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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郎眼》2015-08-17:高速公路应该长期收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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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7 02: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源济 于 2015-12-14 03:58 PM 编辑

 楼主| 发表于 2015-8-17 02: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7月21日,交通部发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归纳起来,最核心的有三条:

(1)政府收费高速公路实行省级统借统还,在一省范围内实行统一举债、统一收费、统一还款,收费期限以路网实际偿债期确定,不再受具体年限限制。

(2)特许经营高速公路经营期届满后,由政府收回纳入统一管理,与处于偿债期的高速公路实行相同收费标准、统一收费。

(3)政府统一管理的高速公路在政府债务偿清后,实行养护管理收费。

合起来就是:高速公路将永远收费。这是对的。

高速公路是一种稀缺的经济物品。每公里造价少则几千万,多则小几亿。根据交通部数据,2013年,全国高速公路平均造价已接近每公里1亿元。建成之后,还有定期不定期的维护费用。也就是说,任何一条高速公路,供给均不是零成本的,谁也不能在地图上画条线无中生有变出一条高速公路来,因此也就不可能有经济学意义上的免费。

谁来供给?一种是企业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取一条高速公路的特许经营权,然后投资兴建并在合约规定年限内收费。不难理解,在收费年限内,该高速公路的产权属于企业所有,企业有权对通行者收费。

另一种是政府直接投资兴建,该高速公路的产权可以视为全体或本地纳税人所有,政府作为代理人当然也有权收费。但许多人认为姓公的都应免费,包括但不限于公路、公园与公立医院等。

更关键的是,不论谁投资兴建,不论产权谁属,“谁使用,谁付费”才是有效率的资源配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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