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SE和NYU的经济学教授Richard Sennett在给FT写的一篇专栏中称:
是时候拆分谷歌了。
理由很简单:它太大了。历史告诉我们:私人企业是不会被允许变成一个庞然大物的。一个多世纪以前的1911年,美国高等法院批准了标准石油公司的拆分,一个庞然大物最终被分割成33个公司。没错,谷歌确实一直在创新,但昔日的标准石油同样如是。尽管如此,罗斯福总统依旧利用反垄断法将其拆分。遭受类似命运的还有那些控制着技术革新钥匙的其他大型工业集团。
假如罗斯福总统活在当下,我相信他也会集中火力对付谷歌、苹果和微软,我们这个时代需要像他一样勇于革新的政治家。
近些日子以来,“进步主义”这个词又重新被提及。但相比现在的进步主义者,20世纪初以罗斯福总统为首的“进步运动”显然更愿意直面垄断等社会问题。
1909年出版的赫伯特克鲁利的《美国生活的希望》是古典进步主义者的圣经。这部著作引领着20世纪初的“进步运动”,运动的参与者不仅包括Sydney和Beatrice Webb这样的社会改革家,也包括一些倡导制度管理和科学管理的企业家。在地方政府,进步主义者则希望改变市长选举制度,用类似“职业经理人”的方式选择“城市经理人”来管理。与现代进步主义一样的是,古典进步主义也非常重视技术的力量,认为科技的发达将有助于建设一个更好的社会。两者的分歧在于对市场的态度。克鲁利认为市场有自然趋向于垄断的特性。那些杰出的初创企业势必会发展成扫清其他竞争者,独占鳌头的垄断者。理由其实很简单,熟悉达尔文《进化论》的一定不会陌生:适者生存,弱肉强食。进化绝不是失败者能够重来一次的游戏,市场也一样——领先的企业会越做越大,直到有一天吞并所有竞争对手。
和现在的科技行业一样,古典理论里的进步主义者通常是精英阶层,他们相信那些聪明人终将爬到社会的顶层,规划其他人生活的权利是对他们超于常人的智力和能力的奖赏。和如今的那些硅谷亿万富翁不同的是,一个世纪以前的进步主义者认为一旦掌权,富人就将不可避免地压制可能威胁他们统治地位的那些精英。
他们的解决方案并不像达尔文主张的那样任其自生自灭,而是通过政府的力量不断打击垄断,由此不断复制小企业壮大的过程,却又不至于让它们变得太大。制造这样循环往复的过程就是美国第一部反垄断法的逻辑所在。
古典进步主义者还碰到另外一个精英管理带来的社会和道德问题:少数人的成功即意味着多数人的失败。克鲁利拆分垄断企业的解决方法也许并不能够有效释放那些精英的能力,可他至少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经济垄断会浪费人力资本。
出于同样的原因,进步主义者推动颁布了童工法:他们认为市场自然的趋利特性会让他们试图雇佣成本更低的童工。
克鲁利称企业越大,它所能创造的社会价值就越低:它可能会开始逃税,贿赂官员,增加不平等。听上去很熟悉吧?卡耐基,众所周知罗斯福最大的“敌人”,也承认无法认同他的钢铁和铁路生意创造了很大的社会价值。就像他写的,他所做的很多慈善在某种程度上都是在为他的“成功”做补偿。
古典进步主义者希望政府能够保护小企业,这就造成了企业越成功,社会对于企业的态度就越敌对。正是这种态度催生了John Kenneth Galbraith和Michael Sandel的著作,前者是最后一位古典进步主义者,提出了“均等势力”的概念,后者是当代最具影响力的进步主义者。
总而言之,是时候重新审视和接受古典进步主义留下的遗产了。
垄断是真实存在的,必须与之抗争。即便你可能不喜欢古典进步主义的教条,但它至少拥有具体的操作方法,以及可以争辩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