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639|回复: 4

[宗教修身] 脆弱的信仰—法!轮功的学术观察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8-24 05: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 言

  与法轮功相关的议题是从上个世纪末一直延续到本世纪初的重要问题,甚至有人将法轮功与台独、藏独等相提并论,认为法轮功是未来将会困扰中国大陆的几个重大议题之一。

  本书首先要回顾法轮功的成长与发展过程,厘清法轮功发展的背景为何?当时的中国面临何种社会经济条件,是什么因素助长了法轮功的发展?其次,法轮功的发展过程是否可以从中找出一些不同的发展阶段?法轮功原本只是一种气功的修炼功法,怎么会吸收这么多练习者或说信徒、信众?如果说法轮功只是一种类似宗教的信仰,又怎么会产生其社会政治的动员能力,而受到中国政府的重视,进而对之加以取缔。1998年李洪志转往美国发展之后,法轮功的发展是否产生了阶段性的变化?四二五时间之后,为什么西方国家政府或民间会积极声援法轮功?这是处于一种信仰召唤的因素,还是发自人道主义的支援,或是有其他更复杂的考量与目的。二零零八年国际金融海啸爆发之后,国际上对法轮功的支援是否产生改变?如果有改变的话,其原因又是什么?
 楼主| 发表于 2011-8-24 05: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次,法轮功一再宣称自己是佛家的修炼大法,炼的功很大,是往高层次上讲,甚至超越了佛教。那么法轮功与中国佛教之间有何关系,二者之间的异同为何?法轮功的论述中很多是与佛教的说法不同甚至南辕北辙,例如,法轮功对“不二法门”、“法身”、“法轮”、“业”等的说法和佛教明显不同,则何者所说的比较正确?法轮功和佛教的基本不同点又是什么?又应如何正确为法轮功定位?而在面临法轮功的批评与竞争情况下,中国佛教又是如何看待法轮功呢

  1999年“四二五事件”之后,法轮功受到中国政府取缔,随即被定位是非法的邪教组织。那么“邪教”究竟是按照什么标准加以判定?判定一种宗教或信仰为邪教是否侵犯了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人权?而从法律的角度看,宗教信仰是否是一种绝对的权利,不受任何限制,亦或宗教信仰自由也不可避免要受到某些前提条件所限制。此外,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是否符合中国政府揭橥的宗教政策,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的宗教政策又有什么演变?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是否符合此一宗教政策的演变?中国是否是针对法轮功组织而制定此一“反邪教法?中国政府将法轮功定性为邪教组织,世界其他各国又该如何看待法轮功,如果国际政治的氛围抱持宗教多元化的角度包容法轮功,而非如同中国大陆一样取缔邪教的角度出发,则又该如何解读与法轮功相关的各种现象。
回复 鲜花 鸡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8-24 05: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十世纪五十、六十年代出现了一些引人瞩目的“新兴宗教”,我们应该如何解读这些新兴宗教现象,新兴宗教的特征是什么?新兴宗教是不是传统宗教的复兴?亦或它是传统宗教没落的替代品?为什么有如此多的民众相信新兴宗教,而且其中还有许多是属于知识程度较高的白领阶级?因此,新兴宗教产生的社会经济条件为何?有人将新兴宗教现象归因为宗教“世俗化”过程的结果,那么何谓“世俗化”,世俗化产生与进行之后,传统宗教与政治二者的关系有何转变?在世俗化过程之中,各式各样的宗教百花齐放,各个宗教之间出现了竞争的现象,为了招徕信徒,宗教如同商品一样必须进行宣传与行销,如果宗教信仰成为一种消费的过程,则宗教消费对民众信仰有何影响?在宗教消费的趋势之下,对法轮功又将产生何种影响?
回复 鲜花 鸡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8-24 05: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法轮功发展的特色之一,就是法轮功早期的发展,是透过互联网进行两阶段的传播,先由上层决策单位以互联网通知辅导站或练功点,再由练功点的负责干部以口头或其他方式通知个别联系者。这种网路动员的方式,在法轮功遭到取缔之后,改采以建置网站的方式进行宣传,达到跨国扩散的效果。经由使用互联网的方式运作形成以亚文化(subculture)偏好为基础的网路社群,这种经由网路途径进行动员的方式,对于社会运动,尤其是宗教运动,究竟将产生何种冲击与影响?法轮功建置了大量的网站,经由网路动员与跨国扩散,再加上与国际性非政府组织的倡议网络连接,是否能够影响中国政府对于法轮功的处置呢?

