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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摩诘经实证】不思议品第六 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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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0 08:1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维摩诘经实证】不思议品第六 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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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尔时舍利弗见此室中无有床座,作是念:「斯诸菩萨、大弟子众,当于何坐?」

      这个时候舍利弗看见这个屋子里面没有床座──古代印度床和座是一体的,可以睡觉也可以坐。他就产生一个想法:「这些菩萨还有大弟子要坐在哪里?」

      我们讲《阿含经》的时候说过,就算佛陀说法,听法的人顶礼之后,仍然是坐着听法。但是在南传佛教有人规定大家要跪着听法。这很显然不符合佛教的规矩。跪着听法很痛,在不安的状态之下听法真的是很困难。所以,不是佛教的戒律,我们不要把它拿来当佛教的戒律,后来的门派若有不同的规定,我们要判断是否合理才接受。

      长者维摩诘知其意,语舍利弗言:「云何仁者!为法来耶?求床座耶?」

      这时候维摩诘居士知道舍利弗的心意,就告诉舍利弗:「仁者!你是为了佛法,还是为了求一个座位而来?」

      舍利弗言:「我为法来,非为床座。」

      舍利弗就说:「我是为了佛法来的,并不是为了床座。」

      维摩诘言:

      唯,舍利弗!夫求法者,不贪躯命,何况床座?夫求法者,非有色、受、想、行、识之求,非有界、入之求,非有欲、色、无色之求。


      维摩诘就说:「对啊,舍利弗!求法的人,连命都可以不要,何况是一个小小的床座呢?如果你是来求法,你就不应该求色、受、想、行、识,不该求十八界、十二入,你也不要去求欲界、色界、无色界。」

      刚才这样念过去,你可能没觉得有什么问题,但实际上很容易就犯在这里面。比如有些人想:「我希望证得初禅或更高阶的禅定。」很多学佛的人把这个当成是目标,这就是在追求色界和无色界的有为法,菩萨不该落在这上面去求。禅定、智慧、解脱等出世间的功德应该是修证的副产品,而不能作为修证的目标,菩萨必须随顺空、无相、无作,我们要常常拿这个来检讨。

      唯,舍利弗!夫求法者,不着佛求,不着法求,不着众求。

      「唯」跟「夫」在这里都是发语词,只是提醒人家我现在要讲话了,没有其它的意义。维摩诘居士接着说:「舍利弗!求法的人甚至也不是落在佛上面去求,也不是落在法上面去求,也不落在众上面去求。」我们讲过,梵文有分单数、双数跟多数。「僧」在梵文里面是多数词,所以有时候翻译成「众」。「众」不是众生,而是指僧团。五逆罪里面的「破和合僧」是把一个僧团拆成两个。这不能乱解释,不然就是破坏戒律,这会让正法佛教朝像法或末法而演变。

      经文刚刚讲五蕴、十二处、十八界都是三界「有法」,大家很容易理解追求这些是不对的,但是现在又说也不能着在佛、法、僧这上面去求。刚才不是已经说在求法了吗?现在又说不能着在法上去求,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大家会认为这个法是指佛法僧三宝里面的「法」,但菩萨真正求的「法」是指胜义谛,大家要注意这中间的差别。「求法者」和「不着法求」,如果省略中间那几个字,变成「求法者……不着法求」,安住在无有境界相的一真法界,才是真正的「求法者」,这个「法」是《大乘起信论》讲的「法」,意思是一法界大总相法门体。《大乘起信论》里面有区别「法」跟「有法」,世俗谛可以安立名相的,可以说出来的东西统统叫做「有法」,如果只讲一个字「法」,就是指一真法界。如果你要求的是一真法界,你就不能着在「有法」上面去求。「不着法求」的「法」属于有法,包括十二因缘、四圣谛、阿赖耶识的法义,还有智慧、三昧、解脱等等出世间的功德。有的人破参以后,便想要很快地证得初地,便急着去修百法明门。实际上,他是着相而求,是以有所得的心态去求法,即使他读了很多的唯识典籍,仍然是在六住位原地踏步。

