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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脊梁] 赵一曼孙女诉作家:写赵一曼隐私部位受刑无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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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2 07:3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赵一曼孙女诉作家:写赵一曼隐私部位受刑无根据

文章来源: 北京日报
于 2013-03-12 01:11:27

核心提示:石耿立在《遮蔽与记忆:赵一曼》一文中,所描述的对赵一曼烈士女性隐私部位施行电刑的内容并无历史资料或档案记载,文中还存在其他严重失实的内容。2009年7月始,当当网、卓越公司分别在其合作网站上销售《遮蔽与记忆》一书,侵犯了赵一曼烈士的人格尊严。

本文来源:《北京日报》2013年3月11日第11版,作者:王维维,原题:《烈士赵一曼孙女诉作家侵权》

作家石耿立创作以烈士赵一曼事迹为题材的书籍,其内容被赵一曼孙女陈女士认为侵害赵的名誉权。一审法院判决书籍构成侵权后,作家石耿立上诉。市二中院日前正式受理此案。

陈女士认为,2008年4月左右,石耿立创作《遮蔽与记忆》,并以“耿立”为笔名首发于其开设在新浪网站的博客上。石耿立在《遮蔽与记忆:赵一曼》一文中,所描述的对赵一曼烈士女性隐私部位施行电刑的内容并无历史资料或档案记载,文中还存在其他严重失实的内容。2009年7月始,当当网、卓越公司分别在其合作网站上销售《遮蔽与记忆》一书,侵犯了赵一曼烈士的人格尊严。

陈女士起诉要求,石耿立停止侵害行为,登报致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15万余元。此外,还要求当当网、卓越公司停止销售《遮蔽与记忆》等侵权作品,并在其网站登载致歉声明。案件一审时,石耿立辩称,其书中所涉赵一曼烈士受酷刑的资料均有出处,文中的描写是为了彰显烈士的刚烈与不屈,并未侵害烈士名誉权。当当网、卓越公司则称,文章内容出现的问题与销售商无关。2010年8月、10月接到法院传票后,已分别停售了有关书刊。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石耿立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删除其发表在新浪“耿立博客”上的《遮蔽与记忆》一文,并在媒体刊登致歉声明;赔偿陈女士各项损失8000余元。一审判决后,石耿立不服判决,上诉至市二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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