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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乡下人进城 于 2011-5-28 15:40 编辑
与非基辩论时,基督徒网友最喜欢指责对手断章取义,根本意识不到,最惯于断章取义的恰恰是基督教自己:号称神启的“圣经”充满了自相矛盾,不断章取义地把“圣经”看成一体,“神启”的语言就与精神病人的胡言乱语相差不远了。
前几天老七又挥着逻辑大板斧,拿耶稣在十字架上最后的话向胡同里的基同胞发难,说路加 23:46 【耶稣大声喊着说,父阿,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说了这话,气就断了】与约翰 19:30 【耶稣尝(原文作受)了那醋,就说,成了。便低下头,将灵魂交付神了】的说法相矛盾。
如果了解一些现代神学的诠释,很容易让老七的这一大斧头成为飞去来器。可是胡同里的基同胞们与国内坚信圣经无误的原教旨主义基督徒一样,对“圣经”的理解基本上还停留在200年前的水平上。尽管知道他们的这种水平,他们应对老七这一板斧的招数还是令我吃了一惊:他们居然“从十架七言的顺序”“来揭露和驳斥喀喳歪曲真理的本性”,声称:
如果把十架七言的第六、第七句话连起来,显然是这样:
耶稣尝了那醋,就说:“成了!”,接着便低下头,大声喊着说:“父阿!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 说了这话、气就断了。
这两句话一目了然,哪有什么矛盾呢?
天啊!如果用了十架七言传统上的简化版,这种说法或许还能蒙混过关:
“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路23:34)
“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23:43)
“妇人,看哪,你的儿子。看哪,你的母亲”(约19:26-27)
“以利!以利!拉马撒巴各大尼?”(“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太27:46)/ “以罗伊!以罗伊!拉马撒巴各大尼?”(可15:34)
“我渴了”(约19:28)
“成了”(约19:30)
“父啊,我将我的灵交在你手里”(路23:46)
不看这几句话在福音书前后上下左右的位置,上面那位基同胞的解释能蒙混过关。可是,这位基同胞用的是十架七言的“完整”版:
一、 当下耶稣说:“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路加福音23∶34)
二、 耶稣对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加福音23∶43)
三、 耶稣见母亲和他所爱的那门徒站在旁边,就对他母亲说:“母亲,看,你的儿子。” 又对那门徒说∶“看,你的母亲!”(约翰福音19∶26-27)
四、 约在申初,耶稣大声喊着说:“以利!以利!拉马撒巴各大尼?”,就是说:“我的神!我的神!为甚么离弃我?”(马太福音27∶46)/ 申初的时候,耶稣大声喊着说,以罗伊,以罗伊,拉马撒巴各大尼?翻出来,就是,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马可福音15:34)
五、“我渴了”(约翰福音19∶28)
六、 耶稣尝了那醋,就说:“成了!”,便低下头,将灵魂交付神了。(约翰福音19∶30)
七、 耶稣大声喊着说:“父阿!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 说了这话、气就断了。(路加福音23∶46)
即使单看这里所列的顺序,也必须要断章取义才能说 6 与 7 不矛盾,必须故意把第6句中的“将灵魂交付神了”省略掉,才能接上第 7 句。或者,在这样的基同胞语汇中“将灵魂交付神了”不是死的意思?
