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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分享] 《真实故事计划》第155期:当了九十九次被告后,我终于站上了原告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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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5 09:0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当了九十九次被告后,我终于站上了原告席 

 2017-04-25 李惟帆 真实故事计划


作为替政府辩护的公职律师,我每天坐在一桩桩行政诉讼的被告席上。直到有一天,我得到了一个成为原告的机会。

这是真实故事计划的第 155 个故事



在原告席上发抖的人


我第一次坐上法院被告席,就遇到了一个强悍的对手,以及她带来的几十名职工代表。

原告请的律师来自上海一家知名大律所,30多岁,短发,戴金丝眼镜,着正装,从真皮公文包里拿出诉讼材料后,坐得笔挺。对面的我,从12块钱包邮的帆布材料袋里,掏出答辩状、证据和本子。

原告是一家企业,经营不善,发不了工资,政府部门因此没有批准它建设某大型项目。可企业负责人和律师认为,发不了工资正是因为政府没有核发许可证。

他们对职工说,他们企业是潜力股,如果政府能通过新项目审批,就有个香港的金主愿意投一大笔钱,这样企业就活了,所以都怪政府,让政府赔他们800万。

在发表意见、质证和辩论环节,对方律师咄咄逼人,说着说着还在座位上站了起来,慷慨激昂,很像《建国大业》里的闻一多。

每当她说完一段,大喊“政府怎么能这么不负责任!”或者像演讲般抛出一串感情逐渐加强的排比句时,职工代表们就会齐声呐喊:“说得好!”法官几次提醒也没用。

轮到我发言,我咽下了准备要说的答辩意见,以及临场总结的对方律师几条漏洞,用不大的声音说:“答辩要点见答辩状,我方尊重法院判决。”

回来后,领导表扬我:“你做得很对。”我问:“有没有坐原告席的机会?回头也让我爽一把。”领导笑了笑,说了句达康书记风格的话:“没有,有民告官,你听说过官告民吗?”

这就是我每天的工作——代表政府部门坐被告席,为政府做辩护打官司。人送外号:职业被告人。

十年前,我从军都山下的法学院毕业,那时就业形势还行,同班同学大多进了公检法,或是律所,我则在刑警队和检察院都待过。

就是从那时起,我和被告这两个字再也没脱开关系。在刑警队,我负责把人送上被告席,在检察院,我又负责协助检察官对被告席上的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但对于亲自坐被告席,我缺乏经验,所以有点忐忑。人家起诉的都是厅级、省级单位,让我这个20来岁的年轻人去代表,组织未免太看得起我了。

新《行政诉讼法》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所以法官每次开庭要例行公事地问问:“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某某厅长为什么没有出庭?”

我面不改色地答:“厅长有重要公务活动。”

“什么公务活动?”

“有一个重要会议。”

其实,像我这种小公务员,怎么可能知道大领导去干嘛了。我们这里不是北京,省长、厅长就是大官,我连跟人家说话的机会都没呢。

法院也知道让大领导出庭不现实,所以“应当出庭应诉”的规定只要求至县处级单位,至于市厅级及以上的单位,不过是例行公事问问罢了。

为了方便进出法院,我申请了公职律师证,开完庭不用再在笔录上摁一堆红手印了。同事看到我在路上背个大书包,就会打招呼说:“去当被告呢吧?”回到家,家人也问我:“当被告回来了?” 

我的书包里常年装着沉重的卷宗。一起案件的卷宗,往往几斤到十几斤不等,不比国家司法考试的全套教材轻。

很多案件是积案、牵涉的部门多,所以法庭拖堂是常态。我坐被告席时间最长的一次,从早上八点坐到下午四点,中间还不能吃饭喝水。法庭也考虑到能把多方当事人召集在一起不容易,不敢休庭。

那次后,一瓶300毫升的矿泉水(大瓶水怕喝多了去厕所)、几个小面包就成了我坐被告席的必备装备。不过吃的时候也得小心翼翼,以防伤害到原告脆弱的心灵。


上海律师的那个官司打了两年,最终,政府赢了。

政府打赢的官司有不少,有的是企业耍赖,有的是老板疏忽,有的是企业坑了员工,就像最近热播的《人民的名义》里的大风厂那些持股员工。政府赢了,往往也意味着原告席上的那些被坑的企业员工会陷入困境。

