回来了,走过小溪,看到我们端着碗站在溪边。

“你们两个小鬼头,又在偷吃什么东西?”

我和表弟相视一下,赶紧一哄而散。


2


江南水网密布,浙北又多山地,延绵的山地不适合播种,也不像东北山林那般多山珍野味,那一个个隆起的小山包,除了竹子,啥也没有。一家人的生计,便全都指望着这一片竹林。

每年初春,是竹笋上市的季节,这对于山民来说是一笔稳固的收入。外公要跑遍一个个大小山头,每一步都弯着腰,低头仔细寻找隐蔽在满地竹叶下,才露出个小头的笋尖。外公扛着装满竹笋的编织袋,弯着腰几个小时,只希望编织袋能沉一些,再沉一些。

除了鲜嫩的竹笋,小山丘对于山民的馈赠远不止于此,但勤劳者得之。在外公的双手下,一把把竹扫帚,一个个竹编篓,竹椅、竹凳、竹篮、竹扁担,一切能用竹子编起来的,外公没有不会做的。甚至可以用竹子搭起大棚,铺上尼龙纸,种植起反季节蔬菜。在一个成年人弯腰才能进出的大棚里,外公往往一干便是一上午。

在那物资贫乏的山沟沟,外公硬是盖起了村里的第一幢砖瓦房,而且一盖还盖了俩,毕竟两个儿子都等着娶媳妇。


●    ●   

在儿时的我眼中,外公的无所不能,不只在于粗大双手摆弄下的精致物件,更在于锅中常年飘香的地道美食。

外公做的臭豆腐便是其中一绝。江浙的臭豆腐,不是街上卖的用油炸的,而是用腌制霉苋菜梗的汤水腌制的。

外公自幼丧母,少年丧父,独自在山里拉扯一个年幼的弟弟长大,一生勤俭,生平最爱吃的便是这霉苋菜梗。就算等到儿女们全都成家立业了,也不舍得享半点福。

外公常常去地里找来老苋菜,去叶留梗,洗净,切段,泡在水中一整天。外婆等不及,想要拿出来腌制,这时外公总会摆摆手,“莫急,莫急,再等等。”

等到水中微微出现气泡,菜梗端开裂时,外公捞出菜梗沥干水分。拌上适量的盐,然后密封在陶罐中两至三天,待菜梗中出现白沫,打开闻见一股霉臭的味道,这就成了。

中午,外公捞出霉好的菜梗,放在盘子里,淋上香油,再加入剁碎的红辣椒,上饭锅蒸熟。等到饭煮好,这霉苋菜也就蒸熟了。

腌制霉苋菜梗剩下的汁水,外公舍不得倒掉,这时候我最爱的臭豆腐就要上场了。

炎炎夏日里,每当我无精打采,食欲不振,外公就会问我:“臭豆腐要吃伐?”

我一听,立马直点头,“要要要哟。”

第二天一早,外公上街买来几块新鲜的老豆腐,放入腌制霉苋菜梗剩下的汁水中,密封几天,等到豆腐表面结出黄绿的一层外皮,臭豆腐便算是腌制好了。

用霉苋菜梗腌制臭豆腐,最操心的便是腌制时间,有时候精心料理,却往往适得其反,一如外公这一生,总在为别人操心,却得不到一句褒奖。


3


外公年轻时,父母早逝,独自一人将年幼的弟弟拉扯成人,操碎了心。等到弟弟成家立业,外公总算是松了一口气了。

本以为日子就此安稳,没想到外公又被推举成了村长。村里事物繁杂,东家长李家短的,就算外公再操心尽力,也总有人不满意。

等外公的威望建立起来,村长逐渐当稳之后,外公的弟弟又意外早逝,留下两个儿子,孤儿寡母,平日里全凭外公照顾。外公自己膝下还有三个子女,日子过得更加捉襟见肘。

外公生性好强,一生气便暴跳如雷。虽然这使他颇具威严,但也导致就算他尽心照顾两个侄儿,他们也对外公颇有怨言。甚至就连外公自己的两个儿子,外公给他们尽心尽力盖了房子,娶了媳妇,他们也成天嚷嚷着要分家,没有一句好话。

我母亲气不过,“这两间房都是你盖起来的,他们两个没出什么力,凭什么要一人分一间?”外公却只是坐在屋前,吧嗒吧嗒地抽着烟。

我母亲急了,“爸,你任由他们这样,分了家你们两个住哪呀?”

