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看理想公众号(ID: ikanlixiang)看理想,用文学与艺术,关怀时代的心智生活与公共价值。
“他人即地狱”,存在主义哲学家萨特的这句话,常常被引用,但不少人可能都对它的内涵一知半解。
这句话想要表达的就是字面的意思吗?萨特为什么会这样认为?
今天的文章,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徐英瑾从这句话的出处讲起,详细向我们阐释了,为什么在萨特的哲学中,人际关系的本质,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奴化,以及,在这个前提下,我们应该如何对待他人。
他人就是地狱这个命题,出现在萨特1945年创作的戏剧《禁闭》之中。在这部戏剧里,萨特详细讨论了人和人之间的关系问题,以戏剧的方式重申了他的存在主义观点。《禁闭》主要描述了三个死后被投入地狱的罪人,两女一男。其中一位是巴黎贵妇艾丝黛尔,她本身是一个色情狂,而且犯过杀婴罪,但是为了掩饰这一点,她诡称自己是一个为了年老的丈夫而断送了青春的贞洁女子。另一位女士是邮政局女职员伊内丝,她是女同性恋,但努力掩饰自己的性取向。男士是报社编辑加尔森。他要让这两位女士相信自己是个英雄,但实际上他是一个在二战中因为临阵脱逃而被处死的胆小鬼,而且他沉湎酒色又会折磨妻子,是一个虐待狂。这三个人生前都已经犯下了不少罪行,所以才下了地狱。而且由于他们恶习不改,尽管对自己肮脏的往昔加以掩饰,但其真实面目还是迅速地暴露了。一旦暴露,三人便毫无顾忌,而且形成了一种相互追逐,又相互排斥的复杂的三角关系。加尔森希望得到伊内丝,但是艾丝黛尔又希望得到加尔森,加尔森就拒绝了艾丝黛尔。伊内丝则希望得到艾丝黛尔,她拒绝了加尔森。艾丝黛尔拒绝了伊内丝。三个人的诉求彼此矛盾,无法得到满足。最后,男主人公加尔森,总算领悟到了一条萨特借他之口说出来的话:“地狱何必要使用烤架来折磨罪人呢?他人的存在本身就是地狱。”很明显,在人与人的关系当中,最基本的意向内容就是一个人对另外的人的需要,这是一种更具有普遍性的主奴辩证法。狭义的黑格尔式的主奴辩证法是这个意思:总得有人做奴隶,总得有人做主人。而广义的主奴辩证法是这个意思:总有人会处在相对被别人控制的地位,由此成为别人奴化的对象;也总会有人在相对的意义上处于上位,并能够更好地控制别人。说得更简单一点:社会关系的本质,就是一部分人奴化另一部分人的过程,或者说一部分人被另外一部分人所奴化的过程。即使有人说“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也可以由此被重新解释为这样一个意思:“让我们轮流做彼此的奴隶吧。”很简单,你要实现自己的欲望,你就要把别人猎物化、奴化。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别人就不能够把你猎物化和奴化了,所以你就会牺牲别人把你猎物化和奴化的自由。在《鲁滨逊漂流记》这部小说里,鲁滨逊遇到星期五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星期五给奴化了,成为了自己的意向活动的执行工具。在《三国演义》里,孙策遇到太史慈想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如何将太史慈收为自己帐下的大将,换言之将他奴化。为此他甚至不考虑自己是江东之主的身份,与太史慈在马上缠斗。就黑格尔哲学而言,孙策是要通过这样的一种缠斗,让太史慈明白谁是主子。就萨特哲学而言,孙策要通过这样的一种缠斗,让太史慈成为他的意向活动的相关项。在萨特看来,这种奴化或者被奴化的现实是人类的命运,只是奴化的工具始终在变罢了。有人通过金钱奴化别人,有人通过美色奴化别人,有人通过权力奴化别人,有人通过谎言和意识形态奴化别人。这都是工具的变化,本质都是一样的。有人听到这样的话或许会大喊:“我并没有感受到自己被奴化,因为我是自愿为老大干活的。”正如《三国演义》里面的周泰,是自愿为孙权挡刀的,他们难道觉得自己是被强迫的吗?萨特的解释是,那些自愿为老大挡刀的人,他们的行动是基于所谓的“坏的信仰”(bad faith)。不过这个词的翻译有一点问题,实际上大家可以把它理解为自我欺骗。这事为什么会牵涉到自我欺骗呢?因为按照萨特的意识哲学,我们的意识结构是一种双元结构,里面存在着自为与自在的相互斗争。但有些人却偏偏忽略了自己自为性的一面,忽略了自己的可能性,这是一种悲哀。