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证佛教导》论附录二
火眼金睛看轮回[1]
作者:陈胜英
催眠中得到的前世经历是真实的吗?
用科学的方法能证明人有前生吗?坦白地说,以现阶段的科学技术是不可能的,就像我们现在也不可能用科学方法证明人类是进化来的, 或是由上帝创造的一样。
……
言归正传,到底由催眠得到的前世资料是正确的吗?目前有少数资料说明它是不正确的:
一、有几个前世经历,后来被发现是被人遗忘了的童年经历,以类似前世经历的过程讲述出来;
二、有数个个案报告说前世经历可以用催眠的方法制造出来;
三、有人曾经把前世记忆修改成功。
为什么会这样?我想道理并不难懂,这跟美国大学里有人侵入学校的电脑修改学生们的成绩单,把D变成A的行为一样。不同的是,在人类潜意识的大电脑里,这种仿造、增添、修改是有附注记录的,不会被算数。
另外在催眠中,有些画面可显而易见地被觉察出是潜意识的幻作,有些则是被催眠者在强烈暗示下,“想象”出来的。这些想象与幻作, 一名有经验的催眠师是可以稍加注意就分辨出来的。
……
至于一般正常的前世资料,是不是真实的,我比较倾向于认为是真实的,主观的理由是,我无法否认这么多人在我面前所做的见证;考察催眠中讲出来的事情,最容易被人诟病的是,它们可能都是一些谵妄之词而不可靠。我却有几个客观的理由,认为它们是很稳定和可靠的资料:
一、前世经历是无法修改的。我曾把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日子里,带进同一个前世,发现所讲出来的经历是一致的,不论我怎么引导,用暗示的方法想修改它,都没有成功,这是跟乱七八糟的梦境是全然不同的。
二、前世经历里的许多资料经常是违反当事人现在的常识或习惯的,而与经历当时的风俗习惯比较吻合;当事人对当时使用的器具的描述,也常出乎意料地符合历史或考古学所记载的实际情境。
三、很多人进入催眠之后,会很自然而然地说出自己是以另一种性别出现,而非现世的性别。难道说这些人的潜意识中都有变态的性心理偏差吗?如果是的话,也未免太恐怖了一点;因为这种现象,可以在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人身上看到,而如果刻意地询问,则可达百分之九十以上,甚至百分之百,如果这不是真的,等于是说,每一个接受我催眠的人都有潜意识的性心理变态,这是不可能的。
四、已有不少个案,尤其是早期令我惊讶与困惑的那几位,都没有经过特别指示,就径自闯入前世,使我不知所措。这说明了这些前世记忆,不是因为接受暗示而产生的,再者,不管一个人记不记得,潜意识里仍有前世的记忆。
五、如果催眠中的前世经历是经由幻想而来的,至少应该将自己幻想成伟大人物才对。我们在催眠中看到的自己,几乎都是一些平平凡凡的普通人物。
六、曾经有好几次,当我要他们跳越到三年或五年以后的日子,忽然所有的景物都看不见了,我以为是催眠出了毛病,再回溯一下才知道,原来他们早在一两年前就过世了。如果这些故事是经过暗示而乱编的,他们大可在我要他们跳越五年时,就可以编了,不必辛苦辛苦地编出一个自己早先就横死的情节来。
七、很多个案在最后叫醒之前,我会直接地问道:“对刚才讲出来的这个前世经历,你能确定这是你真正的、确实曾经活过的前世?或者是经由你的潜意识所编造出来的?”每一个人都斩钉截铁地确定那是真的;甚至于有几位说,这是很自然的记忆。
八、我曾把两个人,在不同的时间里,带进同一个前世,发现他们在讲述共同或相关的经历时,内容、名字等都是一致的。这种情形无法以巧合来解释。曾有文献记载着在今生完全互不相关的两人,在不同时间里,讲出了完全相同情节的同一世经历。
九、已有很多经由催眠得来的前世经历接受考据,证实历史上确有这个人存在过,而他的事迹也都与催眠中所“看”到的一模一样,没有丝毫的含糊或差错,而且当事人在未接受催眠之前,根本不可能对这位正史上名不见经传的人或事有任何知晓;更令人不可置信的事情是,有些遗留下来的古迹,经过现场勘察后,与催眠中所看到的虽然不一样,再去查阅文献的记载时,才发现该古迹已被改建过了,而它原来的样式 与颜色,竟是催眠中所见的样子。
……
在此我要提到一个很多持反对意见的学者攻讦前世催眠最有力的论点,即是催眠中讲出来的前世经历,都是当事人今生曾经看过、想过、听过的事情,经过催眠过程而把这些资料拼凑成一种假扮为前世经历的故事,所以并不正确。殊不知这个论点却反而更支持催眠所得的前世经历是更富真实性的。
也就是说,所有的前世催眠出来的资料,都必须有它们的语源、音源、图源、景源、意源、因果源等。所以等于承认在前世催眠中所看到、感觉到、听到、意会到的种种景象、意境等,都必须是当事人曾经经历过的事情;换句话说他们所看到的许多连古书都不曾记载过、影视媒体未曾出现过、科幻小说或卡通未曾描述的奇特器具、服饰、特殊事件或奇特语言,都应当是当事人亲身体验过的经历。这不等于就证明了这些前世经历是真实的经历了吗?
另外有一些德高望重的学者,也常把催眠中看到的事情拿来与精神病患者的幻觉相比拟。我不太赞同这样的比喻,好比我们不能因为长颈鹿与鹅都有长颈就把它们看成同类。精神病患者的经历多以固定形式的幻听、妄想为主;被催眠者的经历则是以视觉、立体觉为主,随时可加入听觉、味觉、嗅觉、痛觉、情绪反应、抽象观念等,可以说是全面的、集大成的、身历其境的生活经历。两者之间是天差地别的。
以上这几点,严格讲起来,并不等于直接证明,只能说是一种论证,离氢加氧变成水的科学性的证明还有一段距离,但却足以告诉大家,这些经历绝对不是无中生有,而是值得我们进一步以更客观的方法去观察,加以实证或反证的。
……
所以持反对论调的人如果不能就以上几项论点加以解释或反驳,同时针对众多曾以历史事迹与资料考据证实的例子(虽然这些并不是直接 的决定性的科学证明),提出有力的证据来加以反证,而一味地在催眠的暗示性及幻觉性上打转做文章的话,都可能流于偏颇不全,不够深入,无法令人信服,对于事情真相的认定没有多大裨益的;在逻辑上也会犯了以偏概全,骤然下结论的缺失,使言论变成为一种误导。对于想知道事实真相的广大人群而言,将是令人失望、欠缺全面说服力量的结果。
[1]全文节录自陈胜英《生命不死──精神科医师的前世治疗报告》,台北:张老师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5,页236-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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