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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违法失信上市公司 中国22部会联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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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8 10:0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5-12-28 22:36 中央社 台北28日电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22个部委今天共同宣布,对违法失信的上市公司将给予限制融资、限制发行债券、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惩处措施。

中新社报导,随著大陆股票注册制逼近,这22个部委今天共同召开记者会,发布「关于对违法失信(信用不良)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进一步加强对资本市场的事中、事后监管。

备忘录中涉及的联合惩戒对象,包括依法受到行政处罚、市场禁入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市公司收购人、上市公司重大重组的交易各方等。

其中,惩戒措施包含融资、投资、股权激励、日常经营等商事活动等16项。

在融资投资方面,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将限制发行企业债,并限制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在参股设立金融机构、申请外汇额度、申请金融机构融资授信时,将失信讯息作为审核依据及参考。

在日常经营方面,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限制补贴性资金支持,限制成为海关认证企业等。

另对违法失信的相关责任人员,在任免或建议任免国有公司董事、监事时,会将失信信息作为参考。

此外,所有失信讯息透过「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讯息公示系统、主要新闻网站等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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