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户正枝本来也是如此。她终于离开了前夫,再婚,有了孩子。然后,新的生活,就被民法772条这莫名其妙的法律打破了。
此前,井户从未听过日本还存在这样的法律制度。
面对市役所工作人员乱认孩子父亲的做法,井户当即提出了反对声音。她觉得,这样的法律也太奇怪了。没想到市役所的职员很干脆地回了一句:“这是对你离婚的惩罚。”
这位工作人员倒是说出了这个法条的出台背景:以男权为中心。
民法772条出台时,还没有DNA鉴定等科学亲子鉴定手段。政府认为,如果女性在怀有前夫胎儿的前提下离婚后重新嫁人,不知情的现任丈夫就要养育一个与自己无血缘关系的孩子,为了维护现任丈夫的利益,日本出台了这样的法律。
根据日本民法,一段婚姻关系中,妻子怀孕生出的孩子叫做嫡出子。孩子出生那一刻起,妻子便自动成为孩子户籍上的母亲。但父亲不需要经历怀孕分娩过程,政府机构没办法确认孩子血缘上的父亲是谁,所以“为了尽快为孩子确定父子关系”,才保留了民法第772条的规定。
到如今,DNA亲子鉴定已经如此发达,日本仍然坚持这则法条而未加修改。
在日本法务省的官网上,给出的解释是,这是为了维护家庭的平稳和孩子的幸福。“这样不仅有利于在法律层面早日确定父子关系,也有助于保障家庭和谐,是谋求孩子幸福的制度。”
这个法条令井户正枝和很多离婚妈妈不得不面临“离婚后300日问题”——一些离婚后300天内产子的妈妈们,为了避免前夫成为孩子法律意义上的父亲,选择放弃提交出生申告,导致孩子成为“无户籍儿童”。
根据法务省2022年1月的统计,全国无户籍人口共有825人,其中大约7成都是“离婚后300日问题”造成的。不过,这个数据是通过发放问卷进行统计的,回答率仅有两成,而且不满1岁的孩子不算作统计对象,所以根本无法反映出真实情况。
虽然近年,一部分无户籍孩子也可以享受日本国民健康保险、可以顺利入学小学和初中,但是他们无法考取驾照、无法在银行开户,长大成人后甚至可能无法找到一份正式工作,往后的社会生活会困难重重。2020年,在广岛,甚至还出现了因为发现孩子无法入籍,手足无措的母亲把孩子掐死的新闻。
这一法律规定,也直接导致了女性在离婚后100天内失去再次结婚的权利。
2015年之前,根据民法,女性在离婚后6个月内都是禁止结婚的。明治时期的立法者认为,按照常理,女性如果在上一段婚姻内怀孕,离婚六个月内,很难根据她肚子的大小清楚地判定是否怀孕,为了防止出现现任丈夫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抚养前夫的孩子,因此,为女性设置了禁止再婚期。同时,这样的规定也体现了封建男女观,因为在那个年代,女性在离婚后迅速结婚并不是一件体面事。
到2015年,这个法条终于修改——禁止再婚期被缩短为100天。直到今天,日本女性离婚后100天内仍无法与新的爱人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