由此把自己下降到工具的地步,无法意识到自己可能会有别样的人生。所以萨特认为这是一种自我欺骗,而这样的一种自我欺骗也是社会机制强加在我们身上的某种精神枷锁。比如我们从小所接受的教育,就是让我们相信我们一定要做怎么样的人,不能思考别的可能性。士兵只能够思考我要为国家服务。一个德国纳粹的士兵,是不会被允许做这样的思考的:我应该在怎样的一个合适的场合,投靠对面的英美盟军呢?在这里还需要指出的是,萨特对于自我欺骗的批判,是与他早期对于自我的超越性的揭露相辅相成的。他早年认为,基本的体验里没有自我的同一性。自我的同一性是从社会建构中来的。《禁闭》这部戏剧作品,就大量牵涉到了耻辱的现象学。在这部戏剧中,每一个人都以自己过去的经历为耻辱,并且在这种经历的基础上,他们试图构造一种新的身份认同。萨特的作品《禁闭》上演的时候,同性恋在当时的法国是一个罪名,但在今天的法国,则不是。换言之,对于《禁闭》里面的女主人公之一伊内丝而言,她如果活在今天的法国,就根本不用去掩饰她的过去和构造出一个新的自我。但,她可能会因为完全不同的原因需要去掩饰自己。不管社会的标准怎么变,基本架构没有变。林林总总的社会规范,从四面八方向你涌来,强迫你重塑自我。换言之,你如果要把个体的同一性加以定型,你就一定要预设他人的视角,或者集体的视角,你是通过别人的镜子才知道你自己是谁的。但这里有一个问题:别人当然没有你所具有的那些体验,并不知道你真正喜欢什么,所以别人的视角对你而言就是暴政。有多少富家子弟被父母逼着经商,有多少中产的子弟被父母逼着学琴。他们真喜欢经商、学琴吗?仅仅因为他们属于某某阶层,这个标签是被别人贴上的。甚至我们每一个人的名字都是别人起的。你的名字里包含了别人对你的期望,构成了对于你的一生的心理暗示。而这种心理暗示一旦内化,你就变成了你所以为的你自己。萨特向我们反复强调:在我们基本的现象学体验里,是没有自我的,自我是他人构建的。他同时告诉了我们一点:他人对于自我的建构,是一种他人对于现象的暴政。于是我们就很容易从萨特的哲学中,得出这样一个推论。这个推论或许可以与“他人即地狱”这句话并列,这也就是“自我也是地狱”。换言之,当你按照他人的建构要求,来要求自己的时候,你就为自己做出了一个你自己的心灵的牢房。这时候你就放弃了自为的一面,变成了纯粹的物件。有没有什么案例可以为萨特的哲学做注脚呢?我们来看看《三国》吧。从萨特哲学的标准来看,《三国》的第一哲学英雄或许是吕布。因为他不停地选择,体现了萨特所说的自由。吕布总是不按照大家的期望来表现自己。他先跟着丁原,然后又杀了丁原,跟了董卓,做了一堆坏事。之后,他又杀了董卓,成了逞恶的人。他总能打破大家的期望。吕布的哲学本质是什么?是一个肌肉版的萨特笔下的英雄。萨特和吕布的政治立场都像走马灯一样,我们很难定义这两个人。但是,这恰恰体现了萨特哲学的一个精髓:一个人的自由度就在于难以被定义的程度,越难被定义,越自由。这也就是萨特所说的“存在先于本质”的意思。这里的存在指的是那种自由的体验。本质是什么呢?就是那种档案上的盖棺定论的文字。也就是说,我们自己自由的体验,是先于别人对你的盖棺定论。那么,难道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仅仅就是这种奴化和被奴化紧张关系吗?难道人和人之间就不能彼此关爱吗?萨特认为,当然可以去爱别人,这是人的自由,但是爱别人本身就意味着一种暴政。多少爱人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去要求对方的呢?多少分手就是因此所导致的呢?所以爱情的本质是什么?是施虐狂与被虐狂之间争取奴化主动权的斗争。当然,完全不奴化别人,是不可能的。少奴化别人、少定义别人,同时不要太爱别人,太期望别人做什么。因为对别人期望太高,或者太挂念别人,因为这本身也是一种奴化。在这个意义上,萨特似乎是重复了康德的重要的道德律令:人不仅仅是手段还是目的。但是他对康德的道德律令做出了重新的解释:人不仅仅可以被别人所奴化,也在奴化别人。每一个人都是一个奴化别人的主体。在这样的一个新的层面上,我们应该意识到一个问题:人和人之间的彼此奴化,会导致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相互比拼,这样会导致人际关系越来越紧张。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做呢?我们就要做到,彼此尊重对方的自由,尽量减少对于别人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