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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史艺丛] 邵建:鲁迅的遗言和路易十六王后的绝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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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2 11: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邵建:鲁迅的遗言和路易十六王后的绝笔 

 2016-07-22 邵建 大家


文 | 邵建


前段时间写《胡适为什么认为“容忍比自由更重要”》,其中涉及鲁迅。鲁迅最后留给我们的声音是“一个都不宽恕”。最近读有关法国大革命的书,其中读到路易十六的夫人、法国王后玛丽·安托瓦内特的遗书,内中也涉及宽恕。读后很有感触,不妨将两者一并呈现。


玛丽·安托瓦内特


鲁迅最后的格言来自他的杂文《死》,写于1936年9月5日,他去世于1936年10月19日。这篇文字虽不是最后的文字,但可以作为遗言来看了。遗言如果不是写给世人,便是写给家人。鲁迅主要是写给家人,一共七条。其中第五条有关孩子:


孩子长大,倘无才能,可寻点小事情过活,万不可去做空头文学家或美术家。


七条遗言之后,还有一个段落,不是写给家人,而是向世人或世界表白自己一生的一个态度:


此外自然还有,现在忘记了。只记得在发热时,又曾想到欧洲人临死时,往往有一种仪式,是请别人宽恕,自己也宽恕了别人。我的怨敌可谓多矣,倘有新式的人问起我来,怎么回答呢?我想了一想,决定的是: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宽恕。


按照通常的说法,鲁迅的一生是战斗的一生。既战斗就有敌人,鲁迅的敌人有公敌也有私敌。鲁迅一概称之为“怨敌”。说文曰:“怨,恚也”,“恚,恨也”,“恨,怨也”。一个循环,怨即恨、痛恨。鲁迅对自己痛恨的人,活着是要“痛打落水狗”;离开这个世界了也“一个都不宽恕”。这是鲁迅的性格,一个斗士的性格,很真实;否则便不为鲁迅。


当然,在鲁迅遗言的“鲁七条”里,还有一条涉及宽容。这是第七条:


损着他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的人,万勿和他接近。


宽容与宽恕,共一个“宽”,但却对应两种不同的情况。宽容主要是针对与自己思想观念信仰包括价值取向不同的人与事,这种情况我们通常用宽容。宽恕不然,它指的是对你构成伤害了的人和事。相比之下,宽容不易,宽恕更难。鲁迅之不宽恕,已如他自己所言;其不宽容,也可见于他之反感“犯而不校”“勿念旧恶”之类的表述。



1789年法国大革命最引人瞩目的道具无疑是断头台,断头台下滚落的这样两颗头颅无疑也相当引人瞩目,那就是法兰西国王路易十六和他的妻子。从各种历史文件看,路易十六不是暴君,他手上没有血。


相传法国大革命二百周年纪念讲话中,时为法国总统的密特朗说:路易十六是个好人,把他处死是个悲剧,但当时也是不可避免的。路易十六临死前夜,家人获准与其相见。据《罗伯斯庇尔与法国大革命》一书:“他告诉小王储,不要为他的死复仇。”(该书299页)另外,第二天路易十六上断头台时,在他身边的宫廷牧师德弗蒙在其《处决路易十六》的回忆录中记下了路易临死前的话:“我虽然得死去,但绝没有犯过任何指控我的罪行;我宽恕造成我死亡的人;我还要祈求上帝,在我的鲜血抛洒之后,法国的土地上再也不要流血了。”(来自网络,未能求证到原书)


可惜,法兰西共和就是在断头台上的血泊中诞生的。路易死于1793年年头,这是共和恐怖掉脑袋最多的年份。不到十个月,他的妻子即王后玛丽·安托瓦内特也从断头台上去和他“重逢”了(这是王后自己用的词)。


对于王后而言,丈夫已赴黄泉,而且她也被和自己的一对儿女隔离了开来。长期囚禁在狭小而潮湿的监室里,连阳光都是稀罕的,更看不见望眼欲穿的一对儿女的身影,那是她唯一的记挂。