外婆则抽泣着埋怨道:“以前脾气那么大,现在一句话都没有了。”

外公猛地抬起头,瞪着眼对外婆吼:“你懂什么?他们要分家就让他们分,闹来闹去他们两个以后怎么在村里做人?”

最终,我的两个舅舅还是分了家。外公搬出了自已一手盖起来的两间砖瓦房,和外婆两个人,在后院砌了两间低矮的小屋,自己吃住。从头到尾,外公没有对两个儿子提过一句埋怨,只是变得沉默了许多,像是换了一个人,不再容易发脾气了。

童年的时光,在小屋飘香的炊烟当中悄然消逝,外公的身影也渐渐佝偻,那个无所不能的人,似乎也有许多的不能。


●    ●   

等我上了初中,两个舅舅决定要盖新房,“咱爸妈这小屋子就推了,以后盖好了新房有的是地方住。”于是将两间老屋连同外公的小屋一起推倒,扩大面积,并排新造了两层洋房。洋房宽敞而又气派,我想这次外公总算是能够享福了。

可等到新房完工,我却发现大舅根本没有准备外公外婆的房间,好在小舅舅的新房里,还是专门给他们准备了一间。

没过几个月,两个舅舅因为院子的事,发生了激烈的争吵。两人都继承了外公的暴脾气,又摔碗碟又甩脸的,我们在一旁不敢上前。最后还是外公过去拉架。不知怎么地,帮着大舅说了句话,小舅顿时火冒三丈,当即对外公吼道,“你觉得他好就跟他住吧,别住我的屋,两个老人一人养一个,妈就我来养,别说我不孝顺。”

这一下把外公呛得说不出话,大舅也一身不吭地回屋,重重地关上了门,将外公一个人晾在了院子里。

那天之后,外公自己偷偷砌了两间小屋,和我外婆两人,依旧一间做饭,一间睡觉。

外公新砌的小屋虽然狭小,但烟囱里飘起的炊烟,依旧是带着诱人的香味,童年也似乎不曾走远。


4


数九寒冬时,外公会亲手擀起面皮。

那时我正在念小学,每天要早起上学。往往天不亮,外公就会起床,和外婆两个人,在小屋昏黄的灯光下,擀好面皮,烧好水,下上一碗热腾腾的面条。

外公家的厨房是独立在外面的单独一间,每次等到我起床,打开门,便会一溜烟地匆匆穿过江浙寒冬熬人的湿冷,一头扎进那弥漫着温热的水汽当中,闻到空气中诱人的食物香味,我便知道面条已经下好了。

白滑的面条上,覆盖着切得薄薄的笋片,浸泡着细细的冬菇,上面撒上几粒葱花,香气扑鼻。到面条吃尽,再喝一大口暖暖的面汤,足以抵挡骑自行车上学那一路的降霜。

外公的面条我从小学吃到初中,又从初中吃到高中。

等到了大学,从杭城到哈尔滨,30个小时的火车,回家的机会寥寥无几,外公的面条更是吃不到了。吃惯了水乡温润的菜系,东北凛冽的寒风以及厚重的口味敲打着我的味蕾,入学一个礼拜,我竟然开始怀念起高中食堂的饭菜。

本科快毕业时,我和一帮室友整天出去聚餐。饭桌上,一瓶接着一瓶吹着哈啤,撸着烤串,嘴里嚼着锅包肉的我,俨然一副东北汉子的模样。可是每每到深夜躺在床上,梦到的却是家乡鲜嫩、甜美的油焖笋,柔软、香滑的黄豆炒茭白,以及外公最拿手的豌豆糯米饭,记忆中的味道能把人在梦中馋醒。

大四上学期,我通过保研面试,拿到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那个月,还未把这个喜讯告诉外公,外公病倒的噩耗却先一步传来了。

诊断结果是胰腺癌晚期,我从未想到癌症有一天会发生在他身上。但联想到外公这几年迅速苍老的容颜,日渐疲惫的身体,一切又似乎有迹可循。

外公剩下的两个多月是在痛苦的化疗当中度过的,吃不下饭,夜不能寐,身体更是骨瘦如柴。

母亲说,最后的那几天里,外公似乎精神了许多,也能进食了。在去世前第三天,外公竟然能够下地走路了。由于外公一直嚷要回家,医生批准了。

一回到家,外公便像个小孩一样,叫嚷着一定要吃西瓜。当时正是十月中旬,母亲特地去超市买来一个西瓜。外公兴奋地要剖开,拿起刀却使不出力气,只好让我母亲帮忙。母亲想帮外公把西瓜切成块,外公却眼巴巴地盯着整个西瓜,硬拿勺子自己吃。但是,吃了几口,外公就再也吃不下了。

