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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加草签分享没收资产协定 追缴贪腐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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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0 11:4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加草签分享没收资产协定 追缴贪腐赃款  

2013年07月08日 09:21:30  
来源: 新华网  

   媒称,用手提箱携带赃款的中国逃犯在飞抵温哥华或多伦多时可能会发现,现在保住这些赃款的难度更大了。据报道,加拿大将成为第一个与中国签署分享被没收资产协定的国家,此举旨在打击有组织的国际犯罪。


    美国《华尔街日报》网站7月6日援引新华社的报道说,协定签署后,如果一名逃犯把非法资产从一个缔约国转移到另一个缔约国,那么作为资产来源的缔约国能够追回这些资产。

    根据中国央行2011年发布的一份报告,加拿大是中国腐败高官出逃的首选目的地之一。许多中国人都将加拿大视为贪官的避难所。若干大案的罪犯携带巨额资产逃亡至该国,其中包括被中国官员视为一起涉案总金额达数十亿美元的走私案主犯的赖昌星,以及被控诈骗的原中国银行哈尔滨一家支行行长的高山。

    报道称,无论合法与否,中国人都喜欢把财产放在加拿大,他们有时携带装满现金的手提箱飞往那里。根据加拿大边防局官员向本报提供的文件,从2011年4月到2012年6月初,多伦多和温哥华机场从中国公民身上查没的未申报现金总额约1300万美元。

    报道指出,加拿大成为中国经济罪犯藏身处的一个原因是,这个北美国家与中国没有引渡协议。不过,包括赖昌星和高山在内的许多遭到起诉的罪犯都已经回到中国——赖昌星是被引渡回国的,中国媒体说高山是自首的。

    根据美国国际政策研究中心下属“健全国际金融体系”项目进行的研究,从2005年到2011年,约有2.83万亿美元非法流出中国。报道指出,这能从一定程度上解释中国近些年来为何加紧追捕贪官和追回资产。中国政府已经与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澳大利亚和法国等发达国家签署了引渡协议,有钱的罪犯通常选择在上述国家藏身。(参考消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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