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发布无人驾驶概念车,正合作研发量产车型,预计2025年服役
4月13日,滴滴发布了自动驾驶网约概念车DiDi NEURON,车内取消了驾驶位,并独创车内机械臂,可实现提行李、递水等服务,车内大屏交互系统则可用于会议、游戏等场景。目前,滴滴正在与整车厂等合作研发量产无人驾驶网约车,预计2025年接入滴滴服务网络。滴滴自2020年6月开始在上海推出自动驾驶网约车体验,今年起已将服务时间拓展到全天24小时。目前,此类服务车型仍配置有安全员,通过车内或远程控制方式确保行驶安全。此外,滴滴还介绍了已经累计营收超过1亿元的自动驾驶货运车KargoBot、网约车自动化运营维护中心慧桔港等产品。
久违了。
知乎发布大模型“知海图AI”
4月13日,在2023知乎发现大会上,知乎发布大模型“知海图AI”。该模型由面壁智能与知乎共同训练完成。面壁智能在2020年年底发布了首个中文大语言模型 CPM-1,之后又陆续发布了CPM-2、CPM-3和CPM-Ant等模型,其创始团队成员全部来自清华大学计算机自然语言处理与社会人文计算实验室。知乎也在同日宣布完成对面壁智能投资。知乎首个大模型功能“热榜摘要”已开启内测,可利用语言理解能力对知乎热榜上的问题回答进行抓取、整理和聚合,并把回答梗概展现给用户。面壁智能CTO曾国洋在演讲中指出,经过测试,在知乎热榜的应用场景下,知海图AI模型与GPT-4效果持平。
中国奢侈品市场反弹,LVMH第一季度销售额增长强劲
当地时间4月12日消息,全球最大奢侈品集团LVMH发布2023年第一季度财报,销售额增长17%至210亿欧元,几乎是分析师平均预期(9%)的两倍。财报显示,收入增长得益于中国消费者持续高涨的奢侈品需求,公司最大的时装皮具部门销售额同比大涨18%至107亿欧元,创该部门单季度业绩历史新高。此外,丝芙兰和免税店业务也收获了大幅增长。LVMH没有在财报中提及关于中国市场的具体数据,但该集团在亚洲(除日本外)的销售额今年第一季度增长了 14%,而去年最后三个月则下降了 8%。另一方面,财报显示公司在美国的销售增长已趋于平稳。
中国市场助力LVMH销售额大涨。
环球音乐集团敦促Spotify和苹果等流媒体平台打击AI生成音乐
据《金融时报》4月12日消息,环球音乐集团已告知包括Spotify和苹果在内的流媒体平台,应防止人工智能服务从其受版权保护的歌曲中抓取旋律和歌词。环球音乐集团称,生成式AI依赖于对受版权保护材料的未授权使用,流媒体平台应阻止AI利用其音乐产品来自我训练。环球音乐集团控制着全球音乐三分之一的市场,它担心人工智能机器人利用其歌曲来自我训练,以制造出听起来像流行歌手的音乐。
印度产iPhone手机占比达到 7%,产值超 70 亿美元,产量翻三番
据彭博社4月13日消息,苹果2022财年在印度组装了产值超70亿美元的iPhone,印度市场加速超越中国,成为全球智能手机领域产量增长最快的市场,产量翻了三番。知情人士表示,从富士康到和硕,苹果正在扩展合作伙伴关系。印度生产了全球产量中7%的iPhone,这是一个重大飞跃——印度在2021年的iPhone产量约占全球1%。3月,富士康计划向印度卡纳塔克邦工厂投资约7亿美元以提高iPhone产量。4月,苹果在印度连开两家线下门店。
vivo和诺基亚就德国专利案纠纷作出回应
4月13日,vivo和诺基亚向第一财经就双方在德国的专利案纠纷作出了回应。4月6日,德国曼海姆地区法院在一审判决中裁定vivo侵犯了诺基亚的3项专利。诺基亚表示希望该判决能促使vivo承担相应的义务。vivo则表示正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并表态必要时会暂停相关产品在德国官方渠道的销售和营销。专利费的定价是vivo和诺基亚此次纠纷的关键。2021年12月底,vivo与诺基亚在3项专利技术上的许可协议到期,vivo拒绝了诺基亚的报价。2021年起,诺基亚就曾在英国、德国、荷兰、巴西和印度等国因专利续约纠纷起诉OPPO。2022年8月,德国法院宣布支持诺基亚后,OPPO被迫退出了德国市场。2022年起,诺基亚又在相同的国家以类似理由起诉vivo。值得一提的是,在退出手机消费市场后,诺基亚的专利许可业务营收逐年走高,2021年其专利许可业务营收虽只占到集团营收额的5.72%,净利润占比却达到了40%。2022年,诺基亚专利许可业务营收同比增长6%,占到了集团营收的6.4%,利润率达99.7%。
4月13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剧本娱乐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就“剧本杀”行业的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拟对“剧本杀”活动参与人员作出限制,提出剧本娱乐活动应当设置适龄提示,使用的剧本应当标明适龄范围。征求意见稿拟规定“剧本杀”场所除了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与寒暑假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并拟要求14岁以下未成年人须在监护人陪同下方可进入“剧本杀”场所。征求意见稿拟要求“剧本杀”行业所有剧本均须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向所在地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办理剧本备案手续,在通过备案机关的专家评审并取得备案编号后,“剧本杀”剧本方可投入使用。征求意见稿拟对“剧本杀”的经营场所作出限制,“剧本杀”经营场所应到所在地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办理备案程序,“剧本杀”经营者不得在居民楼内、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等地开展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