过了两天,外公便在那低矮的小屋里去世了。

 

5


而今,外公去世已经一年多了,我又从东北转战西北。

春节时,我回到外婆家,没有了外公的小屋,在噼里啪啦的鞭炮声中,显得昏暗而又落寞。外婆问我晚上想吃什么菜,几天来流连于满是油腻饭局的我,忽然好想吃多年前外公的那碗笋丝冬菇面。

我决定自己动手做一碗,和外婆一起擀好面皮,烧开水,凭着两个人的记忆,先将肉片下锅爆炒,待肉片泛白,洒下笋丝翻炒,如此三两分钟便起锅。此时面条正要好,浇下笋丝肉片,熄火,倒入碗里,撒上葱花。

昏黄的灯光下,面条冒出腾腾的热气,外婆有些兴奋,“你快尝尝好吃伐?”我轻轻将面条搅开,夹起一大筷子,哧溜一口吃下,温暖的味道弥漫开来。

“好吃好吃。”我连连点头。

外婆欣慰地笑着说道:“等开春了,再给你做豌豆糯米饭,你最爱吃了。只是不知道你有没有时间回来啊。”

“到时候一定回来,我还要学呢,咱家的手艺可不能失传。”我信誓旦旦地说道。

我不知道接下来还要在外待上几年,但我知道,今后我只会越走越远。可能我偶尔还会回到江南水乡那个枇杷长巷,只是巷子一头那个翘着腿抽烟的老人,以及他亲手做的那些美味食物,却再也看不到,吃不到了。

我想,如果连外公的手艺都失传了,那外公就真的永远离开我的生活了。

编辑:任羽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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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7-8 05: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谁说虾蟹螺蛳杂烩“上不了台面”丨人间有味 

 2017-07-07 朱建芳 人间theLivings

 图丨golo


母亲一直歉疚,觉得正在长身体的孩子,总应该多吃些鸡鸭鹅猪牛羊这些“上得了台面”的荤菜。可她不知道,我是真喜欢吃这个。


 人间有味 | 连载19



我出生在苏南农村。

江南水乡,自然是河网纵横,从梅镇往南走,穿过頔塘河,跨过三座小石桥,右拐就是我的家。

小的时候,家里不富裕,街上卖的猪牛羊肉都舍不得买,也不常吃,吃得最多的就是小河里随手可得的河鲜:螺蛳、河蚌、小虾、小螃蟹、鳑鲏、塘鲤鱼、虾虎鱼……只要你愿意下水,饭桌中央总不会空荡荡。

家家房子都是依河而建,从小在河边长大的孩子没有一个不会抓鱼捕虾的。

小杂鱼味道鲜美,但鱼刺多,有几个天生巧舌的,一口鱼进嘴,一下子能把鱼刺和鱼肉分得清清楚楚,但我不行,往往乱嚼一通连肉带刺又全都吐了出来。用油炸倒是能把鱼刺炸得酥脆,可惜那样太费油,农村人大多也舍不得。

不过,不会吃鱼也没关系,我有更美味的虾蟹螺蛳杂烩。

 

先摸点螺蛳

小河里的螺蛳,一个个肥硕饱满,母亲常常在河边洗完衣服,就将塑料大盆往岸上一放,开始摸螺蛳。小时候,我常陪在母亲身边,看她半蹲在直直延伸到河里的条石上,用手顺着河岸石阶内侧缓缓摸过去。螺蛳行动缓慢,就算感觉到人来抓它也不会跑,之所以要摆出小心翼翼的架势来,是怕手脚重了,螺蛳受了惊吓从石阶上掉下来。

如果螺蛳掉到淤泥里,再想从泥里摸起来,就会连带着摸到陈年的螺蛳壳和一些杂碎垃圾,烂淤泥散开来还会把整片水都搅浑。所以,掉进泥里的螺蛳村妇们是不会去拾的,反正第二天它还会爬上石阶。

