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图:《故园风雨后》
一次就好杨宗纬 - 夏洛特烦恼 电影原声带
暗恋同性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刘君是我之前的同事。
他算是领导,在我还是逼仄的小办公桌苦哈哈地辗转腾挪的时候,他已经是有独立办公室套间大床的人了。
刚见到他的第一眼我就像是被什么东西撞到了脸,怔在那里看着他,鼻子有些酸。
这么帅的人,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好吧,他也没有多老,大我五岁罢了。
我开始找一切机会跟他攀谈,插科打诨。在聊天的时候,魔爪自然是一直摸着他的肩膀手臂的。
有一天我在他背后说话,手很自然地在他后颈肩膀那里捏来捏去,他说诶很舒服啊,以前是专业按摩的吧?于是我捏了个爽。
我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去视频网站搜索按摩讲座,以后没事就去给他捏个全套。
要到很久以后,我才知道他其实非常不喜欢跟人有肢体接触,他的同事下属没有人敢碰他。
有天中午我吃完饭看到他办公室门开着,就信步走进去,看到他躺在大床上看手机。我走近自然地聊天,聊着聊着,用手按着他的肚子一直向下,然后惊奇地发现原来可以按到很薄很薄。
回想当时情景,应该是很暧昧很尴尬的,但奇怪的是我们一直在清爽地直男癌式聊天,我对他肚子的蹂躏一点也没影响话题的无聊程度。不过当我要走的时候,他忽然说,周末去我家玩呀?
求之不得。
谁想到到了他家我很快就跟他老婆打成一片进入闺蜜模式,回头他儿子也乐得找到了一个大型娃娃,对我爱不释手。
勾引同事本就是职场大忌,再加上我总不好打闺蜜老公的心思,也不好动兄弟的爹……故事或许就要结束了。但是荷尔蒙的事,真的不是想压抑就能压得住的。
然后过了一段时间,我吃饭的时候跟他抱怨我午睡的行军床不知怎么,让我最近常常落枕。他说那你就跟我睡呗,反正我的床也够大。
求之不得。
上了床,他在那里看手机,我在那里看他。
他终于发现我的眼神,不以为然地抓了下我的头:还不睡觉?
我说不习惯身边有男人。
他说等你以后有了儿子就得习惯了。然后话题就转到儿子不听话上面了。
我说我听话,要不然过继给你?
他说不行,你还没结婚呢,以后娶媳妇太花钱,他可不傻。
我说我可以不娶媳妇啊。
他说为了认爹也太下血本了,少打屁了快睡。
他的呼吸慢慢平稳变长,我看着他的脸,身体的某个器官瞬间硬到爆炸,听着他呼吸的微妙变化,忽然他身体抽动了一下,我连忙按住他的胸口轻轻抚摸,随着他的心跳,疯涨的欲望一点点颓废了下来。
窗外的蝉鸣清晰,百叶窗透过的明暗的光线照出他的棱角,我的视线顺着光线一路逡巡到他的喉结,胸膛,肚子,小腹,裆部,大腿,小腿,脚。
这样完美的人,哪怕他未婚是同志,也不是我配得上的。多亏了友谊的幌子,让我有机会得以与他共枕。我忽然舒了一口气,好像一下子就放下了。我向往的是跟他在一起,并不是他的生殖器,他的第二性征,他的身材。
而在一起,对两个投缘的人来说,一点也不难。
都上过床了,就愈发无话不聊。聊到等我也结了婚有了娃,两家人要一起去海南,去内蒙,去南疆;聊到他若是这期双色球中了奖,就请我去沿长江一路自驾游;聊到二外要怎么学怎么用;聊到阿森纳即将夺冠(居然真让他蒙对了)。
如此几个月,相安无事。直到有天他被挖角要离职。
一点商量没有,我还是在别的同事那里听到的消息。睡了我好几个月,说走就走了?
