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一天下午值班,进来了一个老太太,七十多岁,牵着小孙女,我记得那个小姑娘十一岁吧。我记得那天事情挺多的,值班室里好几个群众来办事,她们俩进来之后就在门口附近坐着不吭身,我就问那个老太太到派出所来有什么事,那个老太太说:“我听说你们派出所可以看到全镇的监控录像,我想来看看监控。”我说:“你有什么事情要看监控?”她说:“没事,我就是想看看。”我当时还没有往更深层次地去想,还跟她解释:“派出所安装的这个监控不是随便都可以看的,你要告诉我你遇到什么事情了,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这样我帮你看。我们这还有群众办事,要是没其他的事情您就回家吧?”就在这个时候,这老太太突然冒了一句话出来:“我孙女昨天下午被别人牵走了。”
我一听就知道这里面有事,马上把其他办事的群众请出值班室,关上门回过身,走到那个老太太面前,其实我当时已经大概猜到是什么事了,但是因为那个老太太从进来开始表情和语气都非常淡定,我感觉她并没有真正引起重视,或者是不愿意完全说实话,于是基本上用的是逼问的语气问她:“你说的被牵走了,到底是什么意思?”
她看了我一眼,想了一会儿:“我孙女昨天下午放学的时候被人牵走强奸了。”
然后我把大致经过问了一遍,确定肯定是发生了这个情况,然后按程序打电话通知所长和刑侦支队,具体侦破细节不给大家说了。
现在给大家讲的,主要是让大家了解一下我国农村地区群众法律常识的匮乏。这个小女孩是前一天下午被人牵到荒郊野外去强奸了的,她的奶奶也就是我刚才说道来看监控的那个老太太找到她的时候,小姑娘身上到处都是精液,衣服上也到处是精斑,这个老太太没有第一时间来派出所报警,而是把她带回家洗了个澡,然后又把衣服洗得干干净净,第二天,也就是来派出所的那天上午,老太太去打麻将去了,在麻将桌上她听别人说派出所最近在全镇装了监控,这才想起来到派出所来看看。当我对她说:“你是第一个发现你孙女的人,按照规定我要给你做一个笔录,你好好回忆一下当时的细节。”她说:“能不能快一点,我要回家做饭了。”我问她:“你孙女被强奸了你到底知不知道这事性质多严重?”她的回答我至今记忆犹新:“找知道这么麻烦我就不来派出所了。”
总之后来经过三天三夜的连续作战,这个嫌疑人还是被我们在邻省抓获了。我们抓到人的那天,小姑娘在外地打工的父母刚好赶回来,他们非常感谢我们,而我们为了他们家庭和睦,也就没有给她父母讲她奶奶找到她之后干了什么事差点让我们抓不到犯罪嫌疑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