在村里,家家户户都有属于自己家通往河里的独立条石,螺蛳就像种在自家地里的菜一样。有不成文的“产权规定”:今天扒在我家条石上的螺蛳就是我家的,明天它跑你家去,就是你家的。通常情况下,不会有哪个特别贪心的村妇无缘无故跑到别人家石阶上摸螺蛳。就算是摸了别人家的螺蛳,也会和主人打声招呼:“今天我家石阶上螺蛳太少吃不够,所以上你家摸了几把。”

主人多半会回:“没事,你摸吧。”但若哪天两家吵起架来,摸螺蛳的事就会被提起:“前几天喏,你还到我家摸过螺蛳。”

早晨,螺蛳一堆一堆趴在石阶底下,往往伸手一抓就是满满一大把。只需伸十来下手,就够家里人煮上一碗。摸来的螺蛳养在清水盆里,滴上两三滴菜油让它吐尽泥沙,隔日,再用乡下人剪桑枝用的桑剪,剪去尾部。

爆炒螺蛳,放上自家做的豆瓣酱,快速翻炒,自然就是好吃的。但对一个吃货而言,这显然不够。想要凑成一碗人间美味河鲜杂烩,几只河虾、三两只螃蟹还不能少。

 

再配点虾

早晨,农村孩子不会留恋懒觉,醒来眼一睁,跟家里人打声招呼就跳下床去,抓起洗菜用的扁平竹篮就往岸边跑。

早晨的小河是静谧的。水汽都还没散,像薄纱一样轻轻盖在河面上。孩子们不管原先是赶着多急的步子,到了岸边石阶上,都会变缓一些,生怕惊动水底的小鱼小虾们。

轻手轻脚地把穿拖鞋的双脚伸进水里,清晨的水温还有几分凉意。缓缓蹲下身来,把手里的篮子以四十五度的斜角朝着石阶逼近,缓慢匀速,慢慢向前,像一只抓老鼠的猫。就在篮子完全碰到石阶时,另一只手迅速往石阶底部抄去,一阵胡乱捣鼓后,快速提起竹篮。

虾虎鱼总是有的,小塘鲤有时也有,但我最喜欢的河虾却不一定有。

河虾的行进方式不一样,它是往后退的,所以就在我的手一阵捣鼓的混乱时刻,鱼儿都被我赶进篮子,它却不知从什么地方斜着或倒退着弹出去了。

大面积扫荡若不成功,就要变换策略。蹲下来,静下心,眼睛仔细往水里看。长了青苔的条石上,似乎有东西在动,要非常仔细才能看见一两只虾贴在青苔上抖着须,因为透明的水配着透明的虾,真的很难看清。 

竹篮子轻轻探到虾的后面,与石板之间留出45度角的张口,放定不动。另一只手也轻轻伸下水里,直到到达虾的面前。

接下来有两种操作方式:你可以用力快速一拨,虾往后退时正好弹进篮子里。但是,有时运气不好,受惊的虾屁股稍微往旁边移一点点,就弹出篮子外了。

但像我这样的资深小猎手当然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所以我喜欢用第二种方法:手在水里轻轻慢慢往前移,虾慢慢往后退,要很有耐心,等着虾自己爬进竹篮子,此时,把竹篮子用力一提,虾就到手了。

石条的青苔真是个好地方,刚抓走了一只虾,水稍微平静一下,另一只又爬了上来。

就这样一只抓完又抓一只,等母亲叫我吃早饭时,小桶里已经有小几十只了。

 

还要几只石蟹

抓石蟹就不是我一个小孩子能做的事了。

石蟹喜欢晚上出来活动,水乡河鲜多,蛇也多,鬼故事也多。晚上天一黑,河边任何一点点风吹草动,都能让我想起乘凉时门口老太太们讲的落水鬼故事,听得全身都起鸡皮疙瘩。所以,一个人独自晚上出去到河边抓蟹这种事,我想都别想。

那就乖乖跟在大人屁股后面做个跟屁虫吧,反正抓来的螃蟹也少不了我那一份。

吃过晚饭,父亲拿起手电筒在前面走,母亲拎着水桶在后面,我则一会儿在前一会儿在后。走在前面怕踩到蛇,走在后面怕被狗咬,走在中间又觉得错过手电筒下的好风景,啥都看不到。

