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髦女性
并在报纸上发表宣言:“礼教吃人”、“欲树女权新生命”,称得上一位真正的女性主义者。
民国女星胡蝶和她的结婚照
不乏一批进步女性,大胆求爱,主动离婚。
以下是他的讲述。
讲述 周利成
我收集的画报大多是1920年到1937年间的,这段时间因为出现了摄影画报,是画报最鼎盛的时期。
画报和报纸不同,当年被称作小刊小报,是不正经的刊物。
除了《良友》画报能请到鲁迅、林语堂外,其他的画报请的是张恨水、刘云若、王小隐、吴秋尘这些二流作家,他们笔下的生活更接地气。
画报的内容也很庞杂,有点像现在的公众号。其中最吸引我的,便是当时人们的婚恋状况,以及婚姻是如何改变一个人的命运的。民国著名演员阮玲玉
虽然在五四运动以后,妇女解放,男女平等,这种思想深入人心,1930年也颁布了新的民法典,废除了纳妾制度,倡导一夫一妻制,但实际上,女性在婚姻当中还是始终处于被动的地位。
令人震撼和感动的是,你会看到一个个进步女性勇敢地站出来,“遗孀再婚先行者”危文绣应该是其中浓墨重彩的一笔。
最早我只是在画报上看到了湖南同乡会发的一篇文章,谴责危文绣“再婚不仅玷污了民国的大总统,也玷污了国家”。
我觉得这个论调很匪夷所思,于是就顺着这个线索开始找,她是谁,是怎么嫁给大总统黎元洪的,黎元洪死了之后她做了什么……
《礼教压迫下的危文绣》
原来,危文绣最早是一个风尘女子。1907年,黎元洪只是个普通官员,到妓院里冶游,看上了危文绣,让她从良,纳她为妾。这在当时,是一件附庸风雅的事儿。
不久之后黎元洪就当上了总统,因为危文绣善于应酬,他就让原配主内,危文绣主外,甚至把总统印都交给危文绣管,当年的报纸对这位姨太太也是一片赞誉之声。
黎元洪病故后,给危文绣留下了一笔丰厚的遗产。危文绣是一个很有投资头脑的人,就拿这笔钱投资绸缎庄、饭店,还和一个比她小十几岁的绸缎商人王葵轩产生了感情。
为了跟王葵轩结婚,危文绣离开了黎家,两个人躲到了青岛去结婚,结完婚以后,她在报纸上高调刊登了再婚的声明。
这一下就把黎家给惹恼了。他们发动了各地的同乡会写文章抨击她,甚至给青岛市长施加压力,青岛市长就被迫把危文绣驱逐出境,把她丈夫拘押起来,逼他跟危文绣分手。危文绣只能逃到了南方,万念俱灰,到了杭州一个尼姑庵出家。
1935年2月9日《申报》对熊毛结婚的报道:
“熊氏剃髯作新郎,一时传为佳话。”
但是刚一个月以后,她听说了 66 岁的熊希龄和小他 20 多岁的毛彦文结婚的消息,熊希龄曾经是中华民国国务总理,继他们结婚之后,接连又有两对“老夫少妻”的婚讯。
这一下子刺激到正在尼姑庵修行的危文绣:为什么他们再娶年轻女孩就是佳话,而我就要忍受这些痛苦?就是因为我是女性吗?