      不着佛求跟不着众求也是一个道理,比如一些附佛外道或神棍会说「我是哪一尊佛转世的」,或说「我是奉了某某佛的旨意来人间度众生」等等,这些是比较粗糙的。还有比较微细的,像以前有人跟我说「我不要你的见解,你要告诉我佛经的依据在哪里」,他执着在某一个框架里面,离开了这个范围他就不接受。我们不应该是这种状况。佛、法、僧都是第八识,第八识超越一切分别对待相,这样安住才是依于胜义谛而修行的菩萨。

      夫求法者,无见苦求,无断集求,无造尽证、修道之求。

      这几句在讲苦、集、灭、道。求法不是见到苦而求法,因为看的人和看到的苦都是一心,「三界唯心,万法唯识」,整个都是心,你为什么能够看到苦?你有业力跟妄想,所以才会看到苦。也不是说你要把苦的原因(集)给断掉,因为既没有苦,也没有集,什么都不是,还断个什么!甚至也不是修道而证得涅槃,因为涅槃是原本就存在的,若以为自己可以修道而证得涅槃,这是二乘人的见解,不是菩萨。

     「尽」是涅槃的意思,是把烦恼断掉的境界。为什么不是修道?修什么东西?五蕴在修三十七道品等出世间法。五蕴和三十七道品都是有为法,是有为法就「唯是一心」,唯是一心又怎么见苦、断集、证灭、修道?在一真法界里面这都是无法想象的事,没有办法去做这种分别。

      所以者何?法无戏论,若言『我当见苦、断集、证灭、修道』,是则戏论,非求法也。

      怎么说呢?在法里面是「言语道断,心行处灭」。如果你说「我现在要见苦、断集、证灭、修道」就变成戏论了,因为这个「我」是五蕴,「见苦、断集、证灭、修道」是有为法,有为法去修证有为法,结果什么都不是。不明白这个道理,还以为有个人可以修道证得涅槃,不就是在戏论吗?就好像我们看电影或电视,里面有个人做了什么事情,你知道这统统都是假的,看戏也就算了,你要是当真,就是大笑话了。所以维摩诘说,如果这样的话,你是在戏论,不是在求法。这里讲「求法」是能够明白「三界唯心,万法唯识」,安住在胜义谛里面,假名为「求法」。大家千万别在这里又着相了!

      唯,舍利弗!法名寂灭,若行生灭,是求生灭,非求法也。

      一真法界当中任何一法都不可得,更加没有法的自性(性质)。比如说有水这一法,水是湿的,它会流动,这是它的自性。如果水都已经看不到了,你还说什么湿的、流动的,那些性质更不可得了。这整个都是一真法界,大好的寂灭道场。如果你做的是生灭法,那就是求生灭法,不是在求法,法是常乐我净。

      法名无染,若染于法,乃至涅槃,是则染着,非求法也。

      法是无染污的,如果染着于法上面或染着于涅槃上面也是染污,不是在求法。如果你认为佛法尊贵,那走路尊不尊贵?吃饭尊贵不尊贵?因为「三界唯心,万法唯识」,我在三界里面随便举出一个,有哪一个不是法?既然这样又何必认为法是很尊贵的?如果它很尊贵,那是跟谁比较?如果一切都是「法」,大家统统都尊贵,就没有高下的差别,又何必说它尊贵?所以你真的安住在「法」上面,你不会觉得它有什么特别尊贵的。如果你不是这样的话就麻烦了,随便一个人来跟你唱反调,你心里就会起烦恼:「我是懂得法的人,现在来了一个什么都不懂!跟我乱捅!还觉得自己很了不起。」碰到这种情况,如果你只是懂得密意,不懂得转依真如,你很容易就起烦恼。你能够安住在真如里面,碰到这种事情,它也都是法,你不需要为此而起烦恼,完全没有必要。

      法无行处,若行于法,是则行处,非求法也。

      法就是一真法界,全体都是,没有办法让你有修行使劲儿的地方。若有人想用修行的方法证得一真法界,就好像蚊子叮牛角,找不到下口的地方。很多人在修行方面都有这个问题,比方有人说「修行非得要打坐不可」,有一个道场规定「每天至少要打坐半个小时,一生统统都不能中断,不然这个法就丢失了」。很多道场都有修行方法的规定,这就是他们的行处。有的门派要求徒众必须每天修双身法,如果没有人跟你修就用观想的。这也是他们的行处。维摩诘说,这不是在求法。为什么呢?因为有行处就一定会有「作」,必然违背无作解脱门。

