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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奔回国?中国重量级媒体猛轰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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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08: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距中国海关总署2010年54号公告发布已经过去了数月,但对该公告的质疑至今却仍在继续发酵。新华社所属《国际先驱导报》近日发表评论称,海关总署利己行为恐将国家推向失信境地。同样,由人民日报社主办的《中国经济周刊》最新一期也对该公告的合理性表示极大关注。

    该公告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徵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徵税。此举在内地引起很大反响,尤其对约4000元的iPad 按5000元笔记本电脑价格徵收千元税款,反响颇大。

    《国际先驱导报》称,海关总署一纸公告,让本部门获得了管理之便,税收之利,却让商务部、乃至中国政府冒了被指责失信于人的风险。不仅如此,这种做法「让中央对香港特区的善意大打折扣,这同样是只顾本位私利,不顾国之大信的利己主义行为。」

    文章指出,海关是国门的象徵,本应成为一个国家重信守诺的表率,海关总署在iPad事件上的态度和做法委实令人遗憾。更让人无奈的是,时至今日,海关总署对这种失信的举措非但未表现出丝毫悔意,反倒理直气壮,屡屡以攻为守。

    有分析称,海关总署遭受如此「待遇」与其制定的「游戏规则」没有通过民众的考评大有关系。《北京晚报》报道,对于广受诟病的iPad收税问题,海关总署回应称,iPad人民币5000元的完税价格合理,主要就是为方便旅客,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旅客的通关时效。这种不能令人信服的解释,遭到众多网民的不满。

    有网民表示:「回国探亲,自带自用的物品也得缴税,那叫什麽自用?难道我们从国外只有裸奔回国才像话吗?」

    《中国经济周刊》则试图探究海关总署对iPad徵税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商务部此前曾就iPad徵税问题向海关总署发送了一份谘询函,认为海关向iPad徵收1000元进口税与WTO规则不一致,同时20%的税率过高,iPad完税价格被高估。但「短短几天,商务部就变了口风。」文章言语中透出一份质疑。
文章还以多件实例指出,海关总署54号令让很多人海外扫货「很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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