她当即从尼姑庵出来,走到了上海,还写了一首词“回怼”:“欲树女权新生命,唯有精神奋斗”,“礼教吃人议沸腾。”发在了《申报》的《妇女园地》上,寻求舆论的声援。
当时有数百篇文章来议论这个事儿,光是《妇女园地》就发了十几篇文章。有律师站出来,从法律的角度论述了危文绣再婚的合法性,很多地方的妇女团体、妇女代表也发文章声援她。
比如南京市妇女文化促进会给危文绣的慰问电里写道:“敝会同人愿协助女士,为无量数丧偶之妇女开辟一条光明大路。”
但现实还是比较骨感的,最后危文绣不得不屈从于封建势力。后来她再回到北京,想投奔亲戚,亲戚都对她避而不见。根据我查到的资料,最后她一直孑然一生,在天津的一个赌场落入法网。
时尚社交名媛周稚芙
网上很多人以前形容她“卷走黎家家产,和伙计私奔”,却不知道她其实掀起了一场革命式的舆论战争,引发了全社会对妇女改嫁的关注。我费了很大力气来还原她的故事。我之前查到,她被青岛市长驱逐出京后,就再也找不到下文了,直到两年后我到上海,又查到了当年上海的《申报》《良友》《玲珑》画报有大量关于危文绣的登载,包括危文绣在《申报》上的宣言,这才把这个故事完满了。中间有好多以讹传讹的信息,互相冲突的细节,我都会再拿出来分析,到底哪一个版本更符合史实。总共查了得有七八十种报纸和画报,录入了将近200篇文章,得有两三十万字,最后成文也就6000字。我是搞档案研究的,虽然我把它写成故事,可读性比较强,但是关键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一定要准确,至少尽量接近历史真相。
1932年第809期《上海画报》封面上
民国的婚姻整体上呈现一个非常杂乱的状态,有明媒正娶、父母之命的旧式婚礼,也有到教堂披着白纱的西式婚礼,有一夫一妻,也有妻妾成群,也有嫖娼,是一特别混乱、庞大的婚姻演变的过程。
于是,我的新书《老画报里的婚恋故事》是按照结婚的过程:征婚、订婚、结婚和离婚,又额外增加了情殇,组成了和婚恋有关的五个板块。
在普通人结婚还在听父母之命的时候,很多知识分子、社会上流开始效仿西方的自由恋爱,天津的《大公报》《益世报》,还有上海的《申报》上面都出现了各种征婚广告。
征婚广告的先驱,当属北大校长蔡元培先生。
早在1900年,蔡元培就在报纸上发了征婚广告。当时他刚好从日本回来,思想很先进,在征婚启事里提了五个条件:女子不缠足;须识字;男子不娶妾;男死后,女可改嫁;夫妻不合可离婚。
前两个条件是对女方的约束,后三个条件其实是对自己的约束,说明他是非常体谅女性的,在那个年代很难得。
对孔子第77代嫡长孙孔德成婚礼的报道
有些征婚启事非常混不吝,比如一个留美学生的征婚要求:
"身家清白,只求面无麻子,身无斑点。受过五年以上之家庭教育、十年以上之学校教育,稍悉育婴经验者。"
为了证明“面无麻子,身无斑点”,他要求应征者除了要递交详细履历之外,还要附上“全身裸体照片”,“合则约其面试,不合原件退还。”
那个年代已经有了不婚主义者,却也在《申报》刊登了征婚:
“本欲效仿西方不婚之伟男,经案绳床,从此终老。奈椿萱(此处指爷爷)年事就衰,抱孙愿切,朝夕以男长须婚,无后为大等说,絮絮相强聒。”
在他的观念中,结婚的结局无非是始乱终弃。但是挡不住爷爷一直催婚,不得已才来征婚。
民国摄影家陈嘉震和影星貂斑华订婚失败,对簿公堂
1935年第2卷第9期《青青电影》记录了诉讼当日的情景
一些新女性也不甘落后,主动出击。
当时婚姻对女性来说,还是改变生存境遇的方式之一。征婚时女性对男性的要求依次为:一是职业、二是家产、三是品貌、四是兴趣、五是教育。
但1928年3月24日《申报》刊登的征婚广告,就有点不走寻常路。登广告的是一个上海女子,出身官宦,是个独生女,说自己“虽无西子之美,亦非无盐之陋”,父亲还给她留下了两万两嫁妆。
条件这么好,但她对男方的要求很宽松,唯独不可以是上海人。因为她父亲生前常说上海男人“浮滑”,嘱咐她必须要嫁给外省人。
我翻这些老画报,感觉特别吸引人眼球的,就是封面上那些女郎,有的是彩色的,有的是大照片。
其中最吸引人的就是穿着洁白婚纱的新娘,旁边先生穿着西服领带。二三十年代居然有这么时尚的婚礼,出乎我的意料,就有意识地收集了有关婚礼的部分。
1947年的空中婚礼,新人与嘉宾在飞机前留影
天津的第⼀场和第二场集体婚礼
那个时候的婚礼,就已经不限地面了,海、空都有。
1929年,国民革命军的航空司令刘沛泉是在飞机上结的婚。一来是为了追求浪漫,二来是因为当时飞机事故率高,民众不敢坐飞机,以此给民航做宣传。
全程还有一架摄像机记录,后来出了个新闻纪录片,在上海的影院里上映。
1935年,滑稽演员徐卓呆的女儿徐綦,和著名报人孙漱石的儿子孙志超,在上海第六号轮渡上结婚,是中国第一场水上婚礼。
还有一股风气在慢慢流行,就是婚礼仪式在越来越简约、文明,最先在上层社会和知识界盛行。
比如漫画家王石之结婚的时候,只是在报纸上发了一封请柬,说要请亲朋好友吃饭,朋友到了现场才知道是他要结婚。不收礼金,也没有婚礼仪式,只有一位证婚人,大家一起吃个饭,就算结过婚了。
就说当年已经超脱到这么一种程度,到了一种不可理解的不重视,你说现在的人能达到这个境界吗?