  最后,在过去十数年之间,法轮功经由做为反对中共政权的重要角色,取得了大量的国际资源,建置成包括电视台、网站、报纸、广播电台等的大型传播媒体集团,其未来发展的前途究竟为何?法轮功是转往商业化方向发展,转型为营利取向的宗教组织?亦或法轮功将继续与国际反华集团合作,扯中国的后退,与中国为敌,扮演反华的急先锋?或是法轮功要提升其信仰的层次,往普通性的宗教发展?这些都是本书想要探讨的问题。
回复 鲜花 鸡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8-24 05: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任大先生 于 2011-8-24 18:55 编辑

http://www.kaiwind.com/ziliao/ts/201106/t129569.htm

法轮功的“政治化”阶段
   2011-07-05   来源:凯风网   作者:马康庄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发表评论]
       
[关闭窗口]

  编者按:台湾学者马康庄在其著的《脆弱的信仰:法轮功的学术观察》一书中,从学术的角度,客观地分析了法轮功发展的背景以及其在不同阶段的特点,理清了法轮功与宗教的区别,阐述了其邪教的本质。为有利于民众更加清晰地了解法轮功,为此,我们将陆续转载该书的内容,本文摘自其第一章《法轮功的崛起与发展》第三节,请网友关注。

  从1998年到1999年是法轮功的“政治化”阶段。这个阶段的发展,可以用两个过程加以说明,首先是法轮功的“宗教化”倾向,尤其是里面还包含有对李洪志个人的神话与崇拜,李洪志过去膨胀自我,宣称他的法轮功比气功、佛教、道教综合起来的力量还大。(时代杂志,1999:47)李洪志如何神化自己,可以从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关于李洪志“法轮功”问题的情况>的调查报告里看到:“吹嘘自己……‘功力达极高层次。了悟宇宙真理,洞察人生,预知人类过去未来’。并说什么‘我是第一次真正把个人修炼的东西留给人,这是从来没有的,我做了一件前人没有做过得事,给人留下了一部上天的梯子’。编造出能控制宇宙的神话。说:‘上边造了人在另外的空间里,我对着空间一说形成什么,马上就可以形成。’”(张微晴、乔公,1999:1000)

  李洪志将法轮功“宗教化”之后,法轮功对其他宗教产生了“排他性”,甚至对其他宗教产生诋毁贬抑,一边烘托出法轮功的伟大。李洪志多次公开批评佛教,他把佛教与佛法分开,认为佛教不能代表全部的佛法,不能只从佛教的角度来看佛法。他说:“有的人认为佛教中讲的法,就是佛法的全部,其实不是。”(《法轮大法精进要旨(二)》,页11)

  “佛教中的法只是佛法中的一小部分,……佛教中才有几个法门……所以它概括不了整个佛法。”(《法轮大法精进要旨(二)》,页83)

  “佛教只是佛法在人世间的表现的一种形式,然而佛法在世间还有其他的表现形式,也就是说佛教代表不了佛法的全部”(《法轮大法精进要旨》,页116)

  “佛教的论述是佛法最弱小的一部分……你们怎能用过去佛教中的东西来衡量宇宙大法呢?”(《法轮大法精进要旨》,页16)

  他时常批评禅宗,“达摩开头往里钻的时候,还觉的挺宽敞;二祖钻就不太宽敞;三祖还凑合事儿;四祖就已经很窄了;五祖基本上没啥可钻的了;到六祖慧能这儿,就到顶了,再也钻不进去了。”(《转法轮》,页9),李洪志认为只有他讲的佛法才是根本的佛法,“那么什么是佛法呢?这个宇宙中最根本的特性真、善、忍,他就是佛法的最高体现,他就是最根本的佛法”(《转法轮》,页12)

  李洪志神化自己,他自认是神佛转世而来,更改了自己的生日,改成与释迦牟尼同一天旧历四月初八出世(1951年5月13日),在接受媒体访问时,他并不否认自己更改了出生年月日,但认为是将文革中的错误改正过来。(江迅,1999:22—24)1999年3月李洪志在纽约举行的法轮修炼大会上说,他在“多度空间有许多分身,可以跨越多度空间”。(张微晴、乔公,1999:118)他在<佛法与佛教>此文中,更露骨地说:“当今我再一次来世间传法,而且是直接传宇宙的根本大法”(《法轮大法精进要旨》,页118)

  “我们法轮大法是佛家八万四千法门中的一法们,……我在末劫最后时期再一次把他洪传出来,所以他是极其珍贵的”(《转法轮》,页33)

  所谓“再一次”来传法,简直就是宣称自己是神佛转世,类似的说法在他的讲话或著作中曾经多次重复出现。

  李洪志神化自己,认为自己是神佛转世,又排斥贬抑其他宗教,再加上法轮功日渐扩张的组织动员力量,这些现象引起了中共当局的疑虑。

  在“宗教化”过程中,法轮功曾面临一些冲突,总结而言,郑志明(2000)认为法轮功曾面临科学与气功的冲突、政治与宗教的冲突、神话与现实的冲突、佛法与功法的冲突、组织与非组织、真假宗师的冲突。这些冲突无可避免会让法轮功与中共之间的张力增加了,这就让法轮功进入了“政治化”阶段。

