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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称将在全国两会建议引进“鞭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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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30 02: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大代表称将在全国两会建议引进“鞭刑”
文章来源: 南都
于 2013-01-29 20:25:29

q701.jpg 新加坡对男犯行“鞭刑”

南都讯 记者张艳芬 实习生 廖锐 刑事犯罪高发怎么办?如何对犯罪嫌疑人形成长期的威慑力?列席省人代会的全国人大代表陈伟才昨日贡献了一个建议:引进新加坡的“鞭刑”。他表示,还将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提出这一呼吁。

“根据违法程度接受不同鞭数”

昨日在省人代会分组讨论中,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处长陈伟才指出:“目前全市刑事案件高发的态势跟全国形势吻合,比较处于高位。”他认为,要用“严刑峻罚”来解决这一问题。

“新加坡现在有鞭刑,我觉得这个鞭刑好。”陈伟才介绍,新加坡的鞭刑对男不对女,具体就是将受刑男性摊在架子上鞭打臀部,“藤条先泡几天,拿出来打,由鞭刑师来打”,根据不同的违法程度接受不同鞭数。

“比方说要惩罚是六鞭,有些接受两鞭就晕倒了,晕倒没问题,你再回家,未来半年你再接受另外四鞭,让他半年里面只能疼得难受,老想着那两鞭就把他晕倒了,接下来四鞭怎么接受,怎么去打呢?接下来过了两个月继续去打,没办法,这辈子是要打完的,如果又晕了,再过半年来(完成剩下的鞭数),永远给他震慑,让他不敢去违法。”

“将在全国两会呼吁引进鞭刑”

陈伟才说,中国的刑法虽然严厉,对严重的暴力犯罪采取死刑,但这只是其中一个方面,不足以让犯罪嫌疑人形成长期的威慑力,相较之下,鞭刑能起到长期震慑的效果。陈伟才表示,他会在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呼吁中国引进鞭刑。

听罢此言,全场爆笑。有代表附议:几个月太短,干脆延长到几年内完成这几鞭,时间拖得更长,会形成更大震慑力。

陈伟才还给代表们讲起一个笑话:新加坡的女孩子以前找对象,就悄悄地看男士有没有被鞭过,一看就知道(他是犯过事的),但这又发展到另外一个笑话,(就是)后来发现被鞭过的男士“是个好东西,他不敢再犯罪,他见识过”。

2010年全国“两会”上,陈伟才在提到手机短信诈骗泛滥的问题时,曾建议全国人大推动实行手机实名制,要求普通用户到电信部门入户时,必须出示身份证,提供本人的有效信息,电信部门按用户真实身份进行入户登记。

“无条件”的反对

历史倒退 有违法治精神

@民警心无尘6:真这么说的?不可!与法治精神、保护人权的要求相悖,惩罚与教育相结合是我国刑罚的原则!

@西瓜脸哥哥:肉刑是刑罚制度落后的表现……

@浮沉的兄弟1987:擦,这绝对是馊主意。想回到古代啊……

@吃丸子不:呵呵,就怕最后不知道都打谁身上了。有事先来两鞭,看你以后还敢不敢有事。

潇洒小不懂:什么样的犯人才要用鞭刑?请解释。假如你被误认为是小偷被抓了,警察逼供鞭刑,你招吗?

@芋头老参:不要以为新加坡的东西什么都是好的,对人的尊严的践踏有啥可学的?要是真想那样,不用舍近求远了,咱们老祖宗给犯人脸上刺金印的手段是否也应该恢复呢?还全国人大代表呢,连文明和野蛮都区分不了!

“有条件”的支持

贪官酷吏 不鞭不行

@挡不住一片天:好主意!如果一视同仁就可以!帮中国人改改陋习和劣根性。

@笑如夏葵:赞成引进鞭刑,但仅用于杀人、强奸、抢劫还有贪污腐败等引起人民公愤的恶性案例,特别是贪污腐败不鞭不行。

@作家宋耀辉:中国应该对贪官酷吏使用鞭刑。

@烹炒煎炸:其实这种做法只是观念不同而已。他依靠的是行为主义条件反射的原理。这个还能接受。整理:南都记者 刘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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