离婚,在民国几乎只是男人的权利,历史上也只见男出女,不见女出男。但在20世纪30年代,曾经有一股由妇女提出的离婚潮。她们很多是受到了文绣和溥仪离婚案的鼓励。
文绣是溥仪的淑妃 ,在溥仪搬出皇宫后,她和溥仪、皇后婉容一起生活在天津张园的一栋洋房里。文绣和佣人住在偏房里头,溥仪和婉容住在楼上。
溥仪当时很时髦,喝咖啡,吃西餐,开汽车,打高尔夫球,都是带着婉容,从来没有带着文绣。甚至结婚9年,她都没有和溥仪同过房。
1931年8月的一天,文绣突然离开了当时的住所,差遣身边的佣人回去通知溥仪:“我要和他离婚。”历史上还从没有过敢和皇帝离婚的妃子。
我分析了一下,文绣为什么要离婚?
一是因为1930年颁布的民法典,规定了“一夫一妻制”,相当于不再鼓励妾的存在,文绣自己也不认可妃子的身份。
二是因为文绣的妹妹文珊,是一个思想比较超前的女性,加上闺蜜玉芬,两个人鼓励文绣一定要脱离这种不幸的生活。于是文绣鼓起勇气提出离婚,因为她感到“不能再用封建伦理观念,来强行维系这种不幸的婚姻了。”
文绣的堂哥是很反对她离婚的,他给她接连写了两封信,上面说,文绣给溥仪做妃子是家族的荣耀,被虐待也只能忍耐牺牲,还连带着文珊一起骂,说文珊是离婚幕后的罪魁祸首。
溥仪当时虽然是废帝,但在皇族圈子里他还是以皇帝自居,这一下子颜面扫地。他也召集了一批律师,商量对策,说一定不能闹上法院。最后两个人讨价还价,他给了文绣5.5万银两,两个人就离婚了。
文绣后来把赡养费分给了玉芬、文珊,付了律师费等等,自己只剩下了2.6万元左右。离婚之后,她成了小学老师,日本投降之后,她和一名少校军官再婚了。
关于“妃子革命”的新闻报道
这件事后来在历史上被称为“妃子革命”,既然是“革命”,必然有社会影响。我翻阅了此后两年的报纸,发现华北地区报道了很多女性发动的离婚案。
比如北平地区的一个妇女李王氏,在法庭上控诉自己的丈夫:“我嫁李仲玉六七年了,他不养活我,并且有白面嗜好,逼我为娼,把我押在南市窑子里。我实在不能再跟他了,请求离婚。”
当红歌星周璇和丈夫严华离婚时
有画报出了七期《严华周璇婚变特刊》来八卦
再比如1937年,袁世凯的女儿袁祜贞,和曹锟的儿子曹士岳,按照当年的标准称得上是门当户对了,但是结婚仅五个月就闹上了法庭。
曹士岳喜怒无常,又经常去花街柳巷,一天晚上醉酒回家,袁祜贞指责他了几句,他竟然把袁祜贞的右臂给拧断了。
袁祜贞娘家知道了,大为震怒,立刻报警把曹士岳抓了起来。虽然曹家找了很多有权有势的人试图调解,但是袁家坚持要告曹士岳家暴,要求离婚。
还有消息说,袁祜贞当时已经有了身孕,因为这件事还流了产。曹士岳离开警局后倒是很快就回复正常了,每天吃喝玩乐。
民国时期的离婚案档案
六月份,两家第一次达成和解,同意离婚,但是具体条件还没有商量好。袁祜贞于是再次上诉法院,要求法院扣押曹家的不动产。曹家没办法,只得向袁家支付了“出洋费”12万元,让她出国调养。
所谓“出洋费”,指的是当时的官员到了没法安置的时候,就会给他们一笔“出洋费”,送他们出国。之前,“出洋费”一直是男人独占的权利。袁祜贞是第一个因为离婚拿到“出洋费”的女子。
这些女性都拿起法律武器,因为有妃子离婚的示范作用,它是一个榜样的力量。
其实看到这些,还是挺感动的,女性终于有了摆脱痛苦、选择幸福的愿望,并且开始付诸行动,虽然每一步都很难,但都是在给后人铺路。
民国当红舞星贺蝶
