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教于高中。
前些年,某届高一刚开学的时候,一次校外集体活动,我带了炸鸡和派,给学生们分享。
一个女生,先拿起一个香芋派,问她好朋友:“我吃派只吃馅儿,吃不了这个皮。你把你那个的馅儿挤给我,我把外皮给你吃,咱俩分一下,行吗?”她好朋友利索地回答:“我傻呀?我还爱吃馅儿呢。”
吃炸鸡的时候,她专挑鸡翅吃。她身边某同学拿起一个鸡翅,她马上说:“我喜欢吃鸡翅,你把鸡翅给我,你吃鸡腿儿行吗?”
同学闻言一愣,举着鸡翅一脸懵地犹犹豫豫,然后慢动作一样地,迟疑地递给了她,但并没有再拿鸡腿儿,自己走开了。
我走过去,把她叫到了人少的角落,和她说:“谁都可以吃鸡翅。这是给全班一起分享的。再喜欢吃鸡翅,你也不可以只吃鸡翅,我表达明白了吗?一会儿不要再和别人提出这种要求了。”
她说:“我就是想分着吃嘛。他们都可以吃鸡腿儿,我实在吃不了,所以就分一下,也没什么呀。”
我问:“你在家也是这么吃东西吧?”
她说:“对啊,派的皮,饺子皮包子皮,还有炸鸡里的鸡腿儿,都是我爸妈和我姥姥姥爷、爷爷奶奶吃的。他们爱吃,我吃不了,我们都是分着吃的。”
我说:“首先,吃饺子包子和派,只爱吃皮不爱吃馅儿的人,确实有,但是相对很少。你们一家人,除了你,恰恰好全都赶上吃东西不吃馅儿只吃皮的概率,几乎没有。他们愿意和你这样分着吃,是因为他们爱你。他们知道你爱吃,出于对你的爱,自愿把你最爱吃也是最好吃的部分给你吃。但你要知道,这件事情,不是理所应当的。你爸妈和你的任何一位亲人,都没有这个义务帮你吃掉你不喜欢吃的部分,再把你爱吃的部分都留给你一个人。他们原本也是可以拒绝你的,不拒绝是出于亲人之间的爱。对亲人应不应该提出这种要求,我们现在先不讨论。但是对同学,对朋友,对任何至亲之外的人,都不应该也不可以提出这样的要求。很多人一起吃东西的时候,也不应该只挑自己爱吃的吃。在大家一起分享食物的时候,你没有优先选择或者挑挑拣拣的权利。一会儿把你吃剩下的派的外皮装好,自己带走,怎么处理自己决定,但是不要再问同学吃不吃,也不要再问同学可不可以把鸡翅都给你吃。刚才你一直在吃鸡翅,对吧?接下来你如果还想吃炸鸡,可以吃鸡腿儿,但是不要再拿鸡翅吃了,因为我是给全班带的,还有很多同学一个鸡翅都没吃到呢。”
我极少用这样的态度和学生讲话。被我这样说了一通,虽然没有当着别人,但她还是很难为情,边往回走边低声嘟囔:“谁都有爱吃不爱吃的东西,大家分一下怎么了……”
后来,直到我和那个班分开,这个女生都没怎么和我说过话。
我爸爸也吃过我的剩饭,并且也认为没有什么,这永远都将会是我心上最温暖的那一部分。但是我妈妈也一直告诉我,爸爸没有义务吃我的剩饭。剩饭本身就不对,让别人吃自己的剩饭更是很不好的行为,爸爸妈妈也一样。自己吃多少就盛多少,盛到自己碗盘里的,就意味着需要吃净。所以我一直知道爸爸吃我的剩饭是一种爱的体现,他是个各方面都挺考究、精致、细腻的一个人。我妈妈的剩饭他也是可以吃的,但我妈妈基本不剩饭,这来自于我姥姥姥爷的教育方式和从小对她的要求,她很反感剩饭的行为。
我个人并不认为家长吃掉孩子吃剩的瓜或吃剩的饭就是一种溺爱,包括前段时间知乎上的一个关于孩子只吃草莓尖尖的问题。这确实是爱,但具体算不算溺爱,每个人标准不同,定义也不同,我自己觉得不是。只要家长心甘情愿,别人也无权干涉。
换在我自己,我没准儿也会愿意把草莓尖尖和西瓜最中间的一口包括奥利奥中间的奶油给我的孩子吃。反正我也没对这些东西爱到非吃不可的地步。如果孩子爱吃,可能真的就留给 Ta 了。爱一个人,常常就是出于本能地愿意把最好的给 Ta,并且怎么给都还嫌不够嘛。但是如果是我爱吃到非吃不可的东西,那就不一定了,我目前还不确定我的母爱能不能伟大到那个份儿上,应该是不行。
但是,这个“不算溺爱”的前提是,第一不能让孩子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不能把这个当成对父母和别人的一种要求,更不可以对他人造成影响。要让孩子明确知道我们愿意这样做是因为爱,而不是一种“应该”,不可以“理直气壮”。我们也随时有不再这样做的权利和可能。第二,如果在外人面前或者家以外的地方发生了这样的情况,特别是已经对别人造成了影响,要能够坦然接受别人的“批评”或者“不满意”。自由选择,自我承担。不能做了又不许别人说。如果真的接受不了别人说,那自己就不要做。
我爸妈一直告诉我,要管住自己的行为,不要去管别人的嘴。管不住自己的行为,还要去管别人的嘴,是没有道理的。我后来也这样和我的学生说。
我自己有个不为人知也难以启齿的“毛病”,就是不会吃螃蟹。
