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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生活:我差点被加拿大庸医要了命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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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 11:5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颗突然冒出来的发痒的小痣,被家庭医生一再认为是正常的,而当事人自己却不这么认为……几经辗转,好容易见到专科医生。果然,皮肤科医生第一眼便下了诊断:癌!但幸亏不是晚期。且看,痛定思痛的当事人自述──我差点被庸医要了命!   采访对象:顾小姐   4月中旬的一天,读者顾小姐主动致电星星生活报社,讲述她在加拿大被诊断出皮肤癌前后的曲折经历。记者在采访中,一方面深为顾小姐病情延误造成痛苦的后果而惋惜,一方面也为她对自己病情的警觉最终挽救了自己的生命而庆幸。恰巧在后期整理采访录音时,华人社区连续发生38岁的王军、30岁的冯波,两个年富力强的同胞猝死的惨痛事件,联系到新移民在加国屡屡遭遇的“健康警告”,记者越发觉得,顾小姐在激动讲述背后的观点非常有价值。   通过自己这个“不幸中的万幸”的案例,顾小姐强调的观点主要有两个。第一个观点是希望以自己的切身体会告诉大家,“自己的生命一定要掌握在自己手里”,在加拿大现有的医疗体制下,尽量主动为自己争取机会;第二个观点就是,不要小看身上的任何一个细小变化,它们完全有可能发展为重症。   当然,仅凭手头的资料,我们无法对顾小姐的整个遭遇做一个客观的评论,但顾小姐主动、坚强地捍卫自己健康的态度,却的确让人佩服。 是一颗正常的痣   去年大概是六七月份吧,我第一次发现我的左脚膝盖内侧长了一颗痣,我肯定以前是没有的。而且这颗痣和我身上其它的痣是不一样的,它是突出来的,颜色是红色的。我之前在国内看过文章,有一个人脚趾上突然长出一颗痣,后来发展成恶性瘤子,我就知道突然长出来的痣不是好事。然后我就去见家庭医生。他用手摸了一下,说“It’s a normal mole.”(这是一个正常的痣)我问医生有没有可能是癌症,他否定了。让我放心。   一个多月后,我发现这颗痣明显长大,而且还痒,不是抓一下就好了的那种,是一种刺痒的感觉,好像有什么东西要冒出来。我就又去看家庭医生。我一边比划给他看,一边说:“你看我这个痣,一开始很小,现在已经长这么大了,你还认为它是正常的吗?”家庭医生依然说没事,但我不信。这个痣明显不同于我身上的其它痣,而且长得太快。我就对家庭医生说,我要见皮肤科医生。家庭医生说没有必要,皮肤科医生会跟他一样的结论。我记得很清楚,他最后还说了一句:“let’s see how big it is!(让我们看它会长多大)”   这当中,一个曾在国内做过医生的人看过我的这颗痣,也说没事,但是她建议我最好去做一个蛋白冷冻,这边叫FREEZE。冷冻起来后,如果它是正常的痣,就不会再长了。   一个月后,那颗痣又明显长大了,虽然我特别忙,但我还是抽空去见我的家庭医生。他还是让我不要担心,是正常的。我对他说:“我不能不担心──每次洗澡,因为痒,我忍不住去抓它,还担心睡觉的时候把它给抓破了。而且我不喜欢它,我想把它弄掉。”于是,家庭医生同意给我预约皮肤科医生。但是,跟皮肤科医生的见面被安排在10月初,又要等2个多月。   10月份那个时候我正在上学,很忙,不在家,我先生接了一个电话,说皮肤科医生那边取消了约会,但留了一个电话,要我重新预约。然后我就打了,打了几回,但是从来没有打通过。   那时候,那颗痣已经有半颗指甲那么大了,黑里透着一点点红,突出来。不过,我感觉它似乎停止生长了,而且夏天已经过去,冬天穿着长裤,也不觉得痒了,当时我也忙于考试,就差不多打算放弃了。   