  1996年6月17日《光明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严厉批判法轮功为“伪科学”、“宗教迷信”,《人民日报》接连发表五篇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的评论员文章,这些文章不点名地对法轮功和李洪志加以批判,“一些人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利用群众健身、祛病和修性的愿望,制造一套歪理邪说,谎称在人类居住的这个正宇宙之外,还有一个由人类亡灵组成的负宇宙,并以神灵自居,扬言要往高层次上带人,要把整个人类超渡到光明世界中,戏弄和蒙骗群众。”同年7月24日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立即收缴封存法轮功等五种书的通知>,媒体的封杀正式出台,接踵而来的就是行政上的处置。1996年11月中国气功协会撤销法轮功的会员资格,1998年7月21日公安部发布<关于对法轮功开展调查的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正保部门据此展开调查。

  1999年4月11日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在天津教育学院期刊《青少年科技博览》第四期发表<我不赞成青少年练气功>,法轮功认为该文歪曲事实,污蔑造谣法轮功,严重影响法轮功的声誉,要求编辑部道歉认错,从4月20日至22日许多法轮功成员聚集天津教育学院静坐抗议,给杂志编辑部和学校施加压力,对学校的教学秩序造成干扰。于是23日开始公安机关介入,成为四二五事件的导火索。4月25日逾万法轮功成员来到北京中南海国务院门前,提出三点要求:

  一、请求释放被羁押的法轮功学员;

  二、请求政府给予合法的修炼环境;

  三、请求政府允许正式出版《转法轮》等法轮功书籍。

  许文圳(2007:44)指出,从1995年春天开始到1999年7月,整整四年时间,由于无法在法轮功身上直接找到有力、足够、充分着力点,使中共迟迟无法下定决心取缔法轮功。然而由于法轮功已经由原本修习养生气功、系统化宗教思维,以后受到李洪志影响采取了“集体请愿”的方式去表达其诉求,使法轮功转变成为一个具有高度政治性的跨地区的社会组织,而且这一组织经常以集体请愿的形式进行活动,对行政当局施加压力,以表达其政治取向和利益诉求,这种“政治化”的转向,导致中共与法轮功之间出现高度的张力。

  法轮功领导者李洪志更进一步将这些集体请愿活动定义为是个人修炼的过程,将抗争与法轮功信徒的个人修炼结合,因此在法轮功内部,这种请愿活动本身的意义不仅止于“街道”而已,同时也是在成就信徒个人的修炼,最终透过和政府抗争可以达到信众的救赎。1998年7月26日,法轮功围攻北京电视台后李洪志在长春紧急召开辅导员会议,会上他说:“不参与‘护法’这个大事情,不是‘坚定实修’,这一次事情,出现这个大的事情的时候,都是一个最好考验学员走出那圆满的最好的一步,最好的时机。”(文国伟、何建仁,2003:511)

  庄丰吉(2006:17)对台湾法轮功的观察指出,法轮功表面上对成员的约束、管制极为宽松,但每年固定举办大型户外活动、至国外声援法轮功等活动,频频抗议中国政府的行动,可以说法轮功团体是从张力极低的团体往较高张力区段转移。法轮功升高与中国政府之间的紧张,如果可以争取到法轮功的权益,那么抗争对法轮功来说可能是一个好的策略,然而李洪志错估了形势,采用了错误的抗争策略,最终导致自己亡命海外,大陆的法轮功组织与信徒也深受其害。

  从1996年开始,李洪志已经警觉到当局对法轮功的态度转变,6月17日《光明日报》刊载的批判文章就是最好的指标。在这种氛围之下,很多信徒害怕了、紧张了,对法轮大法的坚信动摇了,李洪志观察到这个危机。8月28日他发表<大曝光>提到这种现象:“自从《光明日报》事件以后,直到目前,大法弟子人人都扮演了一个角色,有坚定实修的;有为大法名誉,直言上书的;有为不负责任的报导不平的;但也有在艰难形势下,不向内修,搞分裂的,加重了当前的形势的复杂;也有害怕自己身名利益受到损害而不修的;也有不顾大法的安定而传播小道不实的消息的,加重了乱法的因素;也有一部份各地的负责人,用在长期政治斗争中养成的看社会动态的不良习惯,来分析大法的形势,把各地区孤立的问题都联系在一起,认为出现了什么社会动向,还有意的传达给学员,虽然是有种种原因的,但还有比这更严重的破坏大法吗?”(《法轮大法精进要旨》,页65)

  在这种严峻的情势下,对内他希望透过活动能凝聚学员的向心力,对外则希望抑制批评以恢复法轮功的合法性,因此他决定采用上访集体请愿的策略,企图透过群众动员方式要恢复法轮功的合法地位。然而群众动员的大动作冲撞到中共统合主义的稳定,围攻挑战了中国社会的秩序,因此这一策略反而让法轮功遭到全面性的压制与取缔。
回复 鲜花 鸡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www.hutong9.net

GMT-5, 2024-4-29 09:11 AM , Processed in 0.067484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