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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忘不了那碗白米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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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7 01:0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润涛阎:忘不了那碗白米饭         2013-04-26 19:08:08        
接上集

(七)冤家结伴做生意

孙大圣和猪八戒都吓唬过我,说贼一号还会找机会报复我的,因为他没有得逞。我也有这样的顾虑,便把猎枪放在睡觉屋子的门口。晚上可以在黑夜里朝盗贼开枪,名义上就是打狐狸。

直到第二年春天,贼一号也没到我家踩过点,我家也没丢过什么。

一转眼到了卖春萝卜的时候了。村里几乎家家自留地里都种些春萝卜,大都是红色的,而我家喜欢种外面的皮是白色的个子大很多的那种春萝卜。南关的买主都喜欢红色的,只是离我家十八里路的一个集镇,那地方属于霸县管辖了,不知何故,霸县的人知道这种白色的春萝卜比红色的好吃多了。当年我家的春萝卜种子就是从那里买来的。没吃过的,他们就不买,不论你怎么解释都无用。人,对于吃东西,还是很保守的。没吃过的,往往不敢试。

由于白色的春萝卜产量高,又好吃,我家就年年种。卖也不发愁,就是多走点路而已。我家就一辆自行车,我爸上班骑。而我上学就乘11路全自动车,不论刮风下雨。除非需要到远处赶集(去卖蔬菜、叉子、爷爷编的篮子等),我才让我爸走路去上班,把自行车交给我用一天。

我骑着自行车,后架上一边一个花筐,里边装满了春萝卜。一大早就上路了,到南关之前是土路,比较难走。一旦到了南关再往南走,便是从北京到天津的柏油路了。刚上路不远,就听到后面有人骑车追上来了,我回头一看,正是我不想见到的贼一号。这不是冤家路窄吗?越是不想见的人,越是碰在了一起。我假装没看到他,铆劲蹬车,把他甩在后面。可他偏偏追逐不放。这一前一后车挨着车,速度快多了。

“润涛,没想到你这孩子还真有两下子啊!这一百多斤,你也能稳得住车把,不简单。人不可貌相!”

“听到你的夸奖,我浑身难受。”

“别跟孙猴子学,说话尖酸刻薄。读书人要知书达理,看看人家猪八戒,那才叫令人佩服呢!”

回复了几句后我还是假装跟他形同陌路,不再理他,只顾蹬车。他就到南关集市,几里路而已,而我还有十几里路呢。可他是个毫无廉耻的东西,心黑,脸皮厚,就在我后面叨唠个没完没了。

到了南关十字路口,我该往左拐,便假装往右拐,等紧跟着我的他也往右拐的一霎那,我突然左转,朝南疾驰而去。我的骑车力气没有他大,但我玩弄车的本领不是他能比的。我可以带着人大撒把转九十度弯时手不用扶车把。他还以为我控制不住车子了呢。带他明白过来,我早已与他相反的方向上飞驰而去。没想到,我走了不久,他就追上来了。哈哈地喘着气,然后就跟我嘻嘻哈哈起来了。我感觉这下麻烦了,这苍蝇再也甩不掉了。赶紧跟他说:“我是给人送货的,早就算好账了。我不是去赶集,你跟着我干嘛?”

“别来这套!你刚一拐弯的时候我也是这么猜想的,可你明明带着秤呢!送货到公家单位,人家那里都有地磅秤,谁用你的杆秤?今天我跟定你了,你到哪里卖,我就到哪里卖。我就佩服你的判断力。即使今天卖不到好价钱,我也不后悔。嘿嘿!”