      你看,真观有没有规定哪件事情非做不可?基本上没有。有的人来我们这学法,他很不习惯:「戒律也不要求,又不用做早晚课,好像什么都没有,要怎么修?」这是我们跟人家不一样的地方,我们专门讲了义法,不讲那些不空、有相、落于愿求的法门。实证佛教研究中心是一个特殊教育机构,开的是佛学资优班,只适合闻思佛法即将成熟或已经成熟的久学菩萨。对于这些久学菩萨,我们基本上没什么要求,而是让大家去发现真相,自然就能解脱烦恼,不采用那些落入生灭有为的戒律或修行方法。

      法无取舍,若取舍法,是则取舍,非求法也。

      法没有办法取舍,如果有人在取舍某一个法,他其实是在取舍有为法,不是在求法。

      有一位破参的同修跟我讲,他看到一句经教:「若破十戒,不可悔过,入波罗夷。十劫中一日受罪八万四千,灭八万四千生,故不可破。是故佛子!失发心住,乃至二住三位、十地一切皆失。」他说这么严重的事情,为什么真观老师从来没有讲过呢?我问他:「你是不是被这句话吓到了?」他说是。我说:「你在取舍菩萨戒,你已经着相了。」一个十地菩萨会不会破十重?例如杀人。其实,不要说十地菩萨,连等觉菩萨也在杀人。哪一个等觉菩萨?央掘摩罗。他不只杀一两个人,他杀了九百九十九个人,仍然安住在真如里头,并没有失去果位。所以「若破十戒,不可悔过」是讲给新学菩萨听的,见道位以上的菩萨都知道,没有破戒和守戒的差别相可得。很多人常常落到不了义法当中,自己却没察觉。所以闻思成熟的人要不断地检查,才能够做到「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这是发起修所成慧的关键所在。

      当你会担心失去某一个果位,这正是取舍,对不对?还有「受罪八万四千,灭八万四千生」这些,又怎能不落入取舍?因此,不要怀疑,这正是不了义经。久学菩萨看到这种经教,基本上是不理会的,这才是「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

      一个久学菩萨会怕失去果位或者落入三恶道吗?《大般涅槃经》讲:「若有受持五戒之者,不得名为大乘人也;不受五戒为护正法,乃名大乘。」为了护法的缘故,不守五戒,甚至可能杀人,这是大菩萨所做的事。所以你认为菩萨戒不能毁破吗?如果不可毁破的话,为什么住不可思议解脱菩萨示现为魔王破坏佛法?这些大菩萨才不管破戒不破戒的,只要能够利益众生,他就做得很高兴,甚至他也不会考虑「我做这些事情会不会失去果位、会不会下地狱」,没有这一套的。七住以上的菩萨不会下地狱,就算下了地狱也等于是在三禅里面受乐。最明显的例子是提婆达多,提婆达多杀阿罗汉、破和合僧、曾经企图杀佛而导致出佛身血,也曾教唆阿阇世王杀父。除了杀母之外,基本上把五逆都犯尽了。但《大方便佛报恩经》记载,他在阿鼻地狱(无间地狱)「犹如比丘入三禅乐」。

      另外,久学菩萨会认为有三贤十地的果位吗?三贤十地这些果位一定是有为法,依于业力跟妄想才有,离开业力与妄想什么都不是。既然什么都不是,失去了又有什么关系?本来就没有,对不对?我这样讲,不知道会不会吓到你,其实这就是本来无生,一切诸法从本以来都没有出生过,这是般若波罗蜜的精要所在。你必须思维清楚,确定这个法义是正确的,才能够证得无生忍。

      法无处所,若着处所,是则着处,非求法也。

      法没有处所,如果执着于处所,就不是求法了。学佛人会着在什么处所?比如很多人要去极乐世界、兜率内院,或是哪个佛国土。如果不着于处所,就不会分别净土与秽土的差别相,正是因为如此,久学菩萨才能不畏艰险,发愿留在娑婆世界荷担本师释迦牟尼佛的末法事业。还有的人,喜欢缘着某一个处所修习禅定,例如丹田或心脏。这都是着于处所,不是求法。