用这个“十架七言”是没办法抵挡老七的大板斧的。
既然提到了“十架七言”,而且“十架七言”在华人基督徒中看起来市场还不小,那我们不妨借机来看看它的来龙与去脉。
十架七言的“来龙”
中国古人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说人在临终之际面对自己的一生和良心,最后的话是诚实而善良的。这样,临终遗言就格外被后人看重。其实西方古人也是如此,尽管侧重点不一样:古希腊罗马时期的人更看重这种临终遗言是否反映了当事人的一生,甚至是否当事人一生的点睛之笔。这样,临终遗言不论是否真实,只要能反映当事人一生的性格,传世的可能性就极大。所以,在古希腊文化圈,包括深受这种文化影响的古代巴勒斯坦地区,在古时候就形成了临终遗言文学,记载的内容有真有假,即使杜撰的传说也能得以记录,名人的临终遗言更是不可少。
耶稣作为基督,不仅是人而且还是神,他在十字架上临终之际如果没有遗言留下来,那就不合情理了。如果历史上真有过这么一个耶稣这么死去,即使没有留下遗言,信徒们多少也会自己捏造出来一些。怎奈被列入“新约”正典的四大福音书对耶稣之死的描述太不一致,所以,生活在西元 234到 301/5 年的 Porphyrius 就已经在其全面描述福音书自相矛盾的《反基督徒》一书中写道,要是从福音书记载的临终遗言看,那读者会觉得,在这里受难死去的不是耶稣一个人,而是几个人(见哈纳克,1916年)。
事实上,在Porphyrius 之前,基督徒们自己就已经看到了福音书的描述相互矛盾。所以,西元 2 世纪的叙利亚人、基督教护教士 Tatian 在罗马同后来殉教的尤斯丁闹掰了回到叙利亚以后,就以约翰福音为基本,参考其他的福音书,在 西元 170 前后完成了历史上的第一部取材于四福音的“和谐福音” Diatessaron,其中除了耶稣的两个家谱没办法和谐,四福音的内容基本上都得到了收录。Tatian 虽然被打成了异端,他的 Diatessaron 也在西元 400 年前后被没收、销毁,和谐四部福音书的尝试一直没有停止,甚至到了马丁路德时代还在有人这么做。
所谓的十架七言就是这种福音和谐化的结果之一。在历史上,这个十架七言的顺序经过了多次变化,今天的顺序首见完成于西元 547 年的富尔达抄本(Tat^fuld),但是到15 世纪初的时候还没有最后定下来,比如,11 世纪的Tat^ar 抄本中,路加23:34 (父啊!赦免他们!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列在第 6 位,13世纪的Tat^pers 本中,路加23:34 虽然列第一位,但是最后三位却分别是路加23:43、马可15:34/马太27:46、路加23:46。即使1400年前后Samuel Pepy 用中古英语所作的和谐福音中,路加23:43也不是排在第二位,而是排在第三位。
不管怎么说,由“诺斯替异端”分子 Tatian 引发的福音书和谐化把这个 7 数凑齐了。最后定型的顺序,则为耶稣死亡的场景确定了戏剧性:
1、为仇敌祈祷
2-3、做完人世间的事情
4、祈祷求救
5-6、成就经上说的话
7、祷告,顺服神意。
好一个伟光正的临死耶稣!
把十架七言作为默想祷告的“传统”,一直到18 世纪才最终形成。18世纪初,耶稣会教士 Alonso Messia Bedoya 在利马首创这种默祷形式,在耶稣受难节那天从中午12点到下午3点,默祷三个小时,所以被称为 Tres horas (三小时)。然后,这个新的习俗通过说西班牙语的美洲国家传到欧洲,海顿就是在这个背景下为这七句话作曲的。到 1789 年,这种圣事之外的祷告形式得到教皇庇护六世的恩准,在19世纪到20世纪的上半叶也传入英语国家的新教教派,被称为Three-hours service。但是现在,这种默祷方式又已经过时了。
抽离了原来语境拼凑在一起的这七句话再怎么“惊天动地”,还是拗不过生活节奏的变化,现代人耗费不起那三个小时。或许美国人和加拿大人在耶稣受难节的星期五中午还抽得出3个小时的时间?
前面说了,七句话这个数是凑出来的。要仔细看看,七句话实际上是八句话。约翰福音19:26-27说:
耶稣见母亲和他所爱的那门徒站在旁边,就对他母亲说:“母亲(原文作妇人),看,你的儿子。”又对那门徒说:“看,你的母亲!”
