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税务律师大卫-米勒(David S. Miller)今天在《纽约时报》网站上撰文称,无论是Facebook首席执行官马克-扎克伯格,还是甲骨文(微博)首席执行官劳伦斯-埃里森和已故苹果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等超级富豪,都可以通过某些方式来避税。文章指出,只有对美国税收体系中的根本性缺陷作出改革,实施所谓的“市价结算法”课税规则,才能使这种情况有所改变。以下是这篇文章的全文。
但是,对于扎克伯格不会马上出售的那些股票来说,他又将缴纳多少所得税呢?答案是他不需要支付任何所得税,而是可以利用股票作为担保品来借款,并因此避免缴纳所有税收,甲骨文首席执行官劳伦斯-埃里森(Lawrence J. Ellison)就曾这样做过。有报道称,埃里森利用甲骨文的股票做担保品借入了10亿美元以上的资金,购买了世界上最昂贵的游艇之一。
来看看史蒂夫-乔布斯(Steven P. Jobs)的例子。在1997年重新加入苹果以后,乔布斯在余生中从未出售过哪怕一股的苹果股票;当他去世时,他所持有的苹果股票价值超过了20亿美元,但却从来没有为此缴纳一美分税收。现在,他的遗孀可以出售这些股票,却不需要为他死前的股票升值部分支付任何所得税,而只需要缴纳从他死后到出售日之间股票升值部分的税收。
现在,再来将扎克伯格与Lady Gaga比较一下。去年,Lady Gaga向脱口秀节目主持人艾伦-德杰尼勒斯(Ellen Lee DeGeneres)表示,她在纳税申报单上签字是“彻头彻尾的浪费”,原因是她欠债累累。有报道称,2010年Lady Gaga赚到了9000万美元。由于她赚的钱都是酬金和版税的缘故,因此不得不按最高的所得税率来纳税。因此,假设她今年也是同样的成功,那么就必须缴纳3000多万美元的税收,而且很有可能会超过4500万美元,这比扎克伯格将为当前所持价值230亿美元的Facebook股票所要缴纳的税收还要高得多。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我们的税收体系是基于“实现”这一概念而构建起来的。在实际出售财产并实现其收益以前,人们是不需要缴纳所得税的。但对于超级富豪们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而言,这个税收体系的意义较小。必须对税收体系中这个根本性的缺陷作出激烈的改变,从而使其到最后能要求象“股神”沃伦-巴菲特(Warren E. Buffett)、埃里森及其他超级富豪们至少为其未出售股票支付一点儿所得税。想要修复这个问题,就要实施所谓的“市价结算法”(mark-to-market)课税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