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本科(Undergraduate)一般等同于学院教育(College Education)。这种教育的特点在于只有“方向”,没有“专业”。而所有的“方向”(Concentration)都只有基础学科,而没有应用学科。即你不会听到一个美国本科生说自己的“专业”是金融、管理或者是法学, 以数学、哲学、比较文学为方向的却大有人在。美国本科教育本质上是一种基础教育、能力培养和思维训练。这就使得受到过美国本科教育的学生普遍具有较强的学习和思维能力,因而能广泛地适应各种各样的工作,也能在更高层次的教育中迅速习得某种专业技能。在美国硕士阶段学习金融的学生,不少来自于本科的数学甚至物理专业。
美国的研究生教育(Graduate Education)则大体分为两种,一种是专业技能教育,即我们所认为的“硕士”(Master),另一种是研究性教育,即我们所认为的“博士”(Ph.D)。美国的硕士和博士完全并列而无高低贵贱之分。其区别只在于硕士的培养是针对某一方向,某种极为专业的技能而培养的。
具有很强吸金能力的美国“法律博士”(Juris Doctor,俗称JD),事实上就是一种硕士学位,只需3年左右的专业教育即可完成;而真正具有博士学位属性(Ph.D equivalent)的“法学博士”(Doctor of Juridical Science,简称SJD)却要至少5-6年才能完成,毕业以后还往往面临低薪、失业的困境。
因此,至少从毕业收入来看,美国的博士不仅不比硕士强,还常常比硕士差很多。而要申请美国的博士,也往往只需要本科学位即可,并不必须硕士学位。所以可以说,美国的本硕博和中国人心中的概念,完全不同。
许多美国所谓的“成功人士”都仅仅拥有本科学位,如现任美国总统特朗普就只有理科学士(Bachelor of Science)学位;奥巴马在步入法律界之前也仅仅凭借文科学士(Bachelor of Arts)学位工作了许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