其实在我一路成长的过程中,我家吃螃蟹的几率并不低,甚至可能比别人家都要高一些,因为我妈妈非常非常喜欢吃螃蟹以及海鲜,也经常有靠湖靠海生活的朋友送螃蟹以及海鲜给我们家。我不会吃螃蟹,是因为我从来都没有自己独立吃过螃蟹。我家吃螃蟹,都是我爸妈把螃蟹可食用的部分直接放到我自己的那份姜醋汁里,我直接吃就可以了。
我从小就知道这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至于怎么意识到的,我已经忘了。所以我在爸妈之外的人面前,哪怕是我的爷爷奶奶面前,都从来不吃螃蟹。我从小就是过敏体质,所以我很小的时候就会和爸妈以外的大人“扯谎”,说自己过敏,不能吃。大家也都知道我是严重过敏体质,就默认我是不吃螃蟹的。我爸妈从不会“揭穿”我,更不会在外人面前给我扒螃蟹,他们对外也一直说我不能吃螃蟹。
说句题外话,比较有趣的是,后来我对螃蟹真的过敏了。
包括在我自己家里,只当着我爸妈,我也会说:“我不吃螃蟹,你们吃吧”。但是可能是因为那时候我年纪小,我爸妈每次都直接给我调好一碗姜醋汁,把螃蟹的肉和黄儿放进去,让我吃。我其实不怎么爱吃螃蟹,就是属于吃也可以不吃也可以的那种,没有特别的喜爱。只是爸妈已经给我放好了,我也就吃了。后来等我长大一些之后,又对螃蟹逐渐开始有了过敏症状,我爸妈就再也不让我吃螃蟹了。据说这事儿还是有具体节点的。有一次我妈对着别人送的螃蟹沉默思考了很久,然后得出了一个结论:我长这么大都没学会自己吃螃蟹,说明我根本不爱吃螃蟹,如果我爱吃,我早就学会吃了。从那一刻起,我妈愉快地决定:再也不给扒螃蟹了。这极大程度地让她在吃螃蟹这件事上获得了更加舒适和畅快的体验。直到现在,每次有人给家里送螃蟹,他们都是默认自己吃的,不会再问我吃不吃,更不会叫我一起吃。毕竟我亲爱的妈妈是可以凭一己之力一次性吃掉八只螃蟹还不闹肚子的实力派选手。
我也不吃香菜,从小就不吃,包括芹菜,吃了就过敏、生病。小时候闻了一次香菜,吐了一天半,输液才好,医生都解释不清。所以我极少极少和不太亲近的人一起去吃麻辣香锅。因为麻辣香锅一般是一桌点一锅,大家各自选自己爱吃的菜,很少见桌上的某人自己单点一锅,让我那样做我也不好意思。因为我最开始真的提出过单炒一锅,但别人就会马上说“没关系没关系,我不吃香菜也行。”这就让我觉得很对不住人家。所以后来我基本上只和我闺蜜还有我妈妈一起吃麻辣香锅,我确定地知道她们都是不吃香菜也完全可以的人,对香菜真的是有没有完全无所谓的态度,而且我们的关系也确实足够亲近。如果我在和其他人一起吃饭的时候说我不吃香菜,菜里不要放香菜,我说不出口,我也觉得这样不对。尤其是同事或亲人聚餐一起吃家常菜的时候,万一别人就爱吃香菜,这对别人就不公平了,大家没有义务迁就我个人的习惯。很多事情,并不是别人不介意就是对的、就可以那样去做。只有每人单独一份的东西,比如火锅的小料,我才会说我的那份不要放香菜。
我自己觉得,在不浪费食物的基础上,每个人都有“不爱吃”和“拒绝吃”的权利和自由。但是这种权利与自由,不能成为对别人的要求,更不能对别人造成干涉和影响。
家长不能想当然,孩子也不能想当然。我现在无论在哪里,只要吃到我自己觉得特别好吃的东西,都会本能地马上迫切想要让我爸妈也吃到。不是出于所谓的“孝顺”,就是一种本能。我觉得好吃的分享给自己最爱的人,是一种自我满足。他们如果没吃到,我就会很遗憾很别扭,开心不起来。比如原来在外地出差的时候,一些街边摊的美食,是没办法带回家的,我就一直特别想什么时候让我爸妈也来一起吃,甚至曾当场打电话问过我妈妈能不能马上买票过来找我。包括我在家点外卖,从来没有过只点我自己的。我必须要给家里所有人都点一份。如果我想吃的东西他们不爱吃,我就单独再点一份他们爱吃的东西。如果不这样做,我自己就觉得吃得没意思。
我自己认为,这是爱的意义,也是爱的回馈。我们出于爱,愿意把食物最好吃的部分留给我们最爱的人,对方应该明白这是出于爱。Ta 感受到了你的爱,也会自然而然地这样去爱你,以及未来 Ta 生命中出现的其他至亲至爱的人。这才是付出爱的最珍贵意义——让爱流动起来,传承下去。
这不应算溺爱,而是生命中的温暖。
但如果是那种,认为爸妈就应该吃西瓜靠皮的部分以及所有自己不爱吃、吃不了的东西,甚至把这个当做对别人的要求。在家以外的地方,以及面对父母至亲以外的人,也依然如此,并且理直气壮,认为本应该这样。这样算不算溺爱,就不好确定了。
父母对孩子一切爱的表达形式,究竟算不算溺爱,其实标准不在于外人对这种行为的解读,而在于你的孩子对这种行为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