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街日报 2015年 08月 31日 08:37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规定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即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人民币1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是中国经济面临的重大难题之一,中国政府正设法解决这一问题。
中国官方媒体新华社上周六报道称,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今年下达人民币6,000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截至2014年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人民币15.4万亿元。
新华社称,地方政府限额不涉及地方政府或有债务,截至2014年末,地方政府或有债务总计人民币8.6万亿元。审计署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债务总计人民币17.9万亿元,其中包括政府或有债务。而在2007年时,地方政府债务还处于较低水平。
新华社报道还称,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审议了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将删除75%存贷比监管指标,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分析师们称,此举将温和提振银行信贷,也将让银行变得更加安全,因为该硬性指标促使许多银行把贷款包装成理财产品,或将资产表外化。
Carlos Tejada 发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