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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嘁哩喀喳

从“同性恋”问题看基督徒们的虚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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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0 05: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叫一些邻居来吧,大家看看到底谁在那里胡搅蛮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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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0 05: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oolMax 于 2011-5-10 19:00 编辑

要我给你解释经文,也不是不可以。

不过你自认为对圣经很了解,我可不愿意好为人师的。

罗马书(Romans)第 7章18-24节:
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

若我去作所不愿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

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原文作人)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

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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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10 06: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我对旁观的人们的良心和理智有信心。嗯,谁在胡搅蛮缠呢?大家自己判断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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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0 06: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基督徒是蒙恩的罪人。

啥叫蒙恩的罪人?
懂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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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10 06: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CoolMax 发表于 2011-5-10 19:11
基督徒是蒙恩的罪人。

啥叫蒙恩的罪人?

1)你敢说你没有违背“圣经”吗?

2)就许你是“蒙恩的罪人”,不许同性恋者是“蒙恩的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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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0 06: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oolMax 于 2011-5-10 19:36 编辑
1)你敢说你没有违背“圣经”吗?

我有这样说过吗?请举例!

2)就许你是“蒙恩的罪人”,不许同性恋者是“蒙恩的罪人”?

呵呵,同性恋者蒙什么恩啊?

悔改后,可以。悔改前,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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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0 06: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面瓜 于 2011-5-10 18:40 编辑
连山 发表于 2011-5-10 15:03
其实,同性恋结婚违反阴阳和谐理论,从易理上讲不支持。
但,那是个人自由,自由万岁。


同性无法繁殖,越自由,越会被自然选择淘汰掉。

之所以今天有这么多同性恋,就是因为古代在伦理上管得太严,使同性恋基因都被保留下来了。

我们要区分什么是制度该管的事,靠制度来减少囚徒困境。
什么是制度不该管的事,那些事本是自然法则就能解决的,制度可能反倒帮倒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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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10 06: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CoolMax 发表于 2011-5-10 19:35
我有这样说过吗?请举例!

1)17楼,你说:“我没有违反圣经的教导。”

2)你“悔改”了,但是你还在违背“圣经”。同性恋者“悔改”了,继续同性恋。这不都是“蒙恩的罪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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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0 06: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嘁哩喀喳 发表于 2011-5-10 19:41
1)17楼,你说:“我没有违反圣经的教导。”

2)你“悔改”了,但是你还在违背“圣经”。同性恋者“悔 ...

你真的是断章取义惯了。那是有前后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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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10 06: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CoolMax 发表于 2011-5-10 19:43
你真的是断章取义惯了。那是有前后文的。

哈哈!是不是“断章取义”,大家自己会去看。我不和你争这个。

那么,你承认你有违反“圣经”教导的行为了,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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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0 06: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9楼讲的很清楚了。没有要补充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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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10 06: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CoolMax 发表于 2011-5-10 19:47
9楼讲的很清楚了。没有要补充的了。

哈哈哈!又只好撒泼耍赖了。鄙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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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0 06: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oolMax 于 2011-5-10 19:50 编辑
嘁哩喀喳 发表于 2011-5-10 19:49
哈哈哈!又只好撒泼耍赖了。鄙视你。


俺们都麻木了。随你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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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0 06: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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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观点很独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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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0 06: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面瓜 于 2011-5-10 18:55 编辑
ddr 发表于 2011-5-10 18:53
回复 面瓜 的帖子

这个观点很独特。


兄弟就是喜欢进化论和心理学,咔咔。(所以库大说我科学主义,我一直很感激,把这理解为对我的夸奖)
其实很多问题都能用这两个来解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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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0 06: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面瓜 发表于 2011-5-10 19:39
同性无法繁殖,越自由,越会被自然选择淘汰掉。

之所以今天有这么多同性恋,就是因为古代在伦理上管 ...

同性恋的基因说,不过一个借口。

杀人犯是不是也可以说,自己有杀人的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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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10 06: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CoolMax 发表于 2011-5-10 19:50
俺们都麻木了。随你便。

那么,你承认你有违反“圣经”教导的行为了,是不是?

同性恋违反了“圣经”,你恨痛恨,你是否痛恨自己违反“圣经”呢?

基督徒们“宽于待己,严于律他”的虚伪,在CoolMax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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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0 06: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1,同性恋基因说早就被证明了,虽然基因并不是同性恋产生的唯一原因,有些是后天的。
2,杀人犯绝对有遗传因素的极端情绪成分,但并不是每个有极端情绪成分的人都会真的杀人,这是个概率和环境刺激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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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0 06: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老蛇,节省网络资源,我就不重新贴一遍了。参见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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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0 07: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oolMax 于 2011-5-10 20:02 编辑
面瓜 发表于 2011-5-10 19:59
1,同性恋基因说早就被证明了,虽然基因并不是同性恋产生的唯一原因,有些是后天的。
2,杀人犯绝对有遗传 ...


这个不是打进化论耳光吗?要么基因说就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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