不用掰着手指头数就能看出,这里是两句话。当然了,基督徒要说这两句分别对两个人说的话是一句话,我也没办法,三都能算成一,更不用说二了。这个七数,不是偶然的。七数在犹太-基督教氛围象征着完整、完善,比如耶和华创世一共七天,基督教总结出来的死罪也是七个。
十架七言的“去脉”
那么,如果真有过这么一个在十字架上死去的耶稣,他真的说过这几句话吗?对于坚信圣经无误的原教旨主义基督徒来说这当然根本就不是问题。但是,自从新教神学把历史批判研究引入圣经后,问题就越来越多了。
如果简单地进行版本比较,情况还算对付,这七句话在最重要的古代抄本中【P^75 B D*
W Θ it^a,^d syr^s co^sa,bo(mss)】仅仅少一句。不太妙的是,少的这一句偏偏就是十架七言的第一句: “父啊!赦免他们!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路加福音23:34)。
那么,这种情况能说明这句的确有些感天地泣鬼神的话不属于路加福音的“原本”吗?神学界的大师们至今没有一致的意见。这句话对于维护耶稣的形象太重要了,不能轻易丢掉。Erwin Nestle (就是做 Nestle-Aland 新约希腊文底本的那个Nestle;1926年)怀疑这句话是后人伪造的,B. M. Metzger (1975年)也怀疑它是后人伪造,J. A. Whitlark 和 M. C. Parson (2006年)认为,福音书和谐化的过程中因为遇到了耶稣临终遗言的数目问题,要凑够象征完美的七这个数,才把这句话加进路加福音。尽管如此,有的神学家持相反的观点,比如冯•哈纳克、鲍威尔,认为早期的外邦基督徒因为仇视犹太人,就把耶稣祈求他的父赦免犹太人的这句话给删掉了,所以后来的版本有这句话是对的。路加福音原本有没有这句话,还是留给基督徒们争论吧,我们只需要知道:最重要的古代抄本中没有这句话。
要是从文本分析来看,麻烦就大了。现代神学界大多认为,三部对观福音(即马可、马太、路加)早于约翰福音,而且约翰福音神化耶稣的倾向太明显,所以,要寻找耶稣的历史痕迹,最好是在对观福音中寻找,也就是说,对观福音多少还有些史料价值,至少保留了比较原始的传说(说老实话,这种观点我只能勉强接受。依我看,对观福音的成书年代晚于约翰福音,不过,这是一个外行的个人看法,不用多说)。可是,按照对观福音的说法,耶稣挂在木头上的时候,他的门徒们早已经四下逃窜,跟随他的妇女们都离他远远地站着观看:
马可15:40 还有些妇女,远远地观看。内中有抹大拉的马利亚,又有小雅各和约西的母亲马利亚,并有撒罗米。 41 就是耶稣在加利利的时候,跟随他,服事他的那些人,还有同耶稣上耶路撒冷的好些妇女在那里观看;
马太27:55 有好些妇女在那里远远地观看。她们是从加利利跟随耶稣来服事他的。 56 内中有抹大拉的马利亚,又有雅各和约西的母亲马利亚,并有西庇太两个儿子的母亲;
路加23:49 还有一切与耶稣熟识的人,和从加利利跟着他来的妇女们,都远远地站着,看这些事
这就是说,按照对观福音的说法,耶稣挂在木头上的时候,他附近只有耶路撒冷官方的人和罗马军人,当然,可能还有打酱油的。与耶稣亲近的人都不在跟前,不论是早已经逃窜的门徒还是站在远处观看的妇女们,都不可能听到耶稣在十字架上留下了什么“惊天动地”的临终遗言。这也就是说,对观福音对耶稣在十字架上的临终遗言的描述,要么是没有准头的道听途说,要么就是杜撰。
四部福音的描写,只有约翰福音是个例外:只有约翰福音写道,与耶稣亲近的妇女并耶稣所爱的那个门徒在十字架旁边。按照传统说法,这个耶稣所爱的门徒就是约翰,就是讲述约翰福音内容的那个门徒约翰。这也就是说,约翰有可能是四位福音作者中唯一见证耶稣之死、唯一知道耶稣究竟在十字架上说了什么的人。那么,约翰福音的描述可靠吗?