石蟹喜欢躲在近岸的河边,得从通往河里的石阶下去,站在离水最近的条石上细细寻找。

爸爸给手电筒新换了电池,把河岸照得雪亮。石蟹比河蟹小一点,亮光下,白乎乎的淤泥上有一个个突起的东西,可能是石块也可能是树枝,若是圆圆小小的,那多半就是石蟹了。

螃蟹喜光,一旦有光照着它,它就不动了,这时就可以像拾田螺一样轻轻松松把它捉起来。

有时候,一个石阶上能找到七八只石蟹,石蟹“噗通噗通”地被爸爸扔在桶里,任那小短腿怎么折腾,也别想爬出桶去。

我曾经问过母亲,为什么河里没有又大又肥的河蟹,只有又小又瘦的石蟹。母亲说:我们小时候穷,天天摸河蟹吃,把河蟹都吃绝种了吧。每每想起这句,我都会捶胸顿足:“怎么就不给我留几只呀。”

石蟹虽小虽瘦,但鲜味还是在的,在没有大河蟹的时候,充个数解个馋自然也是好的。

一家三口忙碌一个傍晚,小螃蟹能装小半桶。就这样,一碗虾蟹螺蛳的材料就齐了。

 

虾蟹螺蛳杂烩就出锅了

我们家厨艺最好的是我父亲。

别小看一个煮螺蛳,还挺讲究火候,煮得老了吸不出来,煮得不熟又容易吃坏了肚子。

父亲把葱姜蒜煸炒出香味,煮熟的螺蛳冲洗一下,下油锅,再扔进虾和切成两半的蟹,翻炒,放调料,焖煮。

我只负责拿好筷子坐在饭桌前等着。

杂烩一上桌,我的眼镜就亮了。虾是我的,螃蟹是我的,螺蛳也是我的,连碗底的汤也是我的。母亲和父亲总是笑着看我吃,有好几次,母亲还歉疚地对我说:“家里也没有像样的好菜,只能吃这个了。”

我从小长得比同龄人瘦小,头发又细又黄,胳膊也细得跟小竹竿似的。在她心里,她一直觉得就是因为家里不够富裕,没能吃到点营养的所致,平时只能嗦个螺蛳、吃几个小虾米和没有肉的石蟹。正在长身体的孩子总应该多吃些鸡鸭鹅猪牛羊,这些“上得了台面”的荤菜。

可是他们一个月就那么点工资,哪能一直上街买那些东西吃呢。

可她不知道的是,我是真喜欢吃这个。


●    ●   

很多年后,我搬出村庄,结婚生子。

丈夫常给我们娘俩做虾蟹螺蛳杂烩,女儿不会嗦螺蛳,只会用牙签挑螺蛳肉来吃,我取笑她,螺蛳要嗦的才有味道。可惜她总学不会。

我给女儿讲小时候捉虾摸蟹的故事,女儿缠着我让我带她回去。

从梅镇往南走,穿过頔塘河,跨过三座小石桥,右拐就是我家。

站在小时候捉虾摸蟹的条石上,黑色的臭水熏得我反胃。母亲说,现在河里连螺蛳都没有一颗了。女儿听了捶胸顿足:“怎么不给我留点!”

编辑:沈燕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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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7-14 10: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羊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丨人间有味 

 2017-07-14 马鹏波 人间theLivings

图丨golo


母羊给主家供应了一辈子羊奶,再老也不能剥皮吃肉;小羊虽然肉质鲜嫩,是熬汤煮肉的上品,不过提早结束其生命,居士们于心不忍。于是,居士们只买垂死的公羊,再为其超度做法,公羊老羊也算善终。


 人间有味 | 连载20



1


我的故乡在秦陇一带,这里自古没有大佛,走几十里地也碰不着一所有模有样的大庙,小庙倒不少,地名也奇特, 高庙、三观殿、老龙殿……大庙里有大和尚,小庙里只有些虔诚的居士。

我们村里的庙其实也不大。一座大殿,三座偏殿,靠墙一溜厢房,大殿正中是如来金身,两边分立着骑象骑狮子的普贤、文殊众位菩萨,座下有十八罗汉;三座偏殿,北边药王宫,对过是送子观音,东边的殿较小,里头只有泥塑的赵公明,翘着腿,高举钢鞭,眼大嘴歪,模样凶煞逼人。

佛祖菩萨和道教真君显圣竟然住一个院子,村里人一点也不觉得奇怪。见庙烧香、遇佛即拜,只要初一、十五,香火不断,总会感动一两个真神显灵吧。

大庙里的僧人讲究“六根清净”,早起过堂、灯下晚课,吃斋念佛,清规戒律一条也触犯不得。小庙里的居士也虔诚向佛,但不比大庙里的僧人刻苦,然而,俗世念佛比在宝刹中参禅要煎熬的多。一入宝刹,自是一番清净世界;俗世念佛,终须免不了常被俗尘凡物诱惑。