原告王先生,农民打扮,在某偏远乡镇经营一个企业,突然被有关部门找上门,说他无证经营。他觉得诧异,自己分明有许可证啊。一查发现,许可证早在15年前就被变更到了一个姓杨的人名下,后来又转了几手,目前许可证的所有人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他便将许可证变更机关告上了法庭。

在档案室翻找材料好久,我发现在15年前,他的企业由他父亲变更给了别人,并有其父签字。这场官司,政府稳赢,但联想到自己当时也遇到了买房问题,我对王先生心生同情。

有个姓张的农民工打工多年,遇上包工头跑路。这名包工头先前去政府部门押了100万元保函做保证金,申请了特殊的务工许可证。也就是说,一旦发生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又找不到“包工头”,这笔钱就能提出来。

这名农民工到有关部门拿出了那张10年前的保函,去银行提钱,却被告知保函是假的。农民工只好起诉政府部门,说政府当时审核不严。

这件事,农民工是冤,但政府部门执法人员也冤。据10年前的执法人员说,自己每天加班加点,一天审核十几卷材料,哪能看那么细,何况那时也没有条件去鉴别真假。最终,我们从别的渠道给张先生争取来了工资。他撤诉了。

还有些比较奇葩的诉讼。有位中年大叔立志为国家写一个《中华崛起之方略》,向政府部门要求公开信息和资料上千页,达不到要求就提起了行政诉讼。

还有个自诩中国法制先锋的人,擅长去饭店吃饭并索要手撕发票,只要发票上饭店忘了写时间,他就投诉,并要求领取投诉奖励。有不如意,就连带着给政府部门也告上法庭。

在法院裁判文书网上搜索这些人的名字,通常都能发现几十甚至上百个状告政府部门的案件,发改委、工商局、质监局……无一幸免。


出了法庭,我被原告视为主事官吏而背锅挨骂是常有的事。有个杨女士,因为企业变更的问题起诉政府部门,背后跟着一堆债主,其中有个70岁的老婆婆。杨女士跟这些债主们说,等我打赢了官司,就还你们钱。

最后杨女士败诉,老婆婆把矛头指向了我,认为是我捣的鬼,致使她的养老钱要不回来。出了法庭,她指着我鼻子骂“蛇蝎心肠”、“生孩子没屁眼”,甚至还有推搡的举动。

我深知原告们的艰难,不是没办法,谁会没事告政府呢?所以总是宽慰自己,职业被告对我只是工作,对于人家原告来说,可能输赢能影响半辈子。所以,骂就让人家骂吧。

我和妻子都是从农村出来的,在省会城市没什么人脉关系。别看我俩都是省直机关公务员,身边同事也都是一定级别的领导。但下了班,我也是一个被政府部门办事流程搞得焦头烂额的老百姓。

去窗口单位办事,复印资料几次都不合格,反复排队。去开《准生证》,被告知必须在上班时间到指定地点听课,听满30个学时,才能领申请表。面对准生证、无犯罪记录证明、户口、物业、水电燃气等一堆问题,我下班也都疲于奔命。

有一回,我这个政府的辩护人,为了买房,无奈中去市政府门口上访维权。

这几年,我和妻子准备买房。经历了看好的115万房子三天后跳涨145万的残酷现实后,我们决定买一个小两居。那套房有25年房龄,要价80万,卖家要求一次性付清。

这套房子是附近最便宜的。我们拿出全部积蓄40万,借了双方父母30万,姐姐10万,算是凑够了购房款。那天,房产交易大厅人声鼎沸,凌晨就已经排了几圈队,很多人带着暖瓶、马扎、饭盒。中介、买卖方方、代办人、吵架声、叹气声混在一起,让人心烦。

我和媳妇从凌晨三四点开始轮流排队,才能保证某一项手续当天办完,第二天再办下一项。用了两周时间,我们艰难地在房管局办完了审核房产证、房产交易、面签、缴税等手续。按照惯例,七天内就能拿到写着我们名字的房产证了。

那时刚推行不动产登记制度,房产证退出了历史舞台,房产登记的主管部门从房管局移交到了国土局。

我们拿着房管部门的交易确认单到国土局登记,工作人员告诉我不能受理,因为这套房产25年前的土地手续有瑕疵。可既然有瑕疵,为啥原来有房产证,且一直能买卖过户呢?