于是开始不理他。好在业务上没啥往来,不说话也无所谓。后来有天,我路过他办公室,忽然被他拽了进去。
摊牌,我说没有你这样的,太不把我当朋友了。
他说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知道怎么对你说。
我故作镇定,没关系,都还在这个城市,以后还要多多走动,我结婚还要请你去我老家吃喜酒。
后来欢送饭局,我只喝了一口酒,笑眯眯地一口气干了三两的白酒。
此后,再没有跟他主动联系过。
如果我没答应蹭他的床,或许我不会介意对他出柜,可是,都那么亲密过了,有些话就不能说了,他记忆里的美好,永远不要有什么糟糕的联想。不能坦诚相对,是我贪得无厌,是我失了分寸,我自作自受。
生一阵子闷气后,也就不想了。
只是去年听到杨宗纬唱的一次就好,深深被一句话打动。
世界还小,我陪你去到天涯海角。
当时陪伴,是我唯一能为自己做的。
此刻不打扰,是我唯一能为你做的。
你拿我当兄弟,我却想睡你。
你拿我当兄弟,被我睡一次其实也没什么。
他是理工男,写得一手好字,会不止一门英语的外语,能简单弹奏乐器,临危不乱宠辱不惊,喜欢跟所有人谈笑风生,与结发妻子感情甚笃。
这简历读来就在暗示,他不是一个人的艰苦奋斗,一定有良好的家教富足的环境亲友的提携,与之伴生的应该是严谨的人生道路选择。
跟他一比我真是野孩子,那种强烈的自卑感如江河之势,夹带着大量情欲动辄在我心里决个堤,酸的苦的甜的痒的一起冲刷我道德和逻辑的底线。
我喜欢他肩膀的宽度,他颈部的曲线,他说话时胸腔的振动,他夏天后背被汗水洇湿的轮廓,他泳裤下面恰到好处的一包,他偶尔抓我头偶尔拍我肩的大手,他一哼歌就让周围空气变温润许多的声线,他偶尔对我做出来又迅速收回去怕被人看到的怪表情,他不知从哪里学来的磕磕绊绊一说出来就尽显软萌的日语,他脑子里自带地图司南 GPS 计算器 CAD 的强大空间想象能力,他的球拍头带,他的鲜衣怒马,他的年少多金。
很气人,我明明一直都最不喜欢有钱人的,看来这世界还是得看脸。
说点小事吧,前面说的是故事,这些是「体验」:
我用社工库查过他的资料,发现他的 QQ 曾用密码就是他跟他老婆的名字与生日的组合。
曾经反复看他的人人和 chinaren 校友录,差点记住了所有他同学的名字。
打印了他发表的所有论文一页一页读,当然读不懂,但是没关系。就像引力波一样,日常偶尔蹦出来的一个名词已经足以点燃他眸子里惊喜的闪光,那一刻就值得了。
我俩有个床上游戏很好玩,射覆。就是两人各说一个词,各联想两次变成同一个东西。如果没能联想到或者联想一次就达到了就算输了。例如求是 ->红旗 ->五星 VS 辣椒 ->豆瓣 ->五星。这就算对上啦。
他不下厨,他妻子也不怎么会做饭。所以他去我家吃饭简直雀跃,然后还带过他儿子来吃。即便他很喜欢我做的菜,但是在我在站台上忙活他在边上闲聊的时候,他依然不会有想法去看看这道菜咋做的。而我,会把出锅前的菜舀一勺,在自己嘴边吹一下,再递到他的唇边。
我曾经在他办公桌里发现了一条领带,然后度过了我成年后最开心的十分钟。
上一条听起来有些脏是吧?那你是不知道,在我的幻想世界里,他都经历了多少磨难与辉煌,多少龌蹉的旖旎的情节,在那里甚至很多故事都不是以干了个爽为结局的。我曾经跟他一起成了第一批火星移民,他是为了家国大业,我是因为阴差阳错,最终我们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到了只有我俩的星球……
为什么到这里就最终了?难道我的目的不是为了朝夕相对情不自禁么?因为前期准备工作和旅途实在太耗费脑力我又为了多跟他玩儿会儿刻意临时增加了不少紧急事件,最后我已经困得不行没气力与他同看疾风冲塞起沙砾自飘扬,直接睡去。
他帮我打过领带,虽然我自己会打,但只要他在,为什么自己要会呢?我都很不想会扎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