到了目的地,贼一号把他的车子往墙边上一靠,就过来帮我把我的两筐春萝卜卸下车,我把自行车锁好,也不得不帮他把他的两筐春萝卜卸下来。显然,他就在我旁边卖。我这是碰上了膏药,贴住了,甩不掉了。心想今天算是倒了霉了,与盗贼为伍。还好,这里远离家乡,没有老乡亲来这里赶集,也就感觉好了点。想擦擦汗,休息一下,可买春萝卜的人很快就围上来了。顾不得劳累,赶紧拿起秤杆就开张了。今天卖春萝卜的不多,买主不少。我就定下了五分钱一斤的价格。在南关,应该是一毛钱二斤半。随行就市,市场说了算。

有的人抱怨太贵,可我拿起雪白的春萝卜吆喝起来:“这春萝卜白,白生生;这春萝卜嫩,嫩莹莹;这春萝卜甜,甜津津。俗话说,萝卜快了不洗泥,可我这萝卜洗得干干净净,一毛钱二斤!买到手的一定满意,买不到手的一定追悔莫及。”

大街上很多人过来听我吆喝:“俗话说,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看看这是什么东西,你再看看别人卖的是什么玩意儿。这价钱一会儿就得长呢!谁先买谁合算。但不许挑。”

很快,我的一筐春萝卜就卖掉了,当第二筐卖掉大约一半的时候,突然间买主都跑了。抬头一看,原来来了一大马车卖春萝卜的!赶紧仔细听报价:“一毛钱二斤半!”

再一看我旁边的贼一号,跟着我一毛钱二斤也卖了半筐了,毕竟有人只吃红色春萝卜。现在,人家有一大马车红色春萝卜,一毛钱二斤半,他也只好大声吆喝:“一毛钱二斤半了!”这样,便有人过来买他的红色春萝卜。

考虑到我就剩下不到半筐了,一毛钱二斤半我是不卖的,因为我今天是独一份白色春萝卜。有只吃白色春萝卜的,就得买我的。我不着急,天还早着呢。赶集的人流刚到高峰期。

可有一毛钱二斤半的,人家宁肯吃不怎么喜欢的红色春萝卜,也不想多花钱买我的白色春萝卜。市场心理就这样,有人买,大家都去抢;没人要,谁也不买。直到那辆大马车的春萝卜被抢光了,我才开始有生意。

在买主们抢购大马车红色春萝卜的时候,贼一号也没什么生意,就凑在我身边吹牛。我虽然平时听过他说话,那是他当车把式赶马车,我挖野菜时听到他零星的大声叫唤。他说话总是扯着大嗓门。至于他说的是什么,我从来都不关心,在我眼里,他就是一个无耻盗贼外加文盲。可今天,我成了他唯一的听众。我不想跟他聊天,也就不理他。可他脸皮厚,不在乎这些。他跟我说的全部是吹牛逼。什么“别看我长得黑,可我天天吃白的!不吃粗粮!我有的是钱,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我上个月去天津倒卖鸡蛋,赚大发了!”就这么整整吹了半个上午,我本来就鄙视他,这下更让我恶心的不行。坐在那里假装没听见他说什么。都是农民,粮食是生产队分的,你比谁都不多,为何你不吃粗粮只吃白面?那不就证明你是偷生产队的麦子了?跟我吹牛逼有什么用呢?我又不是媒婆,给你儿子介绍个媳妇。我百思不得其解,直到很久很久以后,我才琢磨他可能是怕我瞧不起他?或者从此高看他一眼?当时简直觉得他是个精神病患者。

大马车的春萝卜卖完了,买主散去了。我听贼一号吹牛逼也烦透了,买主们也陆陆续续往我们这边来了。我只好趁机吆喝:“红的,一毛钱二斤半;白的,一毛钱二斤!”