居士终究是凡尘未断的弟子,偶染俗务、破戒犯禁也在所难免。

村里的居士似乎也不大愿意清汤度日、吃斋苦修。不知道从哪一年开始,居士们决定每年在庙会头一天,主持村里人在庙门外宰羊熬汤,做上几大锅泡馍施舍乡邻,分送善男信女。

面对一大锅“泡馍”,居士们念着“阿弥陀佛”,把佛祖暂时放进了心里。


●    ●   

小时候,我和一群小伙伴常挤在小庙外的空地上围观屠夫宰羊,这几乎成了每年夏天的必修课。

农历六月,居士们会提前到村里买几头羊回来,不买母羊小羊,专挑老羊公羊。母羊给主家供应了一辈子羊奶,再老也不能剥皮吃肉;小羊虽然肉质鲜嫩,是熬汤煮肉的上品,不过提早结束其生命,居士们于心不忍。于是,居士们只买垂死的公羊,再为其超度做法,公羊老羊也算善终。。

待老公羊在庙里“好吃好喝”几日后,屠夫就来了。在庙门外的空地上,屠夫排开一排刀子,尖刀、剔骨刀、斩骨刀……套上皮子罩衫,从口袋里摸出一块磨刀石,浇上水,咬一支香烟,把刀口磨得锃亮。

老公羊被五花大绑抬出来,居士们则手执一串念珠紧随其后。不多时,屠夫的刀便磨好了,帮忙的后生们也遵照屠夫吩咐,把用来接羊血、盛羊肉、挂羊头的锅碗瓢盆、木架铁钩准备地妥妥当当。

居士们双手合十,慢步走到老羊面前,闭起眼睛,数着佛珠,先念一段往生咒“南无阿弥多婆夜、哆他伽多夜、哆地夜他……”,再往每只老羊头上弹几指清水,道声“阿弥陀佛”之后,转身示意屠夫可以开始了。

 

2


屠夫姓刘,浓眉大眼,相貌威猛,一身家传手艺,在宰羊行当已经跑了十几个年头,名气很响。刘屠夫宰羊,通常都是一刀毙命,稳、准、狠,剥皮去骨,放血分肉,动作娴熟利落。

只见刘屠夫吐掉香烟,系紧腰带,拾起尖刀,招呼着几个后生按住羊蹄,自己用膝盖顶住羊肚,一手牢牢地抓住羊角使其紧贴地面,另一手扬起尖刀,瞅准老羊咽喉,用尽全身力气捅进去。老羊张嘴惨叫几声,立时便没了响动。后生们拿来木盆,瞅准位置,放在刀口下。刘屠夫迅速抽出尖刀,羊血一下子喷涌而出,溅满木盆,堆起满满一层血沫子。

我躲在旁边,仰头看见老居士站在高高的大殿台阶上,双眸紧闭,手里的念珠转得飞快。

放完血的老羊被挨个儿挂上木架,经刘屠夫一通清理,一下午的功夫,羊血、羊肚、羊肠、羊骨就分门别类整理干净,等着下锅了。

庙里熬羊汤用的是一口大铁锅。炉灶就地砌好,找一处低矮土崖,上面挖一眼土坑,把大锅放进去,在土崖下凿一眼小洞充当烧柴火的灶门,连通锅底。后生们把羊骨羊肉塞进锅里,再盛满满当当一锅井水,丢进大料、六角、花椒、桂皮、茴香、料酒,最后盖上一扇门板,压一块石头,结结实实焖起来。

煮羊肉不比熬粥,得烧些硬柴,用文火熬整整一夜,羊肉才能彻底熟透。

居士们见不得杀生,但也没闲着。羊肉闷上之后,他们便在灶上紧锣密鼓地连夜赶烙起白面大饼来。

陕西人把烙的白面大饼称作“馍馍”。羊肉泡馍里的“馍馍”是死面,在油锅里烙七分熟就出锅,这样口感才筋道。多一分太酥,泡进肉汤会变糊,嚼起来粘牙;少一分又太生,和羊肉一齐出锅后发硬,影响口感。

