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第一次遇见李白那年,李白四十三岁,已经名满天下并且在两年前入了翰林院。而通过大唐国考从而获得一份朝廷认证的工作,则是当时已经三十二岁的杜甫还在孜孜以求的。
猫君读唐诗的时候,最喜欢豪情万丈的李白;后来五花八门的东西看多了,则默默地将李白作为人生开挂的典范来膜拜。不仅写的诗比杜甫豪放,相比杜甫这个人,李白也绝对称得上是个猛人,且可能是大唐诗人中的第一巴图鲁(大桃注:满语中“英雄”、“勇士”一词音译)。
唐朝第一巴图鲁的脸+清朝第一巴图鲁的身=P图渣大桃的排版日常
早年“喜纵横术,击剑,为任侠(新唐书・文苑传)”的李白曾经“手刃数人(魏顥《李翰林集序》)”。而据他自述,砍个把人根本算不了什么,比杀人更猛更仗义的事情,他年轻时也干过。
(文言文太长不看可跳过这一段 ↓)
“指南死于洞庭之上,白禫服恸哭,若丧天伦。炎月伏尸,泣尽而继之以血。行路间者,悉皆伤心。猛虎前临,坚守不动。遂权殡于湖侧,便之金陵。数年来观,筋骨尚在。白雪泣持刃,躬申洗削。裹骨徒步,负之而趋。寝兴携持,无辍身手。遂丐贷营葬于鄂城之东。”(上安州裴长史书)
(来自搬运工大桃的白话文版本:曾经与蜀中的友人吴指南一同来游楚地,吴指南病死在洞庭湖上,李白除去丧服时还在痛哭不止,好像失去了亲人一样。炎热的天气里,伏在他的尸体上,眼泪都哭干了,最后眼内流出血来。过往行人见了,没有不替我伤心落泪的。有一只老虎被惊动走来,我仍坚守在尸体旁边一动不动。然后权且将他葬在洞庭湖边,便到金陵办事去了。几年以后来剖坟觅尸,发现筋骨尚没有腐净,我便撒泪持刀,亲自剥洗干净,然后把他的尸骨小心地裹住包好,背起来徒步而行,不分昼夜,始终不离身上。最后选买好墓址,将他改葬在鄂城东面的一块风水宝地。)
粉底没涂到脖子的李白
整个故事翻译成白话大抵是个大唐版的《落叶归根》。然则李白在其后挖坟拆骨,背着基友的骨头回家安葬的大结局,则完全超越了赵本山的剧本,使得这个故事不再是喜剧,而是活生生的侠客传说。
现在当然没法知道大唐古惑仔李白和现代古惑仔浩南、山鸡比起来哪个更生猛一些, 然则作为一个会武术的大诗人,李白对于任侠这一职业所进行的推广估计能够完爆从古到今的一切古惑仔。
山鸡VS李白,你选谁?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这样的诗句满足了武侠小说中对于侠客的所有遐想。等到李白名气大了,也自然成了“老炮”,可以用脸来给道上的小弟平平事情。而他帮助的江湖小弟,也自然不是等闲人物,其中便有个后来做了汾阳王的郭子仪。(初,白游并州,见郭子仪,奇之。子仪尝犯法,白为救免。《新唐书·李白传》)
美国总统特朗普有句名言是:“I’m really rich.”诗仙李太白虽然没说过自己多有钱,但对于自己的剁手功力,则是用具体数字给出了高度的评价:“昔东游维扬,不逾一年,散金三十余万…”(上安州裴长史书)
而每当猫君想败些好酒好菜时,都会拿“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这些句子来麻痹自己的钱包。在年轻猫君的心中,李白就是个一掷千金的土豪。
后来,在某次目睹某基友喝高了之后在酒桌上拍出银行卡并告诉所有人密码,让大家随便吃喝之后,猫君才发现李白大大当年也可能只不过是在喝高了之后吹了个文雅的牛逼。
其实诗里记载他喝的那些酒,绝大多数也都是别人请喝的。他自己有没有过五花马和千金裘无处可考,然而贺知章曾经为了他下足血本,不惜“金龟换酒”倒是真的。此外如汪伦等主动请吃请喝的,更是比比皆是。花别人的钱,就是不心疼。(说好的土豪呢啊喂!)
天宝元年(742年),在贺知章和玉真公主这两大“李吹”的忽悠下,唐玄宗看了李白的诗赋后让其供奉翰林。至此,李白正式获得了朝廷认证的吃喝许可证,过上了在长安公款消费不愁酒喝的生活。
两年之后,拿到退休金开始云游修道的李白在洛阳遇到困顿失意的杜甫,从而完成了中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两位诗人的首次见面。
于此时,掷惯千金的李白名满天下、更看不上朝廷里的那些渣渣;而杜甫则怕还是个见都没见过千金、心心念念地想着考个公务员的无名小辈。
除了诗人的惺惺相惜之外,这次会面时双方的心境和地位的截然不同,可能也是让杜甫成为李白迷弟的原因。但是对于一心入仕的杜甫,彼时已踏上访道求仙之旅的李白会有多少发自内心的兴趣,就有点耐人寻味了。此后,两人的见面也很快止于第二年的秋天。在一年多一点的时间里共见面三次,这就是李杜二人的全部交际史。
杜甫:一人我饮酒醉
其实李白一辈子里还是给杜甫写过两首诗的(《鲁郡东石门送杜二甫》、《沙丘城下寄杜甫》)。但总体看来,李杜二人的关系大体上就是杜甫不断膜李,表示李白大大我好喜欢好喜欢你啊。而李白只是偶尔回复一句“多谢,想你。有空一起喝酒啊。”然后又去混别的大大圈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