书里的最后一章“情殇”是我最后才加上去的,因为我在关注老画报中的葬礼、讣告时,发现很多和婚恋相关。比如恋爱不成,反目成仇,最后造成了情杀。也有非常壮烈的,比如男女恋爱遭到父母反对,选择以死明志。
民国舞星贺蝶和恋人杨怀椿的故事,就是一出悲剧。
贺蝶是当时全上海的当红舞星,只有17岁。杨怀椿是一个舞客,21岁,和她跳了一次舞后就被她倾倒,每晚都去舞场,对她一掷千金。
两个人很快就坠入爱河,除了在舞场跳舞,就是去约会,约会结束了还要打电话、传情书。
杨怀椿虽然是个富家公子,但他是个比较懦弱的人。当时因为杨怀椿经常“霸占”着贺蝶,舞场其实很不欢迎他,还有舞客放风说要收拾他,然后他就两个星期没有去过舞场。
贺蝶写给杨怀椿的信:“我的亲爱的怀椿,我这个称呼,你觉得我冒昧吗?请你原谅我,不过,因为我俩的爱,最纯洁的爱,到了最极点的时候,不能不用这种语气来表示了,你为对吗?”他们的恋情很快就被双方父母发现了,他们当然非常反对,觉得门不当户不对。贺蝶的母亲不许女儿再和他见面,每晚都去舞场守着,散场后护送女儿回家。
杨怀椿的父母就更不同意了,坚决不允许一个下九流的舞女进家门,逼着他和另一个女子结婚,时间就定在几天之后。
两个人抗争不成,决定殉情。一天晚上,贺蝶假装和一个舞客出门,躲过了她母亲的“监控”,然后去和杨怀椿见面。两个人跳舞到两点半,一起来到百乐门饭店。
房间里,杨怀椿已经准备好了毒药,他们谈笑、唱歌、跳舞,闹到凌晨4点多,然后双双服下毒药。等到服务员发现的时候,两人已经奄奄一息,送到医院就过世了。
这件事当时轰动了整个上海,各家报刊竞相报道,舆论的焦点都在贺蝶身上。
有人觉得贺蝶之死是懦弱的表现,有人觉得这是对“舞女无情之说”最有力的回击,有的认为贺蝶一个弱女子不可能和封建势力作斗争,只能选择以死抗争,已经非常勇敢了。
通过她的悲剧,我们也能看到,当时所谓的“男女平等,婚姻自主”还是在停留在口号上,停留在知识阶层和上流社会,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我最早是在旧书摊上淘到了10本叫《369画报》,我才知道有“画报”这个东西。当时是2000年,我正在天津档案馆工作,用报纸、文献来写故事,但一直苦于照片过少,所以看到老画报时,更是眼前一亮。
只要是周末,我就到天津的三宫、文庙、古文化街这几个地儿,甚至去北京的潘家园、报国寺、琉璃厂那边去淘。
以前100块钱能买到一张4开的报纸,后来一下子涨到400元,我就买不起了。我就联系了全国各地的档案馆、图书馆,如果馆里收藏了老画报,我就去查去看。
当时他们都能提供原件,没什么人翻看过,书页上全是灰尘。我开始扫描这些画报,一边还做目录索引的工作,最后收集了20多万页。
画报里的内容体现了我们普通人生活方式的变化、各种观念的变革,这是在其他文献和档案中找不到的。但是很可惜,还没有太多人注意到。除了婚恋故事,我前几年还写了《民国画报人物志》《民国风尚志》《北京老画报》《天津老画报》《上海老画报》等等。我现在在全力以赴写《中国近代画报史》,已经写了三年了。我还策划了很多,比如老画报里的文人故事,老画报里的体育、戏曲、电影……都会延续着写下去。历史其实很精彩,很多精彩只有通过看这些画报才能领略到,我希望可以填补这块空白。部分图片由时装插画师廉子雎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