后来又过了两个月,12月份,我那时候已经上班了。因为嘴上长了一个大溃疡,就去药房开处方,顺便让那里的医生帮我看一下腿上的痣。他同意我的家庭医生的诊断,认为这的确是一个正常的痣。我问他有办法把这个痣去除吗?他说他可以做这个手术,但他自己的诊所不在这里。   他给我一张名片和诊断书,告诉我可以预约手术时间,手术所需要的时间是半小时。我约了元月初,手术那天,我和我先生都去了,这个医生的诊所在DOWNTOWN,我们很远跑过去。在路上,这个医生打电话问我们到哪了,然后我们到了他诊所的时候,这个医生却要走。他说:“今天不能给你做手术,我有一个紧急电话,我要马上去。”我很生气,我说:“我们都请了假,路上也花了一个半小时,你刚才给我们打电话,也没有说让我们不要去了,现在说取消就取消,这是怎么回事呢?”我当时还让他再看了看那颗痣,盯着他问了一次:“你现在还认为这是一个正常的痣吗?”他还说是正常的痣。我现在回想起来,可能他当时已经有一点改变自己的想法了。但是,他还是表示当天他不能给我做手术。叫我第二天再去。   事实上,每次我去见医生,我都会跟他们说,我在多短的时间内看到它长多大,症状是什么,但从来没有引起过他们的怀疑。而我很相信自己的直觉,我不太相信这些人。   主动出击:一定要看上专科医生   第二天,我老公问我还去不去做手术,我说不去了,我不是很相信这个医生。出尔反尔的医生,不值得相信。我就上班去了。上班后,老板问我,手术怎么样?我说手术被取消了。坐在我隔壁的一个葡萄亚女同事就告诉我,她先生脖子上刚刚做了除痣手术。她先生跟我情况一样,觉得脖子上的痣在不断长大,见过家庭医生后,就建议去见皮肤科医生,皮肤科医生给他做了手术,并且化验结果已经出来了,不是癌症。但是医生还是建议他要注意。   我听了后感觉更不踏实了,我让这个同事把那个皮肤科医生的电话给我,我想自己打电话去预约看病。但是,那边回答一定要家庭医生预约才行。我就又约自己的家庭医生,两周后,我记得很清楚是1月23日,我去见了家庭医生。他当时看了一眼就说:“你上次去皮肤科医生那里怎么没去呀?”我说不是我没去,是被对方取消了。家庭医生就问我现在是什么意思,我说我还是想把这个痣去掉。我说我有另一个皮肤科医生的电话,我把他的电话给你,请你两边都订,哪边快,我就去哪边。我的家庭医生答应了,让前台去订。   我每天都打电话,打了两周,他们没帮我订到(我是用手机打的,可以找人CHECK我的手机记录)。他们的解释是打不通电话,发的传真也没有回音,看上去似乎他们帮我尽了一切力了。但我当时不能等了,不知道为什么,就一门心思觉得要赶紧去看皮肤科医生。后来我就让家庭医生开一个介绍信,开车直接去了我同事介绍的那个皮肤科医生的诊所,离我办公室开车20分钟的路程。去了当时就预约了时间──2月28日,又要等一个月。   皮肤科医生一看:这是皮肤癌   2月28日去,那个皮肤科医生看了第一眼,就说:这是皮肤癌。我当时不愿意相信:“Are you sure?”我说我看了三个医生,都说这是一个正常的痣。但他很肯定说,你的痣所有的症状都是好的,就是颜色不好。他说我现在也不能100%肯定,但起码有50%可能。听皮肤科医生这样说,对我打击很大。他说你应该早一点看专科医生,其他人说的都不算。但他不知道,专科医生是我说想看就那就能看的吗?我说这不是我的错,我从去年6月份为看这个病而奔波,现在才看到你。他说我们现在什么都不能说,我们要等检测的结果。   我等了两周,他给我打电话叫我去拿报告。在电话里,他简单地说结论是癌症,不过,发现得不算晚,不是很严重,所以做手术去除后,你有85%痊愈的希望。然后,他让我赶紧去做手术,并且帮我约了专门做手术的专家。我第二天去拿报告,很多专业术语我也不是很懂,大意好像是:“所有地特征都符合一个普通的痣的症状,但是我们看到了癌细胞,所以我们把它当作皮肤癌来治。”   我拿了报告之后的那两个星期,怎么形容呢?不吃不喝,整整瘦了10磅。我的儿子还只有6岁,我刚刚找到了专业工作,生活才开始,我实在想不通,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呢?