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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因果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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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6 11:0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与朋友的闲聊中,涉及到因果的问题,朋友主要问了两个问题:1,在因果中有没有自由意志?自由意志是否受因果的制约?2,有没有无果之因和无因之果?有没有横因横果?联想到论坛上时有人提出类似的话题,故将陆续提供个人体会,以求诸方赐教。

说起因果,人们心中的慨念往往会联系上因为……结果……,在现代词语的广泛定义中,“因为”所指是事物在出现结果之前的原因或理由,是事形成某种状态或引起另一物出现的条件,而“结果”则为原因或条件出现后,事物在某一阶段形成的或达到的最后状态。佛教法义中的因果定义与世间定义的因果有所不同,因为佛教之法义所指皆是心和心之作用,世间上的一切,莫不因心和心之作用而显现,故因果中的因主要是指业因(于法义中还有二因、五因、六因、十因等诸种说法),业因中的业是造作之义,指心之造作,业因一针见血指出心之造作为因,心能造作吗?心当然能造作,一切造作皆由心指导,或有人认为,无意识的造作应该不是由心指导,其实并非如此,从表面看似乎是无意识不是由心指导,实际上是由心之习气或由心过去的造作之因形成。因果中的果则为果报之义,指人们于过去业因招感的必须接受的果报,果报有二重义,果含褒的成分,多指善果,报含贬的成分,多指恶报,在人们的概念中,不管善果还是恶报,都归类为果或报。以时间关系来说,业因在前果报在后,由于时间是迁流不息的(时间与法义中的世近义),故有三世因果这一现象。三世因果包括三时业因三时果报,具体为:当生造作当生受报名为顺现报;当生造作下一生受报名为顺生报;当生造作下下一生或下若干生受报名为顺后报。


[blue][该贴于2006-10-26 16:57:25被禅狂编辑过][/blue]
十年赶牛作耕男,栽种桑麻结网缠;来日化蛾扑火去,唯留茧壳做嫁衫。
     
帅哥哟,在线,有人找我吗?


禅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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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0-26 16:55:15  2
 
因果关系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关系,并不只是0+1-1或0-1+1那么简单,其中涉及一个相对的平衡的问题,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作恶者,必将受以苦报;行善者,必将享之乐果。我们都知道,过去世的善恶业之因,决定了我们现在世苦乐的果,若未来世的果,取决于我们现在世的因的话,那么,我们现在世的因从何而来呢?一般来说,我们现在世的因就是我们现在世的发心,也就是我们现在世的心之造作,也可以说成是我们的自由意志。自由意志并不完全受过去因之制约,但与过去因有着极其亲密的不离的关系,这种关系的形成是习气使然,譬如,“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投之以桃,报之予李”、“恶以恶对,善以善对”、“你打我一拳,我还你两巴”等相互间的来往。如果我们否定了发心,就等于否定了发菩提心和发善心等发心,若没有发心,生命发展的轨迹将死气沉沉不可改变,形成一切都是定数的“宿命论”;如果我们否定了发心,就等于否定了修行,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修行是定数,不修行也是定数,何必发心修行呢!而且,正修正行是以发菩提心为前提的,若不发菩提心,则永远也不会脱离轮回,那么,永远也不脱离轮回是定数了?如果我们肯定了发心,就等于肯定了有发善心和发菩提心存在的同时,也有发不善心发障道心的存在,若有发不善心发障道心的存在,则会出现自害害他之果,如斯之果与发菩提心形成的自利利他之果相对,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我们既承认有利他之事存在,有什么理由否认害他之事存在呢?害他之事有如城门失火殃及池鱼那样,被殃及者之业因是什么呢?若有业因,岂不同样说明被利他者同样有业因了,若有业因,利他之事从何谈起!诚然,害与被害之事形成后,则形成新一轮的因果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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