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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中央将允许香港使用人民币进行贸易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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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9 12: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香港特首曾荫权周五宣布,中央容许合资格企业在香港以人民币作贸易结算,香港金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亦会签订货币互换的协议,有需要时提供资金支持。分析师 指出,香港能以人民币作贸易结算,有助于降低进出口商成本及促进香港贸易,对降低汇率风险及香港银行业扩展业务亦有帮助。

曾荫权在北 京向中央政府述职后会见传媒时称,中央鼓励内地机构利用香港作平台,开展国际金融业务,并且对中国投资公司和国家开发银行在香港扩大分支机构,持开放态 度。此外,中央政府亦会积极研究在现有的49个城市的数目上,扩大开放内地来港自由行的城市数目,并计划于明年签署"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第 六的协议。

  此外,中央政府亦支持内地企业到香港上市,并已责成有关部门研究和支援有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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