这是没办法的事,毕竟很多人都看到了大马车的萝卜都是一毛钱二斤半卖掉的。我突然涨价,不符合买者内心里的公平原则。弄不过还会招惹公安局的过来捣乱。

很多人过来了,问我红色的在哪。刚好贼一号就在我旁边,他支支吾吾,因为他也想卖高价。在那辆大马车没来之前,他也是跟我一样一毛钱二斤卖的。他知道,一毛钱二斤的时光早已过去了,也就只好一毛钱二斤半了。人多了,还是有专门买白色春萝卜的,我剩的不多了,也不着急回家,就慢慢地对付着。零零散散的买主,最后还是把我的白色春萝卜买走了。抬头一看,太阳已过中线,大约是12点半左右了。

看到贼一号还有点没卖完,我便一溜烟走开了,看看兜子里的钱还在,这贼一号还没敢下手?还是没来得及下手?反正早离开他早放心。

考虑到肚子饿了,今天卖得出乎意料的好,就听了我妈早上嘱咐我的话。她让我卖完春萝卜后到饭馆买一顿好吃的午饭,然后再回家。她给了我一斤粮票,不让我带干窝头。她说,用玉米到县粮站换成粮票,然后到饭馆买大米饭吃,并不吃亏。一斤玉米换一斤粮票,还得一毛钱。到饭馆买一斤大米饭,一斤粮票外加两毛钱。等于一斤玉米加一毛钱换成一斤大米,因为用玉米换粮票时和得一毛钱呢。黑市上一斤玉米当时是两毛钱,一斤麦子是三毛钱,而一斤白面或大米是三毛五。可人家饭馆给你做熟了,也得用木柴或电。也就是说,用粮票外加两毛钱买一斤大米饭,跟自己用玉米在黑市上换成大米,是合算的。这就是为何公家需要开介绍信才能用玉米换粮票的缘故,因为里边公家得不到油水。只是农民一是算不出这个帐,另一是没有后门拿不到介绍信,就换不了粮票。而更多的情况是他们天然地以为饭馆里有很大剥削,就舍不得花钱到饭馆买大米饭吃。事实上,饭馆包括城市里的职工食堂,都是公家的,并不赚取利润。饭馆里大师傅们的工钱来自于肉菜,而非大米。她说,一车春萝卜可以卖三块多,拿出几毛钱就可吃上大米和一碗有点肉的炒菜。听我妈讲得有点道理,我就只好接过她给我的一斤粮票,但我路上还是认为我这次离家不远,没必要在饭馆里吃,午饭前便可回家了。没想到今天卖了六块多钱,吃一斤白白的香喷喷的大米饭不算什么,就推着车找饭馆。

看到了饭馆,把自行车锁好,花二分钱买一个存车牌,就放心地进屋吃饭去了。拿出粮票和现金,通过窗口说要一斤大米饭。对方说一碗是四两,要么买八两,要么买一斤二两。考虑到我只有一斤粮票,就买了八两。大师傅问我要什么菜。我看了一下窗口上面的菜谱,第一排都是蔬菜。我是种菜卖菜的农民,花钱买菜吃简直不可思议。看到第二排有回锅肉之类的,馋倒是馋,花点钱也不在乎,反正今天多卖了不少钱。可想到我妈我爷我姐我弟他们都没有肉吃,我自己在外面吃肉,怎么忍心?便摇头说不要了,我就爱吃大米饭。

我说的不是假话。我从小就特别爱吃大米饭,直到今天,有馒头有米饭,我一定是选择吃米饭。把两大碗白米饭端到一个桌子上,自己便独自享受着白花花香喷喷的大米饭了。很久没有吃到大米饭了,还没到口,就感觉到香气扑鼻了。我要慢慢地吃,好好地享受一下这白米饭。更重要的是,要等那位卖完后去追我,我便不担心他偷我的钱,至少不让老乡亲看到我跟他是同伙做买卖。

刚吃几口,就看到贼一号在门口向我点头。“妈的!今天真他妈的怪了!怎么我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我自言自语地说了起来,然后把钱从书包里拿出来,悄悄地放入我裤子口袋里。猜想他是来抢?还是来偷?我的钱。