这是一段生不如死的时光。终于到头了,临刑前还要接受革命法庭的两天审判。长期饱受折磨,此时王后患上了女性出血症。第一天庭审进行了十五个小时,精疲力竭。第二天又拖入到次日凌晨四点。于体弱还流血的王后来说,在法庭上撑着生命也要保持自己的尊严,死倒是真正的解脱。


回到囚室四点半,天亮就要上断头台,在这生命仅存的几个小时里,王后问看守要来了笔墨纸张,开始写她的遗言。这就是写给路易十六的妹妹伊丽莎白夫人的一封信(她以为这位夫人可以成为她的遗孤的看护人,其实不久这位夫人也上了断头台,并始终没见过这封信)


在这封绝笔信中,王后如止水一般平静。谈及儿子时,她首先交代的是:“我希望我的儿子永远不要忘记他父亲的遗言,我在这里重复一遍:永远不要为我们的死复仇。”(见茨威格《命丧断头台的法国王后》425页)


[奥]斯特凡·茨威格/刘微亮 宣树铮 史津海/世界知识出版社/1987


……“唉!”他的母亲叹息说:“一交子时,你就是十六岁了,性情还是那样,不冷不热地,一点也不变。看来,你的父亲的仇是没有人报的了。”这是那个被叫作路易十七但从没有登过王位的小王储吗,不,他最终没能成人就死了,还不到十六岁。这位十六岁的孱弱的儿子叫“眉间尺”,是鲁迅《故事新编》中“铸剑”里为父复仇的主人公。


这是他的母亲在给他交代使命:复仇;正如这使命来自她丈夫的遗属:“……你不是怀孕五六个月了么?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地抚养。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颈子上,给我报仇。”结局我们都知道了,复仇终于成功,代价是儿子眉间尺的脑袋和大王的脑袋,包括那位替眉间尺杀王的黑色人的脑袋一齐掉在那口金镬里,三个头颅在沸水中相搏相噬,分不出彼此,最后只好埋葬在一起。


鲁迅《铸剑》故事的原型来自相传魏曹丕所著的《列异传》、晋干宝的《搜神记》和相传后汉赵晔的《楚王铸剑记》等。这样一个渊源有自的故事,可见复仇自古而今就是吾族文化乃至文学中的一个重要的主题。


复仇的代价是那样巨大,眉间尺与君王同归于尽了。今人金庸《笑傲江湖》中的林平之也是因为为父复仇而走向失心疯以致最终由正入邪。但代价再大、再血腥,复仇本身在吾族文化和人心中具有相当的正义性则毋庸讳言。这种正义性可见鲁迅《女吊》中所引明人王思任的一句话“会稽乃报仇雪耻之乡,非藏垢纳污之地”(鲁迅正会稽即绍兴人也)。


那么,不妨回到路易十六,他们两人在上断头台之前一再叮嘱自己的孩子不要为自己复仇,是怕孩子以后的不测吗?不是,至少主要不是。毕竟在西方基督教包括天主教传统中还有另外一种吾族未必认可的正义性,它不叫复仇叫宽恕。



复仇是正义,宽恕也是正义。这是两种不同的正义。正如鲁迅所说:“欧洲人临死时,往往有一种仪式,是请别人宽恕,自己也宽恕了别人。”玛丽王后在绝笔中交代过孩子的事后,最后说:“我请求所有我认识的人,特别是你,我的妹妹,宽恕我无意中造成的痛苦。我也宽恕我的敌人们给我造成的不幸。”(引同前)请求对方宽恕,然后自己再宽恕一切,这肯定不是吾族人的习惯,鲁迅即为表征。


然而对贵为君主的路易夫妇来说,他们一家四口,除女儿最后得以生还外,其他三口死于非命,庶几等于灭门。这是何等的深仇大恨,如果放在东方人眼里。但,身为虔诚天主教徒的路易夫妇,却先后选择了宽恕,毫无恨意地走上了断头台。


于是,我们看到了两个不同样本的最后遗言:


鲁迅:我也一个都不宽恕。


玛丽王后:我也宽恕我的敌人……


这两种声音在历史幽长的隧道中发出不同的回响。


【作者简介】

邵建 | 腾讯·大家专栏作者,金陵教书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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