粉条和豆腐也是必备食材,粉条用热水烫熟,沤在盆里,隔天捞出来爽滑筋道;豆腐切成四角薄片,浇上汤汁,咬一块便满口飘香;大葱剥皮,切作条状,和豆腐放在一起,白绿相间,清爽出彩。

月到中天,庙宇静穆,羊肉的清香从大锅周围斜溢而出,面粉的甘甜飘满佛殿的角角落落。可居士们要关庙门做晚课,我们这帮围观的孩童只得含着口水各自回家。

 

3


第二天黎明破晓,居士们早早地打开庙门。

出锅后的羊肉整整齐齐码在一列列案板上头,白面大饼摞在一旁,豆腐和着粉条盛满大大小小的木盆。旁边支一口敞口大锅,浓稠的汤汁上漂满各色大料,熙熙攘攘,在晨光中热气腾腾。

很多年过去了,这个场景仍像一幅画一样留在我的记忆里。

等一切准备就绪,居士们挨个儿仔细巡视一圈,给帮忙的后生们嘱咐妥当后,老居士带着大小居士走进大殿,正对如来金身,开始礼佛做早课。

祖父生前喜欢吃羊肉泡馍,当庙里头第一声钟鼓敲响,就早早起身,摸出青瓷大海碗,带我去“赶”头一碗泡馍。祖父咬着烟走在前面,我抱着大瓷碗跟在后面。佛要用膳,人要吃饭,庙里的第一碗饭是沾了仙气的“上品”,有福之人才吃得到。

一个人领两张饼,一碗羊汤加粉条豆腐,二斤羊肉,不能多也不能少。

羊肉大饼端回家,祖母烧好一小锅热水,倒进去羊肉羊汤,两张大饼切成块状,浇一圈香油,最后搁进粉条豆腐,焖煮五分钟后就可以出锅了。

祖父用大瓷碗,我用小瓷碗,一锅羊肉泡馍先由祖母舀进大瓷碗端给祖父,祖父再从大瓷碗中分出一点倒进我的小瓷碗。一高一低,一大一小,捏一把葱花盖在上头,香气扑面而来。

祖父吃泡馍喜欢就几颗大蒜,一口泡馍一口蒜,喝汤吃肉,把半张脸埋进大瓷碗里去。我就不喜欢吃蒜,大蒜再加大葱,“烧”得喉咙疼。

每年庙里分羊肉泡馍,居士们往往不会抛头露面。这一天,他们唱经烧香,礼佛参禅,格外虔诚。

居士们吃不吃羊肉泡馍呢?老居士也会加几颗大蒜吗?我总会这么想。

 

4


年复一年,我逐渐长大,祖父也日益老迈。庙里老公羊的筋肉,祖父终于嚼不动了。我也不大愿意再抱着笨拙残缺的青瓷海碗,挤在人流中去“赶”头一份羊肉泡馍。若一时兴起想解解馋,下趟馆子,交钱领票,挑个一尘不染的桌椅坐下,不出十分钟,服务员就能端上来一份精致的泡馍,糖蒜小菜、肉嫩汤浓,只消张张嘴,便能尝遍珍馐。

有一年夏天,小庙里新塑了几尊佛像,村里的庙会也空前热闹。老居士专门从外地的大庙里延请来一个大和尚,方圆几十里的香客听闻后,纷纷赶来进香。

大和尚带着居士们连做了三天法会,经幢布满庙院,村里的女人围坐在庙里的大炕上,提前赶制出了四顶“万民伞”,绣满了善男信女的名字。

三日后大和尚就走了,临走时给老居士留下十几套海青和两幅墨宝。老居士夹着大和尚的墨宝,先跑到城郊的石匠铺子,又去找了城南的木材厂老木匠,等忙完这一通、悠哉悠哉返回村子时,逢人便道“阿弥陀佛”。村里人都说,居士这次是见了真佛,功德圆满了。

半个月后,一辆拖拉机载着一方石碑和一块木匾进了村。老居士带着年轻居士们跑到村口,给拖拉机披红挂彩,匍匐三拜,一路呢喃着佛经往庙里走去。我们一行人就紧随居士去庙里面看热闹。匠人们把大石碑立在了庙门旁,上面阴刻一行行草——“兴隆寺”,大匾被挂在大殿门楼子正中,一溜正楷,老文人仰头念道:“大雄宝殿”。