十架七言中有三言(应该是四言:对母亲与对门徒的双句,“渴了”和“成了”的双句)来自约翰福音第 19 章。第一个是:
26 耶稣见母亲和他所爱的那门徒站在旁边,就对他母亲说:“妇人,看,你的儿子!” 27 又对那门徒说:“看,你的母亲!”从此那门徒就接她到自己家里去了。
第二个是:
28 这事以后,耶稣知道各样的事已经成了,为要使经上的话应验,就说:“我渴了。”
第三个是:
30 耶稣尝了那醋,就说:“成了。”便低下头,将灵魂交付神了。
先看第一句。传统的解说是,耶稣临死之际为母亲玛利亚安排了归宿,体现了耶稣对母亲的爱心。这种解说当然行得通。不过,耶稣还有一个名叫雅各的兄弟,马利亚在耶稣死后的归宿需要这么安排吗?即使充满爱心的耶稣需要为母亲安排归宿,为什么不叫马利亚“母亲”,而是冷冰冰地叫她“妇人”呢?所以,当代有些释经家认为,这句话的关键不是说爱心满满的耶稣给母亲安排了归宿,而是把这位耶稣所爱的门徒放在中心位置,要表明这位名为约翰的使徒所传承的传统及其教会拥有耶稣所赋予的权威。换句话说就是,这句话不是耶稣在十字架上说的,而是约翰派的教会为强调自己的正统而杜撰的。
第二句是对诗篇69:21的演绎,用以说明耶稣是来自大卫后裔的弥赛亚。不同于诗篇的是,耶稣不是被动地承受苦胆和醋,而是主动说“我渴了”,主动来应验经上的话(诗篇69:21 他们拿苦胆给我当食物;我渴了,他们拿醋给我喝)。与此相应的是,第三句中的耶稣确定自己成就了经上的话,主动把自己的灵交给了神。这一章的 28 – 30 节都是对诗篇 69:21 的演绎,换句话说就是,这是福音书作者及其所在的教派在表达自己的信仰,与历史事实无关。
说到对旧约的演绎,对观福音对十字架上的耶稣的描写,又何尝不是对诗篇章节的演绎呢?耶稣的十字架之死这个在前三部福音书中貌似一致的场景,细看之下都是以诗篇的章节为“关键词”编出来的戏,比如,抓阄分耶稣的衣物,来自诗篇22:18(他们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耶稣喊“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是以诗篇22:1为底本;即使说马利亚和其他的妇女站在远处观看,也是以诗篇38:11为脚本(我的亲戚本家,也远远地站立)。这样看来,作为最重要的现代神学家之一的Bultmann大师把“惊天动地”的十架七言还原到了只剩下耶稣在马可福音15:37的“大声喊叫”的地步,就是合情合理的了。
罗哩罗嗦这么多,其实只说明一点:所谓“十架七言”中的每一句话,都是福音书的作者和编辑者(包括他们之前的那些口头传承的创造者)按照自己的神学需要杜撰出来的,根本没有什么史料价值可言。从四部福音中抽出这几句话,组成一个自成一体的戏剧性框架,这本身就是许多个世纪的基督徒试图消除福音书中的矛盾与冲突所作的努力带来的结果之一。随着新约篇章正统地位的确立,“十架七言”虽然变成了一种默祷方式,但是并没有解决最初的问题。相反,消除福音书中的矛盾与冲突的不断努力,最后导致了前三部福音的对观,导致了现代神学中的历史批判研究,而这种研究更进一步揭示了福音书作为宗教广告小册子缺乏始料价值的特性。这样,“十架七言”中的每一言就只能重新回到各自福音书的框架中去,在这个框架或者说语境中得到阐释。
当然,要说明四部福音书各自有什么样的神学思想为框架,这就要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其中的历史描述真实性的问题,要说明其中的记载是故事(story)还是历史(history)。这时候怎么还能信仰基督,这就是传教士如何唬人、牧师如何牧群羊的问题了。本人庆幸当年没有到神学系正式注册学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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