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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臭名昭著的科技公司 靠抄袭有了30亿美金(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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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0 04: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Hutong9.net 于 2016-2-10 04:58 PM 编辑

史上最臭名昭著的科技公司 靠抄袭有了30亿美金(组图)

文章来源: 环球侃客
于 2016-02-10 10:16:12

所有人都以为中国是山寨大国,但是一旦外国人山寨起来,那也是要上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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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臭名昭著的科技公司,竟靠抄袭抄出了30亿美金 | 改变文先生今天得到的情报是,一家德国的公司,以抄袭为核心商业模式,不仅让三个创始人赚到了大钱,而且公司市值都超过了30亿美金。#这可是在要玩“工业4.0”的德国啊!#

这个奇葩公司叫Rocket Internet,直译就是“火箭网络”,由三兄弟Marc Samwer、Oliver Samwer 和 Alexander Samwer创办。我们简单叫他们马克(Marc)、亚历山大(Alexander)和奥利弗(Oliver)。其中奥利弗是灵魂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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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亚历山大和奥利弗三兄弟,灵魂人物是中间那位)


火箭网络定位是“投资公司+创业孵化器”。你可以把这个概念,简单地对标为德国的“创新工场”。但火箭网络要比“创新工场”要坏100倍。

因为其核心商业模式是:孵化并投资那些抄袭硅谷优质创业公司,让他们以光速在欧洲、南美、亚洲发展。一旦这些被投资、被孵化的公司占领了一个市场之后,他们就把公司卖给原主,从而大赚一笔抽身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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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工场在德国有个“心术不正的复制品”)


第一次让火箭网络尝到甜头的是,抄袭eBay。当时它孵化了一个名为Alando的公司,这个公司从LOGO的颜色到网站布局,都和eBay很相似。在孵化的第100 天,就以 5000 万美元的价格卖给了e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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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是eBay,下图是抄袭者)


但当时eBay是冤大头,在全球各地收购类似的企业。熟悉中国互联网历史的人都知道,中国也有一个复制品,叫易趣网,由帅哥兼哈佛高材生邵亦波创办。后来eBay为了开拓中国市场,干脆把易趣网也收了。邵亦波大赚一笔走人。之后成了大名鼎鼎的经纬创投的合伙人。#这就是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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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亦波也是聪明的家伙)


所以,火箭网络也吃不准这次被收购,是走了狗屎运还是真的商业模式奏效。直到后来,他们孵化的另一家公司同样被收购后,才确定“抄抄抄”是可以玩得转的。

这个公司叫CityDeals,山寨的是美国团购鼻祖Groupon。仅仅孵化了5个月后,就被以Groupon以 1.7 亿美元买下。奥利弗从此就确定,一抄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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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购鼻祖Groupon在中国也有无数个山寨模仿者,但基本都死了)

火箭网络总结出来的商业逻辑是:互联网公司如果要做大或者上市,必须要有全球化概念,而这些公司的短板恰好是很难迅速搞定美国之外的市场。火箭网络提供的正是,快速让这些互联网公司进入一个国家的解决方案。

在商言商,这其实是很合理的商业做法。但遭人诟病的就是,抄袭的太狠了。

比如火箭网络有个专门研究要抄袭网站的团队,都是由博士组成。每周博士们都会发一份被抄袭公司的网站研究报告。这份报告的内容,被内部形容,“简直屌炸天了”。就算是亚马逊把LOGO往左挪了2个像素这么微小的细节,都能第一时间发现并进行修改。而且在每周的通话中,都会讨论如何更好地抄出一个一模一样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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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马逊被像素级的抄袭了)

当然,在这样的情况下,价值观也有些扭曲。火箭网络投资的公司的CEO门,不以抄袭为耻辱,而是当做动力。每隔一周,这300多名CEO都会收到一封新闻邮件,然后CEO就会根据邮件内容进行修改(抄袭)。

里面有一位CEO说,“关于抄袭,我甚至不用动脑,我只需要去执行就可以了,因为邮件上明确写了‘立刻去执行’”。

奥利弗也变成魔鬼一样的存在。他只关心数字,以便被收购的时候能卖出好价钱,从不关心创新。据说,每次他和被投资公司的CEO开会时,会严厉的问每一项数据,只要没有达标,就会开启羞辱式的骂人模式。他的口头禅是,“要么成功,要么就别回来了。”火箭网络也因此在科技圈,变得臭名昭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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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利弗是个狠角色)


但不是每个抄袭都能成功,火箭网络曾经对准Airbnb,搞了一个复制品叫Wimdu。Wimdu在100天内,在全球设立了15个办公室,员工膨胀到了400人。但Airbnb并没有看中。

同样,在中国市场,火箭网络投资了“爱日租”。结果山寨大王也水土不服,“爱日租”最终裁员关门,并没有被Airbnb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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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日租是一个失败案例)


后来火箭网络也进行了反思,并不是所有互联网公司都可以复制山寨的,那些粘性强、有社区概念的互联网公司,基本无法山寨。而电商公司,则是最好模仿的。据说,他们现在已经盯上了阿里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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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去提醒一下马云?)


再来看看火箭网络抄袭的独门秘籍:

1、比原主提供更广地理范围的服务或产品;

2、比原主提供更多的产品;

3、比原主提供更低价的产品。

具体到业绩目标上,前六个月,火箭网络要求每周增长100%。当公司收入达到 100万美元之后,就将目标调低到每月20%。这样,只用36个月的时间,火箭网络就能山寨出一家10亿美元级的独角兽创业公司。

奥利弗的思路非常明确,就是先占领市场,证明公司可以高速增长。至于赚不赚钱不重要,只要把烧钱速度控制在一定比例内,让收购方看不出什么漏洞就可以了。至于收购后公司是否可以赚钱,那就是收购方的事情,“我们不用关心这些”。他曾赤裸裸的总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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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记住“邪恶”的三兄弟)

一句话说“改变”

以后谁要说中国人山寨,拿这个案例顶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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