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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铁便溺、进食…最高罚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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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9 07: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联合报╱大陆新闻中心/综合报导】 2013.09.20 05:12 am

  
地铁车厢内大小便、饮食等恶习屡劝不止,上海市拟出新规定,将便溺、吸菸、随地吐痰、乱扔口香糖与纸屑等行为,列入禁止行列,若违反可罚人民币50元至500元罚款,折叠式脚踏车仍无法进入地铁站。

《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日前提交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因为在公开征求意见和问卷调查当中,80%以上的市民同意在一定范围内采取禁食的措施,所以新修正规定内「首次」出现「禁食」条款。

对于备受诟病的逃票行为,因上海市人大对社会公开问卷调查统计显示,绝大部分受访市民认为,加收5倍至10倍票款是合适的,故修正后规定仍采加重处罚,加收十倍票款的条款。

至于近来上海地铁里所发生多起儿童随地便溺事件,甚至引发乘客间的纠纷。在此次修订草案中,「便溺」行为也被明确列入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的禁止行为,一旦违反相关规定,地铁方面有权处以人民币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修订草案也列出12条地铁内禁止行为,包括了便溺、吸菸、随地吐痰、乱扔口香糖,乱扔纸屑等杂物等行为;而对于将冒用证件和使用伪造证件乘车者的信息,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市经信委也认为可行。

在无障碍空间设置上,新修订规定要求地铁运营企业,要按国家和上海有关规定,在地铁车站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设置指导和提示标志,若违反规定,拟由市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处以人民币3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至于在立法听证会引发讨论的折叠式脚踏车能否进地铁,仍遭否决。理由是法制委员会认为,当前上海地铁经常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即使在非高峰时段,客流量也相当大,允许携带折叠式脚踏车进站会带来安全隐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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