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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 刘润:互联网进入用户主权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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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2 08: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5-12-12 刘润 大家



摘要ID:ipress

今天互联网正在发着三大变化,其中之一是用户主权时代的到来。


在过去,“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

在今天,谁是我们的上游,谁是我们的下游,这是渠道商转型的首要问题。

前两天我在微软与上海市政府合资成立的微创软件公司演讲,现场有微创的客户及不少传递价值的企业,很多人都在问:我们应该怎样转型?

我对大家分享了一个观点:传递价值企业的基本转型思路是要提高效率,但终极的转型思路,是从产品的代理人,变成用户的代言人。在过去,厂家是渠道商的上游,用户是渠道商的下游;在今后,用户渠道商的上游,厂家是渠道商的下游。

传递价值企业之所以要做定位的彻底转变,根本原因是时代的变化。我在《互联网+:小米案例版》一书中,提到今天正在发生三大变化,其中之一是用户主权时代的到来。






改革开放初期各类商品供不应求,厂家掌握着市场主权;随着投资加大,产能开始过剩,而渠道的货架有限,不可能所有商品都上架销售,渠道就会替消费者对产品进行第一轮选择,由于掌握了用户的选择权,渠道自然为王;今天电商网站让所有商品都能上架,都能被人轻松找到,这时选择权就会交到用户的手上进入用户为王的时代。

有人问,我们不是早就在说“用户就是上帝”了吗?大家有没有注意到,那时我们一边在说“用户就是上帝”,一边在塑造“用户忠诚度”。期望用户对自己忠诚,这不是上帝的逻辑——只有人们对上帝忠诚,上帝怎么可能对某个人忠诚呢?所以那时用户并不真的是上帝。

那什么时候用户才是上帝呢?只有当用户真正掌握选择权,动一动手指头就能对企业生杀予夺的时候,他才是上帝。当用户轻轻松松就可以从一个平台、一个产品切换到另一个平台、另一个产品的时候,当企业每天因为用户的选择权而如临大敌、如履薄冰的时候,用户才真正是上帝。这时就变成了企业要对用户忠诚,而不是用户要对企业忠诚。

天下大势,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时代变了,企业也要跟着变。因此传递价值企业转型的终极思路是转身,过去是面朝创造价值的企业,背对用户,现在要反过来,面朝用户,背对创造价值的企业,这样才能拥有比较光明的未来。

转型方向清楚了,那传递价值企业具体该怎么做呢?我们看了下面几个案例就能明白。

美国最大的在线旅游公司叫Priceline,这家公司说住宿的价格怎么能让酒店来定呢,应该让用户来定价,它为此发明了一种新的商业模式。

比如说我今天飞到了纽约,跟朋友一起在曼哈顿吃晚饭。曼哈顿的五星级酒店假设是600美元住一晚,我吃饭的时候拿出手机打开Priceline,出价200美元住五星级酒店。这时酒店估计不会搭理我,但是没关系,我一边吃一边等。到九点钟的时候可能就有酒店搭理我了,如果还是没有酒店搭理我,我就继续等。等到十点钟,很多酒店对于今晚有没有空房就比较确定了。衣服的库存今天卖不完可以明后天打折继续卖,酒店的库存跟衣服的库存不一样,一旦过了晚上十二点,房间的库存就彻底清零了。所以到晚上十点它基本确定今晚有空房间之后,就有可能接下200美元住一晚的订单,这至少比房间空在那里要好。这家酒店决定等到晚上十点再接这类订单,旁边的五星级酒店就想,我提前两分钟接这类订单行不行?这样一来,准备十点接单的酒店就无单可接了,它就想我到底什么时间就能确定这个房间会是空的?最终它可能九点半就接单了。为了争夺用户,另外还有一家酒店可能九点钟就接单了。Priceline就这样让创造价值的企业相互博弈,让企业对用户忠诚。

Priceline从酒店的代理人,变成了用户的代言人。它因此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市值737亿美元,成为举足轻重的上市公司。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现在如日中天的Uber和滴滴打车。我在另一本书《互联网+战略版》中举过一个例子,2013年6月晨兴资本投资了“大黄蜂打车”,后来它被快的并购,变成快的旗下的“一号专车”。今天滴滴和快的很厉害,大家都看到了。可为什么早在两年半之前,晨兴就下决心投资打车软件呢?我去问晨兴资本的董事总经理刘芹,他说这是因为打车软件彻底改变了这个行业的世界观。在过去,出租车开在路上,在视野范围内看到谁就接谁,这是出租车司机B2C的世界观。有了打车软件之后,你在APP上一按“我要用车”,所有的出租车就出现在你的视线范围之内,被你选择,这是C2B的世界观,让行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革。尤其是专车,你上车之后,司机对你说,你觉不觉得冷啊,要不要喝水啊,车上有WIFI你要不要用啊,为什么他这么体贴?因为乘客下车之后对他有个评价,这个评价特别重要,如果评价比较差的话,他接下一单就会变得比较困难。

滴滴打车今天这么火,其本质是把选择权从司机手上夺过来,交给了用户。它从企业的代理人,变成了用户的代言人。

传递价值企业的转身还有个经典案例淘宝网。淘宝成功的核心是它开发了担保交易的手段“支付宝”。支付宝的基本交易逻辑是,你一旦下了单,货款就打到了支付宝里,但货款锁死在那里面并不支付给卖家,只有等买家确认收货并觉得OK之后,卖家才能拿到这笔钱。由此可以看出,淘宝网的设计完全倾向于买家,成了买家的代言人。比如买家如果不高兴给个差评,卖家就会特别地痛苦。

淘宝网之所以获得巨大的成功,关键原因也是它把自己从产品的代理人,变成了用户的代言人。

总之,过去生产过剩而货架不足,传递价值企业替用户选择哪些商品可以上架,可谓是“挟天子以令诸侯”,其角色类似于“权臣”;互联网让货架不再稀缺之后,用户掌握选择权,成为真正的上帝,传递价值企业要积极转型,成为向创造价值企业传达“圣旨”的“钦差”。从产品代理人变成用户代言人,从“权臣”变成“钦差”,是传递价值企业转型之路的终极目标。



作者:刘润
腾讯·大家专栏作者,润米咨询董事长,传统企业互联网化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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