当我把这个问题抛给他时,他言简意赅地说了一句:“那是房管局的事,和我们无关,总之我们这里不能过户登记。”

奔波了两周的我们,被泼了盆冷水。

小区有上千户居民,其中约100户正在交易,和我一样,都被吊在了空中。卖房的拿不到钱,买房的住不上房。有的卖房者,等着拿到这边的钱去另一处买房。有的买房者,孩子刚出生,急着住房。

我和妻子整夜睡不好觉。在购房微信群,有人提议要起诉市政府,说他们前任和现任打架,部门和部门打架,让老百姓遭殃。

做了几年为政府辩护的行政诉讼律师,听到“起诉市政府”这几个字时,我内心一惊,预感到自己终于可以做原告了,有种翻身做主把歌唱的感觉。可很快,意识到我的身份,我不能去当这个原告。根据我的司法实践经验,起诉市政府也解决不了问题。

我内心犹豫的时候,微信群已经炸开锅了。很多购房者说要去市政府维权,我一开始还劝阻几句,立马遭到围攻,后来就不吭声了。之后几天,有购房者去市政府上访了,大概的经过是维权条幅挂出来、保安出来清场、国土局领导来见面、市政府领导来见民意代表……

居民们自发上访几次后,没什么结果,我心里有点慌。任何事情要是摊在自个头上,感觉真不一样。

等到小区居民再次上访,我决定参加,充个人数。

我坐公交车到达市政府门口,那里已经有三四十个人,大多是老人,有人举牌子、有人挂条幅、有人搬个小马扎坐在路边。我在他们后面找了个隐秘的地方站着。

尽管人去的不少,大概一百多人,但站得分散,三五成群地聊天说话,远没有我想象中有力量。那时正是隆冬,天气寒冷,有人早上八点就来,耐不住寒冷提前走了,有人送完孩子上学,十点才匆匆赶来。市政府的保安出来了五六个人,挡在我们面前,以防我们影响政府门口的车辆出入。

眼见没人搭理,又那么冷,大家渐渐地失去了士气。这时,一个国土局的小科长过来,叫大家去一个地方谈谈。有几个人跟着他走了,可也有人说,别信他的,他老来这一套,跟他走到他们局里,他只是拿个本子记录一下,不解决问题。“我们一定要在这里等到领导接见,领导不见我们不走!”

人越来越少,沉默地站着,看着政府门口出出进进,期望能出来一个大领导,看一眼我们挂的条幅。门口来往的人里,有个别领导我是认识的,我怕他们认出我,故意往后躲一躲。

后来发现我是杞人忧天。市政府门口一群维权的人,还不是常有的事儿?自然有信访、公安或是职能部门处理,谁又会多看一眼?更不会看到人群最后的我了。

到上午11点多,就在大家快要退缩的时候,突然从市政府门内冲出几十个统一制服的保安,从前到后把我们所有条幅撕下来拿走了,简直是摧枯拉朽。

人群骚动起来,我站在最后方,也赶紧往后退了退,装作路过的样子,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不过,那些保安既没有抓人也没有伤人,或许是不屑于和我们计较,知道也搞不成啥大事。

没了条幅、人数又少的我们,看起来就像散步的吃瓜群众。大家没了脾气,只好各自回家。后来,街道办事处的一个小领导(副科级)和社区的主任(正股级)约谈居民,我也去了。

轮到我说诉求的时候,天啊,我竟然结巴了!

没错,我这个法庭上侃侃而谈的律师,此刻难以清晰地将诉求表达出来,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原因。

如今,买房的事正在解决中。也是自那天后,坐到被告席上的我更能理解原告了,仿佛原告席上坐着的是那天说话结巴的自己。

 

作者李惟帆,现为律师

编辑 | 王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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