(newstarnet.com)   经历手术:为一颗痣挖掉一大块肉   接下来,当然是见皮肤科医生,问他治疗的方法。他说,我的癌细胞发现在皮肤下1.48毫米的地方。所以,手术方案是在我的痣旁边去除10倍以上的组织,就是以这颗痣为球心挖掉大约2公分的组织,不仅是皮肤,还有肌肉,以确保没有癌细胞残留。感觉就是在膝盖上挖掉一大块肉。医生说,这是比较痛苦的,但是你没有选择。   我很瘦,基本上就到骨头了。   而且,还要在大腿上再取一块皮肤,把挖掉的这一块补上,以免以后影响行走。   因为超过一毫米深,医生还要检查我的淋巴,大腿上又开了一个伤口,检查我的淋巴是不是好的。   这三个手术一起做,想想看!我当时就吓懵了,第一个反应就是:我不治了。但医生说,你还年轻,如果你70岁,我会建议你不做了,因为也许这个癌转播的速度很慢。但你才30多岁。医生说手术除了痛苦,除了留下三个很难看的伤疤,不会有后遗症,可以走、跑、跳等任何运动。他的意思是值得作。   在加拿大做手术又得等。这次见面是3月,我是4月7月作的手术。   做完手术后,我就不能动了,有护士每天给我换药。每次换药都是惊心动魄,痛得不行。而且,伤口很难看,有一次去换药,两个实习护士一看就吓跑了。我第一次看到伤口的时候,很难受,都哭了。刚托人从国内带来的一箱裙子,肯定是不能穿了。   现在,我的腿是不能弯的,只能直伸着。工作没了,老公也在家照顾我。听医生说,我的腿痊愈,还需要半年的时间。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还要定期去看癌症专家,以防以后再长。而且,我现在都有心理障碍了,不敢接电话,坏消息都是电话打过来的。   好在,我切除下来的皮肤被医院拿去做切片检查后,报告出来了。上面说,在我切除下来的皮肤上面没有发现癌细胞。这说明那颗痣里面的癌细胞没有扩散到我的皮肤上。   老公说:是你自己救了自己   我老公说是我自己救了自己,一些朋友也说,换作他们,腿上长了痣,才不会管呢!   看了我的事情,很多朋友开始对自己身上突然长出的痣重视起来。其实,这个病在加拿大,在白种人当中是很普遍的。这边长大的西人很注意,痣一旦在长大,就一定要做除痣的手术,特别是小孩子。我的邻居的女儿脸上长了痣,也在长大,我建议去看医生,后来医生也用激光把那颗痣弄掉了;我工作的地方,就有三个人都去做过这个。   总的来说,我对我的家庭医生是有意见的。作为一个专业人士,在三个月之内,病人的病情在变化,应该怎么诊断,作为医生,他应该要知道。而且那颗痣在三个月内长那么大,那么明显,在加拿大,稍微有一些医疗常识的人都应该知道,一颗痣在长大,不管好坏,都应该快速去除。   我查出是皮肤癌之后,对我的家庭医生很生气,我曾当面对他说,你如果不知道,上网去查一下,皮肤癌的症状是什么?长得快,黑色的,发痒,周围的皮肤发亮发白……你用GOOGLE查一下,出来一堆!他说什么:People do make mistakes.我说,是的,我不是家庭医生,我今天衣服没有洗好,没有关系,有补救的方法,,但是你的职责关系到人的生命,生命没有了,你是没有补救的。你现在有办法来挽救你的这个mistake吗?   还有一点,我的家庭医生认为三个月的时候,他已经为我安排见皮肤科医生了,因此他没有责任。但是我当时没见成皮肤科医生,是因为他们那边取消了我的见面呀!我不知道,在加拿大,医生是不是可以随便就取消病人的约见的。据我的一些打听,这边一样有医生秘书开后门的情况,有熟人来看病,就临时取消别的病人的看病预约。   我现在希望尽快转一个家庭医生。但至此以后,我也很难说非常相信他们了。   来给我换药的那个护士知道了我的情况后,对我说,她经常对病人说这样一句话:身体是你自己的,你对你的身体是最了解的,你要相信自己的直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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