但见贼一号走到我的桌子旁,我继续低头吃我的大米饭,看都不看他一眼。可他坐在我对面,我还是能看得到他坐下了。待我吃完第一碗,抬头看他在干啥时,我当即惊呆了!他在那里流口水,半尺长的哈喇子,他竟然不擦掉!太恶心了。我根本就无法继续吃下去了。突然想,如果我继续吃第二碗,那他彻底绝望了,就会突然间变成饿狼,要么扑上来抢过去吃,要么出走,到外面把我的自行车车胎划破。如果是内胎破了,可以补。花一毛钱。比这碗米饭不便宜。如果要是用刀子把外胎割了,那就完了,一个外胎要八块多钱,我今天卖菜的钱都不够。想到他认识我的车,我当即决定把这碗米饭喂狗吧。我把米饭推给他,他果然眼睛睁得圆圆的,放出绿色的光。看着我,他还连连点头,就跟狗得到主人扔给的一块骨头后的表情一模一样。我当即起身,跟他说了一句话:“希望你儿子们长大后有出息!”然后就立刻走开了。

骑上自行车,一路猛蹬,想把如此无耻的家伙忘掉。可我忘得了他,忘不了我那碗白花花香喷喷的大米饭,因为我还没吃饱,那么香的大米饭喂了狗,而且是一只无耻透顶的狗,多么可惜。要是送给别的乞丐,我心里会好受很多。

从此以后,不论在任何场合与贼一号相遇,他都是点头哈腰的样子。直到我上大学,他都没有再到过我家附近踩点,我家也再没丢过任何东西。想起来对饥饿中扔掉的那四两白米饭之遗憾也就释怀了,没想到这四两米饭有如此大的奇效。只是我没有告诉我家里任何人这件事,我估计他也不会告诉任何人的。

后来有一天,记得是我去换面粉,碰上了猪八戒。他说:“润涛,你是怎么让贼一号对你佩服得五体投地的?他说他就佩服你,可就是不说详情。我纳闷啊。”

“表叔,你提他干什么呢?我就是不惹他。”

“你怕他?”

“那倒不至于。不过,如果是兵荒马乱年代,他就是土匪,吃香喝辣。现在他老了,没机会了,但你可别小瞧他大儿子。将来也是个狠角色。”

“我看不出来他儿子有什么前途。就一个流氓痞子。”

“表叔,在这一点上看来还是孙大圣更具慧眼。”

“孙大圣是瞎说,你别听别人的,要独立思考啊。就那家庭,能早就出小队长?”

“何止小队长!大队书记公社书记县委书记党主席都有可能。关键看时势了。时势造英雄。英雄与流氓的差异仅仅在于前者是成功了,后者是失败了。成王败寇是也!”

“哈哈哈!你小子小心被人听到后给你上纲上线,抓你个现行反革命!”


后记:

贼一号的大儿子后来当上了村长,赶上了华北石油在我们那里开了天然气井,天然气直接输送到北京,管道路过村里的农田。这村长就吃上了华北石油。据说所有的补偿大多都入了他一个人的腰包,成了富豪。可惜,贼一号没那福气,离世前没享受到这一天。猪八戒也没看到这一天也因肺结核过早去世了。否则,他今天会回想起当年润涛阎的预测呢。倒是这村长还记得当年孙猴子设宴宴请他爹时说过“看你儿子有前途才请你喝酒吃肉”,称赞孙大圣就是有眼光。孙大圣看出来了贼一号的大儿子是狠角色,天生当领袖的料子。对历史、社会、人性琢磨透了的孙大圣,绝对明白政客、伟人是什么玩意。

据说就是因为那次孙猴子让他爹“滚!”,令他发誓要入党当官,让孙猴子看看到底谁厉害,别看数学考零分,玩政治整人需要的是心黑脸皮厚,不需要会数学。还记得当年湖南那位数学也是考零分的老农吗?在北大时被梁漱溟等羞辱过,加上国民党欠他八块钱的工资,他便发誓要让国民党看看到底谁厉害。结果呢,国民党惨了,幸亏有个小岛,否则就没地方去了。所以,贼一号的大儿子生不逢时,要是出生在1893年,那一定是打下江山的伟大领袖。现在,由于爹地不是高干,就买不到党校博士,只能委屈当个富豪土皇帝了。
发表于 2013-4-30 12: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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