      法名无相,若随相识,是则求相,非求法也。

      法没有相,如果随着相貌去认识,就是求相,不是求法。在日常生活中到处都可以检查得到,有的人只找出家人学法,也有人专门看博士的佛学著作。又比如一个人示现成破法的相貌,或者你弘法遇到有人示现出扯后腿的相貌,一般人就会给他安立标签「破法」「自赞毁他」等等。一个菩萨不但不会给人安立标签,甚至也不给自己安立标签。在他心目中,根本没有一法可得。如果你会那样做表示你安住的不是胜义谛,请大家自己检查。

      法不可住,若住于法,是则住法,非求法也。

      法不可住,如果有人住于法,他住的一定是有为法,不是求法。比方说,有的人修四念处,能够相续不断,他便以为自己能够安住在佛法当中。他不知道,四念处虽然是出世间法,但仍然是有为法,并不是一真法界。就算你已经破参,能够体会第八识的寂灭性,只要你有能见和所见,就不是一真法界。如《圆觉经》说:「其心乃至证于如来,毕竟了知清净涅槃,皆是我相。」意思是说,即使你认明的是自性如来所显示的本来自性清净涅槃,因为不离能见所见的缘故,仍然是我相。因此,所谓的「安住于一真法界」不是说有一个觉知心安住在一真法界,不是这么一回事。要知道,能安住的觉知心跟所住的境界统统都是法。既然这样就没有什么住不住,所以说「法不可住」。讲「安住于一真法界」,只是假名言说,你要明白没有住和不住可说。如果会住在某一法里面,就是住法,不是求法了。

      住于出世间法都不是求法,何况是住于世间法!像双身法就是欲界世间法,没有办法抱在一起还要继续观想修双身法,但有些人不明白,还把它高推为至高无上的法门。

      法不可见、闻、觉知,若行见、闻、觉知,是则见、闻、觉知,非求法也。

      见、闻、觉知是七转识(能取),被你见、闻、觉知的是六尘万法(所取),你知道能取跟所取都是心,那还有见、闻、觉知吗?它就是有为法,随顺世俗说有。如果你不知道这一点,认为自己可以见、闻、觉知,那你就是在见、闻、觉知,不是在求法。

      法名无为,若行有为,是求有为,非求法也。

      法是无为法,它是一真法界,从本以来即是涅槃。如果你求的不是无为法,而是有为法,这样就不是在求法了。什么是有为法?那很多啊,比如说菩萨戒,菩萨戒又可分上品、中品、下品,没有受菩萨戒,或者失去了戒体……大家觉得怎么样?这是有为法还是无为法?当然是有为法。除非你明白诸法空相的道理,知道这些差别相根本什么都不是,全体皆是一心,这样它们就是无为法。

      讲一个法是有为法还是无为法,要看观察的角度。刚才我们问菩萨戒是有为法还是无为法,你说有为法是对的,你说无为法还是对!但是你要知道对在什么地方,不要自欺欺人。如果你认为自己求到了上品菩萨戒,觉得非常好,你要知道这就是行有为。一切人家会认为殊胜的东西统统都是有为法,这要记在心里面,不要拿来跟人家炫耀,说我证得了什么,我知道密意,我开悟……就算你是究竟佛,都不能认为自己了不起,不要说只是小小的开悟。这是着在有为的境界相上面。

      是故,舍利弗!若求法者,于一切法,应无所求。

      这里所谓的「求法」就是你希望自己能够安住在胜义谛里面,或能够入不二法门或者你希望自己能安住在佛法里面等等,都是假名。如果你是求法的人,结果是怎么样?你对于一切法应该无所求。这是他的结论,讲起来也是吓死人。所以有人来问我「要不要去受五戒」「要不要皈依」「要不要求菩萨戒」……等等。我答:「你想就去受,你不想受也没关系。」为什么?因为最高明的佛法不讲这些。我并不是否定戒律、皈依这些事情的重要性,而是佛法有了义跟不了义。在讲不了义法的时候,佛经会赞叹这些法的功德;但是在讲了义法的时候,不能做这种取舍,甚至要呵斥这种取舍的心态。

      说是语时,五百天子于诸法中得法眼净。

      维摩诘居士在说完这些话的时候,有五百个天人大乘见道。因为经文讲「于诸法中」得法眼净,大乘见道是证诸法空相;如果「得法眼净」是指声闻见道就不会这么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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