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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禁令定调2011年中国新闻管制准则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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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0 05: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1年1月4日,中共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在京举行,主管宣传的中共常委李长春在讲话中继续强调“牢牢把握正确导向”,随后中国各省的宣传部向各家媒体逐级传达了2011年中宣部的宣传口径和禁令。

昨天,有资深媒体人在互联网上发布了中宣部对2011年新闻管制的禁令全文,由于2012年即将召开中共十八大,再加上中国社会矛盾的显现,因此,2011年的中宣部对媒体舆论可谓“全面收紧”。

中宣部的2011年宣传禁令中第一条首先要求,“为两节、两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做好收入分配、股市楼市、就业社保、教育 卫生、安全生产等热点问题的引导,解疑释惑,化解矛盾。

其 二,严格控制“灾难事故和极端事件”报道,此类报道的数量不得进行异地采访、监督,各地发生的重大灾难事故,中央媒体做动态报道,不连线不直播。死亡10 人 以下的中央媒体不报道,由当地媒体报道,事发地以外媒体不搞跨区域采访报道; 一般事故中央媒体不报道,当地媒体适度报道,事发地以外媒体不报道。

其三,“稳妥把握”征地拆迁报道,对依法依规开展的正常拆迁“不要质疑”,对漫天要价不要给予舆论支持,对暴力拆迁及拆迁中发生的“自杀、自残、群体性”事件不报道,对 极端个案不炒作,不搞集纳式和链接式报道。

其四,中宣部要求,各地新闻网站、商业网站一律不得开展各类全国性新闻评选和人物、事件评选 活动。广州的《南方周末》已经创办八年的年度传媒致敬评奖,就是根据这一禁令被叫停。

其五,对一般群体性事件报道,中央和事发地以外媒体不报道,要加强对都市类媒体“管理”,在群体性事件报道中防止把矛头和焦点引向党委和政府。

其六,中宣部要求,反腐败案件要防止“低俗化”倾向,不得讨论、争论、质疑有关政治体制改革内容 ,不用“公民社会”的提法,“绝不允许”站在政府对立面,不允许以媒体观点“代替和干扰”群众意见。

其七, 做好房地产市场的舆论引导。不要搞房价问卷、网络调查,不要就“一时一地”的变化判断房价走势,不炒作极端案例。

其八,对用宅基地换户口、用承包地换社保一律不报道。对一些内部讨论的问题或专家学者的研究文章不报道。

其九,正面报道春运工作, 不要宣传“一票难求”等春运方面存在的问题。

最后,该通知称,中宣部、中央政法委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案件报道工作的意见》,将案件分为重大恶性、恶性、常发和特殊案件,对各层案件如何报道和把握提出明确要求,解决都市类媒体案件报道“过多过滥”问题。

而《亚洲周刊》的报道也说,中宣部要求地方媒体在2012年的十八大召开前严格限制时政民生报道版面,而网站一律不许上敏感社会新闻,一旦违规将严肃查处。

发表于 2011-2-20 05: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蒸的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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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20 05: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蒸的夹的?
德州牛仔 发表于 2011-2-20 17:25



    No idea。要是真的,就实在太那个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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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0 06: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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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0 06: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假的?如果是真的,就只能用一个成语形容了"穷途末路"。。。。。

或者"狗急跳墙"。。。。。好像还是不够贴切。。。。。用哪个成语更贴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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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0 08: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命令要是真的可真弱智。不过呢,那帮能想出来偷偷立孔老二像的人也难免会再出“奇”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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