“好字儿,写得有劲。小庙变寺院了,好!”村里人扬起脑袋边欣赏边感慨。

“明年还宰羊不?”刘屠夫咬紧烟锅,询问大殿台阶上的小居士,一双糙手背在身后。

“宰个屁,都成寺院啦。”小居士高高在上,瞅了瞅大匾,一身新海青,光鲜亮丽。

村里的小庙“荣升”寺院后,再也没有给四方香客们做过羊肉泡馍。

那几年的六月,繁盛的庙会中,香烛的烟火味混杂淡淡的肉香味,就这样一齐消失了。

 

5


可惜的是,寺里的大佛并没能保佑寺院如它的名字般兴隆繁盛。

寺庙的衰落显得如此急迫而匆忙。寺里的大和尚在某一年的寒冬过世后,便再没有和尚来接替,寺里一切事务都交给了“凡尘未断”的居士。

等我升入初中,村里一年一度的古庙会也开始呈现衰败之势。原本香火鼎盛的寺院沦落成了村子边缘一座鲜有人问津的独门破院,几个年逾六十的老居士守着院子,逢初一、十五,就给全村放一段《大悲咒》。

每年接近农历六月时,老居士们各自背一个布褡,穿上旧海清,拄根拐杖,往方圆几里化缘去了。

有一年,老居士一行四人化缘到我家时恰好是六月初,领头的老居士腰身佝偻,一身浆洗发白的海清,剩下三人紧随其后,各自手提布袋,里面灌的是化来的米面。

老居士最先跨进院门,用尽可能精简的语言微笑着说明来意:“化缘咧,米面油,有多没少都能行!”祖母把预备好的两马勺面粉,半瓶香油,连同5元钱一起交给居士。

老居士双手合十,弯腰向祖母说着“阿弥陀佛”之类的吉祥话,鬓角豆粒大的汗珠顺脸颊倾泻而下。祖母示意我拿来湿毛巾,老居士接过。母亲又嘱咐我再打一盆井水过来,老居士摆手拒绝:“不了,不了,还得去下一家。”

“今年还唱戏不?”我随口问老居士。老居士把毛巾在脸上擦了一圈,挤挤眼窝,把毛巾重新展开叠好,“唱不起了,也没人看了!”说着叹口气,颤颤巍巍地转过身,往院外走去。

“羊肉泡馍不弄了,现在戏也不唱了。”我跟祖母感慨。

“再过几年,寺院都要踏伙(方言:败落)咧!” 正往邻居院子走的老居士听到了,隔墙回我。

 

6


真如老居士预料的那样,寺院终究还是败了。

世纪之初,出外务工成为故乡时兴的潮流。乡间厚实的黄土拴不住被都市频频诱惑的农民,有人丢下老婆孩子,出去了;有人回来了,带着媳妇又出去了,只留下小孩儿跟老人。一拨又一拨的乡下人出走城市,寺院丢失了太多的香客,大庙里的神灵也未能幸免被冷落的命运,珠丝绕梁,灰土呛人。

后来,老居士在寒冬里去世。

一连五六年,庙门再也没人打开,静谧的庙院杂草丛生。从此,每年六月,不仅萦绕乡间的肉香没了,连庙里的香火也彻底熄灭了。

庙荒了,居士过世了。后来考上大学,远离故乡数千里,想家时,嘴里涌出的,却是多年前小庙里羊肉泡馍的味道。不管我再怎样辗转寻找,却总是一次又一次落空。

几年前,我到甘肃兰州白塔寺游玩,一路尽兴,唯独不适应兰州的吃食。一晚,漫步黄河古道边,在一处小巷偶然瞥见一家卖“陕西羊肉泡馍”的店铺,不禁大喜。一番交谈后得知,老板跟我是同乡,早年父子俩到兰州一带跑牲口,定居此地后开了这家餐馆。

饿了好几天的肚皮此时食欲旺盛,就等着大吃一顿了。同乡老板亲自端上来一大碗羊肉泡馍,还多送两张大饼。第一口泡馍还未下肚,我便被这味道“唬”住了,只觉得腥味浓烈,羊汤油腻,全不似故乡的味道。同乡笑着说:“和家乡味有区别吧?这汤羊油多,馍也是起面,可兰州人就好这口。”

生生毁了一份好食材。

从那时起,我再没有刻意寻找过故乡的味道。也许,味道和人一样,没有一模一样的两个。一碗羊肉泡馍,一人一味,找不到就找不到。

编辑:董俊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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